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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科创媒体号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 678000

摘要:高速公路作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本文对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并就改进措施谈点个人浅见,仅供参考。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对策建议

高速公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后代子孙。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离不开高速公路的建设。高速公路的建设为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节省了时间,节约了能源,减少了巨额成本,极大提高了经济效益。因此,加大县域高速“能通全通”和“互联互通”工程建设势在必行,也是党和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本文就保山市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互联互通”工程高速公路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征迁、资金、监管等问题及困难进行阐述。

一、基本情况分析

十三五以来,我市大力推动高速公路网建设,全市综合交通重点项目共涉及18个,“能通全通”涉及8条高速公路,其中,保泸、东绕城、保施、腾猴、腾陇5条高速已先后实现全线联网收费,昌保高速已具备全线通车条件,正在推动军事用地置换相关工作,施勐、瑞孟高速项目建设抓紧推进。“互联互通”涉及5条高速公路,链子桥至勐糯、永平至昌宁、昌宁至链子桥、弥渡至昌宁、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项目建成将打通保山到周边州市的快速通道,加快推进保山至昌宁、施甸至耿马勐简、瑞丽至孟连等“能通全通”工程建设,开工建设链子桥至勐糯、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工程、弥渡至昌宁、永平至昌宁、昌宁至链子桥等“互联互通”工程项目,加快推动腾冲联边(腾越至古永)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并适时启动建设,开展芒宽至勐糯、腾冲(猴桥)至盈江、黄草坝至象达、昌宁至施甸至龙陵等高速公路前期研究,逐步形成“高速公路全面成网、相邻州(市)三通道互联、县城高速互联互通”的路网布局。

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前期推进难。一是审批推进难。审批手续影响项目推进,难以早日落地实施。如,投资项目实行“一项目一代码”管理,发改部门在项目立项阶段针对单个项目的名称赋予唯一“项目代码”,行业部门根据项目业主单位申请、针对项目代码仅能办理一次手续;但在高速公路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立项阶段已包含的电力迁改等专项设计和附属设施需采用分批报审的方式推进,设计变更路段需另行办理土地、林地相关手续,难以实现与主线手续同步办理,不满足建设实际需要。新政策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用地要求更高、更严,对项目主体实质性开工影响较大。比如2021年的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必须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支撑性报件用地预审、财承等需与部门协调,时间较长,导致前期工作滞后,影响项目整体进度。二是缺乏专业人才。高速公路项目前期涉及面较广,交通运输部门在前期推进过程中面临行业跨度大、工作协调难的局面,缺乏对相关行业政策熟悉、了解透彻的专业人才。如,前期报件涉及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水务、林草、文旅等诸多行业,实际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与省级以上行业部门进行沟通对接。交通部门缺乏对应行业的专业人才,在项目前期工作开展中存在走弯路的情况。

(二)资金保障难。一是因征迁超概产生资金缺口带来的矛盾已日益凸显。根据省级要求,高速公路征迁资金按照批复概算中的征迁资金额度由沿线地方政府包干使用,超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目前,全市在建高速公路已进入攻坚阶段、奋力冲刺年度任务目标,征迁工作已接近尾声,但普遍存在征迁资金超概的情况。由于地方财政困难、难以筹措超概部分资金用于征迁工作,征迁资金缺口带来的矛盾已逐步显现,导致项目建设受阻。由于地方政府财政困难,无法及时筹措征迁资金,导致征迁和施工环境保障工作开展极为困难,部分施工点已成为制约现场推进的“卡脖子”难题。二是占补平衡费用补缴问题将影响土地报批和“互联互通”工程实施。根据要求,地方政府在征迁费用包干使用的同时,负责落实占补平衡指标,涉及占补平衡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包干费用中。目前我市土地手续已上报的高速公路中,因地方无法落实占补平衡指标,已使用省级统筹指标进行土地报批,现需按省级相关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涉及使用省级统筹指标的占补平衡费用。由于概算编制时均按原有标准进行编制,但因标准调整后的占补平衡费用较概算编制纳入费用成倍增长,按照包干协议约定超概部分将全部有地方政府承担,但地方政府财政较为困难、难以落实。“能通全通”工程用地审批报件前置须缴费用未缴,将影响“互联互通”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工作。由于征迁超概、地方政府难以筹措,该笔费用补缴问题难以落实,将直接影响下一步“互联互通”工程实施。三是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将制约项目顺利推进。当前,因项目贷款投放额度与资本金到位率挂钩,实行同比例投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制约贷款投放,严重影响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配套资金未到位对项目建设的影已逐步显现。

(三)项目监管难。人员编制紧缺、经费保障率低,导致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存在较大风险。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除国高网项目和省级实施的国省干线项目外,其他项目的管理、设计审批、验收权限全部下放州市,工程建设监管任务十分繁重。由于我市监管力量薄弱、经验不足、经费紧缺,特别是质量监督和生产安全形势严峻,行业主管及监督部门压力巨大。如,我市市级负责公路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着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与施工安全、渔船检验检测的监督职责,但核定编制为12人、实有人数11人,在重点关注“能通全通”“互联互通”工程、兼顾农村公路等其他项目的情况下,难以实现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在岗人员相对缺乏高速公路监管经验,且因经费短缺难以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日常监管问题,诸如高速公路建设中的特大桥、特长隧道因技术复杂、地质复杂等因素带来的质量安全风险无法通过日常监管来有效解决,存在较大风险。

三、解决措施

(一)优化审批服务。坚持依法依规、科学优化的原则,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合理优化项目建设用地林地等需要国家审批的服务流程,简化办理审批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顺利推进。

(二)出台融资支持政策。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它的发展关系到其它产业的发展,且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高速公路这种大型资金密集型基础项目建设资金长期相对不足,其中最直接的制约因素就是资金短缺。为了给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必须进行融资手段的创新发展。

(三)积极筹措资金。由民政府统筹,财政、发改部门负责,加强汇报对接力度,努力争取专项债券等资金,早日解决地方配套资金问题,确保项目贷款顺利投放、建设资金满足正常需求,助推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四)加强沟通协调。一是在“互联互通”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类前期报件由对应的行业部门负责委托编制、报批和过程中的服务工作,交通运输部门积极配合,确保在工作中沟通高效、少走弯路,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营造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二是公路沿线的县级政府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对接协调,尽快研究征迁费用超概问题,探索建设期、运营期可用税款等方式,有效解决征迁超概问题,确保“能通全通”工程顺利推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由政府统筹县级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各项目建设单位及时研究解决占补平衡费用补缴问题,防止出现土地报件退件的情况,避免对“互联互通”工程实施造成影响。四是在公路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人员编制上、经费保障上给予充分考虑,确保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保证所有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方面始终处于受监、可控的状态。同时,通过经费保障,推行质量安全专业化服务机制,采取“第三方购买服务”方式选择专业机构,提供质量检测、安全管理、技术审查咨询、试验检测、安全监测等有关技术服务,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们已经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机制和办法,但高速公路快速的发展,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相关部门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相关的措施对其进行合理的解决,只有这样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才能朝着更广阔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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