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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强国企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对联系单位监督质效的探索与实践

梁丽华
  
新中媒体号
2023年4期
华阳集团纪委 山西省阳泉市 045008

摘要:本文聚焦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对联系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理论溯源和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的有效对策,为进一步督促基层党委、纪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护航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路径。

关键词:国企纪委 纪检监察室 监督联系单位 监督质效

一、纪检监察室履行对联系单位监督职能的重要意义

(一)“双重领导”体制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安排

中国共产党在诞生之初就成立了纪律检查机关,在至今100多年的演进中,经历了系统领导为主、属地领导为主以及系统领导和属地领导双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的演变过程,为破解自我革命难、党内监督难、同级监督难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在党的十二大确立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的双重领导体制后,历次党代会都对这一双重领导体制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出台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为主”,进一步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破解监督难题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安排和根本遵循。

(二)设置纪检监察室是贯彻“双重领导”体制的组织保障

在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均通过在上级纪委机关设置纪检监察室或监督检查室(以下全部以纪检监察室为统一机构名称)联系地方纪委的方式,保障“双重领导”体制的贯彻落实,一方面有助于增强基层纪委开展监督工作的顺利推进,另一方面有利于上级决策部署在下级党委、纪委中的贯彻执行,是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加强系统内领导权的组织保障,起到了贯通上下、扭住各方的桥梁作用,有效推动党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

(三)纪检监察室职责是落实“双重领导”体制的举措路径

各级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均从日常监督检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检查指导、考核督办等主要方面,对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进行了具体的细化和明确,这些职责定位是落实“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举措,有助于上级纪委全面了解掌握下级党委纪委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基层单位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中不偏航、不走样、不懈怠。

二、国企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室日常监督的现实问题

笔者所在的华阳集团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是内设三个纪检监察室之一,负责8个煤矿单位和1个上市公司的联系指导,共有职工总数29824人,党员6295名,监察对象4870人,“关键少数”1292人,纪检干部50人,近三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80件。第三纪检监察室在册3人,近三年处置问题线索43件,对联系单位开展专项监督90次。虽然纪检监察室在督促联系单位党委纪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贯彻落实“双重领导”体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还存在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纪检监察室职责履行还不到位

由于纪检监察室人员少,联系单位较多,特别是今年适逢主题教育、纪检队伍教育整顿以及巡视整改三个关键期叠加,本身承担的学习教育、检视整改、线索查办以及督导整改任务较重,对自身承担的对联系单位的监督职责,还不能做到全面、严格、高质量的贯彻落实,在履行对联系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职责方面还不到位。

(二)纪检监察室对联系单位纪检队伍管控还有差距

虽然2018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对“双重领导”体制形成“两为主”的制度格局,但在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中,虽然纪检监察室更熟悉联系单位的纪检队伍现状,但在纪检人员提名考察中,往往以上级纪委组织人事部门为主,在程序上缺少征求联系室意见的环节,不能很好的发挥纪检监察室熟悉情况、了解人员的优势。

(三)纪检监察室对联系单位监督的主动性上还有待提升

纪检监察室人少、联系单位多是制度设计,需要认真钻研,找出“四两拨千斤”的有效举措,但在日常工作中,纪检监察室由于忙于日常工作和规定职责,在主动探索如何调动基层纪委力量、如何发挥基层纪委沉浸式监督优势、如何督促基层各级党组织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明显投入的精力还不足,需要进一步提升工作主动性。

三、提升纪检监察室对联系单位监督质效的对策举措

(一)立足定位,充分履责,扛起监督职责使命

纪检监察室对联系单位的监督并不是代劳、代行基层纪委监督职责,而是落实“双重领导”体制,督促基层党委扛起管党治党责任的制度设计。因此,纪检监察室必须明确定位,不能以自己的监督代替基层纪委监督,不能大包大揽,而是要立足对基层党委的督促职能、对基层纪委的指导职能、对基层党组织的教育职能,做好监督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分析处置问题线索、审查调查违纪问题、指导督促等各项职责,切实担当起对联系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能。

(二)健全制度,完善环节,加强队伍管控力度

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保障。纪检监察室要进一步健全“两为主”的制度设计,特别是对纪委书记、副书记的选任方面,既要充分尊重联系单位党委、纪委意见,又要结合集团纪检系统人员的实际情况,也要听取纪检监察室对拟任纪检人员的评价,完善意见征求和干部选任各环节,确保把党性强、素质高、能力优、本领硬的人员选拔到纪检队伍中来。

(三)深研细究,主动作为,完善监督方式手段

纪检监察室履行对联系单位的监督职能,不能囿于规定的职责安排,而要从顶层制度设计的原理出发,认真研究如何将自身日常工作与对联系单位的监督检查有效融合,主动作为,定期收集“四级联动”监督系统问题清单,查看“关键少数”廉政档案,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并探索对联系单位班子成员运用《提醒函》、要求联系单位纪委定期廉情抄报、召开职工群众座谈会、带着问题深入基层调研、参加党风讲评及联系单位重大决策会议等方式,寓服务、帮助、指导于监督,充分纪检监察室的“联系”作用,做好上下贯通与有效衔接、组织统筹与协作融合,进一步提升对联系单位日常监督的及时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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