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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建房屋的安全隐患及对策研究
论文摘要:农村自建房安全问题一直是新农村发展关注的重点内容,我国农村自建房领域管理混乱的现象普遍存在,从开始的选址设计规划到施工交付,再到自建房后期抵御地质等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各个关节的控制都出现了管理失控的问题。近年来多地频发的自建房倒塌事件,使我国农村自建房的问题又一次暴露在社会镜头下。
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迅速,农民对居住条件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满足基本的居住功能和需求的同时,越来越追求建筑结构外观美化。面对这种情况,必须加大对农村自建房现状以及质量安全的研究力度,寻找有效的解决路径,改善自建房中存在的质量与安全问题,保障房屋居住功能的同时,提高农村自建房质量。
关键词:村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对策
引 言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巨大浪潮和社会生产力的不断进步,农民的经济条件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受城市房价和安土重迁传统思想影响,上个世纪80、90年代我国的农村出现了大面积的自建房建设。一座座平房被拆除,一栋栋小洋楼、新瓦房拔地而起。农民住房条件的不断改善同时,由此引起的房屋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也有所增加,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严重困扰着基层建设主管部门。如何规范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自建房屋的质量如何进一步得到提高,给我们提出了很大考验。
一、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观念是农村建房不安全的祸根
宅基地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管理中最特殊的制度安排,国家为了满足和保护农民的最根本的居住权,允许农民以户为单位在宅基地上自建农房,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长久的小农思想造成老百姓的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自建房建设期间自主性、随意性极强,没有完善的监督体系,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导致房屋质量与抗震性均达不到规定标准。没有科学合理的统筹尺寸方案和房屋空间布局方案设计。从而很大程度的影响了老百姓的居住舒适性、安全性和美观性,甚至造成巨大的资源的浪费。部份群众邻里之间相互攀比,一味追求高、宽、大,资金浪费和土地浪费严重,东借西凑建造了超过使用目的和承受能力的住房,新房建成后,又外出务工还债,宽敞的楼房无钱装修,清水墙长年空置,新的 “空巢”再现。
(二)建设质量良莠不齐
老百姓请不来专业(有施工资质)的施工队。老百姓往往无奈选择邻村或者近邻的一些“土师傅”,导致农村自建房建设质量目前处于良莠不齐的状态。一是建房选址不科学。农村建房注重风水看座向,或受地块限制,未能完全做到“三避让”(避开地震活动断裂带、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避开行洪通道)。 应严禁在可能发生山体滑坡、山洪暴发、泥石流断裂带等地质隐患区域选址建设。二是建设技术落后。施工人员多数当地村民,建设经验欠缺,专业性不强。农村建房单体工程面积相对较小,施工工人一人充当多“角”,既是砌筑工、又当木工等,一个工人多项“技能”,无法保证施工工艺。三是施工安全隐患突出。脚手架搭设简易、支撑材料就地取材(使用毛竹)、施工人员无安全防护作业、施工用电私搭乱接,个别的甚至无漏电保护等。四是建材质量堪忧。“价格优先”就是老百姓按照建筑材料的价格便宜程度和可接受程度进行选购,完全忽略了自建房所用材料的质量性。存在钢筋锈蚀严重无合格证、砂浆、混凝土配合比靠经验等现象。这些现象直接影响到自建房的安全和质量,必须得到有效的改善,农村自建房的安全事故才能有效的遏制,房屋质量才能得到有效的提升。
(三)政策管理严重滞后
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对于自建房的管理,主要在于房屋建造的合法性审批,对于房屋设计的安全性、施工队伍的资质、技术水平、安全设施是否齐备,施工过程中的操作等都缺乏相应专业的监督。许多村镇缺乏专职负责自建房建设的人员,监管力量薄弱;也有的地方由于缺乏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导致部门职能不清、工作人员职能不明,一些从业人员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严重影响监管职能的发挥。另一方面,在省和地方政府的要求下,各地也制定了一些简单的村镇规划,但大多观念老化、技术落后、村民参与度低,缺乏整体的、长远的考虑,未能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数量和布局,导致规划之间、规划与村民现实需求之间冲突较多,“两张皮”现象严重,规划执行不力。
二、村民自建房屋的安全隐患的对策研究
(一)加强宣传,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意识
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和省市在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普及建筑工程建设的基本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的工程质量安全意识。选址避开地质复杂或者地基承载力差的地段,改变传统“哪里有地就在哪里建房”的理念,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防常识,积极引导农户建设“经济安全实用,节地节能节材”的新型住房。引导村民摒弃盲目攀比心理,追求建设集约型、经济型、宜居型住宅,宣传崇尚集约建房在改善家庭生活质量的现实意义。
(二)加强培训,提升农村工匠质量意识
采取线上+线下、视频授课+电子答题等多元化模式,加强农村工匠的培训,重点增强质量和安全意识,提升建筑规范,案例警示、风貌建设、建筑构造与识图专项能力,加大力度进行村镇建设人才培养,树立能工巧匠榜样导向。政府基层组织增加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农村自建房的建设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有建设经验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方应对其质量安全负责。
(三)加强监管,提升农村建房服务水平
自建房工程量多面大地域广,要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充实管理队伍,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健全辖区自建房工程安全巡查制度,抓好自建房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紧盯基础检查、构造柱、圈梁、过梁、挑檐等主要构件设计建设,按规范进行施工。抽检建材是否合格、强度能否达到设计要求,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等。在基层村一级设立专业的监管员,定期对自建房进行质量、安全巡查与监督指导,逐一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存在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工程,要及时责令停工,经整改合格后方可开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安全无事故。
结语
综上所述,自建房管理工作风险点较多,管理难度较大,近些年一起又一起的农村自建房倒塌事故值得我们深思。因此我国自建房的改革和发展迫在眉睫。需要政府引导,群众主导,广泛参与。加大对农村经济的开发力度和基层匠人的规范培养,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做好农房建设服务规范,探索新型材料和结构推广应用,营造良好农村建房风尚,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自建房所带来的质量和安全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