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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ISM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研究
摘要:本文首先通过文献研究和内容分析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研究分析发现,目前学界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的研究处在快速起步阶段,这也促使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研究将持续向参与度更大、研究范围更广、研究内容更深的趋势发展;其次利用ISM(解释结构模型法)和社会网络分析软件Ucinet对《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版)所列的20门法学核心课程进行开设先后顺序关系分析,构建了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开设先后顺序关系模型,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与其他法学核心课程的关系。最后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内容结构、教学目标以及课程对于法学类专业学生毕业要求达成的关联度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对于法学类专业学生毕业要求总体关联度高,对法学类专业学生人才培养至关重要,并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要立足“五高四特”。以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ISM;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研究述评
在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为主题或篇名进行检索,并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样本数据截止的时间节点,共检索到1432篇文献。经过逐条分析、筛选,剔除相关报道或消息、报纸及其他和研究主题不相关文献,剩余文献959篇。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将上述样本文献从发表年度、学术机构、研究学者、期刊分布等四个维度进行分析。通过对样本数据梳理分析发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研究已经成为学术研究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发展过程、理论体系、主要特色、价值意义、核心要义等方面。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的研究不多,是因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起步较晚。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第一次以党中央工作会议形式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国,这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顺应党心民心和时代要求,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1]2021年6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及《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明确要求各高校应参照《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修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2021年秋季学期面向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2]因此,目前学界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的研究处在快速起步阶段,这也促使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研究将持续向参与度更大、研究范围更广、研究内容更深的趋势发展。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与其他法学核心课程关系
根据《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版),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采取“1+10+X”分类设置模式。“1”是指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10”是指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10门专业必修课,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和法律职业伦理。“X” 指各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开设的其他专业必修课,包括: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和财税法,“X”选择设置门数原则上不低于5门。
(一)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开设先后顺序关系
为全面、准确了解以上20门课程之间相互影响的关系,本文利用解释结构模型法(Interpretative Structural Modeling Method,简称ISM方法),对法学专业相关任课教师、专家、法学专业毕业生等10人进行调查和讨论分析,经过反复研究,对20门课程两两相互比较,判断是否有开设先后顺序关系。
(二)转化为邻接矩阵,求出可达矩阵
将上述20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开设先后顺序关系表转化为邻接矩阵。由于邻接矩阵只能表达20门课程之间的直接关系,但无法获取课程之间的间接关系。为了显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全部20门课程所存在的关系路径,需进行矩阵运算,求出可达矩阵。本文利用社会网络分析相关概念和分析软件进行进一步研究。社会网络分析(Social Network Analysis, SNA)是在社会计量法基础上,通过采集和分析组成员的关系数据,研究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一种分析方法。
本文运用社会网络分析软件Ucinet,Ucinet是普遍适应于研究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需要而应用的一种分析软件,主要分析要素关系状况,寻找关系的特征以及发现这些关系对组织的影响。通过Ucinet进行矩阵运算,求出上述邻接矩阵的可达矩阵。
(三)可达矩阵与先行集合关系分析
用表示可达集合,表示现形集合,则为此两个集合的交集集合。其中为要素课程的号码,=1,2,3,……,n(n=20)。包含可达集合与先行集合关系及其层级分析结果。
(四)层级模型与关系分析
在各层级内赵处满足=的课程,如果找到其中的一个,则把中的所在行全部删除,作为该层所分析出的课程项目;并以此类推至各阶层。例如层级1的中找到的编号为4、11、13、15、16、17、18、19和20,他们满足=的条件,上述编号对应的课程依次为:中国法律史、法律职业伦理、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和财税法,则表示这些课程为整个结构的最上层(即开设顺序最后或者在开设顺序上没有特别要求的课程);而下一层(层级2)是上层(层级1)去掉4、11、13、15、16、17、18、19和20课程后得到的新矩阵。依据相同方法找出7、9、10、12和14课程,表示其为上层(层级1)中课程开设的先修课程。即层级2中的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商法等课程为层级1的中国法律史、法律职业伦理、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和财税法等课程的先修课程(开设顺序上没有特别要求的课程除外)。依次类推,构建层级3、层级4、层级5和层级6,然后由各课程层级分解结果与邻接矩阵,可以绘制整体层级结构,最终形成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开设先后顺序关系模型如下图6所示。
根据图6可知:《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在所有法学核心课程中,可以作为处于统领地位的“第一课”,应最先开设;其次开设宪法学、法理学等课程,再开设民法;接着开设刑法(刑法也可以和民法同时开设)、民事诉讼法等课程;然后开设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商法等课程;最后开设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和财税法等课程。对于中国法制史、法律职业伦理等课程来说则因为与其他法学核心课程联系不大,故在开课时间上没有特别要求。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内容分析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材在体例上设置了“绪论+三编分论”的结构,体现了从总论到分论、从理论到实践、从本体到方法的内在逻辑,共20章,26.8万字,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科学方法、实践要求,全面反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通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材在绪论中重点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时代背景,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目的在于引导学生在政治高位、理论前沿、实践面向、全球视野等维度,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的理解和认同。第一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世界意义等四大意义,目的在于引导学生在政治高位、实践面向、理论前沿、全球视野等维度,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的理解和认同。第二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主要讲述了“十一个坚持”的核心内涵,系统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战略布局、重点任务和重要保障。目的是引导学生全面而深刻地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而奋斗的政治意识、理论自觉和实践定力。第三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方法”,主要讲述了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的关系、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发展和安全的关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等五大关系,目的是引导学生厘清在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关系上的是非对错,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和错误思潮,增强科学思维能力,提高分析复杂现象、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3]因此,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内容方面,要突出“十一个坚持”这个核心要义和教学重点,因为“十一个坚持”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等[4];结合现实,充分反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发展;结合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凸显学生主体地位,彰显课程特色。
四、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和内容分析法,选取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为样本来源,从文献发表年度、学术机构、研究学者、期刊分布等四个维度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研究分析发现,目前学界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的研究处在快速起步阶段,这也促使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研究将持续向参与度更大、研究范围更广、研究内容更深的趋势发展;其次利用ISM(解释结构模型法)和社会网络分析软件Ucinet对《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版)所列的20门法学核心课程进行开设先后顺序关系分析,构建了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开设先后顺序关系模型,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与其他法学核心课程的关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在所有法学核心课程中,可以作为处于统领地位的“第一课”,应最先开设;其次开设宪法学、法理学等课程,再开设民法;接着开设刑法(刑法也可以和民法同时开设)、民事诉讼法等课程;然后开设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商法等课程;最后开设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和财税法等课程。对于中国法制史、法律职业伦理等课程来说,则因为与其他法学核心课程联系不大,故在开课时间上没有特别要求。最后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内容结构、教学目标以及课程对于法学类专业学生毕业要求达成的关联度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对于法学类专业学生毕业要求总体关联度高,对法学类专业学生人才培养至关重要,并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要立足“五高四特”,即教学内容政治立场高、教学方法有效性高、考核方式要求高、课程评价标准高和课程团队素质高;要体现课程建设的时代性特点、体现课程建设的应用型特点、体现课程建设的实践性特色和体现课程作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统领性“第一课”特色。
参考文献
[1]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N].山西日报,2020-11-18.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Z]. 教高厅函〔2021〕17号.
[2] 张文显.如何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J].中国大学教学,2021(09):4-11.
[3] 江必新,黄明慧.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之研究[J].法学评论,2022,40(02):1-12.
本文系2023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公安工作现代化背景下‘价值引领—实战导向—项目驱动—案例融通”课程体系建设研究’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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