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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银行实施资本新规的机遇、挑战与对策
摘要:《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颁布,标志着巴塞尔协议Ⅲ最终版在我国的全面落地。本文从中小银行视角出发,基于我国中小银行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的特点,解读资本新规主要变化内容,分析资本新规对中小银行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并从转变经营模式、提高资产质量、重视资本管理等角度提出针对性对策,以期帮助中小银行实施资本新规平稳过度。
关键词:资本新规 中小银行 机遇 挑战 对策
2017年12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巴塞尔III: 危机后改革的最终方案》,这是针对2010 年《巴塞尔协议III》资本监管框架进行修订的最终完成稿[1],标志着2008年金融危机后,历经近十年努力,巴塞尔委员会实现了其主导的银行监管改革目标,全球银行业监管框架趋于健全和成型。
我国作为巴塞尔协议的成员国,结合自身情况,积极践行巴塞尔协议III的运用,2023年2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就《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资本新规”)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的资本新规拟定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标志着巴塞尔协议III最终版在我国的全面落地。
一、资本新规主要变化内容
本次资本新规重点从三大支柱的衔接性、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的颗粒性、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一)第一支柱风险计量调整
第一支柱开展三大风险监管资本计量,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数据结果用于第二支柱内部资本充足评估、资本规划和资本管理提升,以及用于第三支柱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是重要的基本输出项。
银保监会在巴塞尔委员会监管要求的基础之上,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了分档监管的要求,见表1。并明确档位只升不降,下一级档位商业银行连续四个季度符合上一级商业银行标准的,应调整其属档次,并报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并自第五个季度起,商业银行应适用调整后相应档次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和信息披露规定。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截至2023年6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显示,全国共有456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中银行3483家,农村信用社545家,其余还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推出的金融机构综合排名数据测算可知,资产规模超过5000亿元的银行有56家,资产规模超过100亿元的银行有531家,剩下3974家金融机构均要纳入第三档银行计量,见图1。因此,除上市银行、国有行、股份行、少数城商行和农商行划为第一档银行计量,我国绝大多数银行将划入第二档和第三档。本文将以第二、三档中小银行作为研究对象,分析资本新规对中小银行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1.信用风险主要变化内容:细化银行债权(风险暴露)类别的划分,向内评法靠拢,以增强与内评法的可比性,并对各类暴露原有权重进行重新校准。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资产,划分为主权、公共部门实体、多边开发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个人、房地产、股权、次级债、合格资产担保债券、已违约、资产证券化、资管产品等13大类。并明确金融机构、特大型公司风险暴露不允许采用高级内评法,股权风险暴露不允许采用所有内评法,内评法应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验收严格才能使用[2]。
2.市场风险主要变化内容:计量范围为交易账簿中的利率风险、股票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以及银行账簿中的汇率风险和商品风险。简化标准法在现行标准法基础上[3],每个构成部分需分别乘以相应调整系数,使得风险之间的资本要求差异化,金融机构的市场风险主要集中在利率风险及汇率风险,因此实施新简化标准法后,总体市场风险资本要求预计提升20%-30%。
3.操作风险主要变化内容:一是将业务指标(BI)替代了总收入(GI),采用BI以衡量银行业务规模,并根据BI项下三个组成部分(利息、租赁和分红收入部分、服务部分、金融部分)的风险特性分别设计了计算方法,从而提升风险的敏感性。二是调整了监管系数,强调了银行业务规模与操作风险的非线性关系,操作风险资本会随着业务规模的增加更快速的上升。三是引入了内部损失乘数(ILM),允许通过监管核准的银行采用自身损失数据计算内部损失乘数,提升了监管对操作风险管理的正向激励。
(二)第二支柱资本管理提升
第二支柱在第一支柱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结果基础上进行资本充足评估并开展资本规划和资本管理,第一支柱的计量参数和结果是第二支柱的重要输入。并且第二支柱开展的资本管理提升等业务结构性调整会对第一支柱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带来影响。
资本新规下第二支柱改革重点主要在于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合规达标”和“管理提升”两大模块,推进银行资本精细化管理,加强资本成本传导机制建设。对照巴二要求,资本新规第二支柱主要改革内容如表2所示。
(三)第三支柱信息披露要求
第三支柱根据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计量及评估结果开展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披露指标口径梳理和取数规则确定,第三支柱披露要求对第一支柱的计量准确性以及第二支柱的资本管理有效性提出资本约束性要求。
资本新规重构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制度,对信息披露标准、披露范围、披露格式和频率、定性定量信息和质量控制、系统支撑、资本计量能力以及管理体系的耦合提出了更高要求,开启了新时代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标准化、国际化、数字化的新里程碑建设。针对第一档和第二档银行,资本新规要求披露内容覆盖各类风险、财务、资本、人力、金融市场等共计70张表单,既包括定量信息,也包括定性报告。对于第三档银行仅需披露关键审慎监管指标和资本构成等2张报表,虽然降低了披露要求但并不意味着监管要求的降低,第三档银行应对披露信息进行合理审查,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可靠。
二、资本新规对中小银行带来的机遇
(一)有利于引导中小银行护航实体经济
中小银行是我国银行业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小微民营企业的重要力量。小微活,就业旺,经济兴。政府近三年的工作报告中对普惠小微贷款增速连续提出硬性要求,截至2023年6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总计27.37万亿元,其中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合计11.55万亿元,占比42.2%,如图2所示。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资本新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暴露的权重有所下降,此举有利于引导中小银行深耕本地经营,支持实体经济,做精做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增加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在实施新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层面能获得更可观的资本节约。
(二)有助于健全中小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银行业务越来越复杂,各类交易场景和产品多种多样,风险也随之增加。资本新规要求银行在开展各类业务的基础上,必需满足监管规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以此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损失。中小银行可以实施资本新规为契机,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定三大风险计量模型,规范银行业务,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在精细化计量的前提下,对各种风险进行识别、测算、控制和监测,做到主动防范,维护金融稳定。
(三)有益于提升中小银行资本精细管理
资本新规对于计量精细程度要求明细提升,中小银行要想按照新规要求落地实施,需持续改进银行内部基础数据的治理工作,开展相关资本和风险权重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优化,提高计量的自动化和精确化,保证资本新规的平稳实施。资本计量到逐笔业务,一方面有益于精细化的资本规划、资本预算和资本占用考核,另一方面有益于风险的准确计量,可以对业务算出相应的减值的资本耗用,将业务、风险和资本更好的联系起来,树立资本理念,提升中小银行资本精细化管理能力。
三、资本新规对中小银行带来的挑战
(一)公司治理薄弱,约束制衡机制欠缺
资本新规实施涉及业务面广、内部机构多,银行所有资产均覆盖,几乎所有前中后台部门都会涉及,是一项贯穿全行的系统性工程。查阅相关资料可知,中小银行普遍存在治理结构不完善、治理制度不健全、监督制衡机制失效的问题,主要包括董事会和经理层职责模糊,监事会职责悬空或走偏;内控合规形同虚设,授信管理、贷款“三查”等核心业务制度和内控流程缺失或执行不严,这对实施资本新规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主要包括底层数据提供、数据管理、资本计量、质量控制、资本管理等方面。
(二)加大风险聚集,经营能力面临挑战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2023年6月末各类银行机构主要监管指标信息,如图3所示。在稳增长的政策指导下,大型商业银行以低利率、长期限、高额度的贷款产品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创造的净利润占整个银行业机构的51.72%,占据天然的优势。随着2022年至今LPR多轮调降,商业银行净息差显著收窄,尤其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等中小银行的盈利能力形成拖累。并且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都显著高于全国性商业银行。资本新规下调了中小企业贷款以及部分零售贷款的风险权重,降低了对中小银行的监管要求,促使中小银行将更多的信贷资源倾斜给中小、小微企业。但中小、小微企业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尚不足,加上整个经济环境的影响,会加速中小银行的风险聚集,中小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可能会进一步上升。
(三)资本补充有限,风险抵补能力不足
由于资本新规即将生效,考虑到大型银行资本充足率较高,且银行自营整体投资结构中二级资本债占比较小,因此整体抛售压力有限,但中小银行二级资本债面临的抛售压力和发行压力将会更大。在资本充足率承压的背景下,中小银行二级资本债的发行加速,但已出现分化。2023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发行金额合计2939亿元,其中国有大行是二级资本债发行的主力军,发行金额为2250亿元,占比达76.56%[4]。与之形成明显对比的是,2022年全国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发行合计5898.5亿元,中小银行二级资本债发行总额仅为98.5亿元,占比1.67%。面对更高的监管要求和风险暴露分类,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有限,较难满足日益增长的资本补充需求[5]。
四、中小银行实施资本新规的对策
转变经营模式,走轻资产转型道路。轻资产发展模式,是指银行将资源从资本收益率较低、或者资本需求量较大的产品、地区,转向资本收益率较高、资本需求量小的产品和地区。该模式与过去依靠“资本补充一信贷扩充一再融资”的粗放型发展模式相对应,通过调整优化存量贷款、投资业务结构,同时创新发展路径做大中收,提高资本收益并减少资本占用,从而实现低资本消耗下的可持续发展。
(一)提高资产质量,合理配置资源
做实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分类,提高拨备覆盖率,加强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推动中小银行内源性资本补充及外部市场资本补充,依托对资本的高效配置,提高轻资产、高资产收益业务的比例,使中小银行摆脱资产及利润的增长高度依赖资本增长的粗放发展方式,最大化资本对资产和利润的支撑作用。轻资产发展模式要求中小银行将人力、资金等要素,优先投向资本收益率较高、资本需求量小的产品和地区,通过优化配置中小银行各项资源实现资本效率最大化。
(二)增强盈利能力,走可持续发展
对公业务投向可向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和满足投资级条件的公司倾斜,鼓励“投小、投好”。零售业务可考虑提高账单分期门槛要求,提升满足合格交易者的信用卡业务规模,控制个人客户在银行贷款不超过1000万。同业业务要做好交易对手名称标准化管理,核查其资本充足率的披露情况,缩短业务期限在三个月以内。并且要适度压降表外与承诺业务,避免大规模未使用额度带来的资本耗用。轻资产发展模式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增强中小银行内部盈利能力,从而摆脱过去依靠频繁融资支撑发展的不可持续模式,维持资本、资产和利润的可持续增长,缓和股东、市场、监管和社会等诸多层面对中小银行可持续发展的质疑和压力。
(三)重视资本管理,提升管理能力
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存在困难的情况下,政府专项债支持显得越发重要。对于中小银行而言,建议可以利用专项债来增加一级资本,采取间接入股的方式来增加核心一级资本。此外,中小银行还可以将转股协议存款作为其他一级资本,通过转股后来增加核心一级资本。资本管理要求能够准确评估资本使用效率、合理配置资本资源完成资本规划、实现资本充足率目标。掌握有效的管理手段、提升资本管理能力,是实现轻资产发展模式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陈忠阳.巴塞尔协议Ⅲ改革、风险管理挑战和中国应对策略[J].国际金融研究,2018(08):66-77.DOI:10.16475/j.cnki.1006-1029.2018.08.007.
[2]孙若鹏.《巴塞尔协议Ⅲ》最终版的背景、变化及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J].金融监管研究,2018(10):33-48.DOI:10.13490/j.cnki.frr.2018.10.003.
[3]刘玮. 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市场风险最低资本要求述评[J]. 商情,2021(47):4-6.
[4]吕东. 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上半年成绩单:发行规模同比激增2.5倍 6月份成发行高峰[N]. 证券日报,2022-07-01(B01).DOI:10.28096/n.cnki.ncjrb.2022.002584.
[5]李吉祥.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现状、困境及建议[J].债券,2020(09):32-35.
作者简介:吴凯(出生年—1994年),性别:男,民族:汉,籍贯:江西九江,单位及职称/职位: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科技岗,研究方向:监管统计、数据治理
本文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财条线2023年度科研课题“资本新规下中小商业银行RWA计量实施与资本管理应用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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