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广西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校企政”共赢模式探讨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政府为适应新时期发展而制定的农村发展整体方案,旨在推动新时代背景下,农村能够有效发展经济并有效保护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乡村文化复兴是主要支撑,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作为乡村文化的核心与精神标志,与乡村振兴战略之间的关系与影响需要不断探讨。以乡村振兴战略为背景,探讨广西瑶族非遗“校企政”共赢模式,以期能够通过挖掘非遗资源来创新乡村产业发展,从而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广西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校企政”共赢模式
引言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我国城镇与乡村发展步伐的差异,使得乡村非遗存在着主体身份流失、文化价值背离、空间结构薄弱等诸多问题。农村文化的缺乏导致社会对农村价值的认识与认同感减弱,长期以农村为生产基地,主要用来服务于城镇,农村的传统被忽略和遗弃,或者说传统农村还没有向现代社会过渡,新的社会文化系统还没有形成,农村的“空白”将会对城乡融合造成极大的障碍。在新的历史时期,乡村文化的复兴必将成为乡村振兴的主题,而非遗作为乡村文化精髓所在,与乡村振兴之间的深层次联系,以及与乡村振兴战略之间的相互支持与促进,是目前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1 广西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我国南疆,面对东南亚,背倚大西南,南临北部湾,毗邻滇黔湘粤,拥有独特的自然景观,多彩的民族风情,共居住12个世居民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丰富、深厚的非遗,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1]。从2005年度起,国家对非遗进行全面的调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个层次的保护制度,使其得到显著的发展。截止到2021年,国务院已发布了5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总计1557项,而子项为3610个,广西拥有70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14个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瑶族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时间较早,所以成果与经验更加丰富,截止到2021年,广西瑶族已形成13个国家非遗代表性项目,在广西占比18.57%;206个自治区非遗项目,在广西占比22.5%。所以在四级保护体系的不断完善与健全的前提下,广西瑶族非遗得到有效保护与传承,其可见度也在不断提升[2]。
2 广西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面临的问题
2.1缺乏完善法律制度
当前,广西各省只有河池市有《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南宁市、北海市、河池市等设区市已出台有关加强瑶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而其它地区相关法律和法规尚不完善,特别是中越边界瑶族人数较多的地方,非遗既与文化传统、经济效益有关,又与边境文化的安全密切相关,因此,必须要有一个专门的法制体系[3]。
2.2缺乏明晰知识产权
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和研究者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知识财产权意识,没有保护好自己的传统、流脉、基因和传统的民族记忆。由于“生产性保护”的理念越来越广泛,在研究、开发和利用的同时,由于对其知识产权的不明确,必然导致其失去应有的文化内涵与价值,从而对其相关的日常活动造成一定的负面作用[4]。
2.3缺乏正确非遗认知
民间对非遗的保护意识不够,主要表现为传承人对自身的认知不够、对非遗的文化自信不够、社区居民对非遗的概念不够熟悉,无法发挥群众的保护与传承作用。许多地方政府对其工作的关注还很低,没有列入当地的业绩评价体系,致使其工作常常被边缘化。有的地方虽然意识到非遗的重要意义,但对其重视程度不够,只注重申报而忽视保护,无法全面、整体性地进行非遗的保护和传承。
2.4缺乏足够工作经费
近几年,在国家文化厅的指导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广西政府在中越边境地区加强非遗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虽然自治区财政拨款拨付,但仍不能满足保护、传承、宣传等工作的需求[5]。各城市、县城因发展的不均衡,财政扶持力度差异较大。尤其是许多生活在偏远山区的瑶族人,虽然拥有大量独一无二的非遗,但由于地方收入不高和相关部门的非遗项目资金短缺,致使瑶族非物质文化传承的发展困难重重,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2.5缺乏足够宣教力度
非遗是一个新兴的观念,部分社区和群众对于它的含义和作用还没有深入的认识,保护单位对非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还很薄弱,缺乏足够宣传力度;瑶族非遗缺少展演、展示、宣传和保护的强大平台,场馆数量不足,严重影响到非遗的保护和宣传[6]。
2.6缺乏足够开发力度
非遗的发展,就是要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把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重新注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去。但仍有许多与我们生活脱节的非遗,与日常生活格格不入,通常只作为观赏品存在,并没有成为生产生活必需品,因此如何开发非遗,将其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就极为重要。
2.7缺乏足够保护效益
许多非遗项目的审美价值多于实际价值,但由于其制造费用过高,造成销售价格过高,从而对手工艺品的宣传造成一定的负面作用,同时由于其手工制作,会造成生产时间过久,对商品的销售不利[7]。很多非遗产业没有与旅游、文化企业相融合,外形设计简陋,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脱节,导致市场的需求不够大,无法充分发挥生产收获效益而带动非遗保护的效果。
2.8缺乏稳定工作队伍
许多瑶族地区尚未建立起自己的非遗专门保护机构,由于没有专门的保护组织,所以缺少专业人才,没有足够的实力来进行保护非遗。而且非遗保护工作队伍存在较大的流动性,这对传承工作的持续性和连贯性造成了不利影响。瑶族本土研究工作主要依靠外部单位和外地专家进行,其保护力度较低,人员的总体水平较低,已成为影响其传承发展的重要因素[8]。
2.9传承人存在青黄不接现象
在经济一体化和近代化进程中,生产模式发生了变化,农业时代产生的大批非遗面临传承难以持续的窘境。一是瑶族的传统民间艺人青黄不接,后继乏人;二是部分传统手工产品在市场上竞争力不强,逐渐被机械产品所替代,产品的规模不断缩减,陷入困境;三是人民的生存方式、思想的转变,某些民间美术的表达不受重视,某些非遗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许多非遗面临着断绝的危险。
3 广西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校企政”共赢模式
政府加强非遗保护能够为学校、企业的非遗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加强学校非遗教育可为企业、社会输送专业型人才;企业开发、研究非遗产品可落实生产性非遗目标,从而提供非遗就业岗位,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三者相互促进,能够达到共赢目标。
3.1政府层面
3.1.1加强顶层设计
要强化制度规划,优化顶层布局,从顶层设计角度出发,对瑶族非遗的保护进行规划。文化部要充分关注广西与云南交界地区瑶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既要做好工作部署,又要给予足够支持。各级领导干部要明确和细化工作方式,规范工作程序。要树立长期、准确的战略视野,要用科学的方式解决保护和发展问题,实现保护、传承和发展三位一体的问题;妥善解决民族政策落实和民间宗教信仰的问题,维护民间宗教信仰,在政策执行上要有长期计划,逐步落实;同时要注意保存濒临消失的非遗,防止其流失乃至消亡,同时要注意申报成功的项目,防止申报后出现被搁置、置之不理的情况,在非遗发展中切忌急功近利[9]。
3.1.2加大资金投入
当前,资金困难是广西瑶族非遗传承的主要问题之一,如何破解其资金难题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瑶族地区的发展比较滞后,资源也比较匮乏,所以必须加强财政的支持,健全的投资体系,通过各种方式筹集经费,完善经费来源,加强对瑶族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保护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中,并对其进行业绩评价与考核。其二,通过构建多元共享机制,鼓励、引导和吸引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支持和鼓励个人、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通过多种途径依法投入资金和项目,支持非遗传承人,协助保护单位购买相关装备器材、建设相关保护场所,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常进行。其三,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定期进行绩效评价,对不合理使用经费导致资源浪费、甚至挪用经费的情况,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理,以此提高资金使用率。
3.1.3完善非遗数据库
要搞好非遗的传承,首先要了解其资源,做好其调查工作。瑶族自治州要开展全面细致的田野调查,尤其是那些濒临消亡的、传承人年龄较大的项目,要采取各种现代手段,客观、全面、系统地记录,借助软件开发、网站建设、据库硬件建设等工作来进行非遗的数字化保护、记录、传承,以此构建现代化资源库与档案库,并联网非遗博物馆。除此之外,还可以选择政府购买的方式,支持、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力量来参与非遗记录工作,并确保非遗数据库的科学性、全面性、客观性、系统性、真实性。
3.2企业层面
3.2.1推进创新性发展
在非遗保护中,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最为有效的途径,而在这一进程中,传承人是最具创造性和生命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在新时期必须在明确传承与保护、发展之间的关系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传承人的创新意识,并在实施保护措施的同时,为其提供一定的收益和回报,这不仅是对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更是其发展的支撑所在[10]。推进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并将其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而不能局限在记录、保存和宣传等方面,鼓励非遗项目在当代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非遗在新技术上焕发活力。
3.2.2加强非遗研究
非遗的研究涵盖大量的领域和学科,包括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民俗学、艺术学等。为此,需要从多学科、多角度应用科学理论与手段对其进行深入的探讨,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提供科学依据。瑶族的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丰富多彩,也为广大的科研人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术范例,拓宽了研究者的视野。
3.2.3积极举行展演活动
想要实现非遗的“活态传承”,就需要把它与人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把非遗融入到人们对新时期的美好生活向往中,融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共同发展的美好愿景中去。为此,要大力推动非遗展演活动,将其深入到社区(村庄),让广大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其独特的魅力,从而使广大瑶族人民的精神文化更加丰富多彩,进而形成全社会对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浓厚风气。同时公共文化机构需要积极举办非遗图片展示、实物展览等活动,并邀请非遗传承人展开讲座、展演等,使非遗成为直观活态文化,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有助于将非遗影响力、知名度提升。
3.3校园层面
3.3.1推动非遗进校园
学校作为一个优秀人才培养的地方,是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要阵地,应加强与其有关的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培养和发展非遗的传承人才、研究人才。教育部门要把非遗保护工作融入到国家的教育系统之中,让学生了解其概念、内涵、保护意义和发展状况,了解和尊敬这些文化,增强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和文化自信,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建立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在义务教育中,尤其是少数民族集中的地方,可以设置相关的教学课程,让非遗知识走进课堂、走进校园,通过实训教学,让学生真正体会到非遗的魅力与精华,了解其精神意蕴。在广西民族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等普通高等院校开设相关的专业和课程,并在招生和录取上给予照顾,以激发瑶族学生对非遗工作的热情和毅力,促进其保护、传播和传承。同时,要积极引导非遗教师参加教学活动,发掘和培养非遗优秀人才,拓展非遗培养的途径和渠道,为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做好准备。
3.3.2积极培养非遗传承人
要打造一批具有展示、传授、生产、销售等综合作用的生产和传承示范基地。在传承人居住的地域和人文环境中,建立一定的遗产保护地点,以促进其在社会中的实际和传承。健全传承人的认定方法,规范传承人的权力与责任,实行退出制度。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的资助,支持其从事生产和实务工作。要想办法提升传承者的生产、居住条件、增加他们的收入,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神去从事非遗保护[11]。增强传承者对非遗的责任和使命感,激发民族传统文化的热情,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和传承非遗的良好风气,使非遗传承人对非遗产生自豪感。在此基础上,加强对非遗传承人文化素质、审美能力、设计水平和创造力的培养,使其形成良好的审美观念和价值观念,在传习中进行思维和方法的革新,打破了传统的传习法的局限和狭窄,广泛招收学生,将其非遗的精华传承下去。
4 结语
“校企政”共赢模式能够全方面地促进广西瑶族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政府为传承人提供一定的资助,并帮助他们拓宽与外界的联系,为其提供培训和训练,学校引入优秀的非遗背景人才,开发瑶族的非遗教育项目,然后结合本地的发展,建设校本课程,而企业能够强化非遗的技艺推广与文化振兴,三方协作机制能够更好地弘扬与传承非遗,对瑶族非遗的提升能够起到实质性成效。
参考文献:
[1]李婷,赵书峰.仪式展演双重场域与非遗传承人身份认同——以乳源瑶族“拜盘王”仪式乐舞为例[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44(05):141-147.
[2]马丹,韦思宇,刘阳.美育教育视域下非遗舞蹈在中小学创新发展的路径及意义——以广西瑶族黄泥鼓舞为例[J].尚舞,2022(09):124-127.
[3]贺剑武,汪凤丹.基于马尔可夫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市场前景预测研究——以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为例[J].大连大学学报,2022,43(01):60-66.
[4]苏雪薇,魏昱.少数民族非遗视角下的二元对立分析——以毛南族和瑶族面具艺术审美价值为例[J].新美域,2022(02):52-55.
[5]田千山.保护与传承少数民族非遗:应为、难为、可为——以乳源瑶族自治县为例[J].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1(04):48-53.
[6]郭贝贝,丁天智.非遗语境下瑶族长鼓舞的本真性传承和保护研究——以江华瑶族自治县为例[J].大学,2021(33):137-139.
[7]谭迪瑞.非遗视野下传统舞蹈的传承与发展——以广东蓝田瑶族“舞火狗”为例[J].戏剧之家,2021(09):134-135.
[8]卢念念,江浩.高校文创产品设计课程教学改革中瑶族非遗文化的运用研究——以贺州学院文创产品设计课程为例[J].贺州学院学报,2020,36(02):165-168.
[9]邵颖思,廖加琴,刘带,赵三银,姚圣梅.非遗元素与校园文化创意产品融合创新的技术路径研究——以韶关市乳源瑶族为例[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21,5(03):169-172.
[10]蓝启先,郑子杰.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与传承中的公共治理——基于富川瑶族自治县的调研分析[J].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0,34(04):41-45.
[11]卢念念.浅析非遗元素与现代首饰设计的“破壁”与“融合”——以瑶族服饰传统纹样、珐琅与首饰的结合为例[J].美术界,2020(05):94-95.
作者简介:何海林(1984-),男,汉,湖南郴州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副院长,副研究馆员,硕士,研究方向: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民族舞蹈研究。
基金项目:2022年来宾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乡村振兴战略视阈下广西大瑶山瑶族非遗传承发展的‘校企政’共赢模式研究”,课题编号:2022LBZS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