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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农村“三变”改革的实践与路径研究
摘要:农村“三变”改革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助推乡村振兴的有力引擎。涪陵榨菜产业采取“121”举措做实了榨菜产业的生产链和利益链,实现农户、合作社和企业三满意,“三变”改革成效凸显。但涪陵农村“三变”改革还存在组织推动力度有待加大、主体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多元化盘活资源有待拓展和风险管控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为此,要加强组织引导工作、加快经营主体培育、夯实农村产业基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关键词:农村;“三变”改革;产业
“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是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的有益探索和实践。2018年1月,重庆市选择了38个村开展“三变”改革试点。涪陵区结合开展榨菜产业“三变”改革,创新建立“一个保护价,两份保证金,一条利益链”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解决农户、合作社、企业三方利益博弈,推动了涪陵榨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涪陵区榨菜产业“三变”改革有益探索
(一)建立“一个保护价”机制,给农户吃下“定心丸”
建立“保护价+随行就市”的价格调节机制,既保证企业有充足的原料供应,又有效规避“菜贱伤农”。
1.建立保护价机制
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由涪陵区榨菜行业协会进行综合衡量评估,研究提出当年青菜头及其初加工品收购指导保护价。同时,切实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由政府对指导保护价进行会商和审定,科学确定保护价。在该价格机制下,榨菜股份合作社与农户签订收购青菜头协议,企业与合作社签订收购青菜头、半成品原料购销合同,均列明保底条款,按照保护价格进行收购,并承诺对建卡贫困户等贫困对象优先收购,增强农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确保了农户种植放心、收益托底。每年全区70%以上青菜头种植基地实施订单生产,普遍按照“雨水”节气前800元/吨、“雨水”节气后至完成收割前700元/吨的兜底价格进行收购。依靠保护价兜底后,仅涪陵榨菜集团一家企业就与145家合作社签订了保护价收购协议,预定青菜头16万吨,并对合作社供应的半成品原料应收尽收。
2.建立随行就市机制
在分时段优质优价保护、兜底收购基础上,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若市场价高于保护价,则随行就市,各榨菜生产企业、合作社按照市场价格收购青菜头,风险由榨菜企业和合作社承担。为帮助企业、合作社规避随行就市风险,保障青菜头及其初加工品收购稳定、有序进行,涪陵区不断完善支持保护体系,研究出台一系列榨菜产业扶持政策,向榨菜生产企业、榨菜股份合作社推行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还款保证金补贴等金融政策。实施榨菜产业“三变”改革以来,涪陵区金融机构已累计向榨菜产业经营主体放贷4.87亿元,撬动社会资金58亿元,极大促进榨菜原料生产和销售。
3.建立保护价监督机制
加强对榨菜企业、合作社执行保护价机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区农业农村委、区榨菜办等部门行业主管责任和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青菜头收购加工期间,由相关责任单位领导带队深入榨菜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农户开展巡查检查,督促企业和合作社遵守契约精神,严格执行保护价收购政策,对不履行保护价承诺的,按规定予以处罚。同时,通过热线电话、来信来访、网络媒体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稳定收购价格,维护收购秩序。全区违反保护价收购行为零发生。
(二)建立“两份保证金”机制,为农户、合作社画下“硬杠杠”
建立“两份保证金”制度,以履约保证金约束农户、合作社行为,从产业链前端介入对榨菜产业发展的监督。
1.建立农户向合作社交纳履约保证金机制
为保证青菜头种植面积稳定、产出不流失、合作社能收购到足够的青菜头,合作社每年与种植户签订青菜头收购合作协议,农户按照每吨30元的标准向合作社交纳履约保证金。贫困户无需交纳保证金。农户按照协议约定,将所种青菜头保质保量交付合作社后,合作社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反之,合作社则视具体情况,扣减一定数额保证金,从源头上保障榨菜原料供应和品质。由合作社管理农户,通过保证金约束农户,加强了对青菜头种植、收砍、运输等环节的监督,青菜头产量、质量得到双提升。
2.建立合作社向企业交纳履约保证金机制
榨菜生产企业为保证有充足的原料,将合作社作为企业第一车间,每年与合作社签订原料加工订单,明确加工原料数量、价格等条款,在保证合作社有合理利润空间基础上,要求合作社按照每吨30元的标准向签约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各股份合作社按照协议约定,将榨菜初加工产品保质保量交付榨菜企业后,榨菜企业及时向合作社退还保证金。反之,则根据履约具体情况扣减相应保证金,从利益机制上实现了对各榨菜股份合作社生产经营行为的有效监督,推动了榨菜产业更加平稳有序发展。
(三)建立“一条利益链”机制,让农户、合作社和企业坐上“一条船”
依托涪陵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园和涪陵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立“企业+合作社+农户”股份合作模式,打造“榨菜生产联合体”,推动各方利益有机捆绑。
1.建立“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种植农户以土地、窖池或资金入合作社,形成股权结构,建立“保底分红+财政投入资金股权化分红+盈余二次分配”的股权收益分配机制,推动农户与合作社紧密联结。由于合作社在青菜头种植、收购、初加工等环节均有利可图,合作社社员也能获得额外分红收益,积极性被进一步调动起来。通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合作社和农户都愿意承担更多责任和义务,实现了“产业连体、股份连心”。当前,全区共组建榨菜生产股份合作社197家,入股农户达26254户,实现户均增收约2000元。其中,涪陵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内的榨菜股份合作企业132家、占比67.01%,园区内40%以上农户、约1.5万人加入合作社,入社农户户均增收9000元以上。
2.建立“企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
引导企业腾出一定利润空间,向合作社让利,形成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榨菜联合体”。由政府搭建榨菜运营管理平台——重庆振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参股组建榨菜股份合作社,上联企业、下联农户。每年涪陵区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发展榨菜股份合作社。合作社成员(农户)主要负责青菜头种植和供应,合作社负责榨菜半成品加工和收购农户青菜头,企业主要负责精深加工、产品市场销售和品牌打造。涪陵榨菜集团等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签订原料加工订单,订单签订之后,企业给合作社每吨青菜头150-200元的利润空间。通过实施“一条利益链”机制,榨菜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关口前移到合作社,有效解决企业用工难、仓储空间有限等难题,整体提升榨菜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
3.建立“榨菜+”的利益联结机制
充分挖掘涪陵榨菜品牌优势和资源禀赋,推动提质增效、补链成群,多维度提升产业附加值,做大做强利益共同体。支持榨菜企业、合作社面向农户提供青菜头种植收砍、管理运输、盐块加工、“看筋剥皮”等劳务,并推行“保底工资+超产分成”劳务薪酬分配模式,增加农户劳务收入。以成功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为契机,建立健全榨菜产业农文旅深度融合制度机制,定期举办“中国重庆·涪陵榨菜产业博览会”“涪陵榨菜文化嘉年华”等活动,重点打造中国榨菜城、黄草山十二居榨菜风情园等农文旅融合项目,不断拓展榨菜产业利益链条。目前,全区建成以榨菜为主题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38个,每年吸引区内外游客200万余人次,助农增收2亿元以上,其中,榨菜“三变”改革试点村南沱镇治坪村获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
二、涪陵区农村“三变”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组织推动力度有待加大
目前,对南沱镇治坪村市级试点工作推动力度较大,沿江乡镇街道按照区上要求对依托榨菜产业开展“三变”改革和大顺乡新兴村对闲置宅基地利用进行了一些探索外,其他试点村工作力度不大,全区乡镇街道基本未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试点探索,部分乡镇街道对“三变”改革未引起足够重视;农村“三变”改革涉及资源资产权能明晰、产业依托、主体承载、利益联结和风险控制等方方面面,村组在推进“三变”改革中大多没有思路,尤其是培育产业、搭建平台、利益联结等需要大量协调、反复蹉商,额外增加村组干部的工作量而又无相应的兼职、取酬支持政策,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
(二)主体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
农村居民因多种原因存在小富即安的思想,不重视占有资源资产的利用,但一旦有业主进入时个别农户要价较高,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思想难统一。由于农产品生产的比较效益较低、基础设施欠账大投入大、自然风险市场风险难控制、交通环境建设滞后、农业用地政策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如宅基地、农村其他建设用地整合利用的政策未出台,大顺镇公路主干道改造、南沱镇治坪村整体环境打造投入不够等,农民群众未感受到农村“三变”改革带来的公共福利,城乡要素流动仍存在较大障碍,经营主体投资积极性不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不多,处于“空壳村”状态的不少,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村“三变”改革的引领推动不够。
(三)多元化盘活资源有待深化
产业项目是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的基础,激活土地资源、盘活闲置资源、利用生态资源,都需要产业支撑,全区除榨菜、柑橘、中药材少数优势产业外,其他农业产业不突出,“一乡(镇)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培育不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三变”改革的推进。个别地方清产核资不够彻底,部分集体资产没有确权确股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部分地方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进度相对滞后,这些工作都需要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特别是多渠道多形式盘活资源资产需要深入探索。
(四)风险管控机制有待完善
土地流转经营后有可能打破地块界限,对农户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与经营主体合股联营的退出机制探索不够,全区土地流转风险金制度执行率仅占18%,一旦经营不善,“业主走人、信访不断”,有造成纠纷甚至不稳定的隐患;农业政策性保险落实不够,险种较少,理赔程序复杂,农户和经营业主的保险意识不强,宁要补贴资金不要保险保障,同时参保覆盖面低,农业政策性保险作用发挥不好;在农村“三变”改革的合股联营中,股权主体多考虑盈利因素,考虑亏损因素不足,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意识,且未建立相应机制,没有对盈利时提取公积金的制度探索。
三、汲取经验深化涪陵区农村“三变”改革的路径
汲取涪陵区榨菜产业“三变”改革取得的成功经验,由点及面,深入推进涪陵区农村“三变”改革,还需要从深化认识、组织引领、夯实基础、建好平台、精准产业、联好机制、控好风险等方面下功夫,确保涪陵区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有成效、农业农村发展见实效、乡村振兴有质效。
(一)加强组织引导工作
继续推进南沱镇治坪村、大顺乡新兴村、江北街道二渡村、蔺市镇万松村4个市级试点村的试点工作,区农业农村委要加大指导督促力度,相关乡镇街道、村要切实落实工作措施、认真总结,为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在抓好市级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面,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市、区农村“三变”改革方案积极而又稳步地推进本区域内的试点工作。
全区各级部门要深化认识,结合实际谋划和推进,区农业农村委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工作指导力度,乡镇街道要确定一定数量试点村或试点项目并切实落实工作推进措施,村级组织要克服“无所作为、不知何作”的问题,树立“为官一方、造福百姓”思想,积极稳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各级部门要加大对农村“三变”改革的宣传引导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农村“三变”改革的内涵、意义、方式,讲清楚为什么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经营主体的认识,激发其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农民群众积极投入农村“三变”改革。
(二)加快经营主体培育
农村“三变”改革的主体是农民群众,经营业主既是主体又是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发挥的平台。各乡村要高度注重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依托自身的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为经营主体提供与农民利益联结的协调等服务,促进“城乡间、工农商”要素合理流动。
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组建大企业、大公司、大集团,延长服务链条,引进经营管理人才,培育“三变”改革先锋;支持村级组织和本镇本村外出务工人员、产业带头人、致富能人大户、返乡创业大学生等领办创办生产型、加工型、商贸型、物流型、乡村旅游型等经营主体,挖掘“本土人才”培育“三变”改革骨干;通过股份合作、结对帮扶、交流任职、培训(轮训)等形式,培育“三变”改革复合型人才队伍。
(三)夯实农村产业基础
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量化确权工作,抓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工作,建立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制度,特别集体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利用、收益、处置等制度。认真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加快完成承包地确权颁证扫尾工作,做好宅基地调查工作,让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得到充分利用。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切实解决“空壳村”问题,发挥好集体经济在推进“三变”改革中的引领作用。
选择实力强的龙头企业、有基础的集体经济组织、“三变”优势突出资源,试点探索“三变+N”新路径,拓展丰富“三变”改革领域、内容和形式,容忍试验失败,及时纠偏纠错,形成可复制模式。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村级规划工作,因地制宜精准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策划建立项目库,逐步构建“一村一品”乡村产业发展格局,为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夯实产业基础。
(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结合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探索村民委员会事务与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分离,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权利和地位,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联成员、外引主体的作用。重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体作用,依法运用村民自治机制和措施,建立农户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与经营主体合股联营的进入、退出制度,探索流转地退出经营按股份份额按地块坐标就近退还机制,解决流转地经营失败无法退还问题。
强化风险防控,压实权益保障、风险监管、审查审计等防控责任和措施。严谨论证程序、严格科学规划、严肃项目选择,确保“三变”项目的高系数保障、高盈利能力。建立底线保障制度。出台农民权益保底保障政策,解决项目失败、企业破产等既定事实入股农民的“后顾之忧”。在抓好合股联营联结机制这一关键的基础上,重点支持试点村改善交通、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改变试点村面貌,推动试点工作出经验出成效。不断完善财税、金融、保险、用地用电、项目建设等扶持政策,引导农村资源、资金“变活”,规范股份合作机制,逐步推动农业“变强”、农民“变富”、农村“变美”。
参考文献:
[1] 帅颖.大雨村“三变改革”盘活川西林盘资源实践及启示[J].合作经济与科技,2024(03):42-44.
[2] 李权.农村“三变”改革的问题与对策——以河南省新安县为例[J].当代县域经济,2024(03):73-75.
[3] 陈源.“三变”改革背景下贵州农村土地流转策略探讨——以安顺市高田村为例[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3,34(24):75-78.
[4] 王兵,尚明瑞.农村“三变”改革的调查研究——以甘肃省会宁县河畔镇为例 [J].热带农业工程,2023,47(06):79-81.
[5] 刘小旭.“三变”改革政策对民族地区农民收入的影响研究 [J].现代农业,2023,48(06):60-66.
作者简介:李外禾(1981-),女,湖南省郴州人,涪陵区委党校副校长,硕士,研究方向:现代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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