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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高足家具影响下的家具组合变化研究

陈文瑾
  
新中媒体号
2023年24期
西安美术学院 陕西省西安市 710065

摘 要:唐代中国传统家具体系由低坐向高坐过渡,家具的种类日益繁多。家具使用高度的变化上,不仅改变了居室内部空间结构的布局,而且还带来了新的社会生活习惯上的改变。本篇文章运用文献与考古资料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主要探讨在唐代高足家具的形成发展下,所影响的家具组合变化,以及高足家具的使用下所带来的社会文化变化。

关键词:唐代 高足家具 家具组合 社会文化

唐代是我国古代家具发展的又一次高潮,同时,也是我国家具形态转型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家具的形态发生了从“低”到“高”的根本性转变,过去人们席地而坐,以低足家具为主;自唐代之后,逐渐演变为垂足而坐,以高足家具为主。而这一演变形态在盛唐时期开始加快,尤其到了唐代中晚期至五代时期变化显著,最终到了宋代这一改变基本完成。在我国古代的住宅设计中,通常将前部作为起居活动的空间,称之为“堂”,后部供主人休息及处理私人事务的空间,称为“室”。在唐代出现了一种为前后排列的两个单体建筑之间用连廊相连通的建筑空间布局模式,前部一般用作厅堂,后部一般用作居室。

一、厅堂家具布局变化

中国古代室内家具的构成,从秦代发展到唐代,家具用于室内空间的分隔功用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但在席坐时代发展至高足而坐时代,家具的组合形式却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唐代厅堂家具最早的组合图像可见敦煌莫高窟初唐时期322窟的壁画《借座灯王及屯宝供养》,图中绘有须弥灯王坐在一具靠背上搭有锦缎桌披的绳床的形象,绳床前放置有一张栅足案,高度约到须弥灯王膝间,这也是绳床与案组合使用的最早图像资料。《旧唐书·王维传》中记载:“在京师,日饭十数左僧,义玄捷为乐。斋中无所有,唯茶错、药白、经案、绳床而已。”[参考文献:

1[后晋]刘晌:《旧唐书》卷7传2,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1737页。]《借座灯王及屯宝供养》和《王维传》中提到的绳床是因为佛教的传播而从西域带来的,而早期的桌案与绳床的配合,与僧人、佛教居士的起居生活息息相关。

而在日本正仓院中藏有奈良、平安时期的数张用于盛放供养品的“高足几”,高度约在70-90厘米之间,与今天我们使用的桌案高度大致类似。[傅芸子:《正仓院考古记》,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14年,第47页。]从唐代及唐以前的相关图像资料来看,矮型栅足案或几通常的使用方法,是放置在身前供读书、办公使用。这种高型的栅足案几在创制之初,可能仅供高僧在高座上说法时,放置在座前陈设香器供物。从初唐开始出现单人桌椅供人在读书、处理公文等事务中使用的组合的形式,从图像上看应该是比较可信的。

高足家具在入唐后逐渐在上层社会流行,在正式的厅堂中还可见到床榻和椅子这一高足家具的陈设。宋代的《太平广记》卷三零一引《广异录》中有记载:“唐仇嘉福者,京兆富平人,家在薄台村,应举入洛。出京,遇一少年,少年欲与之同行,而引其入华岳庙,嘉福不获已,随入庙门,便见翠幕云黯,陈设甚备......当前有几,贵人当案而坐,以竹倚几坐嘉福。”[[宋]李肪:《太平广记》卷310,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2391页。]《广异录》的作者戴孚为唐肃宗至德二年的进士,所以显示在中唐早期,就有床榻和椅子在厅堂上混坐的情况。同时,还有高案陈设于厅堂的例证,修撰于日本平安中期的日本律令文献《延喜式》卷三十四《木工寮》记载,用于“神事并年断供御”所需的十四种案中有“外居案”,其“长三尺六寸,广一尺八寸,高三尺,厚八分”。[[日]藤原忠平等:《延喜式》,日本书政十一年(1828年)刊本。]其作用是用来在厅堂、殿堂中供奉神明祭品使用的,并且从其中记录案的尺寸来看,是属于高足家具的范畴。

中唐后,唐代饮茶习惯盛行,唐人往往在厅堂以茶待客。《太平广记》中收录有成书约在晚唐时期的《河东记》,其中涉及当时在厅堂上饮茶待客的习俗,从中可感受到唐时的制茶程序较为繁琐,通常是在厅外煎好后将茶装入瓶里,厅上置茶器的家具则是小型承具“茶床”。唐时“茶床”的陈设是临用添加的,并且唐时宫廷殿堂上的陈设通常会派有专人管理,但如床、帐、巧、案等会根据不同的时节、事务大小的需要而进行设置。

厅堂上所陈设的家具,除床榻、胡床、绳床、席等供盘坐、垂足而坐的坐具外,其它如屏风、帷帐则是按需所随时铺设的。而大型的架具,一般情况下不会陈设于厅堂,小型的承物承具,也在需要时由仆人从内室取出使用。晚唐五代敦煌写本中就记录了庐山化城寺主持为宰相崔相公家讲经时的情形,宰相家主仆人口共三百多人,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随时按照需要增设家具,可见当时贵族家族正在逐渐适应高足家具的使用。

传为宋代摹本的《宫乐图》,根据画中妇女衣饰、饮茶方式等文化特征皆符合晚唐时期的特点,所以《宫乐图》中所描绘的家具组合形制应该是可以作为晚唐时期的参照。画面中描绘了数名宫眷围坐于一大型的壸门高桌周围饮茶宴乐,从桌子的尺度上看,到坐在月牙凳女眷的腰部。月牙凳这一椅凳类家具,是唐代出现的新兴家具类型,多为唐代贵族妇女所用。《宫乐图》反映出晚唐时期厅堂家具的使用方式以及厅堂所承担的多种用途,在这一时期厅堂家具在装饰工艺以及种类上都有很明显的提升,最终到了五代时期形成家具组合形式的基本面貌。

二、后室家具布局变化

唐代家庭的后室,按其功用来分类,大致可分为居室、书房、库房、厨房等,所设置的家具种类会根据不同的功能类型进行划分。其中以唐代居室最具有普遍性,可以清晰的看出高足家具影响下的家具组合变化。

初唐至盛唐居室内部的家具组合形式,一直延续秦汉以来以床榻、屏风为主的模式,并且以壸门床为中心的家具组合形式逐渐占有重要的地位。以王世襄为代表的现代家具研究学者,将“壸门式”概括为在唐代盛行的一种床榻类型,其构造为板材形式,内部曲线轮廓鲜明,有腿足。在唐代的榻、床、桌等家具中经常可见壸门结构,并且佛教的须弥座中也有壸门的身影,直到北宋之后,壸门就很少在家具中出现。

根据图像资料显示,壸门床与床帐和床屏配合使用的场景初唐就已经出现了,但主要是运用于佛教说教场景,莫高窟334窟西壁龛内初唐壁画《维摩诘经变》 中,可见壸门床、屏风以及平定斗帐的组合。到了盛唐时期,大量的壸门式家具组合开始运用于居室内部,莫高窟217窟盛唐壁画《得医图》中,就描绘有壸门床上设有屏风的家具组合形式,画面中绘有两妇女坐于壸门床上的形象,床后立有多张屏扇组成的床屏,屏的高度相比魏晋时期有明显增高,能够起到完全遮蔽隐私的作用。

而榆林25窟北壁盛唐《弥勒经变》中,可见后室出现有壸门床、床屏、床帐围合出的独立空间。同时,唐代的床屏还有充当衣架的作用,莫高窟171窟南壁盛唐《观无量寿经变》中,所画的壸门床后的床屏上就搭有与床屏颜色相异,似为衣物的物品。可见在架具还未广泛使用的盛唐时期,居室内部的使用中心与秦汉以来的空间传统是相同的,依旧还是围绕着床与屏进行的。而以壸门床为中心的家具组合形式也随着家具高度升高的影响,有不同的使用变化。

而中晚唐之后的墓室中,还可见到描绘墓主生前居室陈设的墓室砖画,这些图像中除了可以见到常见的架类家具和箱柜式家具之外,在晚唐时期的砖画中还见到了桌与椅组合而成的家具陈设方式,在墓室当中应该是作为居室生活场景进行展现的。唐范阳卢氏夫人墓东壁砖雕壁画中,可见两只靠背椅相对摆放,两椅间陈设一壸门小桌,桌上放一酒瓶,描绘的显然是饮食场景。华南城唐范阳卢氏夫人亡于唐咸通九年,为中唐明相裴度的孙媳,表明在中唐时期就已经使用高足桌椅。同样的图像在晚唐和五代时期也逐渐增多,山东临沂市药材站M1号晚唐墓中发现的砖雕壁画中也出现了一桌二椅的图案。[7邱播、苏建军:《山东临沂市药材站发现两座唐墓》,《考古》2003年第9期,第94页。]

在河南新乡2006XNM1号晚唐砖雕壁画和洛阳孟津新庄五代砖雕壁画中都可见高足桌椅在居室中的搭配使用。并且从桌椅的高度看,与后世高足的家具形式没有较大的出入。[

作者简介:陈文瑾,1998年1月,女,汉,陕西省西安人,硕士学历,西安美术学院,研究方向:艺术学理论。

]桌椅的样式也由盛唐流行的壸门式演变为四脚直立式,这也是箱板式家具逐渐向框架式家具转型的展现。由此推知,椅子与高型桌案的配合使用,在晩唐的世俗生活中应该已经比较常见了。也显示出经过长时间的传播和应用,高型坐具已经开始在社会生活中占据一定的中心地位,并逐渐走向体系化的发展道路,而家具也随着在空间尺度的变化逐渐的升高。

从以上大致可以判断出,唐代的居室陈设由于有其基本的使用功能划分,其中陈设的家具与厅堂陈设相比较而言是相对固定的。初唐家具高度有了一定的升高,出现了供单人使用的家具组合形式;盛唐至中唐,居室中固定陈设有床榻、屏风;到了晚唐五代,架形具得以发展并逐渐占据居室内部的中心地位。以上列举的皆是日常生活的必需之物,无需经常改移位置的必要。其它的如胡床、绳床、牙床、障等家具则是根据需要而进行陈设,在使用上也是十分机巧方便的。

到了五代,框架式家具在墓室中的砖雕壁画中的表现,可以看出家具的高度不仅有明显的升高,并且框架式家具受到整体家具升高的影响,促使其构造技术不断提升,最终在居室内部逐渐占据重要的地位。而唐代居室家具的组合演变,在五代时期的绘画作品中,可以看到其最终形成的面貌。在这一时期可见高足家具逐渐普及,以及在居室内部相对固定的组合形式。从盛唐开始,单人使用的高桌组合的使用应在士大夫阶级流行起来,到了晚唐五代时期,高足的桌椅组合虽然没有取代低足家具,但是在当时已经是十分普遍的事情。

三、结语

家具作为时代文化的物质性产物,所展现和传达的恰恰正是这个时代最真实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面貌。唐代在中国古代家具史的发展程中,无疑是一个成功地将外来风格融汇,进行民族化处理,并保留本土化特色的时代。唐代家具进一步地增高其高度,而家具高足化的进程又对居室内部空间带来较大影响,这一时期最大的特色就是低足家具和高足家具并存。

由唐代室内外陈设的家具和家具的组合形式中可看出,此时唐人的室内生活中,仍在使用传统的低足家具,而绳床、椅子等高足家具在室内起到丰富起居方式、方便生活的辅助作用。与此同时,唐代的家具开始趋向成套化,出现了各种组合搭配,如桌和椅的搭配、床和屏风的搭配等;尤其到了五代,成套出现的家具更是随处可见。而高足家具的使用又对于唐人的居住方式和饮食方式产生着重要的影响,至宋代正式形成这一生活面貌。在唐代,纷繁多样的高足家具形式涌现出来,形成了一定的家具类型规模,在我国家具发展史的演进过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后晋]刘晌:《旧唐书》卷7传2,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1737页。

傅芸子:《正仓院考古记》,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14年,第47页。

[宋]李肪:《太平广记》卷310,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2391页。

[日]藤原忠平等:《延喜式》,日本书政十一年(1828年)刊本。

7邱播、苏建军:《山东临沂市药材站发现两座唐墓》,《考古》2003年第9期,第94页。

作者简介:陈文瑾,1998年1月,女,汉,陕西省西安人,硕士学历,西安美术学院,研究方向:艺术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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