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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力推林业升级转型

——从湖南省新化县林下经济发展看林业转型与出路

康朝健
  
科创媒体号
2024年16期
新化县林业局 417600

请看三组关于森林覆盖率的数据:

第一组:郴州市 81%

怀化市 71%

湘西州 70.24%

张家界市 67%

新化县 52%

第二组:福建省 65.12%

江西省 61.2%

广西省 60.2%

浙江省 59.43%

湖南省 53.15%

第三组:苏里南 93%

所罗门群岛 90%

芬兰 80%

不丹 72%

文莱 70%

中国 24%(世界排名第120位)

通过以上数据的对比,不难看出,我们新化的森林覆盖率还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与全省先进县、全国优秀省、全球排头兵相比,新化的森林资源远远不足。我们知道,森林是地球上功能最为完善、结构最为复杂、生物产量最高的生态系统主体,它在维持生态平衡中起到了主要的调节作用。解放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林木滥砍乱伐现象相当严重,有的地方森林甚至遭受了毁灭性打击。如今,森林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重视。我们在改善环境的同时,如何充分利用森林资源,为林业注入新的活力;如何达到以短养长、综合发展的目的;如何提高林地的经济效益,实现短期经济有收获、长期资源有增长,并做到远近结合、协调发展的产业化效果,已成为林业产业化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新化县情与林下经济

新化地处湘中腹地,雪峰山东南麓,资水中游,国土面积545.4万亩,林业用地面积324.6万亩,森林覆盖率52%,总人口152万,是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县、中国黄精之乡、湖南省首批省级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县。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传统林业经济历来是我县林农的主要经济来源。但新时期林业的特点要求我们,靠树养人的历史必须结束,在保护原有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增效创收,才是“十五五”期间必须解决的课题。新化虽然是重点林业县,但林业产业结构单一,林区经济发展缓慢,产品缺乏深加工,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因此,顺应自然和经济发展规律,改变单纯依赖林木采伐的发展模式,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建立健全包括生物质能源、森林食品加工、野生动物人工繁养、中草药种植、森林旅游等在内的综合利用产业迫在眉睫。

二、发展林下经济势在必行

林下经济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林地产出率为目标,实现资源共享型、优势互补型的现代林业。因此,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是发展绿色生态林业,推动林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

发展林下经济可有效提高林地产出率。新化的林地资源虽然丰富,但也有限,因此,林业经济的发展不能仅依靠林地的扩张,更重要的是提升内涵。要利用林下闲置土地、闲置空间,由单一林业转向复合型林业,提升资源利用率,提升单位面积产出率,实现林业经济高效益。

发展林下经济可以有效弥补投入短缺。林业是一种投资大、见效慢、周期长的产业,正是因为这点,很多人不愿往林业投资。我们新化是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县,经济基础薄弱,林业投资更加少。发展林下经济,可以让不同生产周期的种养殖得以发展,节约了经营成本。同时,让农民在相对短的时间内获得了效益,积累了生产资金,弥补了投入缺陷。

发展林下经济可以有效解决家门口就业。林下经济是一种绿色环保经济,它不同于以往季节性特点强的农业,可“一年四季上班”,实现农民家门口上班,就地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既让农民增加了收入,又妥善地解决了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问题,给社会和谐增添了稳定因素。

三、我县林下经济发展现状

由于林下经济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我县还处于一个自然发展阶段,规模企业少,发展不均衡,没有明确的指导思想,没有清晰的发展思路,缺少具体的发展措施。首先是缺少规模企业。林下经济由于起源于广大农民,存在散、乱、规模小、效益不高的现象。我县从事林下经济种养大户有450家,但很少有没形成产业链条,没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没有规模优势,成不了产业龙头,自然缺乏辐射带动能力。为此,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产业龙头,自然而然成了发展林下经济的突破口。“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模式,成为我县林下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二是缺少有效信息指导。我县有的种植户还在栽种已淘汰的品种,在种养品种选择上有一定盲目性,有跟风现象。同时,生产出来的产品缺乏有效的销售渠道,农户坐在家中等外地经销商上门收购,效益得不到有效保证。三是管理水平跟不上发展。大多数农户文化水平比较低,掌握科技知识的能力较差,与外界缺少有效联系,知识得不到有效更新,仍沿用传统的种养植方式,缺少有力的技术指导,生产出来的产品成本高、质量差、效益低,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四是资金筹集难。农林项目投资是一项长期投入的事业,前期投入多,回报少,很多农户就是因为缺少后续资金,做大不了规模,拉长不了链条,长期处于小打小闹的现象,缺乏后劲。

四、我县林下经济的几种模式

新化的林下经济起步于最简单的传统林下养鸡和养蜂,逐步走向多元化发展。目前主要有三种模式:

1、林下种植。利用林下资源,发展林下种植耐荫野菜等经济作物的“林—菜”模式,培育蘑菇、灵芝、香菇等菌类的“林—菌”模式,以及种植药用植物的“林—药”模式。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培育,林下黄精和林下魔芋种植已成为新化的两大特色产业。目前,全县共有两大产业的合作社和企业400多家,从业人员十多万人。单黄精种植面积就达到7万亩,综合产值6.5亿元,是全省有名的黄精种植基地县。新化的林下魔芋产业蓬勃发展,进入了规模化盆栽,种植面积逐年扩大,全县魔芋种植面积约3.2万亩,魔芋种植呈星火燎原之势。

2、林下养殖。利用林下资源,发展林禽、林畜等立体养殖,充分利用养蜂资源,发展林蜂模式(如大熊山养蜂场利用大熊山丰富的森林植被资源从事蜜蜂放养,共放养蜜蜂500箱,每箱蜂可创利700-800元,每年可创经济效益近40万元)。林下养殖的实施,实现了以林养畜、以畜促林的生态循环,不仅环保,还增加了农民收入。

3、林下产品加工经营。利用林产的资源,结合现有条件,壮大林下产品的加工,畅通流通与销售环节,通过延长产业链,进行深加工,提高经济效益,如洋溪、天门的玉兰片,畅销省内外,不但在新化,在全市乃至全省都小有名气。

五、加快发展县域林下经济的几点思考

毋庸置疑,发展林下经济,是当前及至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推进林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点。作为林区县新化,要想在林业经济上有所突破,就要抓住林下经济做文章。

1、明确思路,做好宣传。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媒体平台,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宣传体系,全方位展示林下经济的发展潜力和实际效益。通过分享成功的增收案例,直观展现林下经济带来的经济利益,以此激发公众的参与热情和创新意识。我们要坚持充分挖掘林下资源潜力,强化经营管理,构建以种植业为核心、养殖业为补充的产业模式,实现种植与养殖的有机结合,推动林下经济稳步前行的指导思想。遵循“因林施策、适度开发、科技引领”的基本原则,以及“保护优先、科学发展、合理利用、永续经营森林资源”的核心理念,引导公众树立“林为基、地为本、人为核”的价值观念,认识到林下经济不仅是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2、加强服务,强化引导。行业发展靠协调,工作推动靠合力。政府要加强对林下经济发展协调和服务,统筹联动,形成合力。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现有林下经济实体看,这些公司大多分布在人烟稀少的山林地,普遍存在路、电、水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不配套的问题,制约了林下经济的规模发展、集约化经营。所以,林业部门要负责为种养小区统一规划,当地政府要搞好通水、通路、通电工程。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县、乡财政及金融部门要在政策上予以支持,每年要列支一定的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一批企业。要加大信贷的力度,将林下经济与结构调整、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有机结合,集中力量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同时,通过林权抵押贷款,农村信用小额贷款等,壮大企业实力。三是加强科技扶持力度。林下经济要想长足发展,就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金量。林下经济要想长足发展,就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金量。政府部门要组织牵头,组建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从产业选择上做好规划,从种养技术上进行辅导,从产品销售上提供支持。可以开展产研学结合,通过科技下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林农的种养技术和技能水平。

3、培植龙头,典型引路。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典型就是最好的宣传教育。从我县林下经济的典型企业(如绿源农林科技、天龙山农林、湘鑫农业等)来看,这些企业的老总们往往具有超前思维、超前胆识,能够掌控、驾驭林下经济的发展规律,往往先行致富,成为后人的仿效对象。为促进林下经济蓬勃发展,我们应以培育和壮大产业龙头为突破口,选择优势企业进行重点培养,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扶持龙头企业,实现产供销一体化,从点到面推动林下经济全面发展。由于龙头带动,新化黄精2018年和2019年连续荣获金芒果地理标志产品国际博览会“十大地标”称誉,2019年5月中国林学会授予我县“中国黄精之乡”。目前,新化已建设新化黄精展览馆和中国黄精集散中心,入驻企业30余家,年交易额达1.5亿元,初步形成了产品多元化、生产组织化、产业链条化、营销品牌化的发展格局。

4、开拓市场,规避风险。林农对小规模分散型林下经济的品种选择具有很大随意性,对商品销售动态行情也缺乏及时了解。因此,让林农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最大限度地规避市场风险,让林产品卖得出、能起价,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我们可以成立行业协会,实现党员带动,加强市场研究,发展营销组织,壮大推销队伍,结合抖音、直播等新媒体,把线上销售与线下销售相结合,让生产基地与龙头企业长期合作,建立稳定的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六、发展林下经济要做好三大保护

一是要保护好生态环境。林下经济是一种环境友好型经济,与其他经济相比,具有更加直接、更加重大的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和责任。因此,林下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要共荣共生,不能发展一个产业,破坏一地生态。首先,要注意林下经济物种的共生性。要根据各地自然生态的特点,选择有利生态协调发展的品种。如在发展“林特”、 “林草”、“林牧”等林下种养模式时,要杜绝福寿螺、牛蛙、紫茎泽兰(魔鬼草)等外来入侵物种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其次,要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在林下经济的经营发展过程中,要死守保护生态这根红线。例如,在建设禽棚畜栏办公楼、排灌防护蓄水池等基础设施上,要科学规划,尽量利用荒山颓岭,林中竹下,搞小房分散建设,不要损坏生态。在防护畜禽安全时,要防止设电网,搞捕猎射杀,保护好野生动物。在采集野菜等野生植物用于发展林下食物经济时,要“留一手”,注意防止“斩草除根”,做到“一岁一枯荣”, “春风吹又生”。等等。

二是要要保护好森林资源。林下经济是林业经济的“扩宽拉长”,是森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它的发展不能以破坏森林资源为代价。所以一是要保护好林地。不能把林下经济作为山地开发和种养基地来发展。在发展林下经济中,存在着少数打着林下经济的幌子,实际在圈用林地的行为。要么毁林开荒,搞金银花等草本药材、经济作物种植等所谓的基地建设,转变了林地的性质;要么建设过量的养殖房舍和办公大楼,占用过多的林地;要么从搞林下养殖入手,慢慢耗费现有林木,逐步实现工厂化养殖,严重的还搞房地产开发。一旦出现这类情况,要及时清理整顿,不能姑息迁就。二是要保护好林木资源。在发展林下经济时,常常会出现一些急功近利、顾此失彼有害林木生长和破坏林木资源的行为。如在经营“林菌”模式时种植花菇,要用杂木接种,必然要耗费天然阔叶林,搞“杀鸡取卵”。在经营“林禽”、“林畜”模式时,不采取生态环保式喂养,而是搞工厂式喂养,产生污水废水,污染林地,破坏林木生长,变“以短养长”为“由长变短”。要注意野外用火,防止森林火灾。

三是要保护好绿色品牌。林下经济就是品牌经济、绿色经济。绿色有机无公害是它区别于其他种养模式的最大优势。发展林下经济需要打造好、维护好这一品牌,充分发挥其优势。首先是设施使用“无公害”,确保硬件和软件的全面配套,使用环保工具。其次是生产流程“无公害”。从生产、加工、运输到销售,都要做到绿色环保“无公害”。例如,施用禽畜粪便等有机肥,而不使用化肥;进行物理生物防治,而不使用农药,特别是高毒残留时间长的农药;根据林下面广的特点,尽量做到分散种养,小范围小批量多场次生产,自然阻止病虫害的传播;尽量采用老式传统的、仿原生态的种养方法,不用浓缩饲料,不用添加剂、防腐剂、生长素等化学品,用谷物、牧草喂养;多放养、散养,等等。特别注意其野性,生产出真正的“野味”“山珍”。

当然,林业的发展绝非单一的某种产业的发展,我们可以发展造林合作社,发展竹木加工企业,发展花卉苗圃基地,但无疑,林下经济的发展是县域加快林业腾飞,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最有效途径。我们有理由相信,以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林农利益,倡导绿色消费的林下经济,将主导县域林业升级转型的步伐,成为县域林业经济的新生力量,成为县域林业经济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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