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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当代婚姻的启示
摘要:恩格斯在《起源》里不仅对旧时社会的婚姻家庭形式和发展状况作出全面而系统的分析,还针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婚姻家庭建设提出有关构想,主要包括婚姻缔结应充分自由、两性权利和义务平等、互爱是结婚的前提、离婚自由但不草率。虽然恩格斯所处的时代离我们有些遥远,但是《起源》中的婚姻家庭思想仍然散发着真理的光芒,能够为解决当代中国婚姻问题指明道路,主要包括保障婚姻缔结充分自由、推动实现两性事实平等、坚持专一持久的爱情观、摒弃个人主义的离异观。
关键词:《起源》;恩格斯;婚姻家庭
1《起源》中关于婚姻家庭的原则主张
1.1婚姻缔结应充分自由
恩格斯指出人类不是从诞生之日起就享有自由了,我们最早刚脱离动物界时极不自由,随着对外部世界的认识逐渐加深,人类开始尝试挣脱自然力的束缚并支配外部对象。由此自由开始成为人类孜孜追求的重要价值准则,在持续探索并迈向自由的历史进程中,引发生产力以及社会各领域的伟大变革。婚姻缔结作为两性如此神圣的人生大事,更应该遵循自由这一价值准则,况且人们的婚姻状况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健康稳定,理应将决定权交到当事人手上[1]。恩格斯在《起源》中说过,人类在整个古代阶段,婚姻从来都是由父母安排的,一直发展到中世纪晚期的时候,男女结婚依然没有出现较大转变,当事人在诸多境况下都无法掌握自主权。从恩格斯对自古代以来的婚姻缔结方式的批判中不难看出,他主张在未来社会婚姻缔结应充分自由,应当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愿,而不是被金钱、权力、门第等各种外在条件所牵绊和束缚。恩格斯在书中也提到了实现结婚自由的必要条件,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人类社会中被全部铲除,到那时人们才能突破资产阶级的固有藩篱,实现两个自由灵魂的最大程度地契合。
1.2两性权利和义务平等
任何团体中的所有公民,抑或任何社会形态下的所有成员,其政治地位以及社会地位均应平等。这是恩格斯对现代国家平等要求的基本理解,他认为平等观念经历了几千年的沉淀才能达到这种境界,成为人类的某种共同的、不言而喻的东西[2]。婚姻以男女双方平等为前提才能和睦长久,极不平等的婚姻只会逐渐丧失能量,降低一方对婚姻生活的满足感。在原始的古代共产制经济下,女性料理家务是一种必需的公共事业,是和男性外出猎食处于同等地位的,而后发展到对偶制家庭,财富私有现象无形中提升了男子的家庭地位,自此两性权利和义务不平等日渐加剧。从恩格斯对现代两性家庭地位的批判中可以得出,他倡导两性权利和义务应当平等,认为妇女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在未来必须得以提高。恩格斯强调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里,两性在婚姻领域中的权利和义务将更加平等,而为了改变妇女家庭地位低下这种境况,法律体系必须承认"在结婚同居期间,双方在相互关系上必须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不应当仅有一方独享专权,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两性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的平等。
1.3互爱是结婚的前提
恩格斯在《起源》中指出,现代性爱在中世纪以前是没有的,仅存的一点夫妻之间的爱情,也只是婚姻的外在附加物,是夫妇必须履行的客观义务。他强调现代意义上的爱情和单纯性欲的区别在于:一是以双方平等自愿为根本前提,绝不是单方面的强制要求;二是双方互爱的程度非常持久和热烈,为了互成伴侣甚至甘冒生命危险;三是人们开始将是否互爱作为性关系的新的道德评价。他还批判统治阶级因家族利益而缔结婚姻的事情,指出男女互爱应超越任何外在因素而成为结婚前提的美好现象,在历代统治阶级的婚姻实践中几乎从来没出现过,认为在这种历史背景下爱情在两性婚姻中毫无地位可言[3]。可见,恩格斯极力主张相互爱慕才是男女结合的重要前提,家族利益、社会地位等附加因素都是次要的。恩格斯同时强调"性爱按其本性来说就是排他的,"认为在未来社会两性互爱这一前提下,维持正常的婚姻生活还需双方继续保持专一的爱情,唯有如此日后才可能发展为持久之爱。恩格斯的这一观点确实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如果两性在婚姻生活中无法长期坚持专一的爱情,又何谈持久之爱和婚姻的续存。
1.4离婚自由但不草率
恩格斯不但主张婚姻缔结应充分自由,而且认为在未来社会也应该保障两性离婚自由。他在《起源》中强调,性爱在不同个体生命中的存续时间千差万别,特别是在男性身上变化较明显,如果彼此之间的感情的确没有挽回的余地,又或者已经陷入了炽热的新恋情,这时解除婚姻对双方和社会而言都是幸运的事。因财产关系而产生的专偶制家庭,其婚姻存续时间一般要比对偶制家庭长很多,只有在家中居统治地位的丈夫才有权利终结婚姻关系,而原本享有离婚自由权的妻子则只能默默忍受。一旦资本主义生产被时代淘汰,男子在家中的经济统治将会随之消失,婚姻的不可解除性自然就会遭遇千疮百孔,离婚也就不再是男子的特权。恩格斯正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提出了离婚自由的观点,主要是批判由专偶制带来的婚姻的不可解除性,认为在未来社会妇女将重新享有离婚自由权,两性关系将踏上日渐民主的道路。由于婚姻本身就包含人的主观感觉部分,因此它是不稳定的并且潜存着离异的风险,主张离婚自由是合乎情理的,充分保障了两性的婚姻自主权。但是,恩格斯极不支持草率离婚的行为。他在致考茨基的信中曾指出,丈夫和妻子都会存在某些缺点,离婚这一极端的行为只有在迫不得已时,也只有在夫妻双方都思索确定以后,才可以用委婉的方式提出。如果一些人在婚姻中不断追求新鲜感,只会将自己和他人都带入无限的痛苦与纠结中[4]。可见,恩格斯反对婚姻中的任性行为,他的这一观点对草率离婚现象无疑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2保障婚姻缔结充分自由,奠定坚实的婚姻基础
恩格斯在《起源》中也强调,只有资本主义生产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的财产关系,在人类生活中被逐渐淘汰以后,择偶过程中的经济考量才能被消除,人们结婚自由的心愿才能成为现实。那时的男性将不再依靠自己的高位或充盈的财富而逼迫广大女性为其献身,同时妇女再也不会因为经济条件而放弃深爱之人,或者受其他任何因素的影响将就自己的婚姻[5]。显而易见,恩格斯就是在强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对改善两性关系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精神文明才可能会实现质的提升,由此人们的婚姻缔结才能最大程度上受个人支配,革命导师所设想的人类未来美好的婚姻家庭状态才能实现。
2.1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减轻物质羁绊的困扰
生产力掌控着生产关系的水平和进程,而生产关系则主导着一定社会阶段上的婚姻关系,若想保障人们的婚姻缔结充分自由,必须首先从生产力这个决定性因素入手。当前人们的婚姻关系虽然比封建社会和西方近代资产阶级社会有显著进步,但依然会受物质生活条件的羁绊,无论是婚前择偶对经济条件的适当考虑,还是流动家庭为生计引发的婚姻问题,归根结底是当前物质资料不能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在当前社会发展阶段下,我们必须注重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朝着共产主义社会健康美好的婚姻状态努力前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和期盼。一旦生产力的发展达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要求,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在现有基础上会更加平衡和充分,人们就拥有他们所希望的一切了[6]。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城乡差别将被消除,无需再为维持生计到处奔波,国家将为未成年人的抚育培养提供物力保障和财力支持,社会也将对所有孩子一视同仁,不管他们身处何种境遇之下。此外,双方因互爱而缔结的婚姻将会愈来愈多,婚姻生活中的经济羁绊也会有所减弱,人们将从繁重的家庭负担中解脱出来,拥有充足的时间陪伴家人和享受生活,这也许才是人类所向往的真正的理想婚姻状态。
2.2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克服婚姻缔结中的陈规陋习
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加大社会生产力度仅仅为结婚自由提供了必需的物质前提,若要进一步保障人们的婚姻缔结充分自由,还必须依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巨大飞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实现中国梦的精神动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性、渐进性的工程,实现社会精神文明的质的提升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当前由于西方意识形态的侵入以及各种网络信息地充斥,人们的精神世界变得纷繁复杂并且容易遭受不良思想的腐蚀,因此我们应当逐步地、实事求是地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保障婚姻缔结充分自由提供精神支撑。胡锦涛同志指出:"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要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把党内外群众进一步动员起来,"当前应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和弘扬良好家风,努力营造向上向善、积极健康的社会风气,在此基础上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才会更加丰富和充实[7]。一方面能够促使人们摆脱"门当户对"等封建残余思想对婚姻的束缚;另一方面能够促使婚姻主体提升自己的内在精神境界,摒弃唯利是图、金钱至上的择偶观,理性地选择自己的婚姻伴侣,为彼此余生的幸福生活奠定良好的感情基础。
3推动实现两性事实平等,营造健康的婚姻环境
恩格斯极力主张两性平等与家庭和谐,他在《起源》中指出,个体婚制宣告着两性冲突的开始,最早出现的阶级对立和阶级压迫,是同夫妻之间的对抗以及男性对女性的压迫一起发生的。恩格斯同时批判了旧时代的文明社会内部,由于丈夫的绝对统治所引发的各种对立和社会矛盾,认为只有在维持两性关系平等和谐的前提下,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阶级社会的冲突。他在《起源》中讽刺了现代资产阶级国家的法律制度,在保障夫妻婚姻关系平等上的虚伪性,认为即便是当时最进步的法律,也免不了婚姻问题上的幕后操纵。虽然两性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在当代中国已有巨大转变,双方在法律意义上的全面平等也已基本实现,但婚姻男女在权利和义务上仍然存在一些不平等。我们应当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推动两性在各个方面的事实平等,努力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充满正气的婚姻环境,从而适当减少两性婚内矛盾和冲突的发生。
3.1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避免家暴行为的幕后操纵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毒瘤,严重污染社会风气和婚姻环境,威胁社会主义社会的婚姻和谐与家庭稳定,这一恶行严重损害了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等人身权利,实际上就是婚姻男女存在事实不平等的表现。我国政府担负着国家政策的制定实施、各项社会制度的改革、公众舆论的引导等各种职能,应当重视政府在遏制家庭暴力现象中的主导作用,通过充分发挥政府的相关职能来加强对受害群体的保护[8]。一方面,行政机关是保证反家庭暴力法得以实施的主体,必须担当起严格执法的重要使命,真正做到忠于法律、服从事实,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受害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对家庭暴力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施暴者受到必要的行政处罚和法律制裁,提升政府部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严和公信力。另一方面,政府应当强化针对反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活动,将部分手段残忍、性质恶劣的家庭暴力案件及时公布于众,促使社会成员认识到家庭暴力问题的危害及实质,从而摆正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放任心态和消极观念,增强公众主动遏制家庭暴力的责任感,为营造积极健康的婚姻环境贡献一己之力。
3.2提高个体的法律意识,激发遏制家暴的自觉性
针对当前持续发生的家庭暴力现象,不但需要国家以及政府各部门的鼎力相助,而且也离不开婚姻主体自身法律意识的提高,唯有如此才能推动实现两性在各个方面的事实平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注重整体性和系统性,应当从全民守法这一重要立场出发,不断增强中国人民的法治意识,培养全体公民办事依法依纪处理矛盾用法的法律意识[9]。一方面,家庭暴力中的受害妇女必须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配合并参与到政府的反家庭暴力行动中,如果遭受丈夫的殴打或者其他侵害,一定要学会主动寻求社会相关机构的援助,果敢地把法律当作守卫自己的盾牌和铠甲。另一方面,部分有施虐倾向的男性群体应自觉树立对法律法规的内在信仰,严格遵守反家庭暴力法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更要带头学法守法,避免做出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的错事。由此引导中国公民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共同促进全民守法这一目标的实现,减少婚姻生活中诸如家庭暴力等丑陋现象的出现。
4坚持专一持久的爱情观,构建稳定的婚姻关系
恩格斯既主张互爱是结婚的前提,同时也强调两性在婚姻生活中要保持专一持久的爱情。他在《起源》中提出过一句经典名言:"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虽然恩格斯的这句话经常被曲解并拿来当作离婚的挡箭牌,但实际上这句话如果从正向意义上来理解,恩格斯何尝不是在向世人指明:只有在婚姻中保持专一持久的爱情才是合乎道德的。两性因为互爱而结婚是人生一大幸事,能在漫长的婚姻生活中继续保持和发展爱情是另一幸事,针对当代中国婚外恋频发这一不良现象,我们应当坚持无产阶级专一持久的爱情观,夫妻应像革命伴侣一般同甘共苦、相互扶持、互携终老,而不是受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侵蚀朝秦暮楚、贪图享乐、肆意妄为。
4.1发展合乎道德的婚姻,抵制婚姻中的各种诱惑
共产主义道德作为人类一直孜孜追求的高尚文明,它要求人们在生活中互敬互爱、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其先进性对整个民族的道德养成起着重要的标杆作用。任何社会都需要有先进道德的指引,否则人们就会在精神世界中迷失自我,建立共产主义社会是我们的最高理想,只要我们还继续坚持这一远大目标,那么在当前社会倡导共产主义道德就是非常必要的。共产主义道德体现在婚姻问题上就是高度的责任感,强调两性应当在婚姻生活
中保持专一持久的爱情,同时重视私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一致性,与西方所倡导的个人主义是相悖的。夫妻双方在漫长的婚姻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偶然和波澜,也会面临人生不同阶段的危险和诱惑,只有齐心协力共同抵制诱惑和重塑婚姻,才能不断保持和发展爱情,从而避免陷入婚外恋的泥潭。当前应加大对马克思主义婚恋观的宣传力度,促使社会成员发展合乎道德的婚姻,学会在婚姻生活中不断升华和丰富爱情的内容,而不是借口爱情消失伺机去寻找新的爱情。
4.2摄取传统婚姻文化精华,培养相互忠贞的美德
中国传统婚姻文化中不乏值得传承的精华部分,如果我们一直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它,便不可能对它有深刻的认识。忠贞在封建社会仅仅是对女性的单方面要求,不守贞洁的女子常常遭受世人的鄙夷,而公众对男子放荡不羁的性生活却采取宽容态度。它虽是私有制和男性统治的客观结果,但忠贞不贰作为古代非常重要的家庭伦理精神,在当代社会仍有一定的正面意义值得借鉴,特别是针对当代中国频频发生的婚外恋现象,我们不应该片面地将其完全否定并弃而远之。今天所倡导和颂扬的忠贞是对传统伦理精神的扬弃,它完全建立在两性平等的基础上,即男女双方都应当相互忠贞,它在男女真正的爱情中被视为一种美德,相互忠诚、坚贞不移的爱情是婚姻稳固的精神基石,在此之上夫妻双方才能祸福同当、不弃不遗。"最能够体现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价值的是优秀传统伦理精神,这种伦理精神经过创造性转化,可以成为现代市场伦理的有机组成部分[10]。"我们可以通过适度创新文化表达方式及传播方式等途径,将一些优秀的传统伦理精神与人们的现代生活有机融合,引导国人借鉴中国传统婚姻文化中的合理成分,促使社会成员在潜移默化中自觉继承这些优秀的传统伦理精神,从而推动构建稳定和谐的婚姻关系。
5摒弃个人主义的离异观,缔造和谐的婚姻生活
恩格斯既强调两性离婚自由,也反对草率离婚、不负责任的做法,这启示我们在婚姻生活中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不能只享受离婚自由权而对必须承担的婚姻义务置之不理。个人主义是以个人需要和个人利益为中心的一种价值取向,通常认为他人和社会利益是次要的,这种态度呈现在离婚问题上就是个人的自私心理,只顾追求个人自由和享乐而漠视理应承担的家庭责任和义务,这在当前社会主义社会的婚姻关系中是不可取的,无助于巩固集体意识和社会主义制度。因此在草率离婚这一问题上,我们应当摒弃个人主义的离异观,牢固树立无产阶级集体主义的观念,应适当考虑对孩子、老人的家庭责任以及社会责任,共同缔造更加和谐的、令人愉悦的婚姻生活[11]。
5.1促进对青年的婚前教育,降低草率离婚的发生率
两性能否在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决定着婚姻的存续时间,很多婚姻问题并不是两人结婚之后才浮现出来的,可能早在婚前就埋藏着一些定时炸弹。如果双方在结婚之前能提前
预防并主动学习相关知识,自然也就不会轻易地把婚姻葬送到坟墓里,并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未知的婚姻生活的恐惧感,因此针对青年群体的婚前教育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应对青年男女进行相关法律常识的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彼此婚后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使其真正从内心深处感知到婚姻的神圣性,做好日后婚姻生活中双方互爱互敬、互忠互信、互帮互助的长足准备,不能为了推卸自己的责任而选择做逃兵。其次,心智的成熟程度是决定婚姻能否长久维系的重要因素,应对青年男女进行婚前心理辅导以及情绪管理方面的教育。当前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青年男女的个性得到了充分张扬,加上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促使他们心理负担增大,导致部分青年在处理问题时变得非常极端,有时情急之下可能会将他人的感受抛之脑后,无意中做出损害彼此亲密关系的事。加强此类婚前教育能够促使青年男女的心智更加成熟,从而减少日后婚姻生活中的唐突或过激行为[12]。最后,有效的沟通是构建良好婚姻关系的关键因素,还应当对青年男女进行夫妻相处技巧方面的婚前教育。此类婚前教育能帮助青年男女在婚后建立更有效的沟通,促使他们在良好的沟通中逐渐适应对方的节奏,学会包容和接纳伴侣的缺点及不足,由此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并降低婚姻破裂的可能性。
5.2增强个体的家庭责任感,缓和婚姻中的良性冲突
法国著名作家莫洛亚认为:"建筑于一种本能之上的制度,且其成功的条件不单单要有肉体的吸引,更要有意志、耐心、相互地接受和容忍,"而后才能激荡起纷繁复杂、千滋百味的情愫,友谊、激情、信任、崇拜等的完美交融才是婚姻。可见真正的婚姻生活是十分复杂的,夫妻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也是非常正常的,双方都应学会认可和接受两性存在不同的思想、不同的习惯、不同的判断等等,尝试将爱情和友谊融合在一起,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坦诚相待,由此才能拥有天长地久、和和美美的婚姻,而不是选择草率离婚这种极端的方式来逃避冲突。基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民身份,我们的一生始终肩负着各种各样的责任,从个人到集体、从小家到大家,公民责任感的强弱关乎整个社会秩序的好坏。家庭是每个人学习经验和领悟人生的重要场所,只有每一位家庭成员都对这个共同体尽心尽责,家庭才能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温暖的心灵港湾[13]。对于婚姻主体来说,增强自身的家庭责任感是缓和婚内冲突的一剂良药,在此基础上双方才能增进感情并且更加珍视彼此,从而尽量避免在一时冲动之下草率地结束婚姻。
6结语
本文以《起源》中的婚姻家庭思想为切入点,立足当代当前婚姻,阐述了恩格斯的基本主张及对当代中国婚姻的重要启示,主要得出以下结论:首先,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婚姻家庭建设的有关构想,符合人类婚姻家庭的发展趋势以及社会的整体利益,我们应在已有基础上朝着这一目标不懈奋斗,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美好的婚姻家庭模式;其次,社会性是婚姻的根本属性,人们的婚姻关系既受社会经济状况的制约,同时又受社会上层建筑的干预,当代中国婚姻较之前社会虽然已有显著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深思和探讨的突出问题,我们必须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视角对原因进行全面分析;最后,恩格斯《起源》中的婚姻家庭思想对促进当前我国婚姻关系的健康发展,以及构建幸福和谐的家庭生活具有重要启示,我们应当积极借鉴和吸收这些有益启示,学会将《起源》中的婚姻家庭思想和当代中国婚姻实践充分融合,深挖原著、立足现实、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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