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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家园共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家庭教育报·教师论坛
1 贵州师范学院? 2 云岩区第一幼儿园 贵州 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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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的运用越来越广泛。在此背景下,幼儿园的家园共育开始结合互联网,形成了“互联网+家园共育”的一种新模式。它既摆脱了传统家园共育的固有形式与思想,也让家园共育得到了进一步的创新与发展。本研究以贵阳市几所幼儿园为调查对象,通过观察法、访谈法、案例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对“互联网+”背景下家园共育的目标、内容、形式、以及实施频次等方面进行现状研究。在研究中去发掘“互联网+”背景下家园共育存在的问题,并探索解决对策,以此来促进家园间的有效合力。

关键词:互联网+;家园共育;问题;对策

现阶段,“互联网+”的运用得到普及,而将互联网融入到幼儿教育中,也成为一种必要趋势。幼儿期是身体、思维、情感发展的关键时期,家园共育始终是幼儿园工作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合理运用为幼儿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构建“互联网+家园共育的模式,并找出在此模式下所存在的问题,探索出应对的策略尤为重要。

一、“互联网+”背景下家园共育的现状

(一)“互联网+”背景下家园共育的目标

笔者针对“互联网+”背景下家园共育的目标,对贵阳市C幼儿园进行了访谈,详情如下:

在访谈中,C幼儿园教师在回答“互联网+背景下家园共育的目标”这一问题时,她们这样谈到:家园共育最开始的出发点是从促进幼儿发展为主,它没有固定的、确定性的目标。在开展家园共育时,主要依托指南中每个阶段幼儿的发展状况,来确定家园活动目标。这其中情感目标最难达到,甚至部分活动缺乏情感,这是“互联网+”背景下家园共育目标的现状。

根据受访谈者的陈述,可以知道当前在“互联网+”背景下家园共育没有确定性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就使得活动缺乏情感,不利于幼儿的发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提出:幼儿园应当主动与幼儿家长沟通合作,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宣传指导,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在互联网的结合下,幼儿园与家长之间应当形成共同且明确的共育目标。[1]

(二)“互联网+”背景下家园共育的内容

家园共育的内容较为固定,笔者通过访谈与问卷调查,得出当前家园共育的内容大多可归纳为四类:第一,教育类,包括家长参与的班本课程资源开发中社会实践调查部分;第二,互动类,包括亲子活动,幼儿园绘本分享、家长好书阅读分享;第三,社会类,包括家长意见征集、幼儿园宣传;第四,国家政策类,包括疫情下幼儿园的政策实施方案、幼儿教育惠民政策等。

笔者通过问卷调查,对家园共育的内容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以下图表所示:

从图中可以得出,亲子活动的占比高达94.12%,家长开放日位居第二,占比85.35%,而教育专题讲座占比76.47%,位居最后。

(三)“互联网+”背景下家园共育的形式

“互联网+”家园共育的形式主要是指家园共用网络平台在功能使用和主体参与上的情况。[2]当前在互联网+背景下,家园共育的主要形式为三大块。第一,QQ聊天;第二,微信家长群;第三,各类教育公众号。笔者通过问卷调查当前家园共育的形式,得出以下数据:

62.35%的教师选择了私聊,24.71%的教师选择群聊讨论,而通过网络家园专题论坛的教师仅有3.53%。

(四)“互联网+”背景下家园共育的实施频次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的运用越来越广泛,笔者以“多久一次使用网络与家长协作完成家园共育”对幼儿园教师进行调查,结果显示55.29%的幼儿教师经常使用互联网与家长实现家园共育,16.47%的教师总是使用互联网,而只有5.88%的教师从不使用互联网进行家园共育。

二、“互联网+”背景下家园共育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贵阳市C幼儿园的调查,发现在“互联网+”背景下家园共育主要存在三大方面的问题。

(一)家园共育目标不明确,定位不清晰

1. 家园共育理念不清晰

从目前幼儿园情况看,还未正式建立家园合作工作制度,部分教师对家园合作的内涵未完全内化,对幼儿园在家园合作中应有的地位,以及教师在家园合作工作中应担的角色缺少认识,个别教师不知何为家园合作。与教师相比,家长对自己在家园合作中的责任不太清楚,一部分家长只认为配合幼儿园就是配合完成孩子的知识学习。[3]

通过调研家园共育中教师认为家长担任的角色发现,教师对家园共育的理念还存在不清晰的情况。笔者针对这个问题,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数据显示,虽然91.76%的教师认为家长应当担任共育的合作伙伴,但是依旧有4.71%的教师认为家长是信息的交换者,2.35%的教师认为是一般家长角色,甚至还存在1.18%的教师认为家长是共育中的局外人。

2. “依托式”目标定位,缺乏情感

家庭和幼儿园在育儿过程中有共同的关注点,双方都有很强的共育动机。家园共育双方的真正目的都是在培养孩子,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各有不同,会因为个人情况相对集中在某几个方面。幼儿园则更注重孩子的均衡发展,其关注点更宽泛些,说明家园共育还是有很多合作空间的。[4]

在访谈中,贵阳市C幼儿园教师谈到:当前的家园共育没有明确的、清晰的目标。多是依靠指南中每个阶段幼儿的发展来设计家园活动,一般不会指定要求达到什么目标,活动中所设计的“三维”目标,较为死板,缺乏一定的情感。也难以体现和了解幼儿在活动结束后获得了哪些情感。

通过调查和访谈,我们可以得出,当前幼儿教师对于家园共育的目标设定还不清晰,往往使得这种目标变成“依托式”式的、缺乏情感的情况。幼儿教师与家长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共育模式,对于自身的“共育”定位是模糊的。无法形成有效合力,达到共同合作促进幼儿发展的效果。

(二)内容匮乏,形式较为单一

1.“固守成规”的家园共育交流内容

在对贵阳市C幼儿园进行调研时,我们发现在“互联网+”背景下家园共育的交流内容主要可分为教育类、互动类、社会宣传类、政策类。而在这其中,社会宣传类的家园共育活动内容开展得较多,包括在网上对幼儿园进行宣传、征集家长的意见对幼儿园进行整改。其他方面的内容较少。针对家园共育的内容,我们对贵阳市C幼儿园教师进行了访谈,详情如下:

我们会一般会开展的家园共育内容有:疫情防控宣传、空中黔课、专家线上培训、贵州大讲堂、公众号、班本活动等。因为有一部分是国家政策响应,必须要开展的。所以家园共育的内容其实总体来说不多,都是固定下来的。

2.家园开展形式固定化

“互联网+家园共育”的新型模式下,我们通过调研可以发现,开展家园活动主要通过三大平台来实现。分别是:QQ聊天、微信交流群、公众号。在以“教师经常使用的家园共育形式”开展的问卷调查中,我们得到以下结果:62.35%的教师选择以私聊的方式来与家长进行交流,24.71%的教师选择群聊讨论。而选择以网络家园专题论坛与其他交流方式的仅有3.53%和9.41%。由此可见,在“互联网+”背景下,多数教师选择惯用的微信,来进行与家长的沟通,以便于家长的及时接收与共同合作。

(三)以“园”为主导,缺乏有效的双向互动沟通、评价

1.单项式家长的信息接收

多数家长认为,将孩子送入幼儿园,那关于孩子在园的一切动态,孩子的发展状况都只用教师负责。自己在幼儿教育中,只需要给予孩子生活物质的保障就够了。因此家长在幼儿教育中逐渐成为“旁观者”、占据“从属地位”。教师让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们认为接收到教师发送的有关幼儿的信息便够了,而教师在开展家园共育时,面对这种“单项式”信息接收的家长,没有一点互动,往往增大了开展家园的难度。针对家长在幼儿教育中的信息接收,笔者对贵阳市C幼儿园教师进行了访谈,详情如下:

在幼儿园开展活动时,我们会像幼儿家长发送相关的信息。以告知家长活动的规则、时间、注意事项等。但有时候会发现,家长将信息视而不见,甚至受不到他们的信息,不清楚每位家长都收到信息没有,这样就只有重发一次,往往会加重我们的任务。我们希望能够与家长积极互动,以此来加快活动完成的进度。

2.缺乏家园间双向式反馈与评价

不管是微信、QQ还是校讯通、幼儿园网站等平台,幼儿园发布消息都是以图文并茂的消息分享给家长,这种书面文字消息缺乏面对面沟通交流的真诚性,看不到接收消息人的面部表情,无法知道对方是乐意接受还是假装接受。[5]幼儿园在开展家园共育活动时,往往会很难得到来自于家长的反馈与评价,这也在教师与家长的沟通方面增加了难度,与此同时,一旦缺乏了与家长之间的双向反馈,将会不利于改进家园活动,进而阻碍家园的良好开展。在对贵阳市C幼儿园教师的访谈中,他们这样说到:

我们开展完家园活动,是没有反馈的。因为基本上很少与家长进行互动,无法检验家长的情绪。在互联网上难以去观察到家长的表情,因此会不方便我们进行活动的评价。

通过访谈,我们可以知道:幼儿园家园共育中缺乏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双向式反馈,而一旦缺少了反馈,就形成了一种不完整的沟通。久而久之,教师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体系就会出现问题。在幼儿的教育中也会失去动力,与此同时,缺乏评价,不利于教育教学计划的改进与进一步的实施。

三、“互联网+”背景下家园共育的实施对策

(一)凸显“家园共育”巩固共育理念,明确共育目标

大多数家长认为,自己在家园共育中只是一个信息接收者,只需要接收到信息就可以了,其他的并不重要;而教师的角色定位也不清晰,认为自己是信息发布者和信息接收者,似乎共育者的占比少之又少。针对这一情况,首先要先明确自己的定位,教师可以与家长进行沟通,加上与家长的互动合作,告知家长在家园共育中家长这一角色的重要性,加强家长的素养,以此来巩固“共育”这一理念。其次就是教师方面,可以进行相关的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引进家长正确看待家园共育。[6]互联网+家园共育,更需要一个制定明确的目标,并且积极按照目标去靠近,结合幼儿实际,从促进幼儿情感经验发展出发,做好家园共育工作。

(二)以幼儿园课程为载体,丰富家园共育内容,增加网络沟通渠道

家园合作的目的在于更好的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所以,在《指南》背景下,以课程为载体,一方面:幼儿园课程资源开发中家长资源是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家长在参与幼儿园课程实施中可以更好、更准确的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发展需要进行反馈与评价,最终,实现家园共育一一双向反馈与评价的有效性。

(三)积极交流互动,建立双向反馈机制

教师与家长在家园共育当面缺乏沟通的影响因素一方面是家长的定位不清晰,不配合家园合作,另一当面便是教师与家长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去进行沟通等,对于此类情况可以制定具体的沟通计划来解决。此外,针对没有双向式反馈这一问题,幼儿园可以建立双向反馈机制,教师要明确自己想要得到的反馈是哪一方面,并且制定好反馈表,表中还需要有家长反馈内容栏,以便于形成双向式的反馈,可选择书信反馈,或者线上反馈。通过反馈的信息,改进教育教学计划,及时地进行自评,形成良好的沟通反馈体系,提高幼儿园家园共育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孔雯. “互联网+家园共育”模式存在的问题及优化策略研究[D].渤海大学,2018.

[3]梁旭莉. 贵阳市X私立幼儿园家园深度合作对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7.

[4]朱丽君. 幼儿园家园共育的积极互动策略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7.

[5]彭丽. 新媒体在促进家园共育中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西北师范大学,2018.

[6]张永. 微信在X县幼儿园家园共育中的应用优化研究[D].信阳师范学院,2019.

本课题系贵州师范学院2021年大学生科研项目“互联网+背景下家园共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贵阳市c幼儿园为例”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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