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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遭遇家庭暴力的法律救济

美文新篇
江苏大学,江苏 镇江 212013

摘要:在传统观念里,家暴的受害者通常为女性和孩子,但是在司法实务中,男性遭遇家暴的情形却时有发生。本文大致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提出问题:男性遭遇家暴的现状;第二部分是分析问题:男子遭遇家暴的成因与救助难题;第三部分是问题:男子遭遇家暴的司法救济手段。本文的创新点在于跳出传统的女性家庭暴力受害者这一圈子,关注到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这一群体,并分析解决男性遭受家庭暴力的难点之处,着重从立法、司法、执法这三个方面提出合理的法律救济措施。

关键词:家庭暴力;男性受害者;性别正义;救济途径

一、男性遭遇家庭暴力的现状

近年,男性遭遇家暴的比例攀升,但此现象在国内并不受重视。

美国疾控中心(CDC)2010年发布的“The National Intimate Partner and Sexual Violence Survey”显示:美国有28.5%的男性曾遭受过肢体暴力,48.8%的男性遭受过精神攻击。

据英国内政部的统计,家暴受害者中有40%是男性。英国男性家暴受害者公益组织ManKind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度,全英国4%的男人都遭过家暴,是女性受害者数量的一半,只有10%的男性受害者愿意报警,高达29%的男性受害者不愿意将自己的家暴遭遇告诉任何人。

根据日本内阁府披露,2014年日本有16.6%的男性遭受过家暴,被家暴后更有75.4%的选择了默不做声。据日本警方统计,2015年接到丈夫被妻子严重家暴案件7557起,与5年前相比增加了9.5倍。

而在中国,接受调查的人群中,曾经实施过肢体暴力的男性超过70%,女性超过10%;但是曾经遭遇过“致命性武器”攻击的男性超过60%,而女性占10%左右。更严重的是,在警方记录中,几乎所有遭遇暴力的男性都需要接受医学治疗,而近50%的男性受害者需要住院治疗。

二、男性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

(一)经济实力悬殊导致家庭地位低

男性因为工资收入低于妻子的工资收入,导致在家庭中缺乏话语权和地位,从而要被迫承受妻子的压力和怒气。很多遭受家庭暴力的男人,都是工资比较少或者挣钱能力比老婆低的群体,这让他们产生了自卑心理。

(二)身体残疾遭到轻视

受害者由于身体残疾或者体弱多病,在体力上天生处于一个弱势地位,这会招致施暴方的不尊重和轻视这种言语、精神上的暴力,进而还会有身体上的暴力。在司法实务中,往往因为残疾人本身的生理问题,而造成自身的诉讼力量相对薄弱,如遭受恐吓等因素而不能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三)受教育程度低下

个人由于受教育程度的不足,导致其在对于事情的认识能力方面不足,偏信中国传统的封建思想观念,并采用较简单粗暴的方法解决。在他们的传统思想观念中,这是自己的家庭内部事务。而家庭暴力等违法犯罪者的受教育程度也造成了孩子们有实施家暴行为的趋向,但同时在实际生活中这个趋向会逐渐受到强化,而当这个趋向到达了一定程度时,轻微的家暴行为也就会升级为犯罪。

(四)社会思想偏见

在伦敦开展的一项反家暴测试实践中,发现了一种非常耐人品味的现状:当身为妻子的扮演者正在殴打身为丈夫的扮演者时,围观路人竟无一人前来阻止;反之,当两人角色互换即所谓的丈夫在打妻子时却被路人阻止了。这个现象的成因就是由于人们普遍认为女性都是弱者,在潜意识里也就倾向于对弱势的同情。在婚姻生活中女人作为施暴者的比重逐渐上升的情况下还理所当然的将男性视为强势群体是对男性的不平等,势必会对男性的权益构成损害。

(五)其他原因

比如:生活压力。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个人所遭受来自社会、工作环境等的压力也愈来愈大,当个人抑郁的心情无处排解时,家里也就变成了个人负面能量的排泄场所。而倘若在此时再加上家里的不和谐因素,如家庭经济压力、子女教育压力、家庭成员长时间生病等成为导火索,家庭暴力就很容易形成。

三、男性家暴受害者的救济途径

(一)针对男性遭受家庭暴力的立法

1.我国没有一部单行专门的男性遭受家庭暴力防治法,现行刑法也没有关于针对男性遭受家庭暴力的罪名。从我国反对家暴的状况以及全球反对家暴的潮流出发,出台一套适合于我国的防范与遏制男性遭遇家暴的法律将更加十分必要。既可以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国家暴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又可以对一些尚且不能组成家暴违法犯罪,而又的的确确给男性受害者带来严重身体损害的行为加以处罚。但立法时还必须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实际需要,从现实出发,在总结中国现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并参考国外经验。

2.在《民法典》中,设置了“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目前大家所热议的离婚冷静期的全部内容,也就是说有了30天外加30天的反悔期,有专家和学者认为冷静期的设置可以有效的减少冲动型离婚,从而稳定家庭关系。

(二)司法救济措施

1.法院干预男性遭受家暴的实践与经验在国内已经有很多了。

首先,在我国没有专门立法的情况下,对于男性遭受家庭暴力案件的解决,法院便有了相当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但这并不等于法官可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而是说,法官可以在相关部门法的指引下,借鉴中外成功经验,创造具有示范效应的判例。例如,根据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家庭暴力未导致离婚的前提下,赋予受暴者对其因家庭暴力所造成的身体伤害请求民事赔偿的权利。

其次,我们知道家庭暴力不同于一般暴力的一个原因是,它具有伦理性和隐私性。男性受害者不愿意使这一“丑闻”曝光,施暴者也可能因为公开后颜面扫地而做出负面的回应。所以在人民法院审判普通家庭暴力案件时候,并不是像审判其他的普通家庭暴力案件一样可以公开审理,应该设置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庭,以消除不必要的隐患。该专门法庭的设置也可以做适度的调整,比如尽量“吸纳资深的有婚姻家庭经验的审判员,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共同参与案件的审理”。

最后,家庭暴力案件审理或者立案难的一个关键就是取证难。这一问题就要求法官们能够在不违反民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通过灵活地运用在有关家暴案件处理过程中有关的证据收集的规范、证据标准的依据、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司法事实确定程序等,并基于公正诚信原则和保护弱者权利的准则,通过综合考量有关家暴案件中当事人的举例证力等各种因素,来决定民事举证责任如何履行。从保障男性受害人的角度,可以减少对其民事举证责任或者将举证责任转让给被告。同时可以“在经济落后的地区专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法医鉴定的部门,为受害者出具一份及时有效的伤残证明”。

2.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在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据《反家暴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家庭暴力也是判决离婚的法律情形,男性家暴受害者可以要求离婚。《民法典》婚姻编规定:双方以家中强暴或侵害、遗弃家人,向另一方要求离异的,经协调失败的,也可以离异。在认为家庭暴力的情况下,若任何一方受害者都坚持要离异的,则无所谓要求离异的是加害人抑或受害者,法庭都会尊重双方受害者意志,及时协调并裁定离异,以防止双方因久拖不决而发生更加重大的家庭暴力侵害行为。

(三)其他法律途径

1.我国可以效仿一些西方国家,在社会上建立起男性家暴受害者的公益组织和网站。普通男性群众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了解更多关于家庭暴力的知识;而男性家暴受害者可以借助这个平台,获得社会援助和法律调解;大众也可以通过类似的平台,认识到男性遭遇家暴的现状。

2.残疾人员还可申请残疾联合会的援助。

残疾联盟及其组织的重要任务有:传达落实《中华民国残疾保障法》,保护残疾在政策、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社会活动各领域均等的人民权益,尽心全意地为残疾提供服务;鼓励残疾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奉献努力;协调政府部门、社区和残疾间的联系,推广残疾工程,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理解、重视、关怀、支持残疾,以减少歧视、偏见和阻碍;参加调研、制订和执行有关残奥会事务的立法、政策计划,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公共服务社会功能,对相关领域的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与指导等。

3.进行多渠道的法制教育传播,以提升公民对家暴的认识,并透过提升社会对这一社会问题的意识进而减少了男子同胞在思想道德层次的心理压力。因为受中国传统封建思想的深远影响,中国公民在遭遇家庭暴力时通常采用隐瞒,忌讳倾诉的态度,而在男性遭遇家庭暴力时出于所谓的“面子”更是如此。所以,反家暴的宣传工作就需要让大家意识到家庭暴力的实质上是不公正的社会控制手段,不论女性或者男性都要站起来争取救济。

我们将借助大众传媒、互联网进行社会宣传,法院通报事件等多种方式开展反对家庭暴力的传播。由于家庭暴力涉及个人隐私,所以政府在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中必须采取化名和匿名宣传的形式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应对男子家暴与女子家庭暴力进行全面的教育宣传,但不能择一或者择一重点进行强调的教育宣传否则会引起中国公众对家暴的盲目认识。

四、结语

此次研究,我们在普及家庭暴力知识的基础上,进行全新的调查研究,先总结出救济男性家暴受害者困难的真正原因,再提供合理的法律救济途径,会更有实际应用价值。家庭暴力现已变成了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综合采取各方面措施,也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努力承担责任。整个社会都对防范和遏制家暴问题予以了高度的重视与关心,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坚持同一切形式的家暴问题做斗争,共同为减少家暴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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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想(2001.10-),女,汉族,江苏无锡人,江苏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

基金项目:江苏大学第19批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资助项目,项目编号:19C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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