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添加成功
收藏成功
分享

浅谈国有企业纪委的纪检监察工作

贾艳晨
  
西部文化媒体号
2023年29期
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落实国企纪委纪检监察工作的必要性

当前国企改革发展正处于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九大、二十大把深化国企改革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突出位置,明确了攻坚方向和重点举措,随着国企综合改革的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广度、深度和难度将显著增强,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也更加艰巨繁重。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国企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对于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具有决定性意义。国企的发展离不开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廉洁高效的内部环境,企业就不可能实现快速、健康和持续的发展。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对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的意义。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是适应国企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的需要。

2.国企纪委工作的构成

《中国共产党章程》对纪委的工作做出明确阐述:维护党的章程以及党内法律法规,检查、监督党的政策、方针、决议、基本路线的执行情况,与党委员会共同配合抓好反腐败工作及党风建设。国企具有监督党风、党政建设的责任。

2.1工作主体

2.1.1党委和纪委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党章》中明确规定,纪委有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过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统一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方针。党委的主体责任在于强化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地位和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保障纪委监督地位的权威性,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纪委的监督责任在于强化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地位,明确纪委的执纪监督主责,确保纪委正确履行监督权力,全面提高监督能力,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保障,最终保证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履行。正确把握两个责任的辩证关系,促进两个责任的互动共进,对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深远的意义。

2.1.2.上下级国企纪委之间的领导关系

国企纪委是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的,积极探索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加强协调、监督和管理。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提出:“要改革完善国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推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2.2监督对象

企业经营的特点,决定了少数领导干部和容易腐败的领域或部门的业务骨干是监督的重点人群。企业“一把手”处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中心地位,掌握着企业人、财、物的支配权。国企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过于集中,独断专行“一言堂”的情况比较突出,是监督的重中之重。抓住了“关键少数”,不仅能起到示范作用,而且有利于他们更加有序有效地组织国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2.3工作机制的内容和形式

国企纪委的工作机制主要有:预防机制、日常监督机制、责任机制、办案机制和协调机制。

2.3.1预防机制

国企党委通过学习教育及培训引导、教育企业职工自警、自醒、自励,不断提高个人拒腐防变能力。

1)国企党委在党委会、党员大会、党风廉政专题党课上组织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学习政策、法规、文件,及时传达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和上级纪委的重要会议精神;

2)采取不同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从业教育和宣传;

3)加强落实各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制止奢侈浪费、财经纪律、住房、医疗、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规定;

4)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2.3.2日常监督机制

国企纪委的日常监督主要有:

1)财务监管制度体系;

2)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包括经营预算制度和产权转让制度);

3)招标管理、采购、销售交易管理体系;

4)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检查制度。

近年来,采用较多的监督形式是效能监察和“三重一大”。

2.3.3责任机制

要深入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企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相互协调,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工作领导体制,促使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成员都能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把贯彻落实责任制列入企业日常工作中,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位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强化工作责任。

3.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有效遏制国企腐败势头蔓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威肋就是腐败”。近年来,国企特别是建设领域腐败的滋生土壤依然存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

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系,努力构建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然而,国企不同于党政机关,其党风廉政建设要和企业法人的营利性及其治理结构相兼容,重在营造从严从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企业管理环境。可以说,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是企业党建特别是纪检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必须不断提高国企纪委干部的职业精神与职业能力才能履行好党赋予的监督职责。

4.落实国企纪委纪检监察工作

国企纪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中坚力量,直接面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群众。群众的困难、难点、热点问题,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需要纪检干部反映和处理,政策规定需要上传下达,许多工作要求需要贯彻部署,许多工作任务需要组织完成。同时,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通过层层落实,必须充分认识到国企纪委所处的重要位置和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国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深入开展。

4.1强化协助职能,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工作

越是强调党委主体责任,越是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分解、检查、考核,完善责任传导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闭合回路,并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增强纪委的权威性和组织协调力度,以纪律性保证组织性。

*本文暂不支持打印功能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