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优化建议及对策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国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在党的领导下,优化国企纪检监察职能体系事关国有企业强基础、谋长远工作,只有通过强化纪检监察职能,运用多种监督力量把纪检监察工作同管资本、管流程、管人员结合起来,才能有力支撑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本文将结合当前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论述,重点讨论构建科学、高效的监督体系,切实防范和化解各类型风险,并提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具体解决路径以供讨论。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对策探讨
引言
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因此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有着重大的意义并需要做好多方面工作,其中优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就是其中重要一环。国企需要将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改善风险管控、强化纪检监察的工作质量,以便在运行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规避风险,保障国企的安全与利益。
1优化国企企业纪检监察职能的意义
国有企业是我国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支柱。新时期,国有企业的运营逐步走向专业化与管理综合化,同时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新要求。在国有企业运行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对企业各项环节进行监督,对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路径,督促健全惩防体系,为企业增加制度屏障;着力整肃企业内部的不正之风,规范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提高企业整体水平,进而有效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
2发挥国企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难点
2.1纪检监察工作难以有效融入企业重点工作
从国有企业本身角度上来讲,当前“从严治党”和“从严治企”目标具有一致性。目前中央“从严治党”和国家监督机制改革成果显著,但是国有企业监察体制改革仍处于推进阶段,国家相关政策、法律应当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地位、职能和工作方式仍然在逐步明确、逐渐严格的阶段。
想要确保监察工作职责落到实处,需要衡量“从严治企”的一系列措施是否落实到企业的中心工作中,需要明确纪检监察工作是否涵盖了整个企业和相关的领域内部,需要考量党风廉政制度是否真正落到实处,以及对实施的风险能否全面把控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作为专业的部门,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需要将自身职责完全地发挥出来,并将“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原则内容落到实处,发挥出自身的监督效果,从而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2.2国企纪检监察机构需要明确再监督职能
在“转职能”“转方法”“转作风”被提出、部署之前,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工作经常是处在一线岗位上。“三转”要求提出来之后,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和重点工作便发生了改变,将其工作内容转变成为企业内部实现监督职能的再监督工作,不再是以往对各个部分进行代替。在新的历史节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明确“再监督”作用,督促内部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好各自的监督手段,盯紧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产富集的各个环节,履行好管权、管事、管人的“全业务、全周期”管理体系,锻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内部部门联动监督体系。
3解决路径
3.1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
国企纪检监察机构要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和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下移探头、下移关卡,结合实际补充配齐基层纪检干部,关心爱护纪检干部的成长,统筹纪检干部教育管理和培养使用。此外要加大纪检骨干培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本领,提升纪检队伍政治素养,切实提高政治“三力”,锻造出一支敢于善于斗争、高素质专业化的纪律铁军。纪检监察机构要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要保持赶考清醒、保持守正创新,用科技化手段提升业务水平,用专业化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3.2提升纪检监察组织在国企中的地位
为了提高纪检监察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首先,需要对党内和行政两者指导下的法规制度进行强化,并明确两者之间的从属关系,即企业党委与上一级主管机关加建监察部门,对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共同领导,其中上一级主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为领导主体。其次,在日常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执行过程中,企业的党委和行政领导体系应将纪委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也列入其中,并在企业设置党委副书记的职位,主要职责是监察和督促企业各级人员。除此之外,企业的纪委书记也可以在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中担任副董事长或监事会主席,列席每一次企业的党委会、董事会以及经理行政会,并在会上与其他管理人员一起研究和讨论企业的重大发展问题以及管理策略。
3.3建设多平台支撑国企纪检监督有效运转
通过建设信息、人才、制度支撑平台。以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作为讯息传导中枢,以信息化手段打造各层级监督讯息互联互通,向下传达中央监察工作精神、企业监察工作动态、年度监察重点工作,向上收集基层监督动向、业务监察布置、一线监察困难。以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作为制度执行监督重心,开展解读制度、学习制度、执行制度活动,消除“制度孤岛”,让监督人员做到关键制度全掌握、重点条款全厘清,提升对监督事项的分辨能力和监督重点的理解能力,在监督中能够发现重大风险或潜在问题。以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作为人才储备集散地,随时、随机调配“纪检干部+专业人才”出征,监督基层单位内部经济活动,实现监督力量富集充沛、监督人员人才济济,真正避免监督队伍任务过于反正或梯队建设青黄不接,有效规避同单位人员监督同单位“灯下黑”现象。
3.4围绕纪检监察职责明确评判权限
在国有企业内部,纪检监察作为一种严肃、特别的管理活动,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因自身主观或客观因素,导致在对监督内容进行客观评判时容易存在不足。为解决该问题,在进行纪检监察工作中,需要对自身角色进行准确定位,严格且认真地履行职位职责,规范行为、语言等方面,防止因此而出现漏洞。从法律建设的角度上进行分析时,要与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现实情况进行充分结合,并对内部监督作用的落地状况、具体内容、使用方法、权利限制进行明确规定。
3.5围绕价值取向运用好纪检监察结果
一直以来国企纪检监察机构运用方面存在事后处置现象,导致监督对及时纠正错误、迅速扭转问题作用不明显。据此,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创新采取“动态处置+广泛提醒”方式,监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动态处置,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通过采取对监督发现问题剖析共性原因,及时披露问题、及时提醒类似岗位人员,达到监督发现问题一个,教育警示一群的良好效果。此外国企在纪检监察结果运用方面,坚持做到严管与厚爱并重、激励与约束结合,主要做法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评判“为公”还是“为私”,辨识“无心”还是“有意”,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并作相应处置,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同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问责失职渎职、助力勤牛快牛。
结语
国有企业如若不重视纪检监察职能优化必将出现监督力量分散、与业务监督融合不够、监督效能打折扣等方面问题。从以上内容中能够看出,只有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提升纪检监察组织在国企中的地位、建设多平台支撑国企纪检监督有效运转体系、围绕纪检监察职责明确评判权限、运用好纪检监察结果,才能构建科学、高效的纪检监督体系,才能真正优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切实防范和化解国有企业各类风险,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为做强做大做优国企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李燕荣.国企建筑企业纪检监察作用发挥与经济效能探讨[J].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020(4):117.
[2]罗渝成,赵玉英.浅析如何更好发挥国企纪委监督“探头”作用[J].廉政瞭望,2020(19):85.
[3]张健.高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再监督的探索与实践[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20(1):14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