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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地区庭院经济对农民增收的影响研究
摘要:庭院经济作为农户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发展生产经营的微型经济形态,具有投资小、见效快、灵活性强的特点,已成为乡村振兴背景下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载体。本文以沧州地区为研究 对象,基于实地调研数据,系统分析庭院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机制、实际成效及制约因素。研究发现,庭院经济通过盘活闲置资源、拓展就业空间、延伸产业链条三条路径促进农民增收。沧州地区已形成特色种植、庭院养殖、电商营销、手工加工四种典型增收模式,参与农户户均年增收 3000-20000 元不等。但仍面临规模化程度低制约增收上限、产业链条短导致利润外流、品牌建设滞后影响溢价能力等突出问题。据此,本文从提高组织化程度、延伸产业链条、强化品牌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四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充分发挥庭院经济增收功能、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参考。
关键词:庭院经济;农民增收;增收机制;沧州地区;乡村振兴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衡量乡村振兴成效的关键指标。2025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为挖掘农村内部增收潜力提供了政策指引。庭院经济是指农户利用庭院、房前屋后零星土地及闲置房屋,开展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形态。与规模化农业相比,庭院经济具有门槛低、风险小、灵活度高的优势,特别适合农村留守劳动力、半劳动力参与,是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
沧州地处华北平原东部,农业资源丰富,农村庭院空间广阔,劳动力资源充足。据统计,沧州农村户均庭院面积约 0.3-0.8 亩,全市农村庭院总面积超过 30 万亩,盘活利用空间巨大。近年来,沧州各地积极探索庭院经济发展模式,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但也面临诸多制约。本研究聚焦“庭院经济如何促进农民增收”这一核心问题,通过实地调研,分析其作用机制、测算增收成效、诊断制约因素,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以期为更好发挥庭院经济增收功能提供参考。
、庭院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机制
1.1 闲置资源转化为增收资本
农村家庭普遍拥有庭院土地、闲置房屋以及留守妇女、老人等半劳动力资源。这些资源在传统农业生产中利用率较低,难以直接转化为现金收入。庭院经济的介入,使这些“沉睡资源”被激活:庭院土地用于特色种植或小型养殖,闲置房屋改造为加工车间或电商直播间,半劳动力参与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资源变资产、劳动变收入,实现了资源要素的增收转化。
1.2 家门口就业创造增收机会
庭院经济为农村留守劳动力提供了灵活的就业岗位。与外出务工相比,庭院经济劳动强度可调节、工作时间可支配,妇女可在照料家庭之余参与生产,老人可根据身体状况安排劳动强度。调研显示,参与庭院经济的农户中,70%以上为留守妇女和老人,这部分劳动力此前多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庭院经济使他们实现了“不出家门有钱赚”。
1.3 产业融合拓宽增收空间
庭院经济不仅局限于初级生产,还可以向加工、销售环节延伸。农户将自产农产品进行初加工,如红枣制干、果蔬腌制、杂粮分装,产品价值可提升 30%-50%;通过电商直播直接对接消费者,省去中间商差价,销售利润可提高一倍以上。产业链的延伸,使农户能够分享更多环节的增值收益,拓宽了增收空间。
二、沧州地区庭院经济促进增收的实践成效
2.1 四种典型增收模式及增收效果
调研显示,沧州地区庭院经济已形成四种较为成熟的增收模式,各模式增收效果如下:
(1)特色种植型增收模式。以盐山县小庄镇采吉科村金银花种植为代表。该村在镇政府支持下,引导农户利用房前屋后闲散地块种植金银花。镇政府统一提供种苗、肥料和技术指导,并与周边中药材基地建立收购合作。以户均种植 0.3 亩计算,金银花亩产干花约 120 公斤,收购价 80-100 元/公斤,扣除成本后户均年增收3000-3500 元。金银花种植属劳动密集型产业,采摘期需人工投入,恰好吸纳了留守妇女参与,部分农户仅采摘务工一项即可增收 1000 余元。
(2)庭院养殖型增收模式。部分农户借鉴家庭农场经验,在庭院内开展小规模特色养殖。以盐山县小庄镇十四户东村为例,部分农户利用庭院养殖土鸡、土鸭,每批养殖 50-100 只,年出栏 2-3 批。土鸡市场售价 30-40 元/公斤,是普通肉鸡的 2-3 倍,扣除饲料、防疫等成本,户均年增收 4000-6000 元。养殖产生的有机肥用于庭院种植,形成种养结合循环,降低了种植成本,实现了复合增收。
(3)电商营销型增收模式。献县高官镇创新“庭院+电商”模式,农户将庭院改造为直播间,销售红枣、桑葚、枣制品等本地特产。目前全镇已有 60 余户农户参与,形成“前院直播、后院打包”的经营格局。据调研,成熟主播月销售额 3-8 万元,按 10%-15%利润率计算,月收入可达 3000-12000 元。电商模式还带动了包装、物流等配套服务,为周边农户创造了新的务工岗位。
(4)手工加工型增收模式。依托当地传统手工艺资源,部分农户开展庭院手工加工。如黄骅剪纸、吴桥花馍、青县烙画等,农户利用农闲时间制作手工艺品,通过集市销售或线上接单。以剪纸为例,熟练工每天可制作 3-5 幅作品,单幅售价 30-100 元不等,月增收 1000-3000元。手工艺制作对场地要求低、劳动强度小,特别适合老年人和手工艺爱好者参与。
2.2 增收贡献的测算分析
为量化庭院经济对农民收入的贡献,课题组对盐山、献县、黄骅等地 120 户参与农户进行了抽样调查。
从收入绝对值看,参与庭院经济的农户,户均年增收约 5800 元。其中,电商营销型增收效果最显著,户均年增收约 15000 元;特色种植型户均增收 3200 元;庭院养殖型户均增收 4500元;手工加工型户均增收 2100 元。
从收入占比看,庭院经济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平均为 18.5%。对于以务农为主的家庭,庭院经济收入占比可达 30%以上,成为仅次于大田作物的第二大收入来源。对于有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庭院经济收入占比约 10%-15%,起到了重要的收入补充作用。
从增收贡献群体看,庭院经济对低收入家庭增收贡献更大。调查显示,家庭年收入 3 万元以下的农户,庭院经济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平均达 28.6%,高于高收入家庭的 12.3%。这表明庭院经济具有明显的助贫增收效应,是促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的有效抓手。
三、制约庭院经济增收效应的主要问题
尽管庭院经济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其应有的增收潜力,仍存在明显差距。调研发现,以下问题制约了增收效应的充分发挥。
3.1 规模不经济制约增收上限
庭院经济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经营,受制于庭院空间有限,单个农户难以扩大生产规模。盐山县金银花种植户均面积仅 0.3 亩,年增收 3000 元左右,要想达到万元级增收,需要扩大种植面积,但庭院空间限制了扩张可能。献县电商农户反映,由于自产农产品有限,旺季经常出现“有单无货”的情况,不得不到周边收购,但收购来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影响客户体验和店铺信誉。规模不经济导致庭院经济增收存在“天花板效应”,难以实现质的突破。
3.2 产业链条短导致利润外流
当前沧州庭院经济多停留在初级生产和销售环节,深加工能力薄弱,大量利润被中间环节截留。以红枣为例,农户出售原枣价格约 6-8 元/公斤,经过分级、清洗、包装后,售价可达15-20 元/公斤;若加工成枣片、枣糕等产品,售价可达 30-50 元/公斤。但由于缺乏加工设备和技术,绝大多数农户只能出售原枣,加工增值的利润被加工企业获取。电商农户同样面临这一问题,由于缺乏产品设计和品牌运营能力,产品同质化严重,陷入低价竞争,利润空间被压缩。
3.3 品牌缺失影响溢价能力
沧州庭院经济产品普遍缺乏品牌支撑,难以形成溢价。消费者购买时只能依据产品本身判断价值,而非基于品牌信任支付更高价格。以金银花为例,普通散装金银花售价 80 元/公斤,而品牌包装产品售价可达 150 元/公斤以上。调研中,盐山县种植户表示,他们的金银花品质不输大牌,但因为没有品牌,只能按统货价格销售。献县电商农户也反映,同款枣产品,有品牌店铺的售价可比无品牌店铺高出 30%-50%。品牌缺失导致优质难优价,抑制了农户增收空间。
3.4 服务体系不健全制约持续增收
庭院经济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多个环节,需要配套服务支持。但目前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技术培训方面,针对庭院经济的专项培训较少,农户多靠经验摸索,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难以提升;市场信息方面,农户对市场需求变化缺乏了解,生产决策存在盲目性,容易出现“一窝蜂”式的同质竞争;金融服务方面,庭院经济多为小规模经营,难以获得正规金融支持,发展资金主要靠自筹,限制了扩大再生产的能力。
四、提升庭院经济增收效应的对策建议
4.1 提高组织化程度,突破规模瓶颈
针对庭院经济规模不经济的问题,应通过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小庭院、大联合”。一是培育庭院经济合作社,引导同区域、同产业的农户组建合作社,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生产技术标准、统一对接市场渠道,以规模化的组织形式参与市场竞争。二是发展“龙头企业+农户”模式,引导龙头企业与庭院经济农户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龙头企业提供种苗、技术、收购服务,农户负责生产,形成分工协作的产业共同体。三是探索庭院经济小区模式,在条件允许的村庄,规划建设集中连片的庭院经济示范区,引导农户集中发展特色产业,形成规模效应。
4.2 延伸产业链条,留住更多利润
引导庭院经济从单一生产向“生产+加工+销售”全链条拓展,让农户分享更多环节增值收益。一是发展庭院微加工,支持农户购置小型加工设备,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如红枣去核、杂粮分装、果蔬烘干等,提高产品附加值。政府可对小型加工设备购置给予 30%-50%的补贴。二是推动“庭院+合作社加工”模式,由合作社统一建设加工车间,为社员提供代加工服务,农户将初级产品交由合作社加工包装后销售,加工增值收益按比例返还农户。三是深化“庭院+电商”融合,支持农户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同时引导电商企业下沉服务,为农户提供产品拍摄、店铺运营、物流配送等专业服务,降低农户电商经营门槛。
4.3 强化品牌建设,提升溢价能力
实施庭院经济品牌培育工程,以品牌建设带动产品价值提升。一是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依托沧州特色农产品资源,如“沧州金丝小枣”“泊头鸭梨”“黄骅冬枣”等,打造庭院经济区域公用品牌,制定品牌使用标准,符合条件的庭院经济产品可授权使用品牌,共享品牌溢价。二是支持农户打造自有品牌,对注册产品商标、开展品牌设计的农户给予资金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培育个性化小品牌。三是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利用农博会、电商节等平台,集中展示推介沧州庭院经济品牌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4.4 完善服务体系,强化增收保障
健全庭院经济服务体系,为农户持续增收提供保障。一是强化技术服务,依托农技推广体系,针对庭院经济主要产业开展专项技术培训,组织专家下乡入户指导,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二是建立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农产品市场行情、价格走势、供需信息,引导农户合理安排生产,规避市场风险。三是创新金融服务,针对庭院经济特点,开发“庭院贷”等小额信贷产品,采取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形式,解决农户发展资金需求。四是健全风险保障机制,将庭院经济纳入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对特色种植、养殖产业给予保费补贴,降低农户经营风险。
五、结语
庭院经济作为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拓展农民增收空间的有效载体,在沧州地区已展现出良好的增收效应。特色种植、庭院养殖、电商营销、手工加工等模式各具特色,为不同类型农户提供了灵活多样的增收渠道。但也要清醒看到,庭院经济的增收潜力尚未充分释放,规模瓶颈、产业链短板、品牌缺失等问题制约着增收效应的提升。未来,应在提高组织化程度、延伸产业链条、强化品牌建设、完善服务体系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庭院经济从“小打小闹”向“小而精、小而强”转变,使其真正成为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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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25 年度沧州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沧州庭院经济赋对农民增收的影响研究”(课题批准编号:2025233 一般课题)
作者简介:李妍(1994—),女,汉族,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微观经济、农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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