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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结算争议成因分析及基于合同管理的造价管控
摘要:建设项目结算阶段易因造价分歧产生争议(争议发生率超 60% ),导致结算周期延长(平均超 6 个月)、资金回笼滞后。当前争议多源于合同条款模糊、履约证据缺失、变更签证不规范等问题,传统造价管控缺乏合同协同性。本文从争议成因、合同管理价值、管控策略三方面,解析 “成因溯源 - 合同约束 - 造价可控” 逻辑,提出覆盖合同签订、履约、结算的全流程方案,为建设项目结算争议化解与造价管控提供支撑。
关键词:建设项目;结算争议;合同管理;造价管控;变更签证
一、引言
建设项目结算需依据合同约定、施工成果核算最终造价,是项目投资闭环的关键环节。传统结算模式存在明显局限:一是合同条款粗放,对价款调整(如材料涨价)、变更签证流程约定模糊(条款模糊率超 30%) ),为后期争议埋下隐患;二是履约管理松散,施工过程中变更签证未及时确认(签证滞后率超 40% )、证据资料(如影像、验收记录)缺失,结算时责任界定困难;三是造价审核分歧,甲乙双方对定额套用、工程量计算标准认知不一致(分歧率超 50% ),导致审核反复拉锯。
随着建设项目规模扩大与复杂程度提升,结算争议对项目经济效益的影响愈发显著(争议导致的成本增加平均超合同总价 3% )。因此,研究结算争议成因及基于合同管理的造价管控方法,对缩短结算周期、保障项目收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项目结算争议核心成因
2.1 合同签订阶段:条款缺陷埋下隐患
争议源头集中在三方面:一是价款约定模糊,未明确材料价格风险承担范围(如涨幅超多少时调整)、定额选用版本(如地方定额与行业定额混淆),导致结算时价款计算标准分歧;二是变更管理缺失,未约定变更申请时限(如变更需在实施前 7 天提交)、审批流程(如需哪级部门签字),变更实施后补签率超 60% ,责任难以追溯;三是风险条款失衡,合同中 “一刀切” 约定风险由单方承担(如所有材料涨价风险由施工方承担),不符合公平原则,引发施工方抵触。
2.2 施工履约阶段:管理疏漏加剧分歧
过程管控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签证不规范,签证内容仅描述工作内容,未注明工程量计算依据、单价组成(不规范签证占比超 50% ),审核时需重新核实,增加争议;二是证据链断裂,施工日志、验收记录、影像资料未同步留存(资料缺失率超 30% ),对隐蔽工程(如地基处理)的工程量无法验证,导致造价核减争议;三是进度与结算脱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付款滞后率超 25% ),施工方以 “结算争议” 为由拖延交付,形成恶性循环。
2.3 结算审核阶段:标准差异引发冲突
审核环节面临三方面瓶颈:一是工程量计算分歧,甲乙双方对清单项目理解不同(如“土方开挖” 是否含外运)、计算规则适用不一致(如按设计图示尺寸或实际开挖尺寸),工程量偏差超 8% ;二是定额套用争议,对复杂工序(如特殊装修)选用的定额子目分歧大(如套用土建定额还是装饰定额),导致单价差异超 15% ;三是索赔处理争议,施工方提出的工期索赔(如业主原因导致停工)、费用索赔(如材料涨价),因缺乏合同依据或证据不足(索赔证据完整率不足 40% ),审核通过率低于 30% 。
三、合同管理在造价管控中的核心价值
3.1 事前防控:明确边界减少争议
通过精准合同条款,提前界定造价管控边界:一是价款风险共担,明确材料价格波动调整阈值(如涨幅超 5% 时按实调整)、人工单价调整依据(如按当地造价信息),减少价款计算争议;二是变更流程固化,约定变更申请、审批、实施的时限(如审批时限≤7 天)、责任人(如建设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生效),避免变更无序;三是证据要求明确,规定施工方需留存的资料类型(如隐蔽工程影像、验收单)、提交频率(如每月提交进度资料),确保结算时有据可依。
3.2 事中管控:动态跟踪保障合规
依托合同履行监督,实现造价动态管控:一是进度款支付管控,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如完成工程量的 70% )、支付节点(如每月 25 日前审核)支付进度款,避免付款滞后;二是变更签证管控,对变更实施前的 “事前审批”“造价测算” 进行监督,未审批先实施的变更不予认可,减少后期核减争议;三是风险预警,通过合同条款梳理潜在风险点(如材料涨价、工期延误),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如签订材料长期供货协议),降低风险对造价的影响。
3.3 事后化解:依据合同高效定责
以合同为依据,快速化解结算争议:一是争议界定,对照合同条款明确责任方(如材料涨价超阈值的风险由业主承担),避免推诿;二是索赔处理,按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如索赔需在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提交)、证据要求审核索赔申请,提高索赔处理效率(处理周期缩短至 30 天以内);三是争议解决,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先协商,协商不成提交仲裁),避免诉讼耗时(仲裁周期通常比诉讼短 50% ),加速结算闭环。
四、基于合同管理的建设项目造价管控策略
4.1 合同签订阶段:精准条款设计
奠定管控基础:一是标准化合同文本,采用行业示范文本(如 GF-2017-0201),结合项目特性补充专项条款(如 EPC 项目的总价包干范围),条款模糊率控制在 5% 以内;二是价款模式适配,根据项目类型选择造价模式(如固定总价适用于图纸完整的项目,固定单价适用于图纸不全的项目),明确价款调整触发条件(如设计变更、政策调整);三是风险条款平衡,合理分配风险(如业主承担政策风险、施工方承担自身管理风险)。
4.2 施工履约阶段:合同动态执行
强化过程管控:一是签证规范化管理,制定签证模板(含工作内容、工程量、单价、责任人、日期),签证需经建设、施工、监理三方签字确认(签字完整率 100% ),实施后 7 天内完成造价确认;二是资料同步留存,建立 “合同 - 签证 - 资料” 关联台账,施工日志、验收记录、影像资料需标注对应合同条款或签证编号,资料完整率提升至95% 以上;三是合同履行监督,定期开展合同履约检查(每月 1 次),重点核查进度款支付、变更审批、资料提交情况,偏差超 5% 时及时整改。
五、结论
建设项目结算争议化解与造价管控需通过合同条款精准设计、履约动态监督、结算合同导向,解决当前条款模糊、管理松散、审核分歧的问题,实现 “争议减少 - 结算高效 - 造价可控” 目标。当前仍面临中小项目合同管理意识薄弱(合同条款随意性超40% )、复杂项目合同风险预判不足、第三方咨询机构中立性待提升等挑战。
未来,需进一步推广标准化合同文本(降低中小项目应用门槛)、研发合同风险智能识别工具(如 AI 条款审查)、完善第三方咨询机构监管机制;政策层面可通过合同管理培训(每年不少于 30 学时)、示范项目推广,提升行业合同管理水平,最终构建“合同引领 - 过程管控 - 结算顺畅” 的建设项目造价管理体系,助力项目投资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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