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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高职院校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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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治校的根本遵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制度,反复强调了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性。本文将基于新时代《职业教育法》修订的背景,系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政策文本和重要讲话,总结当前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基本现状与特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高职院校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议,以期为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具体实施提供参考。

一、研究背景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一直是高等学校坚持贯彻落实的基本方针。2022年5月1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明确指出:“公办职业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职业学校基层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中国共产党职业学校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到:“高校党的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因此,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等职业院校必须长期坚持、坚决执行的一项基本政策。近年来,随着职业教育迎来大发展,全国各地高职院校办学规模持续扩大、办学水平不断提高,这也对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更是当前职业院校治理能力提升和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石。

二、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政策梳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文件,明确了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反复强调党的领导对高校治理的引领作用。

从表1可以看出,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配套政策、制度、文件逐步趋于完善,对高校治理中党委、校长的职责职能更加明确。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对职业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要求,至此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政策体系框架正式形成。

三、高职院校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基本现状

截至2023年底,全国高职(专科)院校共有1489所,其中公办高职(专科)院校共有1136所。各个高职院校基本按照《职业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上位文件,结合属地管理要求,先后出台了相应的贯彻意见、配套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实施路径,基本做到了将党的领导融入到学校治理的各个环节,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各高职院校结合自身实际,印发《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党委工作运行实施细则》等系列制度,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实施细则》,明确党委“把方向、管大局”的基本职责和校长责任清单等。二是以会议决策为支撑。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分类分级研究学院事业发展各项事宜,坚持重大事项党委决策,切实保障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运转高效。三是以主体责任为主线。明确党委书记、校长岗位职责,确保党委书记、校长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有效,全面建立党委决策督办机制,完善行政工作落实制度,确保党委决议落地落实。四是以协调机制为保障。建立完善制度风险评估机制、合法合规审查机制,制定规章制度审核管理办法。严肃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会议纪律,坚决执行会议讨论回避、保密规定,扎实开展会后督办工作。持续完善配套制度,切实保障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序运转。

四、高职院校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存在问题

在党委领导下的领导负责制度建设落实中,各高职院校基本能够做到坚决执行制度规定,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党委、行政力量,保障学校决策部署、文件执行、工作开展等各项工作。但是,由于高职院校目前正处于快速、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时期,发展速度快,工作事务杂,因此很多高职院校调研工作尚不够深入,调研涉及范围不够大,配套制度不够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设未形成体系。

五、高职院校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议

高职院校当前正处于迅速发展扩张阶段,内部治理体系建设面临重大挑战,因此高职院校要从问题出发,紧紧上级文件,主动对照相关管理办法,坚持“党委把方向、管大局”的工作原则,以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委工作运行细则为抓手,做实做细党委全面调研工作,加大对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策落实力度,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决策落实落地和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度优势。

(一)聚焦制度完善。健全完善《党委书记、校长及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制度》《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报送及材料审核制度》《党委决策成效评估制度》《领导班子交心谈心制度》《校院二级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在深化完善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基础上,以规范建设和思想统一两个方面为抓手,同时兼顾硬性要求和软性措施,将党委核心作用、领导作用真正落到实处。

(二)聚焦平台打造。全面提升学院党委行政决策有效性,提升学院目标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搭建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形成学院全年目标分年度、分部门管理,并实施通过可视化图谱、表格监测、督办、催办学院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学校党委行政等重大决策落地落实。

(三)聚焦体系建设。以内控体系建设为突破点,系统谋划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体系建设,落实顶层“三重一大”设计,聚焦规范化,推动建立重大事项“专家、风控、成效”的标准化评估流程,通过制度规范建设、沟通渠道搭建,进一步强化党委核心作用、领导作用,实现党委决策更加规范、沟通交流更加畅通、机制建设更加科学。

六、参考文献

[1]刘建忠. 新时代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践与思考[J].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社会科学, 2023(2):4.

[2]张德祥. 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运行机制[J].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22(4):2.

[3]管培俊. 关于坚持与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几点认识[J].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22(4):4.

[4]郑安阳. 新时代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践和思考[J].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38(2):119-122.

[5]刘永亮. 高职院校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机制的路径选择[J]. 陕西教育:高教版, 2019(3):2.

[6]李芳云, 谢春梅. 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问题探析[J]. 决策探索, 2020(4):1.

张越(1992-),男,汉族,甘肃民勤人,硕士,实习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目标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等。单位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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