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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对我国税收收入的影响效应研究

杨静海
  
西部文化媒体号
2024年22期
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 陕西咸阳 71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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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首先以我国30个省(除西藏及港澳台)的2013—2022年统计数据为样本,通过构建数字经济综合指数,运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探究了数字经济对地区税收收入的影响效应,接着采用分位数面板回归的方法进一步探究数字经济对不同税收收入地区的作用效果,结果发现数字经济对不同税收收入地区的影响存在异质性,税收收入高的地区数字经济推动作用越强,税收收入低的地区数字经济推动作用越弱,这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地区间的税收收入差距。

关键词:数字经济、税收收入、固定效应模型

引言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已数年稳居世界第二。数字经济能够优化市场资源配置,革新传统的经济模式,能够进一步促进刺激市场需求,形成良性竞争。

近年来,国内围绕数字经济背景下税收治理等方面的文献如雨后春笋般涌出。例如,王雍君认为数字经济对辖区的税收管辖权具有侵蚀性影响;张馨予总结了发达国家数字经济税收治理经验,并建议完善与跨境数字服务有关的增值税制度。从现实意义来看,数字经济虽然推动经济增长,但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能拉大地区间税收收入的差距。基于此,文章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系统量化分析数字经济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及数字经济与税收收入差距的关系,以期丰富数字经济与税收治理文献,为数字经济相关税收调整的应对提供借鉴具有重要意义。

1 研究假设

数字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新兴产业和新型商业模式的兴起,也为政府提供了丰富的税源。传统产业逐渐向数字化转型,形成了多元化的税收结构。因此,提出假设1:数字经济发展会促进地方税收收入的增加。

此外,由于数字企业的开展高度依赖无形资产,无需设立经营机构,使得现行税收征管体系下企业税收收入归总部或注册地所有,根据刘军、艾华等研究发现,数字经济显著提升了地区税收收入,但可能导致地区税收收入差距的增大。因此,提出假设2:数字经济的发展将增大税收收入差距。

2 研究设计

2.1 数字经济指数的测度

文章参考学刘军及艾华的做法,并结合现有数字经济的测算体系,构建了以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及产业数字化为一级指标,用户基础、硬件基础、软件基础等为二级指标的数字经济评价体系,具体如表1所示。

2.2 模型构建

为系统研究数字经济对税收收入的具体影响,构建如下一般线性模型:

式中:i为省份;t为年份;yit为被解释变量,即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以国家统计局口径的税收收入总额为准;deit为核心解释变量,即数字经济综合指数;contyolsit为控制变量,包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地区消费规模、城市化水平及地区产业结构,分别以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人口占年末总人口的比重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衡量;λi为无法观测的省份效应;μt为不可观测的时间效应;εit为同时不受省份及时间变化影响的随机扰动项。

3 实证分析

3.1 描述性分析

文章以我国30个省(除西藏及港澳台)2013—2022年的省级面板数据为样本,通过构建的模型(1),使用Stata16.0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各省份数字经济的均值为1.645,标准差为1.421,说明数字经济指数主要在均值附近波动。不难发现,我国各省份数字经济整体不均衡,总体呈现为东部地区高于中部地区,中部地区高于西部地区。

3.2 基准回归分析

通过对模型进行豪斯曼检验,结果显示拒绝了随机效应模型的原假设,因此应使用固定效应模型。关于是否需要控制时间虚拟变量,通过控制时间的联合显著检验得到反映结果显著的P值,说明变量随时间变化,故使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同时控制省份效应与时间效应。通过双向固定回归得出数字经济综合指数的强显著回归系数为0.055,说明数字经济综合指数每上升1个单位,地方税收收入随之提升5.5%,这与参考的研究结论较为相似,符合预期。此外,为了进一步验证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文章使用广义最小二乘法,仍然得出数字经济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显著为正,且沃尔德检验结果显示解释变量联合显著,再次有力说明数字经济的发展将促进地方税收收入的增加,假设1成立。

进一步探究数字经济对不同税收收入地区的具体作用效果,文章选取了10分位、50分位和100分位,采用分位数回归对结果进行估计。通过分位数回归发现,数字经济指数回归系数随着分位数增加而增加,在10分位数上回归系数最小,在100分位数上回归系数最大,均在10%的水平下显著,说明数字经济对高税收收入地区的促进作用强于对低税收收入地区的促进作用。通过分位数回归表明,数字经济对高税收收入地区的正向影响大于对低税收收入地区的正向影响,进而拉大了地区的税收收入差距,验证了假设2成立。

4 研究结论与建议

4.1 研究结论

文章基于我国30个省2013—2022年的面板数据,通过构建数字经济综合指数,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实证分析得出,税收收入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而提升。此外,通过分位数面板回归得出数字经济对地区税收收入的影响存在异质性,税收收入高的地区推动作用越强,而税收收入低的地区推动作用越弱。

4.2 建议

第一,持续贯彻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增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除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政府还要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数字经济合作,形成示范效应,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对计算机、互联网、软件等数字产业的投资力度,加强产业界、学术界与政府部门的合作,推动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与科研成果转化相结合,提升数字经济对地区税收收入的促进作用。第二,完善数字化税收制度,提高数字化税收征管水平。当前,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庞大,但由于税收制度及征管技术的限制,数字经济领域的税收潜力还未得到充分挖掘。为提升税收制度与数字经济的包容性,政府应构建数字时代的税制。根据数字经济的特点,制定包括跨境数字交易、数字产品和服务的征税规则。

参考文献:

[1] 王雍君.数字经济对税制与税收划分的影响:一个分析框架—兼论税收改革的核心命题[J].税务研究,2020(11):67-75.

[2] 张馨予.数字经济对增值税税收遵从的挑战与应对:欧盟增值税改革的最新进展及启示[J].西部论坛,2020,30(6):113-121.

[3] 刘军,杨渊鋆,张三峰.中国数字经济测度与驱动因素研究[J].上海经济研究,2020(6):81-96.

[4] 艾华,徐绮爽,王宝顺.数字经济对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影响的实证研究[J].税务研究,2021(8):107-112.

[5] 王怡婷,李永海,周之浩,等.数字经济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理论机制与实证检验[J].财会研究,2023(9):16-27.

[6] 谷成,史心旭,王巍.数字经济发展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分析:来自中国城市的经验证据[J].财政研究,2022(10):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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