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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资本视角下非遗文化传承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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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学院经济学院 湖北武汉 430212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群众生产生活的真实面貌和精神面貌。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如何使这一珍贵资源得到更好地传承与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从文化资本理论的视角出发,揭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构成,对非遗文化传承和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如传承人年龄结构分化、文化产品运营模式不完整、知识产权法规有待完善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文化资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

一、文化资本理论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构成

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认为,文化资本存在三种形式:一是具体化的形式,在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中,传承人及其所具备的各项技能、文化知识是文化资本具体化的生动体现;二是客体化的形式,各类具有创造性的文化商品是客体化的集中体现;三是制度化的形式,即非遗传承人经相关制度、政策等认定后取得的各种荣誉。基于布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可知,文化资本是在人类历史创造的过程中形成的,每一次历史的创造过程就是文化积累的过程。

(一)非遗传承人——具体化的文化资本

具体化的文化资本,是依赖于人类身体而存在的、与个人的身体活动息息相关,并通过各种身体活动表现出来的一种形式。在家文化背景下,非遗传承人就是具体化文化资本的生动体现。其在一定程度上遵循了“父子有亲”的伦理规则,无论是传统工艺,还是前人经验等隐性知识传承实践,往往都沿着家庭制的父子关系或师徒制的“拟父子关系”的代际推进之道而展开。这也验证了布迪厄的观点,“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一样,很大程度是通过由父母传给孩子这种形式完成‘再生产’。”

(二)非遗文化产品——客体化的文化资本

客体化的文化资本,多以文化商品的形式存在。可以说,文化商品的经济属性和意识形态属性,赋予了文创产业独特的经济价值和精神内涵。各式各样的文创产品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间接地向公众传递了带有地域性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

(三)非遗认定制度——制度化的文化资本

制度化的文化资本,是经国家相关制度所确认的各种证书和荣誉等。对于非遗传承人来说,从拜师学艺到最终经过国家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标准的过程就是制度化的文化资本。除此之外,他所取得的各类证书和荣誉也是制度化文化资本的具体体现。

二、非遗文化传承和保护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非遗传承人年龄结构分化

随着时代的更迭,越来越多的文娱生活充斥在人们周围,非遗文化的经济价值逐渐退却,这也使得非遗传承人们纷纷转行。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非遗的重视和政策支持,非遗传承人的队伍逐步壮大。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数据显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新增1082人。通过入选名单,我们可以发现,当前传承人年龄结构仍存在较大差异。其中,80岁以上的占比9.89%,70-79岁的占比21.9%,60-69岁的占比26.52%,40-59岁的占比41.04%,40岁以下的占比0.65%,平均年龄为63.29岁。年龄的断层,暴露了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大多数年轻人都对拜师学艺毫无兴趣。

(二)非遗文化产品运营模式不完整

非遗产业要想得到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在文化产品的运营模式方面下功夫。这是因为文创产业在进入经济领域时,带来了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如管理方式的不同、非经济领域的人员参与等。如何将各类文创产品变成一种可以运行的经济模式,还需要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

(三)非遗知识产权法规有待完善

知识产权是文创产品立足于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当前,市场上文创产品的数量不断激增,但也出现了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盗版产品随处可见。如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使其权利不被侵害是我们要探索的新命题。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将非遗纳入知识产权的体系,不仅需要现有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更需要与时俱进,构建符合新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三、非遗文化传承和保护的实践路径

(一)优化非遗传承人年龄结构

纵观中国传统文化传承实践,不难发现,传承人既是知识的继承者,又是知识的传授者。我们要通过家庭和学校教育的方式,为年轻人提供一个良好的非遗知识学习氛围,使传承人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除此之外,选取符合时代要求的传承人培养方式,将非遗融入到大家的日常生活中,使年轻一代认识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深厚的文化历史底蕴,焕发出知识传承创造性转化、创新型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拓宽非遗文化产品运营模式

延长文创产业链,发展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文创产业模式。通过对各类文创产品进行资源整合,形成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参与为主要模式的现代“非遗+文创”产业。

(三)构建非遗文化法律保护体系

首先,基于现有的传承人年龄结构变化态势,完善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的认定资格,通过建立数字化档案,监管传承人的行为;其次,加强对文创产品运营环节的管理,防范同类企业出现恶性竞争;最后,完善知识产权相关立法。知识产权的认定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对其进行法律规制不仅有利于非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而且也有助于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李雨晴.文化资本视角下非遗文化传承的实践与思考——以苏绣为例[J].今古文创,2022(27):74-76.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2.27.023.

[2]潘安成,常玉凡,曹耀.“父子有亲”文化背景下中国传统技艺传承性创新的动力机制研究[J/OL].南开管理评论:1-16[2022-07-20].http://221.232.159.17:8000/rwt/CNKI/http/NNYHGLUDN3WXTLUPMW4A/kcms/detail/12.1288.F.20220623.1435.004.html

[3]王丹,张瑜.年龄结构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研究——基于定量分析的视角[J].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48(01):14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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