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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绘画研究发展与新趋向文献综述
摘要:人工智能绘画是随科技发展而产生的新型事物,它的出现对美术绘画行业、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以及人们社会生活将产生广泛的影响,我们应充分了解AI技术并利用其工具特性。目前国内已发表的论文和报道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分析AI绘画原理并探索其在绘画和设计领域的应用。AI绘画有三种实现方式:风格迁移技术、图文预训练模型和扩散模型,均已应用于绘画领域多方面,如动画设计、水墨画、游戏设计等。二、从AI绘画中的主体性、艺术意蕴、创造性、后人类美学、AI绘画的工具性等分析AI绘画生成作品。三、关于AI绘画的争议和价值,如AI绘画对绘画从业人员的冲击,学者们大都持乐观态度:短期内AI绘画无法替代人类绘画。AI绘画作品版权问题和AI技术作为法律证据等问题也基本有了结论。对于AI绘画未来的发展和趋势本文也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人工智能绘画,AI绘画,主体性, 生成式,多智能体
引言
2018年由法国Obvious团体使用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简写为AI)绘画生成作品《埃德蒙·贝拉米的肖像》以高价拍卖出,吸引了世人对AI绘画的关注。2022年8月使用AI绘画软件Midjourney生成的绘画作品《太空歌剧院》在美国获奖,从而再次引发AI绘画热潮。ChatGPT-4多模态大模型的出现让AI绘画更普及,被人们称为“生成式AI元年”。
科技的发展带来了美术创作思想、创作工具、创作方式的革新,从而推进美术史的发展。从14世纪文艺复兴人本主义,到威尼斯画派对油画材料的应用、19世纪印象派关注瞬间的光影变化,以及解构主义、抽象表现主义、POP艺术的兴起都体现了这个规律,数字技术催生了多媒体艺术,人工智能带来了AI绘画。
AI绘画是基于神经网络原理的深度学习模式,即利用生成对抗网络GAN(Generative Adversarial Network)对中外名家名画大数据进行摹仿学习后,使用关键字或图画进行“文生图”或“图生图”绘画。它是随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发展产生的新型技术,它的出现对多媒体艺术、游戏和美术绘画行业、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以及人们的社会生活都会产生影响。对这种新技术,充分了解是有必要的,从艺术学角度分析其属性并尝试应用于艺术绘画创作,能帮助大众消除恐慌,避其弊端,更好地普及和利用其工具属性。本文对当前国内外的AI绘画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分析,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即:AI绘画原理及其在绘画和设计领域的应用和发展趋势;从美术理论方面分析AI绘画;探讨AI绘画的争议和价值。
一、分析AI绘画原理及其在绘画领域的应用和发展趋势
(一) 分析AI绘画原理
目前关于人工智能艺术的论文都有介绍AI绘画原理,以缪虹的论文为例,《AI绘画创作的运行规律及应用》详细介绍了AI绘画训练原理-基于生成式对抗网络进行深度学习。AI绘画算法是一种仿生学的深度学习模型,使用对抗神经网络让文字语言与图像关联而生成对应图像,即“文生图”。张泽政《AI绘画于数字绘画中的应用与探索》文中提到AI绘画分类大抵可分为三种:风格迁移、文本生成图像、图文生成图像。刘润坤的论文《人工智能取代艺术家?——从本体论视角看人工智能艺术创作》也提到人工智能艺术创作是基于大数据和深度学习技术发展的结果。
(二)探索AI绘画技术在绘画领域的应用和发展趋势
据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的研究员董未名介绍,当前按AI绘画实现方式分为三类:风格迁移技术、图文预训练模型和扩散模型,已有多位学者初步实例探索了这些AI技术在绘画领域的应用。
董荪、丁友东、钱昀三人的研究方向是在动画设计中运用AI绘画的风格迁移技术,他们的论文《基于人工智能的风格迁移算法在动画特效设计中的应用》给出动画风格迁移的思路和步骤,将梵高《星夜》中的绘画要素如色彩、笔触、纹理等迁移到动画《梵高之眼》,验证了AI与动画艺术交叉融合的可行性。童茵在《数字人文范式框架与绘画文物AI智能研究》中应用AI的CNN深度学习模型提取中国古代山水画的绘画元素特征,研发出数字人文范式架构,能实行对中国古代绘画文物的鉴别、虚拟修复等,论证了其在中国绘画古籍保护的可行性。
AI绘画的图文生成式模型也被使用,如张泽政的硕士学位论文《AI绘画在数字绘画中的应用与探索》中,以AI绘画软件“文心一言”对游戏项目《九阙》进行故事场景和人物原画设计生成黑白草图,探索AI技术在数字绘画领域应用的可能性和潜力,提供了创作流程,将AI绘画作为辅助手段,快速出图、帮助画师寻找灵感和创意。
AI绘画的核心是算法,也有学者研究多学科跨界融合。王利、陈宇综和张辉的论文《深度学习下AI生成印象派美术及全景画的微观艺术研究》,先类比分析蛋白质氨基酸频谱和特定图像频谱,建立图像与频谱的映射模型,开发出蛋白质自然属性与绘画艺术的深度学习框架模型,实现生物、人工智能和绘画的跨界融合,为深度学习模型提供新思路和方法。
AI绘画目前处于百花齐放的情形,如张家榕、洪贇和叶鹰在《GPT类AI技术支持下的艺术创新》提出AI绘画的艺术形态:可通过GPT类AI图像生成模型辅助绘画创作而生成具有特定风格或主题图像,还能完成图像风格迁移、图像修复等。创新应用场景包括:生成激发灵感、跨领域多模态的AI绘画创作等。另外,陈抱阳的论文《从生成式到多智能体的转向的人工智能艺术创作》阐述了多智能体协同地进行艺术创作的观点,即艺术家在虚拟空间设计和训练智能体,再将智能体的行为转化为真实世界的艺术表现。又如在论文《从计算到创造—AI技术在重大题材绘画中的角色与创新》中,张显飞提出将AI技术应用于重大题材的绘画,使用AI技术能使评审过程更公正、能给创作者修改建议等。
二、从本体论、工具属性、美学意义方面分析AI绘画
目前从美术学理论研究AI绘画的主要有三方面,其一,探讨AI绘画中的主体性,即从艺术创作本体论去评论AI绘画及作品。刘润坤的论文《人工智能取代艺术家?——从本体论视角看人工智能艺术创作》提出AI艺术创作的核心是数据和算法,目前人工智能艺术创作未触及人类的灵魂因而不能取代艺术家。从艺术与人类的关系进行论证,AI艺术创作基于大数据和深度学习技术发展,将AI艺术创作分为两个阶段,即:图像的风格迁移(已实现)和AI独立创作(未来),并引出对未来的AI艺术创作与艺术本体论的思考。
陈洪娟则直接定义了AI绘画的工具属性,并指出AI绘画在艺术意蕴上的局限性,她在论文《人工智能绘画对艺术意蕴的消减》中从三个角度进行论述:一、人工智能只是人类绘画方法的工具性选择。先从绘画过程分析了AI绘画主体参与的有限性,再从评判艺术作品的要素类推至AI绘画,因而得出“AI绘画缺少艺术意蕴”的结论。二、AI绘画具有强算法理性,比较AI绘画与传统人类绘画过程中的理性,AI绘画只能集成源数据库已有的绘画元素;三、AI绘画强依赖于数据库采集素材。先从艺术表达角度对比论述AI绘画和手工绘画作品主题背景关联,以AI绘画作品《埃德蒙·贝拉米肖像》为例论述从“成果形式”两者无差异,但“价值学角度”有显著区别,AI在反映社会现实上具有缺陷。
有学者从美学意义和后人类主义角度分析AI绘画。如马立新、涂少辉在《AI艺术创作机理研究》中指出AI艺术本质是摹仿,缺乏人类艺术应有的创造性特征,导致其在美学质量未能获得像生成图像型阶段和互动型阶段的成功。AI画作不具备艺术品的基本美学法则:艺术真实。艺术创作源于生活,并非摹仿生活,而是遵循生活的逻辑或人们的理性逻辑和情感逻辑建构艺术框架,并提出AI绘画在未来如何实现艺术真实法则的可计算化的问题。段吉方、阎恺祺则在《AI生成艺术与后人类技术的美学意义》中比较AI生成艺术与后人类技术的美学意义,并探索AI技术下人类艺术的存在意义,为后人类美学探索开辟道路。从四方面论述:一、探讨AI、艺术、人三者的存在关系。技术与艺术都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产生,AI技术的发展不会替代人类艺术,而是为艺术发展提供新可能,人与技术协作发展。二、分析AI对艺术风格的模仿与不足,指出AI绘画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美学“历史的美学的”标准,缺乏较高的审美意义,提出AI是“后人类”的艺术形式的观点,即人类在新技术下将众多创作环节交给技术,技术是人能力的外延。三、研究AI技术的模仿本质与后人类美学意义,并将AI归属于“模仿美学研究范围”。四、引导人们思考后人类的美学将如何转变。吴明澍在论文《德勒兹欲望理论视野下的AI绘画》中,先由当前AI绘画作品的变形缺陷联想到英国弗朗西斯作品的异形,而法国哲学家德勒兹分析过弗朗西斯人像作品,从而将德勒兹的理论与AI绘画进行联接研究。文中也引入后人类主义,并探讨AI绘画中的身心关系问题。
三、关于AI绘画的争议和价值
当前社会各界对AI绘画的争议主要体现在两方面:AI绘画对美术行业从业人员的冲击、AI绘画生成作品的版权归属等。
纪念包豪斯10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总结会,《包豪斯百年之后——人工智能时代的不确定之美》文中论述了AI对人类的影响,AI发展可能将经历的四个阶段和对未来的建议。AI的创造者和设计师必须代表广泛的人类,让机器具有人性是未来设计师的责任。
汤宇在《“AIGC:数字世界的未来”学术论坛综述》文中介绍有多位专家学者演讲了AI与艺术的内生互动、理论研究与行业前沿。如:中央美术学院邱志杰教授提出AI对艺术生态的三个影响,即:利用AI技术的艺术创作形态;全新的艺术生态影响美术馆、艺术市场和艺术教育领域;AI应用产生的大量技术伦理问题。中央美术学院戴陆老师指出四个问题:一、快速同质化的内容影响了创作者积极性,因为数字艺术成了纯粹视觉产品。二、伪造时代真假难分。三、机器学习训练数据可能有的固有偏见。四、AI工具缩减了普通人与精英间的差距,也削弱了人类决策和独立思考能力,从长远看将导致人永久分化等。
多数学者认为AI绘画对美术行业的影响有限。中国艺术研究院原副院长谭平在《人工智能时代绘画的新机遇》中认为:艺术史是不断采用新媒介表达自己的情感和艺术观念的发展史,AI对于艺术家来说是一种媒介选择,艺术家要表达感觉与思想和采用何种手段准确表达艺术家的理念。清晰而准确地呈现艺术家的观念,是检验AI技术运用合适的关键。敖国兴则在《美术与人工智能的“共振”:AI对美术创作的颠覆与创新》中分析AI对多学科的影响:绘画、雕塑、影视美术到美术教育,探讨对艺术本质、创造力与审美价值重新思考,艺术家可以使用AI技术突破传统限制,创造出令人惊艳的作品。AI技术的进步和应用为美术领域带来无限的创新可能性,待进一步研究如何创新、如何在反映现实社会意识形态方面加强。郭全中在《AI+人文:AIGC的发展与趋势》中从AIGC的发展演进过程来谈AI技术未来的影响,将AIGC发展对应于艺术场景,如AIGC与传媒和影视,得出AI技术未来发展趋势是“AI+人文关怀”,发展关键点是技术要素与商业要素的共同进步。
刘书亮在《论AI绘画对文化创意领域的影响》中分析了AI绘画在文化创意领域引发的争议:第一、AI技术会让普通美术从业者失业,但会使用AI绘画工具的人能装成高手接单。第二、AI技术对图像的学习伦理是否侵权,无法杜绝爬取图片。上海油画雕塑院美术馆副馆长傅军则从大众普及方面论述,在《AI技术浪潮下的艺术创作》中提出观点:AI绘画使得“人人都是艺术家”。牟怡等人在《人工智能创作内容的信息加工与态度认知-基于信息双重加工理论的实验研究》中使用问卷调查方式实证研究公众对AI绘画的评价,为研究AI绘画提供了一个新视角。
关于AI绘画生成作品的版权问题,郭霁瑶、陈佳佳、刘书亮、王遂川、王迁、徐继敏等学者都进行了论述。如王遂川等人的论文《图像数智化:现象及其阐释》中所述,数智技术创造出绘图、制图、观图三大环节。用独创性和分类赋权来判断数制图像作品和数智图像的版权,并以博物馆藏品数字化保存和云游为例阐述了文物数字化与公众云欣赏的方向。王迁在《论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在著作权法中的定性》中先屏蔽“主体”,再对各场景下AI技术生成的内容进行版权归属认定,最后将“主体”代入进行认定。即:先不考虑主体,从AI生成内容来对比人类创作内容。对于表现形式上与人类作品相同的内容,按著作权法原理判断是否属于作品或演绎作品;再按生成过程分析。AI生成内容的本质特征:计算而非创作,故AI自动生成的内容不属于著作权的客体;最后加入主体因素,引用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是鼓励作品创作,并将纯机械过程生成成果排除。徐继敏的《论大语言模型材料的证据属性-以Chatgpt和文心一言为例》从大语言模型材料能否作为证据用于诉讼进行研究。大语言模型材料广义包括:人机交流材料、大语言模型本体相关材料、大语言模型运行环境信息。大语言模型材料可作为证据用于诉讼,施法中从以上取证,一般案件从人机交流材料和大语言模型运行环境取证。
结语
AI绘画是随着科技发展产生的新型事物,它的出现对多媒体艺术、美术绘画行业、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产生广泛影响。对一种新技术,充分了解掌握它,才能消除恐慌,避其弊端,充分利用其工具特性。
从国内已发表的论文和报道分析,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AI绘画原理分析及探索其在绘画领域的应用。AI绘画的三种实现方式:风格迁移技术、图文预训练模型和扩散模型也应用于在绘画领域多方面,包括动画设计、水墨画、游戏设计、重大题材绘画中角色与创新等。二、从美术理论方面分析AI绘画。主要是从AI绘画中的工具性及艺术定义、主体性、艺术意蕴、创造性、后人类美学等方面评论AI绘画生成的作品。三、关于AI绘画的争议和价值也有了一定的结论。如AI绘画对绘画行业和美术从业人员的冲击,大都持乐观态度:短期内AI绘画无法替代人类绘画。关于AI绘画作品版权问题和AI技术作为法律证据等问题也基本有了结论。关于AI绘画未来的发展和趋势,我们应以积极态度应对,将自己融入其中。
随着科技发展,当机器具有自主创造能力时,AI的创造者和设计师必须广泛地代表人类。AI技术不断完善得更像人类,同时艺术从业者善于运用AI绘画工具,思考使用人类独有的灵感和创造力去创造作品。这种博弈下AI技术和人类绘画水平都将得到提升,同时法律也需逐渐完善,从法律、意识形态等方面去维护AI技术生成内容的边界。
参考文献:
[1] 缪虹,王敬雷.AI绘画创作的运行规律及应用 [J].丝网印刷,2023(07):96-98
[2] 张泽政.2023.AI绘画于数字绘画中的应用与探索[D].北京:北京印刷学院
[3] 马立新,涂少辉.AI艺术创作机理研究[J].美术研究,2022(6):82-86
[4] 童茵.数字人文范式框架与绘画文物AI智能研究[J].计算机产品与流通,2022(03):133-135
作者简介:廖志英(1976.09—),女,汉族,湖北人,硕士研究生,西南民族大学 艺术学院,方向:美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