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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纪检机构“三转”持续深化的困境及建议对策
摘要:“三转”,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党中央和中纪委科学应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所作出的重大部署之一。近年来,国企纪检机构积极推进“三转”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国有企业纪检机构“三转”仍然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深化“三转”永无止境。
关键词:纪检、“三转”
正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根本在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定不移落实“三转”,克服职能泛化、职责发散等问题,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合格答卷。国有企业作为监督和监察的重点领域之一,国企党组织一直积极推进纪检组织和机构的“三转”工作,完善壮大强化队伍建设,聚焦主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面对新时代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新考验,国有企业纪检机构“三转”仍然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深化“三转”永无止境。
一、国企纪检机构在“三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党委的思想认识仍存在误区。虽然党中央多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但有些党委仍还存在一些错误认识:一是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是纪委的事,与党委或其他部门无关。二是认为问责或者处罚等得罪人的工作是纪委的事,与党委无关。三是下级党委对上级纪委定位不准,认为党委只接受上级党委的领导,上级纪委的有关规定由同级纪委执行就好。
(二)实践上的转变存在困难。国企近年来在推动落实“三转”上取得较大的进步,大型国企党组织本级甚至二级三级纪委书记基本实现专职专责,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难题。一是退出难。纪委变“直接监督”为“再监督”,一些职能部门受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影响,对纪委退出表示不理解不支持。二是机制体制制约。国企纪检监察机构是企业的一个辅助部门,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不敢拒绝党委安排的与纪检无关的工作,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也存在困难。
(三)工作作风仍需改进,基层纪检队伍建设不足。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在于没有实施严肃的责任追究。一是好人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风气仍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国企基层纪检力量较薄弱,普遍存在专职纪检人员少的情况,新手多且经验和能力欠缺、专业化水平不足,难以适应持续推进“三转”工作的需要。
二、建议和对策
(一)围绕转职能,推进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一是加强学习,转变思想,牢固树立党委主体责任意识。首先,党委(党组织)既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央会议精神、党内制度文件等,也要将学习上级纪委有关讲话和文件精神纳入常态化学习,强化政治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同时,纪委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督促党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此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只有“党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才能实现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通畅,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积极落实好“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应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各项决策部署安排,定期主动向上级纪委进行汇报,便于上级纪委全面及时掌握下级党委履职情况,提升同级监督实效。上级纪委通过业务指导、调查研究、全员培训等形式,多帮助协调解决下级纪委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提高下级纪委履职能力。
三是进一步深化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结合实际情况和“三转”现实需要,完善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抓好纪检体制改革工作,配强配齐专职纪检监察管理干部和人员,全面贯彻落实“一个强化、两个覆盖,三个为主”。
(二)围绕转方式,增强监督执纪实效
一是建立健全纪委与党委的沟通机制。纪委书记主动加强和党委班子的沟通,主动报告政治生态研判、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运用好定期会商、纪检建议书等手段,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党委书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端正认识,敢于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同时做好同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管党治党的帮手助手。
二是转变监督方式。调整监督工作思路和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变“过程参与”为“监督推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注重发现案源线索,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一方面要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对违纪违法案件敢查敢管,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另一方面,要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运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防微杜渐,提醒在前、预防为主。同时,要强化日常监督和警示教育,探索“八小时外监督”方式,注重树立良好家风,增强监督实效。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探索“制度+科技”防控模式,强化党委对落实主体责任、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权利制约监督机制,强化运用科技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风险防控预警管理系统建设。充分利用OA、招采、合同、财务等信息系统平台,建立集合同审批、招标采购、工程管理、人事任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全方位的综合监控网络系统,推动并实现各单位、各部门廉洁建设与风险监控网络有序连接、资源共用、信息共享。
(三)围绕转作风,强化纪检队伍建设
一是严把好入口关,突出政治配强配齐“精兵强将”。加大纪检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优化纪检干部队伍结构。二是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学习调研培训,强化实战练兵,加强纪检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三是强化企业对纪检机构及人员的考核权重,将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与业绩挂钩。四是完善纪检系统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强化纪检系统内部管理,公正规范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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