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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企业执纪审查中的谈话工作

朱超
  
数字信息化媒体号
2023年3期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 湖北省宜昌 443000

摘要:在国有企业执纪审查中,谈话工作具有关键作用。改革开放以来,贪污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尤其在工程建设领域。为了推动国有企业的廉政自律,确保其改革发展,在执纪审查中开展谈话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基于此,本文提出了"六要"原则,包括明确目的、充分准备、预判、建立信任、精准施策和坚定信心。这些原则强调了谈话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指导,以确保国有企业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进步。

关键词:国有企业;执纪审查;谈话工作

在我国实施经济改革之后,新的历史时期国有企业的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成功,促进了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当前,国企企业中的贪污腐败案件频有发生,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中贪污腐败现象较为突出,国有企业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自律、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的工作已经刻不容缓。为了保证国有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推进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我们必须要重视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纪律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国有企业执纪审查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执纪审查永远在路上,目前国有企业执纪审查工作仍然存在一定不足,为了保证执纪审查工作发挥更大作用,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持续提升,我们必须更加重视执纪审查工作,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着力于实际,在工作中及时发现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采取新措施,保证执审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谈话是一门综合性的艺术,谈话是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重要形式和基本方法,是我们执纪审查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同时也是衡量执纪审查人员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谈话能否顺利而有效地完成,谈话技巧是关键,成功的谈话对突破案件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如果不注意谈话技巧与策略,就会适得其反,执纪审查就会寸步难行,必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情理等策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作为新时代执纪审查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工作要求,将谈话工作大致分为四类,即:谈话函询中的谈话、初步核实中的谈话、立案审查中的谈话和审理中的谈话。

谈话工作的本质是做人的工作,是对被谈话对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通过沟通交流还原事实真相,通过语言文字勾勒出被核查人的真实“样貌”。结合国有企业执纪审查中谈话工作的实际情况,归集整理了“六要”原则,分享如下。

一是要目的明确。

初核或审查调查过程中的谈话工作根据谈话对象、谈话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多种类型,例如:与被核查人见面,试图通过谈话直接了解案情,令其交代违纪违法事实的“突破性”谈话,此类又可根据谈话前掌握的证据情况进一步细分;与案件相关人员见面,通过谈话获取旁证的“核实性”谈话,此类又可根据案件是否已经立案公布、被核查人是否交代等再行分类。谈话类型的不同,工作人员在谈话前的准备工作、谈话时的预期效果也不一样,明确谈话目的,可以有效为后续谈话工作的开展指明方向。

二是要准备充分。

从实践来看,国有企业纪检人员往往是仓促上阵开展谈话是普遍性、多发性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谈话人自诩对案情掌握充分,低估谈话工作难度,往往导致谈话效果不佳。地方纪委监委办理专案过程中,很多同志都是身经百战、经验丰富的专业纪检干部,无论面临何种谈话,都会准备数页乃至更多的谈话提纲。执纪审查中遇到的被谈话人各不相同,每个人面对组织询问时选择的应对方式也不尽相同,有的被组织唤醒初心,主动如实交代有关问题;有的冥顽不灵,挖空心思对抗调查。面对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谈话前就必须准备充分,提前收集被谈话人各种资料,从性格、爱好、交友等多方面对其进行精准画像,避免谈话前仍发生不了解被谈话人的“盲人摸象”问题。

三是要提前预判。

谈话前除了整理对象的基本资料和仔细罗列谈话提纲外,还要针对讯问的问题提前预判对方的反应,将其可能采取的应对说辞列为一二三类,再分别对不同的说辞做好接连发问以及逐一打破谎言的工作准备。心理学家研究表明,人在说谎时会出现异常行为,正常思维会受到影响,运用到谈话工作中就是通过连续的发问让被谈话人在连续说谎中自相矛盾、顾此失彼,纪检干部找准漏洞,再一击命中。

四是要建立信任。

一个人只会将秘密告诉他信任的人,这句话到执纪审查谈话中同样适用。首先是要客观公正的认可被谈话人工作成绩,每一个被审查调查对象曾经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为党为国家为企业为人民做出过贡献,因为对自己不严加约束,放任自流最终走向了歧途,认可其成绩是尝试与被谈话人搭建沟通的桥梁,通过回忆往事唤醒其初心。其次要严肃认真的指出错误,不能为了建立信任就大放厥词、随意“许愿”,反而会适得其反。要依照党纪法规、企业制度对照剖析被谈话人存在的违纪违法情节,要有理有据、张弛有度,彰显组织温度的同时体现纪律的刚度。最后要真实诚恳的表达自身的态度,“组织派我们来,是为了挽救我们的同志”,要客观的帮被谈话人分析形势,分别阐述从宽和加重处理的政策,要让被谈话人明白如实交代是最好的选择。

五是要精准施策。

为确保谈话的质量和效果,必须要运用好相关的谈话策略。我们常用的谈话策略例如政策攻心法、证据揭示法、情感激化法等等,都要根据被谈话人的特征精准施策。参加专案中,有一场核实性谈话的被谈话人,面对各种政策毫不动摇,守口如瓶不肯向组织交代其与被留置对象的日常交往细节。此时,谈话组工作人员均感觉到了问题的棘手,提出要更换策略,不能再以政策攻心为主,而是向领导申请拿到相关的言证材料。当我们将证据摆在被谈话人面前时,他的一切虚假说辞不攻自破,心理防线也彻底崩塌,不仅主动交代问题,而且向组织表态深刻反省、随时配合,由此可见,谈话中遇到不同的人群,必须得根据其不同的性格特征精准施策。

六是要坚定信心。

信心是牢牢掌握谈话工作主动权的保障,无论是“核实性”谈话还是“突破性”谈话,在过程中都要坚定必胜信心,绝不能被谈话对象的说辞所影响。如果谈话人信心不坚定,遇到善于伪装的被谈话人,就极容易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另外,谈话过程中要秉持“假话全不说,真话不全说”的工作方法,假话一旦被对方发现破绽、抓住把柄后,就会丢失谈话的主动权,真话不全说是为了掌控谈话工作的节奏,更好地游刃有余、进退自如。

谈话工作在国企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廉政谈话的效果,必须遵循规范的工作程序、选择合理的谈话方式、丰富谈话的内容。因此,执纪审查谈话不是谈话人对执纪审查权力的无节制释放,而是一场心理和智慧的交锋。兵法云:“上兵伐谋,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做好充分的准备,是谈话的基础;灵活地运用谈话方案,是谈话能力的体现;查清查透问题线索,做到依规依纪执纪审查,是我们的终极目标。以上是为开展执纪审查谈话工作的一些心得,提出的“六要”原则尚有很多需要不断完善改进的地方,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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