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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到融合
——中职产教融合促进高质量发展研究
摘要:新时代发展背景下,中职学校产教融合普遍存在学校重“教”不重“产”,企业重“产”不重“教”,政府统筹兼顾力度有待加强的现象。为实现产教融合在中职教育阶段的充分落实,应当从学校、企业以及政府三个层面进行培养策略探讨,助力中职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本文简要分析了中职产教融合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构建中职学校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教学策略与应用方法。
关键词:中职学校;分裂到融合;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
引言:产教融合模式旨在将教学活动与生产生活结合起来,具有改革规模大、涉及范围广、经济社会影响深刻的特征,促使学生在专业生产中进行知识技能的提高。开展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优化学校的育人效果和人才培养格局,有助于满足企业的人才培养需要,减轻企业建设发展成本,有益于助力社会人力资源环境的改善,培养能够担当社会建设发展责任的优秀应用型人才。
一、中职产教融合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重“教”不重“产”
产教融合是当下中职学校改革优化与创新发展的基本方向,旨在通过产教融合的教学设计,增强中职学校教学培养效果和质量提高,促使中职学校学生能够充分契合社会发展需要。学校作为落实产教融合教育理念的核心阵地,普遍存在重“教”不重“产”的教学现象,在育人观念、教学模式以及教学质量三个方面具有显著体现。
首先,学校在育人观念上缺乏产教融合意识。产教融合是一种将教学活动与产业生产融为一体的创新型办学模式,部分学校在进行产教综合教学应用时,尚未实现科学全面的思想转变,仍然存在形式化问题,产教融合理念并未落实到学校日常育人体系之中,学生对于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理解仍然存在割裂现象,无法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的有机结合,从而抑制了中职学生的综合全面发展。
其次,学校在教学模式上存在重教轻产问题。传统教学模式下,课堂以教师为中心,更加强调学生专业知识技能的吸收掌握,忽视了学生应用实践能力的锻炼提高。产教融合模式下,教师应当强调学生在具体生产生活中进行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理解与应用实践[1]。但部分学校存在教学模式僵化陈旧的问题,教学知识技能与生产生活工作严重脱离,存在显著重教轻产的问题,难以有效实现产教融合教学模式的教学价值和育人价值。
最后,学校在教学质量上有待专业水平提高。中职学校教师以教学能力发展为主,但在专业工作能力方面的水平仍然有待提高,缺乏充足的一线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积累。在开展中职学校产教融合教学时,存在专业知识技能难以适配职业生产指导需要的现象,阻碍了产教融合育人模式的应用实践。
(二)企业重“产”不重“教”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社会人才需求结构不断进行优化调整,中职学校在开展人才培养时应当注重自身时代性发展,注重人才培养与企业招聘需求的充分适配。但在产教融合模式下,企业普遍存在校企关系不稳固、企业产教融合参与程度低、过于强调自身利益注重生产而轻视教育的现象。
首先,产教融合模式中校企合作关系不稳固。中职学校产教融合模式下,合作企业是营销育人效果和质量的关键要素。行业头部企业往往青睐于知名高校,对于中职学校的合作意愿较低,导致大部分中职学校的合作校企以中小微企业和地方民族企业为主,企业缺乏抗风险能力,在进行校企合作办学的产教融合教育模式时,存在校企粘合度不高、合作关系不稳定的问题[2]。
其次,企业在产教融合模式中参与程度较低。在产教融合模式中,企业的教育职能起到显著的促进和辅助作用,但在具体应用时间进程中,企业普遍存在教育参与程度低的问题,产教融合未能形成校企教育合力,从而抑制了学生的进步发展。
最后,企业强调自身利益存在重产轻教现象。产教融合教育模式旨在通过校企合作实行双方共赢的育人局面,但企业受到自身发展制约,往往将企业自身经济利益置于首位,缺乏在职业教育层面的人力物力及财力的投入意愿,更关注学生为企业带来的生产效益。对于部分学困生缺乏针对性教学培养意愿,存在注重生产而不注重教育的现象。
(三)政府统筹兼顾力度有待加强
政府在产教融合中起到统筹兼顾、引导指挥以及监督保障的重要职能。但在具体应用过程中,政府存在校企双方兼顾力度的明显差异,对产教融合模式缺乏完善的相关政策保障,统筹协调机制有待健全的问题。
首先,政府校企兼顾力度存在差异。当下产教融合模式中,政府对于中职学校的兼顾力度明显高于企业,更加强调学校建设、人才培养以及社会发展方面的利益保障,对于企业方面的照顾政策缺乏激励引导。导致部分企业产教融合建设投入成本高于最终受益,影响了产教融合教育模式的长效发展。
其次,产教融合模式缺乏政策保障。政府政策是保障产教融合工作安全稳定运行,加强产教融合模式权责明确落实的重要基础。对学校而言,政策缺乏科学的对接机制,导致职业教育与企业需求难以实现有机融合。对学生而言,政策缺乏完善的保障机制,对产教融合学生非法用工现象难以抑制管控。对企业而言,政策缺乏利益维护机制,存在定向培养学生流动性较高,中小型企业产教融合投资成本过高等问题[3]。
最后,政府统筹协调机制有待健全。产教融合模式设计教育改革、资产监管、财政税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个版块,由于工作内容的阻碍性和多样性,需要依托于政府的指挥引导智能进行统筹协调。实际上,政府在进行产教融合模式建设时,往往存在统筹层级不够高、协调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二、构建中职学校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策略
(一)学校层面——创设重产重教的教学情境
新时代发展背景下,中职学校作为落实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主阵地,应当积极落实重产重教教学情境的创设,构建多元高效的产教融合育人格局。立足于学校层面,在开展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时学校应当在教学理念、人才培养、课程改革三个方面为创设重产重教的教学情境打下良好基础。
第一,把握产教融合的育人内涵。产教融合模式下,人才培养应当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核心要义,强调学生本身在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价值,立足于学生发展视角进行产教融合模式的应用发展。例如,学校在进行产教融合教学模式的教学效果考核时,应当以学生综合素质而非生产建设效率为评判标准,强调学生在产教融合模式中个人能力水平与专业素养的发展提高。
第二,加强双师型教师人才培养。双师型教师又称为双师双能型教师,是指具备教师、工程师双重资格,具有教学能力与实践能力兼备的应用型教师人才,是学校开展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因素之一。学校在专业教师人才招聘上,应当注重双师型人才的筛选和引入,在日常教研活动中应当定期开展教师的专业化实践技能水平以及科学化教学能力素养的培养提升,保障教师队伍的活跃性和多元性,为中职学校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提供有效保障。
第三,深化产教融合式课程改革。中职学校课程结构设计是影响产教融合育人模式培养效果和教学质量的关键要素,学校应当充分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设计理念,强调以就业为核心课程教学目标的充分明确,有针对性地开展产教融合课程设计。例如,教师在进行校企合作产业生产工作的同时,在专业课程上应当与学生的生产实践任务充分契合,促使学生能够快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有效发挥产教融合模式下互补促进的教学效能。
第四,创设重产重教的教学情境。产教融合模式下,生产实践与教学活动在学生培养中占据同等的重要地位,学校应当通过产教融合内涵的把握为教学活动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双师型人才培养为教学设计提供教学保障,通过课程结构改革设计推动产教融合模式的优化提高,从而营造出产教融合的教学氛围,创设重产重教的教学情境,助力中职学校学生综合全面发展。
(二)企业层面——做好协同育人的顶层设计
产教融合模式视域下,企业在中职教育中承担主体教育责任,是推动职业教育社会化、实用化、高效化的重要举措。在企业层面,应当设计双元主体的协同育人机制,健全校企合作的对接管理制度、引入订单式产教融合培养模式,为做好协同育人的企业顶层设计起到显著促进作用。
第一,设计双元主体的协同育人机制。双元主体是脱胎于双元制的育人机制,强调育人培训过程落实到工厂企业和职业院校两个场所进行,体现在学习地点的双元性、学生身份的双元性以及培养目标的双元性等等[4]。在这一模式下,企业作为产教融合育人模式中的核心主体之一,需要广泛参与到人才培养工作中来,落实协同育人的教学培养机制,注重发挥企业的育人职能。
第二,健全校企合作的对接管理制度。校企合作是产教融合育人模式下企业应当积极促进和有效开展的合作模式,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人才发展需要进行针对化的对接实习职业和岗位设计,实现学校资源和企业资源的科学接轨。立足于双赢视角进行产教融合管理制度的确立,在保障企业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建设专业群对接产业链,进行工学交替的科学育人模式管理。
第三,引入订单式产教融合培养模式。订单式培训是产教融合育人模式下,企业基于自身发展规模以及人才需求量对合作院校“下订单”,通过共同教学计划和培养需求进行定向人才的培养。订单式产教融合培养是增强校企双方合作深度和稳固程度的有效举措,有利于形成合作企业、中职学校以及学生的共赢局面,有效解决了社会中青年毕业生就业问题。
第四,做好协同育人的企业顶层设计。产教融合育人模式下的企业协同育人顶层设计,旨在要求企业立足于未来长远发展视角,通过整体资源统筹和建设规划,助力行业整体发展改革。产教融合模式下,能够为企业提供稳定通畅的人才输送渠道,减少企业的人力资源压力,减轻企业的管理建设成本。能够借助中职学校专业化研究深化和发展创新能力,为合作企业的优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发展提高。因此,企业应当积极落实产教融合育人模式,做好协同育人的企业顶层设计,深度参与到中职学校人才培养模式中来。
(三)政府层面——兼顾多方利益的宏观调控
产教融合育人模式下,政府是开展合作教学的统筹协调者与规划引导者,需要兼顾各个方面的利益,立足于宏观调控角度保障校企合作的产教融合育人模式有序开展。
第一,推进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结合院校所在区域进行产业结构的分析调整,构建紧密对接的产业链中职教育专业体系。创设统筹协调产教融合工作体系,形成跨部门协同推进的教育培养机制,将产教融合融入社会经济的规划发展。充分发挥政府资源数据真实可信、范围广阔的优势,打破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屏障,立足于统筹发展视角进行资源的合理分配与信息共享。
第二,完善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政府应当对产教融合的校园合作企业提供“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体系,依据相关税费政策进行优惠管理,为企业提供信贷和融资支持,设立“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等等[5]。政府通过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的落实应用,能够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到产教融合育人模式之中,有利于中职学校与合作企业的双赢发展。
第三,注重法律权益的有效保障。政府是产教融合模式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应当注重校企双方法律权益的有效保障。法律层面的保障,是指政府应当加速完善和落实产教融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产教融合模式下部分学校职务侵占、学生签约违规以及企业非法用工的行为进行处罚标准的明确界定,有效保障产教融合模式下多方的安全稳定发展,促进产教融合育人模式的长效进行。权益层面的保障,是指政府应当明确产教融合模式下校企双方的产权界定,保障企业、学校以及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基本权益,为实现合作共赢的育人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兼顾多方利益的宏观调控。在中职学校开展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目标,是促进多方利益的合作共赢。对学校而言能够减轻教学负担、优化教学效果,对企业而言能够实现企业盈利、获得经济补贴,对学生而言能够减轻就业压力,实现专业能力水平的提高。政府应当立足于多方利益视角进行统筹兼顾的宏观调控,推动产教融合育人模式的稳定运行。
结束语:综上所述,中职学校产教融合育人模式为优化人才培养效果、助力经济社会效益提升发展、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共赢作出了卓越贡献。产教融合育人模式应当基于学校层面,创设重产重教的教学情境,立足于企业层面,做好协同育人的顶层设计,在政府层面,注重兼顾多方利益的宏观调控。从而有效推动中职学校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应用落实,促进中职学校人才培养效能的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本刊编辑部.深化产教融合 推进福建职业 教育高质量发展[J].发展研究,2023,40(08):14-24.
[2]廖群英.产教融合背景下中职模块化课程体系构建的探究[J].模具工业,2023,49(07):79-82.
[3]龚国桥.深化产教融合,构建高质量协同育人体系[J].教育家,2023(28):53-54.
[4]杨永和,张志和.创新校企合作新模式,拓展产教融合新内涵[J].江苏教育,2023(26):31-32.
[5]覃桂琴.中职学校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J].新课程,2023(12):40-42.
课题信息:
九江市经济社会发展一般研究课题
课题名称:中职产教融合机制创新研究
课题编号:YB230060
作者简介:石学琴,女,江西九江。九江轻化技工学校和九江华东电子信息学校执行校长,九江市濂溪谷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政工师,研究企业管理。
尹福根,男,籍贯 江西吉安。九江轻化技工学校和九江华东电子信息学校常务副校长。研究方向学校管理。
石珊珊,女,籍贯 河南南阳。九江轻化技工学校和九江华东电子信息学校行政副校长。研究方向学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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