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添加成功
收藏成功
分享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地方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研究

卷宗
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

摘要: 2019年底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是一场特别重大的公共危机事件,对它的科学有效防治充分展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显著优势,同时也从中看到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优势。然而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作为治理主体的社会组织、社区、企业、公民参与意识淡薄、参与能力不强,地方政府与社会、公民之间也缺乏充分的交流与合作,使得协同治理无法充分发挥优势。因此,为了提高地方协同治理的整体效益,本文基于协同治理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从政府、社会、公民三个层面为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地方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提供对策建议。

关键词:公共卫生事件;常态化疫情防控;地方治理能力;协同治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因此,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在社会治理中逐渐占据着重要的地位。2019年底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是一场特别重大的公共卫生事件,对它的科学有效防治充分展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显著优势,同时也从中看到了政府、社会组织、社区、企业、公民等治理主体协同治理的显著优势。

一、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优势

(一)有效阻隔了疫情的蔓延态势

在疫情爆发初期,各省政府相继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制定多种应急方案,政府间、政府内部各部门间也进行多方面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这一危机。此外,各地各级政府也为社会力量参与抗疫提供资金、技术、人员支持;社会组织通过善款募集、物资供应、弱者关怀、心理援助和志愿服务等方式积极发挥作用,全力配合政府资源调配和提供急需的公共服务;社区的基层工作人员则及时向居民宣传党和国家的防疫政策,贯彻落实政府决策;企业则在全国防疫物资急缺的紧要关头,根据党和政府的要求,紧急召集企业员工投入防疫物资的生产,保障了全国医疗物资的供应;公民则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愿居家隔离,用自己的方式支持疫情防控。因此,正是政府、社会组织、社区、企业和公民等治理主体协同抗疫,我们才有效阻隔了疫情的蔓延态势。

(二)密切了政府、社会与公民之间的联系

为了使社会恢复到正常的状态,在抗击疫情中,多元治理主体发挥各自的作用、履行各自的职责,通过协商对话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保障多方行动顺利的实施和有效的执行。因此,随着政府、社会、公民之间的交流日益增多,他们之间的联系也变得更加密切。

(三)为我国今后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积累了经验

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模式,是我国在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取得重大胜利的关键因素。习总书记说过,团结就是力量,合作才能共赢,团结合作是抗击疫情最有力的武器。因此,全国人民携手合作抗疫,共同参与治理,为今后我们应对各种公共危机事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也是我们的财富。

(四)有利于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从党的十九大报告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再到党的二十大报告,都对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政府、社会组织、社区、企业、公民协同应对疫情,使全国人民恢复到常态化的生活,这有利于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而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又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具有重要意义。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地方协同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与社会、公民之间缺乏交流与合作

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多数主体早已没有全国共同抗疫阶段的“伙伴”意识,地方政府重新担当起抗疫主导者的角色,社会力量和公民也都回到自己原来“服从者”的位置。例如,当某一地区出现阳性病例时,通常都是政府在统筹规划全局,对病例进行隔离、对密接人员进行排查等,需要社会公众发挥作用的地方很少,他们多数时候都是听从政府安排。久而久之,地方政府与社会、公民之间的正向交流和合作逐渐减少,联系也逐渐减少,这不利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长期有效防控。

(二)缺乏充足的社会力量参与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大对数社会主体对疫情的严重程度认识不足,认为疫情没有那么严重,不需要他们再做什么;此外,他们还认为疫情防控的主要参与主体是政府部门,觉得目前与政府部门合作是没有必要的事情,只要调动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就可以了。因此,这些思想认识都使得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不高。

(三)公民的参与度低

从最开始武汉爆发疫情到后来的全国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经流行了两年多,持续的防控增加公民的心理疲劳程度,有的人甚至出现了逆反心理,不再配合政府部门的防控举措,隐瞒自己的行程轨迹。此外,还有些人认为政府针对零星病例爆发采取的封控举措,阻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因此对政府的这些行为怨声载道,从而不愿意配合政府部门工作,也不再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三、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地方协同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层面

一是加强与社会、公民的交流与合作。地方政府应当积极、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共享信息和政策举措,主动听取大众的反馈和意见,及时调整自己的不足;此外,在日常生活中政府拥有较大的权力,当社会力量、公民遇到难题时,政府也要调动资源和力量给予帮助。二是加强对社会、公民的引导。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应急文化宣传教育,强化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愿参与、敢参与”的良好文化氛围;此外,还可以通过经常开展应急演习演练和培训等活动,在潜移默化中塑造“未雨绸缪,居安思危”的公共精神,提高参与主体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参与中达成共识,增强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三是为社会、公民参与协同治理提供政策支持。例如,建立和完善长效化的激励机制,对于积极参与危机协同治理、履行社会责任的非政府主体,给予包括资金支持在内的物质激励和包括授权、褒奖在内的精神激励。

(二)社会层面

一是社会组织积极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如召集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丰富人力资源;多方面筹集物资,保障物资供应;为困难群体发放救助金等,从而承担起一部分的社会责任。二是社区积极辅助政府工作,发挥宣传协助作用,细化基层工作内容,从而提高社区精准治理的能力;此外,社区还应当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提升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并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治理能力,从而为社区配备充足的人才,以应对各种突发状况。三是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技术创新,开发更多适应现阶段生活和经济发展需求的产品,从而使企业更好地运用自身能力和专业优势造福社会。

(三)公民层面

提高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公民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之一,他们是否积极参与和配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最终成效。因此,公民要提高自己参与协同治理的意识,同时也要主动学习应急本领,提高自己的协同治理能力,从而既保障自己的生命健康,又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结论:在新冠肺炎疫情这一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中可以看出,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一过程中既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又需要社会、公民等治理主体的协同配合。只有多元主体参与协同治理,才能提升社会治理的整体效能,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新华社.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47667408886218643.2022-10-25/2022-10-28.

[2]汪光焘,涂颖菲,叶建红.后疫情时代城市交通发展趋势及协同治理研究[J].城市规划学刊,2020(05):25-31.

[3]常林亚,刘小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乡村社会“控制—协同”治理模式探析[J].行政科学论坛,2022,9(06):48-52.

[4]骆函绮,徐德顺.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双重任务下的流动人口协同治理研究——以浙江省义乌市为例[J].现代管理科学,2022(03):92-99.

[5]胡建华,唐继晨.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公共危机协同治理的府际关系[J].领导科学论坛,2021(12):5-12.

[6]陆颖慧,吴素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协同治理的常态化转型:以无锡为例[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22,42(06):437-441.

[7]郭淑红,万立军.哈尔滨市社区疫情防控协同治理对策研究[J].边疆经济与文化,2022(10):1-4.

[8]张国庆.公共行政学[M].第四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449.

[9]廖婧.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协同治理模式构建[J].南方论刊,2022(10):43-45.

作者简介:盛丹丹,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应急管理。

*本文暂不支持打印功能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