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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上市公司董事会权力配置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研究

科学探索媒体号
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创新发展研究院 湖南湘潭 4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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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技术创新能力是高科技上市公司应对多变环境、获取持续成长性的关键,也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动力源泉。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文章基于中国转轨制经济特征,以沪深A股2010-2021年的高科技上市公司为样本,探讨经济权与行政权在董事会中配置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科技上市公司;董事会权力;企业技术创新

引言

现阶段,高科技上市公司由于其天然的科技创新属性被赋予更高的期望,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承载着更多重任,如何有效提升高科技上市公司技术创新能力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构建科学高效的董事会可以更好地利用董事会的“资源”和“信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然而,科学高效的董事会不仅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于要素配置的基础性地位,还需要兼顾转型经济背景下我国政府的宏观调控对国民经济的有效引导与监督,其本质在于如何将源自市场与政府两种不同权力合理地配置到董事会内部,最终实现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与战略决策中的价值(曲亮等,2016)。本文基于董事会权力二元分化特征,探讨行政权力与经济权力在董事会中的配置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有利于拓展企业创新经济理论,为提升高科技上市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提供决策支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研究假设

董事会作为上市公司重要战略决策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黄文锋和张建琦,2016)。不同权力属性董事会成员代表的利益和权力行使方式各不相同,代表不同权力属性在董事会中的配置,通过董事会投票机制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行政型董事会具有“准官员”的特征,具有较强的动机追求政治上的职位晋升(郑志刚,2014),这不仅是基于其自身利益的追求,也符合政府部门选拔经济官员的需要。首先,在政治晋升激励下,行政型董事会更倾向于一些形象工程,进行比较多的公益性捐赠,这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企业能够用于创新的资金和资源。其次,受限薪令等因素影响,行政型董事会产生比较大的动机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侵害股东利益,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企业创新投入与产出。最后,作为具有党政干部身份的董事,在行使决策权力时,会受到较多的政治性目的和社会性目的影响,在创新决策过程中偏离最大化的经营绩效目标,承担额外的政治成本,导致一些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创新项目没有办法付诸行动。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1:行政型董事比例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负相关。

相对而言,经济型董事会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会倾向于关注企业经营利润最大化。一方面是由于其受到的行政型管束比较少,有利于其在企业决策过程中自主性的发挥;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型董事会的薪酬与企业绩效关系紧密,使得他们会更加勤勉监督或者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会更倾向于投资能够产生较大经济利益的创新项目,增加企业的创新投入和产出的效率。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2:经济型董事比例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正相关。

根据公司治理理论,董事会作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应保持自身独立性,保持一定程度的权力制衡更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一方面,权力制衡可以有效解决行政权力导致因政治动因导致的代理问题,减少行政权力带来的政策性负担,增加创新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另一方面,来源不同的行政权力与经济权力耦合可以为企业创新带来更多的资源,如政府补贴、融资便利、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经验等,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基于此,本研究提出:

假设3:经济型董事与行政型董事制衡程度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正相关。

上述三个假设主要是基于我国企业治理转型的趋势,关注董事会权力配置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一般规律。但是,产权性质差异会导致企业在管理体系、政府干预程度、面临的营商环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同产权性质企业的权力配置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影响不同。首先,国有产权比例增加会给行政型董事会发挥作用产生正向调节作用,且行政权力的监督效应就会更明显,对经济型董事的约束力就会越强,可以在较大程度上惩罚高管的机会主义行为,对经理层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即通过制度效应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其次,在民营产权主导的类型中,经济型董事可以发挥比较好的监督激励效应,激励经理层勤勉义务,减少委托代理问题,通过制度效应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具有政治关联的行政型董事可以为企业创新带来更多的融资便利、政府补贴等,通过资源效应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4:产权性质对董事会权力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关系产生异质性影响。

二、研究设计

1、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以2010-2021年中国A股高科技上市公司作为初始样本,数据来源于国泰安上市公司数据库。从国泰安中国上市公司数据库中“高管信息”资数据库中手工统计“行政型董事”和“经济型董事”的人数,其中行政型董事指在本公司任党组成员(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等),或者在其他地方党政机关任主要负责人或地方政府官员;经济型董事是指兼任本公司经理层职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裁/财务总监/部门负责人等)或者在市场上具有某行业背景的专家(如管理、会计、法律等)。剔除ST和*ST类以及暂停IPO以及数据不完整的公司样本后,最终获得12365个非平衡面板数据。

2、变量选取与定义

(1)企业技术创新能力(IE)。借鉴相关研究,构建包括研发投入强度、研发人员数量、专利申请总量、发明专利申请总量、研发费用资本化比例以及无形资产比例六个维度的指标体系,运用因子分析法通过综合评价变量,进行合理降维,得出高科技上市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指标得分。

(2)董事会权力配置。行政型董事比例(Politic1),用行政型董事人数占比;经济型董事比例(Economic1),用经济型董事人数占比衡量;经济权与经济权制衡程度(Balance),用经济型董事人数/行政型董事人数的比值衡量。另外,将混合型董事(即具有行政型董事身份又具有专业型董事身份)分别加入行政型和经济型董事人数中,再计算行政型董事比例(Politic2)和经济型董事比例(Economic2)。

(3)治理情境与控制变量。包括公司规模(Size)、财务杠杆(Lev)、专业委员会个数(Comi)、总资产收益率(Roa)、固定资产规模(Ta)、年份(Year)等。

3、模型构建

参照He和Tian(2013)、袁建国等(2015)的研究,构建如下面板数据模型检验董事会权力配置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然后,采用分组检验的验证产权性质的异质性影响。分析软件为Stata10.0.

三、实证分析

1、董事会权力配置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如表1所示,1-4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模型5采用随机效应模型。行政型董事比例与高科技上市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显著负相关,且加入混合型董事后这种负相关关系被弱化,回归系数由-0.82变为-0.53,假设1得到验证。经济型董事与高科技上市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正相关,且加入混合型董事后,这种正相关关系也被弱化,回归系数由0.45变为0.29,研究假设2得到验证。从制衡程度来看,经济权力对行政权力的制衡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制衡程度越大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越强,假设3得到验证。

2、不同产权性质的异质性影响

如表2所示,国有企业中行政型董事比例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正相关,且相关系数大于总体样本,说明行政干预对国有企业负向影响更大;经济型董事比例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正相关,相关系数大于总体样本,说明经济型董事在国有企业中更能发挥技术创新效应;从权力制衡方面来看,经济型董事在国有企业中能够发挥显著的制衡效应。民营企业中行政权力同样具有负效应,但这一影响效应不显著;经济型董事比例和权力制衡程度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正相关,说明权力制衡能够产生技术创新效应。外资企业中行政权和经济权都没有显著性影响,原因在于外资企业中行政型董事较少,权力配置差异不明显。

3、稳健性检验

一是考虑到研究样本中有一定比例的董事会成员既具有行政权又具有经济权,如担任党委书记的同时兼任总经理,采用将其仅计入行政型董事或者将其仅计入行政型董事,或者将其都计入两种董事会中等不同方法进行回归检验,三种方法检验结果基本与前文保持一致。二是考虑到董事会权力配置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系统性影响,本研究还测算了其他影响因素,如董事会规模、董事会会议次数、独立董事规模等,实证结果依然成立。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利用2011-2021年我国高科技上市公司数据,实证研究了董事会权力配置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行政权与经济权在董事会中的配置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产生显著影响。具体而言,行政型董事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产生显著负向影响,经济型董事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产生显著正向影响,经济权与行政权的制衡程度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产生正向影响。产权性质对董事会权力配置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产生显著性影响,国有企业中行政权力、经济权力以及权力制衡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效应更为显著,民营企业中这种权力配置的技术创新效应被削弱。

本文的研究得出以下重要启示:第一,应辩证认识行政权在不同类型高科技上市公司中的作用,防范行政权过度干预。国有企业应充分发挥行政权在经营目标确定和高管任命过程中的积极作用,通过高管轮换、晋升等行政干预手段,对高管实施激励与约束,以保障国有企业的社会功能的实现。第二,应充分发挥经济权的积极作用,民营企业中要充分发挥行政权对内部人的制衡作用,让独立董事成为行政权力和经济权力协同耦合的治理枢纽,防范和制约内部人权力,实现经济权与行政权的有效耦合。第三,应高度重视产权性质的异质性影响,优化董事会权力配置,充分发挥不同类型董事会权力的技术创新效应,促进高科技上市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水平提升。

参考文献:

[1]曲亮,谢在阳,郝云宏,李维安.国有企业董事会权力配置模式研究——基于二元权力耦合演进的视角[J].中国工业经济,2016(08):127-144.

[2]胡艳华.完善我国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权力配置[J].法制与社会,2017(02):207-208.

[3]黄文锋,张建琦.董事会权力等级、战略性资源配置变动与公司绩效[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6(04):192-201.

[4]李小青,胡朝霞.科技创业企业董事会认知特征对技术创新动态能力的影响研究[J].管理学报,2016,13(02):248-257.

[5]袁媛,李晨.“互联网+”背景下科技驱动型企业治理环境对技术创新影响研究[J].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2020,29(05):34-37+57.

作者简介:李华金,1985年4月,女,汉,湖南岳阳,博士,讲师,研究方向:公司治理与企业技术创新。

课题信息: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18YBQ052)、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2021JJ40217)湖南省社科成果委员会基金项目(XSP20YBC2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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