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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热分子》浅析与反思
《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以下简称《狂热分子》)一书系由被称为“码头工人哲学家”的美国学者埃里克·霍弗(Eric Hoffer,1902-1983)所作。1951年,该书在美国首次出版,随后引发学界轰动,成为当时许多大学的推荐书目。随着时间的推移,该书多次再版,至今已经成为社会科学领域的经典著作。
《狂热分子》最初以英文写作并出版,原书名为“The True Believer: Thoughts on the Nature of Mass Movements”,可直译为“忠实信徒:论群众运动的特质”。尽管该书自问世至今已逾60年,作者埃里克·霍弗也已离世近40年,蕴含在该书内容中的思维火花仍在不停闪烁。这本创作于20世纪前期的著作依旧散发着旺盛的生命力与强大的解释力。对于政治学研究者、法学研究者、历史研究者以及社会学研究者所关注的研究领域而言,书中的理论仍未过时。其内容不仅可以揭示人类历史上群众运动的社会心理特质,也有助于分析新千年后的社会现实。
一.群众运动的核心特质
正如其英文名称所述,该书以分析群众运动的特质为主要内容。为了能够分析、探讨群众运动的共有特质,作者力图从最为广泛的视角着手进行观察。其所指称的群众运动包括政治运动、革命运动、社会运动、宗教运动与民族主义运动等各个领域。通过对诸多目标各异的群众运动进行整体性分析,作者寻找到了那些贯穿于所有群众运动的核心特质。如其所述:“我并不是要主张这些运动都一模一样,而只是想指出,它们所共有的一些特征让它们长得像一家人。”可以说,作者的研究成果为人们观察群众运动提供了新的视角,有助于人们从整体上理解群众运动。
虽然作者对群众运动的范畴进行了最为广义的理解,但在具体分析过程中,其始终将目光聚焦于群众运动的积极阶段,聚焦于这个阶段的控制者。据其观点,群众运动积极阶段的控制者即是忠实信徒,该群体是指“具有狂热信仰、准备好随时为一件神圣伟业牺牲的人”。作为一部社会心理学著作,作者的分析并未止于群众运动的现象层面与忠实信徒的群体构成层面,而是深入挖掘了忠实信徒的心理特征。据其观察,各类忠实信徒之间虽然具有显著不同的心理,却都同样具有鼓动他们进行行动的狂热。狂热乃是一切忠实信徒所具有共同心理特质。
综观本书可知,在作者所构建的分析框架中,狂热心理不仅是促使群众运动悄然兴起的心理动力,也是推动群众运动持续进行的心理支撑。尽管作者对于狂热心理怀有一种复杂甚至矛盾的态度,其将狂热视为群众运动核心特质的立场却始终没有动摇。
二.狂热精神的来源
码头搬运工作所带来的实践经验使得作者发现,“所有群众运动的初期追随者都以失意者居多”,他们“一般都是自愿参加群众运动”。通过围绕各类失意者群体所展开的分析,作者指出,“任何不能在高尚人群中立足或从未厕身期间的人,也是一个国家的重要角色”。失意者之所以能对社会的进程产生重大影响,在于其认为他们的生活和“现在”已经彻底败坏,随时可以进行毁弃。对改变的渴望导致这些心怀不平者完全不尊重现实的生活。
由此可见,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隔阂、对未来的期待与对现实的失意之间的落差乃是认识与分析一切群众运动狂热现象与忠实信徒狂热心理的关键因素,也是引发忠实信徒狂热精神的社会土壤与现实根源。
虽然对现状怀有不满的个人比比皆是,但是在现实中,并非所有个人都会受此驱动引发狂热精神。根据作者的界定,所有存在不满情绪的个人都属于畸零人群体。该群体内部又可根据失意感的强弱划分为暂时性的畸零人与永久性的畸零人。对于暂时性的畸零人来说,“他们尚未达成志向,但还没有放弃希望”。尽管“他们还是会憧憬一种有意义和有希望的独立自主生活”,但“不总会成为坚定不移的信徒”。对于永久性的畸零人来说,他们“因为缺乏才干,或身心上有不可补救的缺陷,故而无法达成生平愿望”。同时,他们“认为自己的人生已败坏得无可挽回,而世界则已经乱了套”。两相比较,二者均对现状怀有严重不满情绪,但对自我的认知却具有本质差别。
因此,个人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及其对自我的疏离倾向是将其引向狂热精神怀抱的幕后推手。
三.狂热实践所需的必要环境
通常情况下,个人的情绪只能引发个人的特定行为。但是,当外部环境符合特定条件时,狂热精神的影响力将突破个体的限制,并进而拓展到公共领域。
处于稳定状态的社会往往是狂热精神得以破坏性释放的沃土。畸零人所渴望的混乱与变动都难以直接在稳定社会中获得。在稳定的社会中,近乎模式化的生活方式和刻板的社会制度导致社会阶级之间的藩篱难以被突破,个体难以实现突破性的改变。
与之相似,处于动荡状态的社会也同样难以遏制狂热精神的滋长。非正常变迁往往导致规则的实效性受到严重影响,使社会秩序受到破坏。在动荡年代,个体的目标更加难以实现,其内心的归属感更加低落。健全之人也可能受到不稳定状态的影响以至沦为畸零人。身处动荡时代,每个人都期待即刻的改变。
任何社会都充斥着畸零人,他们是狂热精神的载体。在稳定的社会中,个体激情无从释放,有关改变的尝试会被规律化的生活所埋没。而在动荡的社会中,狂热精神无以回报,个体的努力会被无序的变动所吞噬。对于畸零人来说,稳定与动荡都是其寻求境遇变迁的阻碍。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具有改变自身处境的意愿。倘若特定社会无法为其成员提供行之有效的改变路径,相应制度无法提供有效的阶级变动机制,那么社会就不得不面对狂热精神的破坏性释放。这也构成了导致狂热精神走向实践的社会背景。
缺乏希望的生活仅能为畸零人提供将狂热精神付诸实践所需的内在驱动力。狂热精神的实践仍需要适当的外在条件。
激情所带来的自我疏离并不是狂热者的最终归宿。历经个体化进程的狂热者不得不面临日益加深的孤独感,“只能独自面对世界各方面的危险和强大压力”。为了缓解这种不安,个体化的狂热者不得不“把自己完全消融在外面的世界里”。因此,狂热者渴望一个可以供其安放不安情绪的团体,借此安放自我、消融自我。但是,狂热精神并不会因狂热者身受团体的庇护而消褪,相反,它会在团体中得到更多狂热者的共鸣。
并非所有团体都能够成为吸纳狂热者的容身之所。挥别既有社会的狂热者仍然需要与社会保持联结。除了能够向狂热者提供足够数量与质量的新联结外,团体还必须能够为其提供实现自我更新的有效机制。
团体所提供的联结替代既有联结缓解了狂热者的孤独感。对于狂热者来说,他所渴望的团体是一个亲密无间的集体,“如果他们完全皈依到一个群众运动中去,就会在紧密无间的集体中得到重生”。狂热者的价值认同机制被团体彻底改变了,在其看来,个体的价值已经失去意义,团体的价值永远凌驾在个体之上。在与团体本身、团体成员的互动中,狂热者找到了自身的归属,并在亲密无间的团体中获得了重生。对于试图否定自我的狂热者来说,这种团体是其梦寐以求的归所。
团体所开启的生活为狂热者造就了自我更新机制。狂热者“最深的渴望是过新生活,是重生,要是无法得到这个,他们就会渴望通过认同于一件神圣事业而获得自豪、信心、希望、目的感和价值感这些他们本来没有的元素”。诚如罗素所说:“每一个有活力的人都向往某种能算作‘光荣’的事物。”登上舞台狂热者将会感受到投身于此的荣耀感,“会把自己视为某种向前和向后无限延展的东西的一部分,也就是某种永恒东西的一部分”。至此,狂热者已经从那需要被否定的自我中逃离出来,成为某项伟大事业的一部分,其自我更新已经完成。在此过程中,团体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
任何社会都存在可供狂热者隐藏自身的团体。在一个健康有活力的社会中,这些团体只是诸多不稳定因素之一,仅仅具有潜在威胁。但是,倘若现实社会失去对此类团体的控制,既有制度不能遏制、疏解此类团体的形成与发展,其将不得不面对潜在威胁现实化的后果。可以说,团体为狂热者提供了有效的组织机制,并为狂热精神的实践提供了外在制度条件。
四.狂热精神引发的后果
狂热精神通常以群众运动形式予以实践。客观而言,群众运动有时会带来积极的影响。对于此,作者指出:“群众运动往往有助于唤醒和振兴一个停滞的社会……在幅员广大而异质性高的社会,复兴和革新所不可少的广泛激情和热忱,大概只有群众运动可以创造和维持。即使是小而同质性高的社会,如果想要在短期间达成复兴,群众运动看来同样是不可少的。”尽管如此,狂热精神所引发的消极后果仍然需要得到人们的警惕与重视。
群众运动会消解狂热者的自我个性。个体被团体贴上了标签。带上面具走上运动舞台的个体是根据运动剧本进行表演的演员,其无法伸张自己所具有的个体意志。其一切行为都是出自团体与运动的需求,个体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担负社会责任,其甚至不必承担行为的后果。
久而久之,个体将不再珍视其自身所具有的独特个性,也不再对其行为深思熟虑。成为狂热者投身于群众运动的过程是个体价值贬损的过程,也是个体理性黯淡的过程。对于社会来说,当个体无法凭借其理性发挥创造力时,社会将逐渐走向僵化,丧失自发演进的动力来源。
不论是理性的丧失还是社会的动荡,都将会导致社会遭受创伤。狂热精神与群众运动给世人带来的不安更是无从避免。尽管有时社会可以从群众运动中获得转型的机会,但这机会的实质乃是在旧时代的废墟中苦难前行。社会重建所取得的成就始终难以弥补历史断裂所带来的损失。
五.余思
独立与健全的人格是现代人所必须具有的精神特质。畸零人只得以盲目和狂热作为最后的精神堡垒。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社会受到强烈非理性因素的影响,给社会秩序带来潜在威胁或现实危险。对于个人来说,越早面对个体化所带来的负担,越有助于完善人格的树立;越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日益增长的不安全感,越有利于理性精神的养成。对于社会而言,“社会进程的基本单位是个人”。如果个体不能适应自由所固有的危险与责任,那么社会就将面临转向极权主义的巨大风险。因此,个体的完善人格与理性精神是维持良好社会秩序、寻求社会平稳发展的重要因素。
此外,为了更好地推动社会的平稳发展,社会应当给尽可能多的人提供多元化的发展机会,引导人们有序释放追求美好生活的激情,通过合理方式改变自身境遇。
参考文献:
[1][美]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梁永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第2版,第19页。
[2][美]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梁永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第2版,第20页至第21页。
[3][美]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梁永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第2版,第21页。
[4][美]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梁永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第2版,第56页。
[5][美]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梁永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第2版,第86页。
[6][美]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梁永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第2版,第87页。
[7][美]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梁永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第2版,第229页。
[8][美]艾里希·弗洛姆:《逃避自由》,刘林海译,译文出版社2015年7月第1版,第19页。
[9][美]艾里希·弗洛姆:《逃避自由》,刘林海译,译文出版社2015年7月第1版,第19页。
[10][美]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梁永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第2版,第39页。
[11][美]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梁永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第2版,第39页。
[12][英]罗素:《权威与个人》,储智勇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7月第1版,第24页。
[13][美]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梁永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第2版,第122页。
[14][美]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梁永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第2版,第257页。
[15][美]艾里希·弗洛姆:《逃避自由》,刘林海译,译文出版社2015年7月第1版,前言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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