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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赋能残疾人就业困境及对策
【摘要】残疾人就业问题一直是政府与社会关注的焦点,实现就业是其实现自身价值、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基础,当前社会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为残疾人就业带来新机遇,但是在数字经济赋能残疾人就业过程中也面临数字鸿沟、社会排斥等困境,作者构建了“技术赋能+平台赋能+融合赋能”的数字经济赋能残疾人就业机制,为残疾人实现就业提供对策。
【关键词】数字经济;残疾人;残疾人就业创业;残疾人就业帮扶
一、引言
当前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残疾人就业模式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已形成“技能培训+政策扶持”模式、“服务平台+招聘会/示范基地”模式、“政府购买+岗位开发”等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模式,极大地推动了“互联网+”背景下残疾人就业的发展规模、发展质量等。残障群体的就业方式主要有客服类工作、转录、翻译类工作、电商类工作和手工创意类等类型的工作,但是在查阅更多报道以及对部分残疾人进行访谈了解之后,发现由于数字经济发展较快、残疾人自身生理心理因素以及政策的不完善等,残疾人在利用互联网就业方面仍然有很多困境与壁垒。
二、残疾人就业困境
(一)残疾人知识技能不足,互联网就业能力受限
在数字经济的时代背景下,知识、技能等人力资本因素在就业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就业及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逐渐呈现出资本追逐高人力资本的劳动者的趋势。残疾人想要更加匹配或者说胜任数字经济下的与互联网紧密联系的岗位,必须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当前,缺少对残疾人的专项特殊教育制度,尽管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缓慢提升,但仍有一部分残疾人处于文盲状态或是仅仅接受过几年小学教育,其中一些人更是根本没有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来提升自身文化素养,进而来改善自身生活质量的观念和意愿,这种情况在农村更为普遍。
(二)残疾人就业线上服务平台建设不完善
综合各地平台建设现状可以发现,数字经济背景下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主要有三方线上平台建设:一是智慧残联、数字残联等残疾人综合服务官方政府平台;二是电商创业园、电商直播等残疾人创业就业渠道平台;三是政府市场相结合,联系企业搭建的残疾人就业招聘应聘等公益或非公益就业洽谈平台。这些平台在赋能残疾人就业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平台建设过程中缺乏对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考量,残疾人面临一些技术使用上的困境;其次是平台发展过程中相关政策缺位,仍然存在一些信息隐蔽性不足、残疾人面临歧视等问题;最后是平台内容上建设仍然有待完善,仍有部分地区的残联没有实现信息化线上服务等。
(三)残疾人就业岗位存在供需矛盾,未能实现有效融合
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产业结构变革为残疾人提供了一些新岗位的选择可能,但是供给岗位的单一性与残疾人就业需求的多样性之间存在矛盾,未能实现互联网+残疾人就业的有效融合。首先,就业岗位开发不足,缺少符合残疾人生理特点且技术含量较高的就业岗位,难以满足残疾人的实际需求。目前较多见的残疾人居家就业项目所提供的主要是淘宝网店、云客服、微商等就业质量不高的工作岗位,新型岗位如直播带货等并不适用于所有残疾人,并且此岗位在残疾人就业过程中也存在就业稳定性差、可能遭遇言语等歧视问题。第二,互联网企业参与规模不大、数量不多。较少有互联网企业倾向于主动为残疾人提供一些岗位或就业项目,在利益与社会责任的较量中大多数企业仍然是优先选择利益最大化。
三、数字经济赋能残疾人就业的对策建议
(一)技术赋能——提升残疾人能力,授之以渔
要以技术赋能为核心,提升残疾人知识水平及就业能力,授之以渔。数字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提升残疾人文化水平和互联网技术等就业技能是残疾人在数字经济环境中实现长期发展的重要保障。实现技术赋能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加强残疾人教育,改变我国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的现状,协助开展计算机基础技能教育,提高残疾人整体网络技能。与此同时,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要充分发挥利用线上远程教育的优势,给身体条件或地理条件不支持参与线下教育的残疾群体提供线上的渠道,最大限度发挥教育资源的价值。二是提高职业培训的专业性、实用性以及针对性。在培训过程中可以采用高职院校合作的模式,培训机构为残疾人理论教学和综合素质培养提供技能现场辅导和实习机会,实现培训与就业的有效衔接。同时要根据残疾人知识结构开展相应课程,提高培训质量,提高对残疾人培训的针对性。最后在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中,要重视残疾人的心理咨询和积极就业意识的培养,增强残疾人社会参与、融入社会的积极性。
(二)平台赋能——优化平台建设,抓住机遇
要以平台赋能为落脚点,通过优化相关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抓住数字经济背景下电商平台等发展机遇,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新渠道、新路径,满足更多残疾人的就业诉求。要从以下几个角度优化平台建设:首先要继续推进各省市地区智慧残联、数字残联等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并且根据国家残疾人联合会的意见持续推进残疾人事务跨省通办等业务,同时各省市地区残联网站应汲取中国残联网站的先进经验,提供网页语音版、快捷键操作等,有利于残疾人获取信息;其次要加强对电商创业园、利用互联网就业孵化平台、残疾人线上直播平台等平台的法治化、专业化管理,政府部门要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平台运营,保护残疾人隐私、心理等权益;最后针对各平台内容建设要整合、优化残疾人就业信息资源;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开发和深化社会组织的助残功能等。
(三)融合赋能——多主体共同参与,提升机会
要以融合赋能为保障,推动政府、残疾人、企业、社会组织等多主体共同参与残疾人就业促进进程中。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与水平,从而有效缓解残疾人互联网+就业项目供需之间的矛盾,满足残疾人多元化的就业需求。政府部门及全国各级残联也要建立残疾人大数据,推进信息技术与残疾人服务深入的融合,实现残疾人就业服务的精细化、精准化、智能化。推动残疾人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实现精准、便捷、高质量就业。要推动残疾群体合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数字教育与数字素养,弥合不同年龄之间、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减少数字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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