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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员等级制度造型特征解析与运用
摘要:本文着重从清代官员的朝冠、朝服及整体搭配的细节特点出发,来辨别官员等级的区分,以此更好厘清清代官员的服饰和佩饰特点,及其内在的等级观念,并能运用在当下各类电影电视剧及复原拍摄的服化造型工作中,将服饰传统文化继续到更好的传承下去。
关键词:官员等级制度;朝冠;朝服;顶珠;花翎;朝珠
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0)-05-271
清朝官员等级造型是指在清政府中的官员有着正式职位的官方着装,皇帝以下的文武百官,均以九个等级来划分,即有“九品”,官员的服饰依品级不同,所佩戴冠帽、顶珠、花翎、朝珠及补子图案等有严格的规定,人们只要见到官员所穿的官服及配饰,就能辨别出他是文官还是武官,而且还能知道他是属于哪一品的官职,特点也比较显著,其别样的风格又深深的体现出封建等级思想,使官员级别清晰可见。
清代文武官员上朝时都戴朝帽,形制有两种:一为冬天所戴,名为暖帽;一为夏天所戴,名为凉帽。暖帽的形制,多为圆型,周围有一道檐边,材料多为皮制,暖帽中间还装有红色帽纬,帽子的最高部分装有顶珠,材质多以红、兰、白、金等色宝石,珠下还有孔雀翎毛垂于脑后,称花翎。顶子和花翎是区别职官品级的重要标志。冠帽上的顶珠,是清代区别官阶的重要标志。顶珠的质料和颜色的不同,代表了官员品级的不同,顶珠必须按品级戴用,不得僭越,如果革职、降职,就是革去他原应戴的顶珠。顶珠制式依照朝冠顶戴:皇帝为珍珠,一品官用珊瑚顶, 二品、三品官用起花珊瑚顶,四品官用青金石顶,五品、六品官用水晶顶,七品官以下及进士、举人、贡生均用金顶,监生用银顶。雍正六年改七品官用镂花水晶顶。雍正八年,改三品官用蓝宝石或蓝色明玻璃顶,六品官用砗磲或白色涅玻璃顶,七品官仍用金顶,未入流者无顶珠。
花翎是插戴在朝冠和吉服冠上的,因为与顶子相连,所以常常被我们称为“顶戴花翎”。顺治十八年的《大清会典》曾对花翎作出规定:即亲王、郡王、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许戴花翎,贝子以下可以戴。后制定:贝子和固伦额驸戴三眼花翎;镇国公、辅国公、和硕额驸戴双眼花翎;内大臣,一、二、三、四等侍卫,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参领(须是满洲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这上三旗出身)等均戴单眼花翎。花翎是一种辨等威、昭品秩的标志,非一般官员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级、赏赐军功,翎眼越多说明功勋越高。一般降职或革职留任的官员,仍可按其本任品级穿朝服,而被罚拔去花翎则是非同一般的严重处罚。清代有戴花翎资格的官员:如内廷王、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直省将军以及五品以上满族官员,六品之下的戴蓝翎。蓝翎和花翎性质相同,因用染成蓝色的鸟羽毛所作,又称“染蓝翎”,无眼,赐予六品之下。对于官员能否得到花翎恩赐,一般是赏给有功的人或对朝廷有特殊贡献的人。
清代文武百官的官服大致分为三大类,即朝服、吉服和补服。朝服是清朝文武百官参加朝会大典所穿的,也是王公大臣一生为官最重要的服装。品秩差别主要看蟒袍、朝服以及补服的纹饰,装饰于前胸及后背的补子的不同图案来区别官位的高低,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等皇室成员用圆形补子,各级文武官员均用方形补子。补子质地极为坚硬,并不像普通布比较柔软。清代朝服皆为上衣、下裳相连,两袖均为马蹄袖,颈部各置有披领。补服的造型特点是:圆领,对襟,平袖,袖与肘齐,衣长至膝下。门襟有五颗纽扣,是一种宽松肥大的石青色外衣,当时也称之为外套。清代补服很有特色,从样式为长褂式,褂服从前襟中央对开,后片则整片织在一起,便于穿着。前片官补正好位于官服的前胸,为便于解系纽扣,只能将前片对半分开。清代补服颜色大都是以深沉色为主,更显示出庄重,也反映出官制上的成熟。
清代补服的补子纹样分皇族和百官两大类。皇族补服纹样为:五爪金龙或四爪蟒,皇帝穿龙袍(五爪金龙),其他皇族和下臣穿蟒袍(四爪蟒)。为了一目了然地区别官员身份等级,官服上有补子的纹样,按照文官用禽,武官用兽的方法加以区分,而且相应的动物、数目、颜色、质地、做工等都是不同的。清朝官员等级分一至九品,文官是从一品光禄、荣禄大夫到九品登仕郎,这九品之补分别是:仙鹤、锦鸡、孔雀、雪雁、白鹇、鹭鸶、紫鸳鸯、鹌鹑和练雀。武官官衔分别是从一品建威将振威将军到九品修武校尉、修武佐校尉,武官九品之补分别是麒麟、狮子、豹子、老虎、熊、彪、犀牛(七八品)和海马,其中文官未入流的是黄鹂,武官未入流的是獬。
清代朝珠是由佛教的念珠演化而来,正是由于清代皇帝信奉佛教的缘故,朝珠是清朝皇帝和官员着礼服(朝服、衮服)、吉服(龙袍)时佩戴的代表身份地位的一种装饰物,挂在颈项,垂于胸前,是显示身份和地位高低的重要标志。朝珠通常由身子、佛头、背云、纪念、大坠、坠角六部分组成,每串朝珠的珠数都严格规定为108 颗。佛头共有 4 颗,直径比朝珠大一倍左右,每隔 27 颗珠子加入一个佛头,将108颗朝珠四分,也称之为分珠,寓意四季。朝珠顶部的那颗佛头上,连缀一塔形“佛头塔”,其穿孔的方式为倒置的“T”字形。佛头塔的顶端用阔丝带系缀有一块宝石大坠子,大坠上端还垂有一块宝石,称之为背云。 葫芦状佛头塔的两侧又有三串小珠串,每串10粒,珠串的末端各有用银丝珐琅裹着宝石的小坠角,称为纪念。美其名曰“三台”。备挂时将朝珠挂于颈项之中,以佛头紧贴后颈与后脑相垂直,前胸出现的三颗佛头作中心对称,后背的背云紧靠后背心。妇女悬挂的朝珠与男子所佩者略有不同,其区别主要看朝珠上的纪念,两串在左者为男,两串在右者为女,两者不能颠倒。
乾隆二十八年将朝珠正式列入《大清会典》,表明只有封建社会的上层统治者方可佩戴朝珠,寓意着等级地位的高尚与尊贵,根据官品大小和地位高低,朝珠的材质多种多样:东珠(珍珠)、翡翠、玛瑙、琥珀、蜜蜡、水晶、青金石、绿松石、宝石、碧玺、伽楠香等世间珍物琢制。对朝珠的佩戴有着相当严格的规定,朝珠主要通过材质的珍贵程度、珠石色泽和丝绦的颜色,在官员等级上进行区分朝珠的佩戴。按照《大清会典》的规定,“明黄色绦和东珠朝珠只有皇帝、皇太后、皇后才能佩戴,皇贵妃以下均不得佩戴,皇子也不得佩戴”。朝臣,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的,本人及妻室或儿女和军机处、侍卫、礼部、国子监、大常寺、光禄寺、鸿胪寺等所属官员穿着朝服时,才得挂用。它是显示身份和地位的标志之一,一般官员和平民百姓在任何时候都不许佩挂。可见,朝珠不仅富贵奢华,更体现了封建的等级观念。
清朝拒用汉人衣冠,靴子变成了皇帝和文武百官公服时的主要足衣,清代男子鞋履,便服以鞋为主,公服才穿靴,文武大臣着朝服配朝靴,靴子的材料多为黑缎,式样初尚方头,后又流行尖头,皇帝及百官穿朝服则喜穿尖头朝靴。朝靴与服色相同,并饰黑色边饰,上面绣有草龙花纹。靴底较为厚重,后来采用改为薄底,便于跪拜与行礼,官史行差办事喜着轻便薄底靴。早在崇德时期清皇室就定下了“上下冠服诸制”和不得“变本忘先”的训诫。
清代是个满汉文化交融的时代,尤其是官员服饰文化是最具特色的,既沿袭了传统汉服官服的特点,又具有自己的民族特色,将服饰文化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是中国服饰文化的珍贵宝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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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静薇.浅析清朝服饰与佩饰[J].赤子.2015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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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琼.清朝官服制度与官僚等级制度的相互作用[J].西安工程大学学报,2013年3期.
本文系2019年度校级教学科研课题研究成果,项目编号:HYY20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