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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发展的研究

冷哲熙
  
西部文化媒体号
2024年23期
威远县行政学校 四川省内江市 642450

摘要:基层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关系国家治理大局。本文认为,基层社会治理制度体系是一个发展的过程,表现为历史、行动和发展三个逻辑。在三种逻辑的影响下,直接促成了基层治理制度体系理论构建的四个方面,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坚持分类分步推进,四个方面的基本价值追求成为了实践层面的遵循。正是在这样的发展模式下,不断促进了我国基层基层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完善,不断提高了基层治理的水平和能力。

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发展

基层是国家发展的基础,基层社会治理直接关系到国家大局。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水平的宏观视野,多次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系统部署,曾强调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国家发展大局,深刻把握世界变化,对基层社会治理及治理体系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2]社会治理的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水平,要实现治理能级的跃升和水平的提升,就必须要从治理的制度体系着手。只有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作为支撑,才能在推进治理实践环节提供保障,可以说,制度体系的建设是十分重要的环节,也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础工程。

任何制度机制的建立、完善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基层社会治理制度机制的发展过程,主要包括历史、行动和发展三种逻辑:一是历史的逻辑,其来源于历史发展中的经验总结,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当前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主要来源于党的历史,这也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建设的起点;二是行动的逻辑,其根本上就是理论—实践—理论的过程,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开启了国家、社会治理的探索,并逐渐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治理理论,用理论指导实践,也通过实践完善理论;三是发展的逻辑,党的十八大以后,把治理这一课题上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立足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国际政治格局的变化,提出一系列创新性的治理制度体系发展思路。在三种逻辑的影响下,促进了治理制度机制的理论发展、理论构建,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一系列的实践探索,取得了一系列伟大的成就。

一、基层治理制度体系发展的三种逻辑

基层治理制度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本质上看,和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逻辑一致,均表现为历史、行动和发展三个方面。

(一)历史逻辑。历史是发展的基础,任何发展其脱胎于历史之中。当前,要优化基层治理制度体系,就必须从历史的视野出发,从历史中总结经验。可以说,党的历史就是当前基层社会制度体系发展的逻辑起点。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是开天辟地的大事件,为国家、民族、人民带来了希望。一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明确提出了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就是要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消灭资本家私有制等,可以说是治理制度体系的起点。只有改变落后的社会模式,才能为新的治理制度体系提供可能,一大为全新的治理制度体系提供了可能,在理论上进行了初步的阐释,为后续的发展提供了可能。二大在一大的基础上,立足新的情况,进一步细化了理论,提出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从根本上讲,二大对治理的主体进行了明确,从宏观政治角度进行了规定,对开展治理及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具有根本性、开创性的意义。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我们党不断优化完善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1940年,中央提出“三三制”原则,是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具体体现,更是体系着治理制度体系的完善,从微观角度看体现了基层、局部的治理,但其具有全局性、整体性的视野,这也为后来治理制度体系建设提供了蓝图。1949年—1978年,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国家治理、基层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有了本质的提升,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代表大会等一系列政治体系的建立完善,充分表明了治理制度机制的科学发展。改革开放以后,面对新的形势和发展的新特点,从宏观到微观对治理制度体系进行了优化调整,如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城乡二元结构壁垒逐渐被打破、人口户籍政策的变化等等,这些优化调整直接激活了社会活力,也促进了整个国家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人类发展视野和国家发展需要,从宏观到微观,对治理理论进行了一系列的优化,提出了一系列伟大变革,对治理的各环节进行了部署安排,不断提升了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了国家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逻辑。行动即实践,是在理论指导下采取的具体行动,也是发展理论的重要渠道。治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需要从实践中去经验和完善,也需要在实践中发展。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中表现出许多的创新性的经验做法,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枫桥经验”,其充分表现出了治理的行动逻辑。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浙江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提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3]从本质上讲,“枫桥经验”就是在根本性、先进性的治理理论指导下,立足地区实际和发展需要的行动,其内涵主要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从行动手段上看就是要靠群众,这为新时代治理制度体系完善提供了蓝图和有效路径。经过时代的发展,各地通过对“枫桥经验”的本土实践和探索,不断地丰富了治理制度体系的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4]三治相融的模式,是当前治理制度体系建设的重大成果,也是在实践中发展和总结出的成功经验。三治相融的模式不是治理行动的终点,而是需要结合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地优化,在实践中去丰富和完善。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这就是需要不断地在行动和实践中去完善治理制度体系。

(三)发展逻辑。发展是根本性的趋势,发展性是进行制度设计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治理制度体系的设计、完善等。一是必须从发展、动态的角度出发去思考,及时优化调整不符合发展的需要的部分;二是必须从长远、未来的角度去思考制度制定,准确把握发展的规律,要确保制度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我们党从成立之初就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各种制度的制定都充分体现着发展的逻辑。从治理制度机制的发展看,也是如此。一大提出实行社会革命,就是对中国形势的判断和发展趋势提出的,实践证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具有普适性,二大提出了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对宏观政治体制进行了确立,这为治理制度机制建设奠定了基础,也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内所践行的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着眼中长期发展需要,对基层社会治理制度体系进行了一系列优化调整,实践证明是有效且有利的。在进行治理特别是基层社会治理中,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确保治理连续有效是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有效保障。

二、基层治理制度体系理论构建

基层治理制度体系建设是在三种逻辑的直接影响上的具体实践。从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看,主要包括理论层面的构建和实践层面的行动,只有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才能更好的推进制度体系建设。理论层面的构建是直接影响实践的效果,也是进行制度体系建设的第一步。本文认为,理论构建层面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进行基层社会治理的首要原则,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基层社会治理才能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行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完善治理制度机制,其根本在于服务人民,这是根本追求;三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这是完善几次社会治理制度机制的实践核心,也是进行一系列政策制定、设计的关键;四是坚持分类分步推进,进行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制度机制,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有序推进,这对于进行治理实践尤为重要。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5]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从推翻三座大山、改革开放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脱贫攻坚如期全面完成,这一系列伟大实践极大地增强了社会发展活力,显著改善了人民生活,显著增强了综合国力,提升了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力、话语权。一系列伟大历史成就背后,是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认识人类发展规律,定位自身发展行动,紧紧依靠人民开展本国国家改造实践的过程。[6]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基层治理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中国共产党一百多年实践的中心,也是我们党从一大至今的价值取向。1944年毛泽东提出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一是对我们党过去的总结,也是对我们党未来的要求,通过我们党历史就明显可知,每一次的重大决策都是基于人民的需求来说的。为人民服务不仅仅是形式上,更多的是指向内容层面。人民需要什么、人民缺少什么等等构成了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多年来的实践主线。人民的需求成为中国共产党实践的核心,而作为与人民密切相关的事业,自然也是我们党实践的重点,同时在这样的历史实践也必然会取得胜利。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共建共治共享的模式,明确了治理全过程、各环节的原则和方法,强调的是制度机制建设中的共同体意识,改变了以往单一的治理模式,追求从决策到执行的多元化,这有利于促进治理行动的科学性、合理性,减少风险,本质上是为了提高治理的连续长期性。同时,共建共治共享的模式,细化了新的运行方式,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活力和秩序相统一,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7]

(四)坚持分类分步推进。分类分步推进,强调的就是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能搞一刀切,也不能好高骛远,要避免盲目决策,特别是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要遵循发展的规律、要立足实际的情况,这是在推进发展中必须坚持的原则。只有立足实际,制定的治理政策才是有戏的,反之则不仅不能带来一定的治理效果,还会导致社会事件的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大局。实践中,要根据发展基础条件、人口流动与变迁、公共服务需求变化等因素,把握工作节奏和时序,因地制宜推进基层治理,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负担。

三、基层治理制度机制优化的实践路径

基层治理制度机制的优化必须在实践层面检验,理论构建是基本的原则和方向,在此基础上,实践尤为重要。本文认为,基层治理制度机制优化要从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创新“三治融合”治理模式、 强化综合治理水平等方面着手,不断提高治理水平。

(一)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

一要健全基层治理党的组织体系。加强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全面构建“镇—村(社区)—网格(小区、院落)—楼栋”四级组织体系。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提名推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负责人。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或成员。推进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自治组织、群众组织、社会组织章程。

二要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规范村级下设党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村民小组设立党小组、党支部,探索在农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建立党组织。积极推行社区符合条件的网格、区域、“两新”组织、群众组织建立党组织。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六好党组织”培塑行动,选拔好班长、配强好班子、建强好队伍、制定好规划、建立好机制、开展好服务。

三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强化基层监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一卡通”平台规范运用,保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阳光审批、阳光发放。深化乡村振兴专项监督,监督基层微权力规范公开运行,保障惠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二)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

一是完善群团助推体系。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工会、团委、妇联等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党建带群建,推动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共享、阵地共建、活动共办,分领域制定落实基层群团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措施办法。支持群团组织通过兼职、挂职、招聘、招募等方式,充实人员力量。拓宽群团促进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扩大群团组织覆盖、工作覆盖的范围。

二是完善社会协同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县、镇、社区”全域联动的三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建立“社区经济+社会组织”双向互动发展模式,出台鼓励社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鼓励国有企业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市场主体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培塑一批治理典范。进一步发挥智库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三是完善公众参与体系。健全群众广泛参与基层治理制度,畅通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机制。实行积分管理机制,将文明乡风、平安建设、环境卫生等纳入积分内容,将积分结果与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挂钩,不断激发群众参与自治的内生动力。完善志愿服务制度,打造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网络对接平台,促进社区居民需求与志愿服务供给有效对接。

(三)创新“三治融合”治理模式

一是全面激发基层自治活力。深化“党建引领+民主自治”,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积极推行多网合一,精准划定治理网格,选优配强专职网格员。全面推行社区、小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城市基层治理“自治管理委员会”。推广“红色自管委(业主委员会)”“大院长”“小物管”运行机制。

二是加强基层治理法治保障。建立“法律顾问+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因地制宜推广社区“法律之家”建设经验,积极参与社区“法律之家”规范建设,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深化法治示范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优化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三是发挥基层治理德治功能。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活动。持续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等工作。组织开展村(社区)邻里互助、邻里联谊等活动,健全道德评议机制,加强家风建设,引导居民崇德向善。

(四)强化综合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基层治理政府协商制度。坚持把尊重民意贯穿基层治理工作全过程,通过会议协商、对口协商、要谈协商、听证会、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书面协商等方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探索推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列席、政协委员旁听所在地镇党委会制度。

二是完善多元调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诉源治理”“诉非衔接”“公调对接”等机制,构建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建设,构建纠纷调处化解“一站式”服务平台,普及“随手调”智能化运用,持续建设“无讼社区”。

三是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根据镇级片区应急体系规划,优先选择中心镇,作为网格化保护单元区域中心,建强补齐片区中心消防救援站。加强广播村村响系统应急功能升级建设,推动建立镇应急备用金制度。科学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技能培训、应急演练,提升村(居)民自救互救能力。

参考文献:

1 李志明.“国家-社会”关系视角下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研究[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3(10).

2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

https://www.12371.cn/2022/10/25/ARTI1666705047474465.shtml,2022-10-16.

3 闫东伟.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升黑龙江省社会治理水平——以“枫桥经验 ”为例[J]. 延边党校学报,2014(3).

4 新华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EB/OL].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9-10/31/c_1125178024.htm,2019-10-31.

5 吴德刚.牢牢把握“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EB/OL].

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9/0403/c40531-31010387.html,2019-04-03.

6 陈国新.从否定性批判到建设性批判――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的借鉴关系[J].思想战线,1995(6).

7 刘银喜,杨莹.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保障机制[J].理论探讨,2023(1).

作者简介:冷哲熙(1984.09),女,汉,四川威远,党史讲师,本科,威远县行政学校,党史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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