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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常见问题与优化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建筑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规范性缺陷已成为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立足现行法律法规框架,系统剖析招标文件倾向性条款、资质套用、评标干预等典型问题,揭示操作过程中暴露的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违规现象。经研究提出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强化电子招投标技术支撑、构建信用联合惩戒体系等创新路径,强调通过区块链技术应用提升信息透明度,借助大数据分析建立风险预警模型。研究成果为优化招投标治理体系、实现市场公平竞争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引,具有行业管理改进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优化;围标串标;区块链技术;动态监管机制
一、引言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以来,逐步构建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核心的法规体系。这一制度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提升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预防腐败行为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国建筑工程领域招投标覆盖率已超过90%,成为项目资源配置的主要路径。然而,在行业规模快速扩张的背景下,招投标活动中暴露的程序失范、竞争异化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市场秩序,部分项目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现象。
近年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文件持续完善监管要求,但实践中仍存在制度执行偏差与监管滞后。调查显示,招标文件设置的倾向性技术参数、评标环节的主观裁量权滥用,导致约三成项目的评标结果存在争议。更需警惕的是,资质挂靠、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已形成灰色产业链,严重侵蚀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基础。现有的碎片化研究多集中于单一环节改良,缺乏从体制机制到技术工具的系统性优化方略。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理论概述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框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核心,配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构建了从项目立项到合同签订的全周期规制体系。前者明确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及程序规范,强调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后者则对政府投资项目采购的透明度与竞争性提出更高要求。两者共同构成招投标活动的制度基石,辅以发改委等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形成层级分明的规制网络。
标准化管理流程涵盖四个关键环节:其一,在备案审批阶段,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审查招标范围、方式及组织形式,确保项目合法性;其二,资格审查机制实行资格预审与后审双重筛选,重点验证投标人履约能力与信用记录;其三,标书编制规范要求招标文件须明确技术标准、评标办法及合同条款,规避模糊性表述引发的争议;其四,评标定标标准根据项目特征选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保评审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在多维管理要素层面,程序合规性通过制度化流程规避行政干预,例如明确规定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权利义务边界;竞争公平性借助资质审查、投标保证金等制度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参与权;过程透明度依托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信息公开,并通过异议投诉机制维护各方权益。随着《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实施,信用评价体系逐步成为影响投标人市场准入的核心要素,推动管理重心从静态资质审查向动态信用监管转变
三、现状问题分析
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在具体执行中暴露出一系列制度性漏洞与操作失范问题,严重制约市场竞争效率与工程质量安全。从制度执行层面观察,招标文件的技术倾向性表现为部分招标方通过设定特定品牌、专利技术或排他性参数,变相指定中标单位。例如某市政道路工程在招标文件中隐晦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某型号进口沥青摊铺设备”,间接排斥中小型施工企业。资质条件限制泛化则体现在不合理拔高资质等级或增设区域性准入要求,如个别项目要求三级资质企业承担一级资质施工范围,客观上形成市场准入壁垒。最低价中标滥用的负面影响尤为显著,部分投标人通过恶意低价中标后续施工过程中再以设计变更、工程量追加等手段攫取利润,直接导致工程质量风险与经济纠纷的叠加。
在实践操作领域,建设单位违规肢解工程现象屡禁不止。一些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分标段实施”为名,对同一单位工程拆解为桩基础、主体结构等若干标段,规避依法招标的规模标准控制。投标单位资质套用问题已发展成为跨区域的地下产业链,资质出借方通过收取“管理费”形式允许其他企业挂靠投标,致使中标单位实际施工能力与资质等级严重背离。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干扰来源呈现多元化特征,既有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打招呼”等方式间接干预评标结果,也存在评标专家为获持续聘用资格向建设单位倾向性打分的行为偏差。
技术支撑体系的短板进一步放大了管理风险。当前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数据孤岛问题突出,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互不兼容,跨区域投标需重复注册并提交纸质证明,与“一网通办”改革目标背道而驰。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滞后表现为部分地区仍依赖人工核查投标文件,难以从海量交易数据中识别围标规律。例如围标团伙普遍采用规律性报价(如等差数值排列),但传统审查手段无法进行横向多项目关联分析。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不足的缺陷同样显著,目前虽有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收集企业信用信息,但因部际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多地住建部门在资质审批中仍仅参考本地行政处罚记录,致使“一处违规、受限一地”的惩戒力度严重弱化。
四、优化路径探索
针对当前招投标管理痛点,亟需构建"制度重塑-技术赋能-信用约束"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应推行全流程动态监管模式。建立涵盖立项审批、招标备案、评标监督、合同履约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例如在房建工程中实施"中标后施工现场比对"制度,通过BIM模型核验中标单位实际进场设备与投标承诺的一致性。同时落实项目分类管理机制,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双盲评标(隐去投标人信息)、全过程审计跟踪,而对民间投资项目则侧重合规性备案与风险提示,实现差异化管理。
技术赋能层面,重点推进区块链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记账特性,可构建跨地域投标信息存证平台,固化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修改痕迹等关键数据,某省级交易中心试点显示,该技术使围标行为识别率提升40%以上。开发智能评标辅助系统,通过自然语言处理自动检测招标文件中的排他性条款,运用关联图谱分析投标人间控股关系、历史投标报价规律,精准筛查异常投标行为。此外,整合住建、税务、法院等部门的信用数据,建立全国统一信用评价指数,将企业履约能力、行政处罚等信息转化为量化评分,直接影响投标资格获取。
主体责任强化维度,需建立全链条责任追溯机制。对于建设单位,强制要求其在招标方案中明确技术需求编制依据,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技术条款的合理性;评标专家推行执业积分制度,对连续出现评分偏离度超标的专家实施市场禁入;针对违规企业,制定跨部门联合惩戒规则,联合限制其市场准入、信贷融资及资质升级。通过政策合规性审查与信息化监管的协同推进,方能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保障市场竞争活力。
五、结论与展望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优化需制度设计与技术创新的深度融合。研究证实,通过构建全流程动态监管机制、引入区块链技术保障数据可信度、强化信用评价的跨域联动,可系统性破解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积弊。这些对策既维护程序正义,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供可行范式。
未来,随着新基建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深化,招投标管理将呈现三方面趋势:其一,人工智能技术推动评标标准从“人为判断”向“算法模型”转型,实现更高客观性;其二,物联网设备与BIM技术的集成应用,将使合同履约监管从“事后纠偏”转向“实时预警”;其三,区域经济一体化催生跨省联合监管机制,倒逼信用信息共享体系的完善。建议后续研究关注新兴技术对传统管理模式的重构路径,以更好地适应建筑业数字化转型需求。
参考文献:
- 黄颖.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地产, 2023(9):0156-0158.
- 赵晓平.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合同管理现状研究[J].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引文版)工程技术, 2024(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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