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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青海乡村社会治理优化研究
摘要:本课题旨在通过对乡村振兴背景下青海乡村社会治理问题进行研究,就乡村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难点和重点进行分析并深究其存在的缘由,进而以问题为导向,探寻解决乡村治理重难点的方法与路径,并就乡村治理队伍进行分析和资源整合,就青海乡村治理如何在现有基础上更加接近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总目标和总要求,进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具有可塑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调查研究报告,助力青海乡村乡村振兴。
关键词:乡村振兴;青海;乡村社会治理
青海省乡村社会与其他省份的乡村社会相比较,虽然规模较小、经济欠发达、人口比重也不高,但青海省乡村社会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与特点。与此同时,青海省乡村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谐,关乎整个青海的大局,因此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历史背景下,深入研究并努力寻求青海乡村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是十分有意义的一项研究工作。
一、课题研究的价值
(1)理论价值
乡村治理主要靠“村两委”,辅之以“两支队伍”、村警、村医……乡村治理力量相对薄弱,但村内事务极其繁杂,涉及方方面面,如何牵头抓总,在处理好村内常规工作的前提下,兼顾村内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河湖长、路长、田长、林草长等工作,是困扰基层干部的主要难题。深入研究基层治理课题,提供基层治理方案,优化基层治理结构,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基层干部提供可借鉴、有操作性的具体意见,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实践意义
乡村社会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如何积极引导和管理群众事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将村内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这需要“村两委”具有一定的乡村治理经验和智慧,村两委不仅要服务号群众让群众做政策的明白人,让群众自觉自愿主动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还要科学合理处理好村内事务,逐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总目标和总要求。本课题立足于乡村工作实际,着重于乡村治理的重难点,落脚于乡村干部急难愁盼问题,尽可能为能干事、想干事、干事实事的基层干部提供借鉴。
二、青海乡村社会综述
(1)青海乡村社会较为分散
青海省地大物博但人口稀少,大部分乡村人口集中在海东六县(平安、乐都、民和、化隆、循化、互助),因农业生产、水利、交通等因素的影响,海东各县村落之间及其村落内部都是较为分散的,尤其在山区,邻里之间都会有一段距离。海东尚且如此,其它州县乡村布局及其分散程度可想而知,而青海乡村社会的特殊布局主要归之于青海省的自然地理条件。广大牧区,因为畜牧业发展的需要,有“冬窝子”和“夏窝子”之分(不同时节的草场),这使得本就分散的乡村社会还得依季节变化整体搬迁,进而青海牧区乡村社会又增添了新的挑战和难题。
(2)青海乡村社会经济结构单一且多元
之所以说青海乡村社会经济结构单一,还得诉诸于青海独特的气候条件,除海东少数地区外,大部分青海乡村不能种植小麦,即便种植青稞等农作物,产量也不会太高;说青海乡村社会经济结构多元,是因为青海乡村社会在发展并不发达的农业之外,附之以饲养业,但除纯牧区外,其他地区很少形成大规模养殖。因此,青海乡村社会基本可分为农业区、牧业区和半农半牧区。为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大部分青海乡村社会也没能避免“空巢”现象,因为孩子要上学,家庭经济收入还得保证,大部分青海乡村青壮年劳动力一般会选择在城镇、县城或州府所在地一边打工以便供孩子上学,因这样不仅可以实现打工及孩子上学的目的,同时可以兼顾村内农业生产。因此,青海乡村社会基本没有完全脱离农业生产靠打工为生或只打工放弃农业生产的现象,这就形成了青海乡村社会多元的经济结构。
(3)青海乡村社会大部分处于民族地区
青海是一个多民族集聚的省份,除海东市外其余六个州(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均为民族自治州,乡村社会基本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藏语、蒙古语、撒拉语等),浓重的民族气息是青海乡村社会的又一鲜明特征。多民族集聚共生,个民族之间有有着不同的民族习俗和特征,处理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努力调动各民族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到和美乡村的而建设当中来,是青海乡村社会治理始终绕不开的一个问题。因此青海省名族团进步结创工作及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工作不仅做出了很多成绩,而且这些工作在乡村社会治理中显得格外重要。
三、青海乡村社会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如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总要求和总目标推进乡村治理,逐一实现五大振兴,推进全村整体事务的发展。
很多乡村没有制定合理的科学的村庄规划,依然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现象,总体工作没有抓手,缺少宏观的思考和规划,在产业发展等方面盲目性较高,没有精准找到适合自己乡村社会特点的发展路径,这也是青海乡村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全省大部分州县都十分重视的“卫生城镇、文明城镇创建活动”,何正确处理群众生产生活与“一治两创”、生态保护等政策之间的关系也是乡村治理中的一项难题,青海乡村农牧业生产的发展往往都是粗放式的,势必与环境、生态、创卫等有一定的不适应性,这一难题的解决之就得诉诸于整体的规划和设计,不能简单化处理或即时性应付了之。
(二)乡村治理关键在党,如何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是抓好乡村治理的重要突破口。
现在青海乡村党支部组织能力普遍较弱,这自然与流动党员较多且流动党员多为青壮年,村内党员老龄化现象严重等问题有关。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同意管理下,坚强党组织,充分利用和发挥党支部和支部委员会在全村事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是乡村社会实现优化治理的基本组织保证。
(三)如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的解决和处理好村级事务是乡村治理的重点。
很多乡镇都在大力宣传和提倡“枫桥经验”,但大部分乡村社会做的并不理想。就其中主要原因可归结为没有以问题为导向的工作意识,没有集中排查村内风险点和存在的主要矛盾,进而集中力量一一化解,这就使得乡村社会各项工作推动过程中前后不能兼顾,很多工作在推进过程中横生枝节,导致进度受影响,效率打折扣。因此,乡村社会治理一定要找准问题的症结及矛盾缘由和风险点,在找到问题的基础上权利化解,为乡村社会治理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培育一批高素质的乡村治理人才以及做好相关人才储备是做好乡村治理的重要保障。
青海乡村社会治理最缺的资源就是人才,如致富带头人、科技引路人等,因为村两委成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和适应能力较弱,往往不能很好的适应新时代乡村社会会治理,尤其以数字乡村建设、无纸化办公、网格员管理等为代表的一些工作。而乡镇村社的工作人员大多为村区“两委”成员,尤其村级网格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且村两委成员工资较低,难以获得物质激励与心理认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致使乡村综治中心作用发挥不够。乡镇积极争取和下派驻村干部进行指导,争取农牧口技术人员到村进行专业指导等工作都十分必要,而村内努力培养本土人才,服务群众也是解决乡村社会人才紧缺问题的重要途径。
(五)基层治理体系尚不健全。
基层基础薄弱,村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部分职能部门将工作任务转嫁给基层组织,使得村民自治功能难以发挥,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到位。大部分乡村组织的日常工作主要是被动的承担上级乡镇部门下派的而各种任务,且存在疲于应付的局面,很少有两委成员自觉主动去关心村内乡村社会的治理情况,往往是上面拨动,下面转动,进而使得整个乡村社会治理的效能大打折扣。
(六)乡镇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职责不清。
村委会作为自治组织有自己的主体性和灵活性,在具体事务的管理和决策上发挥主导作用,但在实际运行中的作用发挥不明显,对乡镇政府的依懒性较大,经常处于“一拨一转、不拨不转”的被动状态,同时基层治理也存在“抓靴搔痒”的问题,事后处置多,事前预见少。平时无事时似乎各方面工作做的都十分到位,万一遇到突发性事件,往往得不到及时合理的处理,相互之间推卸责任,这些现象都与责任及职责不明确有关。
(七)思想观念没有与时俱进。
当前,基层干部将主要精力投入到经济建设上的居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没有准确把握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对问题分析研究不够透彻。对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认识理解不够深,不够透,没有很好把握其精髓要义,在工作中经常依赖经验主义,缺乏创新精神,没有前瞻性、预见性,致使工作没有突破,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这种现象也会造成社会治理工作合力不强。乡镇上下统筹协调不够,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的合力不强,基层治理的职能分散在不同管理部门之中,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还未完善,无法形成基层治理的整体合力。
(八) 群众参与度不高。
乡村治理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带动群众的内生动力,激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让群众自觉融入到乡村治理当中,“村两委”是主动的引导而不是被动的督促,是乡村治理方面最突出的难点问题之一。部分群众对基层治理工作理解不深,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思想,对农村基层治理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村集体经济薄弱,产业单一,发展动力不足,基层自治经费难以保障,严重影响了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失去了对群众的组织能力。
(九)舆情监管不全面。
随着群众对网络利用率的提高,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良言论、信息时有传播,目前受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对网络舆情动态仍然把握不准,应对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不足,对微信、快手、抖音等新型“媒介”监督管理难度较大。
(十)矛盾纠纷化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压力持续增大。
随着经济发展的进一步加快,征地拆迁、草原纠纷、生态保护、城市建设等问题不断增多,这些矛盾和纠纷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并且难以在短时间内轻易化解,给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难题,也给社会安全稳定埋下了隐患。部分重点人群因无监护人,在一对一或多对一的管理下仍然存在风险隐患。
通过对青海乡村社会综合研究,就青海乡村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和重点进行梳理分析并深究其存在的缘由,笔者以为要探寻解决乡村治理重难点的方法与路径,并探讨如何强化乡村治理队伍,使得青海乡村治理在现有基础上更加接近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总目标和总要求,进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只有在找准问题症结的前提下,才能依托青海乡村社会实际,实事求是地寻求解决之道,为青海乡村社会治理提供具有可塑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研究成果,助力青海乡村社会全面振兴。
四、现阶段部分乡镇较好的做法
自青海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汲取优秀社会综合治理经验,总结探索自身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短板和难点,准确把握治理脉搏,探索出了“以党建为引领,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基础、村(居)民自治为根本、科技为支撑、协同共治为举措”的社会治理新路子,围绕夯实政法工作基层基础,以“区域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一体化”为目标,打造覆盖城乡、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社会治理网格体系,推动乡镇综治维稳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完善党委领导体制。
一是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责,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一把手总负责、亲自抓,党委分管同志具体抓综治维稳工作。二是建立各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小组机构,保证层级管理机构健全,领导人员落实。三是在抓好领导机构建设的同时,研究制订详细的工作制度,并层层签订综治维稳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
(二)完善公众参与体制。
创新社会治理机制,让群众参与治理,共享治理成果。一是结合村规民约制定《十户联治积分细则》等(以部分乡镇为例),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社会治理工作纳入“十户联治”治理范围,实行积分登记制,形成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共享发展成果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推进“警务长+网格长+小区长+楼栋长+单元长”的“五长制”社区治理模式,对“五长”人员进行专门的管理并跟进业务指导新培训等服务保障工作。让基层工作人员进一步领会“五长制”的工作理念,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同时,建立“五长制”工作联系群等信息互通渠道,方便开展工作安排和工作交流,并积极建立忖民档案,随时随地了解群众的需求和困难。实现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法治联宣,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根基。三是建强群众自治组织,全面落实村两委班子成员联审机制,坚决防止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及涉及宗教势力等问题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中,保证基层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
一是落实建设场所、场地装修、设备安装、综治中心文化墙等综治中心建设工作;综治干事按时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综治中心业务操作培训,乡镇组织各村网格员开展综治中心业务操作培训,以便完成基础数据录入、信息更新等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综治中心制度建设,加大目标考核和制度建设力度,继续网格员职责,规范目标考核,规范档案管理,规范调处模式,规范制度建设。
(四)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
一是广泛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防范抵御邪教的意识。二是持续关注社情、舆情,全面加强对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坚持把好方向,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引领社会风尚,通过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切实强化思想阵地建设,进一步丰富群众的精神世界,增强群众的精神力量。三是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意识。
(五)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
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加强对辖区重点人员的帮扶教育工作,对辖区内重点人员精细排查,健全信息台账,逐一落实“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教责任分解台账,全面掌握了解重点人员工作、生活、思想动态等情况,做到有困难及时解决、矛盾及时化解、思想及时沟通。一是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台账资料,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低保和医保政策,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尽快就业。二是开展帮教对象的法制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加强忖社矫正工作,严格管理设施,不断提高矫正质量,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健全肇事精神病人监管基本信息库,落实监护人监管责任,加大经费投入,防止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三是加强弱势群体的帮扶,对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低保、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的帮扶;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致力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引导和教育未成年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抵制家暴、性侵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四是在“两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乡镇发挥连续作战作风,坚持每日排查、每日汇报,24小时值班备勤,保证矛盾纠纷稳控在基层。五是对重点区域场所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督促各村开展自查,及时化解各类安全隐患。
(六)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一是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邻里纠纷占比较高,借贷纠纷、赔偿纠纷等各类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
鉴于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困难,乡镇党委、政府要以拓宽化解渠道、提升化解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目的积极研判,多方调研,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深入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在加强图村社群众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与乡镇司法所共同探索,建立“物业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室”,搭建起第三方矛盾纠纷化解、社会联动共治新平台。另外,将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的问题移交司法调解,做到环环相扣、层层落实,矛盾纠纷不出镇、不上交。二是各级镇党委、政府坚持定期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安排部署突出的信访问题,明确责任人,细化解决措施,明确办结时限,确保各类信访隐患及问题解决在镇、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乡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五、青海乡村社会有效治理路径
(一)以党建为引领,实现基层治理有魂。
一是努力汲取和转化我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建设,强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切实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二是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建立村级人才库,加强村委会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增强基层治理的人才储备。注重把思想素质高的产业大户、致富带头人、返乡农民工创业带头人发展成党员,吸收进村两委班子,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带富能力。三是继续深入推进“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等工作,统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和党员志愿者等下沉服务社区,增强工作活力。
(二)以自治为基础,实现基层治理有力。
一是确保“三务公开”“四议两公开”制度的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充分行使和发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二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化解矛盾机制,有效防范矛盾风险,加强矛盾源头排查调处。三是更多的依靠和发动群众,让群众参与决策和治理的全过程,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推动“社会能做的交给社会做,村民能做的交给村民做”,最大可能实现社区村民权益和意愿的最大化。
(三)以法制为保障,实现基层治理有序。
一是以宣传"八五普法”"民法典”等为契机,持续开展法律知识“法律八进”活动,充分利用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小广场等设施,发挥村(居)民主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二是全面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继续健全法治化水平。三是加大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的惩处力度,用生动的事例警示、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树立法制观念。
(四)以德治为调节,实现基层治理有根。
一是根据实际完善、推广村规民约,强化规范约束,发挥“明导向、正民心、树新风"的积极作用。二是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倡导全社会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倡导良好的家风、家训,推动德治教育从基础抓起。三是大力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以群众参与、喜闻乐见的形式,抓实乡风文明载体,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带动整个社会文明水平的提升。
(五)以科技为支撑,实现基层治理有方。
一是进一步继续完善村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把辖区内的人、房、事、物、组织等全部纳入信息平台,实施动态治理和服务,做到基础信息网上录入、办事服务网上管理、工作过程网上监督、责任目标网上考核。二是在“雪亮工程”项目建设基础上,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进一步增点扩面,在本辖区、本领域的重要场所、重点部位分别建设一批前端视频监控,切实消除视频监控盲点盲区,以实现社会治理智能化“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准可控”的建设目标。三是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细化优化网格治理制度,配强综治维稳队伍力量,并定期组织村调委会成员、网格员进行业务交流与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
(六)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
持续加强与上级职能部门的联系,职能部门切实发挥起作用,在舆情监管、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员管控等方面协同基层组织共同参与社会治理。适时请相关部门下乡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如普法、防灾减灾、防网络诈骗等宣传。
(七)加强必要的保障。
工作方法及制度最终都是由具体的人去落实,建立健全建强基层社会治理力量,保证基层社会力量拉得起用得上靠得住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否优化的根本前提。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强乡村社会治理队伍的保障,才能保证乡村社会治理的各项政策、制度有专人落实和执行,进而使得乡村社会治理成为有人抓、有人管的具体而生动的乡村建设实践。
(八)调动群众内生动力,让基层社会治理有群众的广泛参与,真正形成村民自治。
一是要广开言路,使得村内大事小情都让村民发声,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增强群众“当家做主”的体验感。二是村内产业发展及其规划,要考虑全体村民的利益,如有可能将群众的利益与村内项目进行捆绑,让群众切实参与到村内各项事业的建设中,并从中获益。三是从政策、福利等角度,切实为群众着想,尽可能依法依规落实各项惠民政策,让群众切身认识到村两委是群众的主心骨。四是利用好村内公开栏、喇叭、微信群等设备,将村内财务、政务、党务进行及时公开,充分争取群众的支持与信任。
(九)利用好驻村干部。
村两委一般均为体制外人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没有体制内工作的经历,工作的方式方法都较为单一且粗糙,为深入做好乡村社会治理工作,一定要发挥驻村干部的优势作用,如有派驻驻村工作队的村,更要用好驻村干部。让驻村干部给村两委提供一定的工作指导,并将机关工作的好经验好方法适当引入村务工作中,进而提高村内工作的效率。驻村干部又因为机关工作的经历,更熟练于电脑、远程教育、平板等的操作,可以对村内干部进行直接的培训。
(十)建立健全村级综合服务中心。
乡村社会基层治理要坚守阵地,无论群众咨询办事还是村干部集中办公,一定离不开综合服务中心,因此建立健全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是做好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物质保证。部分乡村建有综合服务中心,但并没有很好的利用和发挥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有闲置办公室、甚至将办公室用作仓库的现象。综合服务中心的卫生、形象代表着整个村的精神面貌,不仅要建好而且要维护好、利用好。
本课题通过研究新时代乡村振兴背景下,青海乡村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和重点,以及部分乡镇具有借鉴意义的做法,就青海乡村社会治理力量、治理程序、治理效能和治理重难点为重要研究对象,寻求青海乡村治理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村两委”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为主要形式,辅之以“两支队伍”等村内重要力量,为实现新时代青海乡村治理的“枫桥经验”进行探索研究,试图为青海乡村社会治理提质升级提供一定的有效建议和方法。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EB/OL].(2018-02-04).https://www.gov.cn/zhengce/2018-02/04/content_5263807.htm。
2.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EB/OL].(2022-10-27).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47845294347170289&wfr=spider&for=pc。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EB/OL].(2023-02-13).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2/13/content_5741370.htm。
作者简介:马贵孝(出生年1989.3.28)、男、民族(回),籍贯(青海省省、海东市市或县)、青海两弹一星干部学院专职教师 、研究生、研究方向: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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