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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视域下卓越法治人才培育模式可持续发展研究
摘要:产教融合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方式,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应注重对其法律知识、实践能力、道德情操、创新精神的培养,这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产教融合视域下卓越法治人才的培育有多种模式,也取得了不少成就,但也存在合作深度与广度不足、课程体系与实践需求脱节、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应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合作机制、优化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完善保障机制。
关键词:产教融合;人才培育;模式;可持续;效果评价
2014年首次提出要“建立健全产教融合制度”;2017年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可见,产教融合制度为高校人才培养创新了路径,本文在产教融合的背景下,完善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和持续改进相结合的人才培育模式,实现卓越法治人才的可持续发展。
一、产教融合视域下卓越法治人才培育概述
(一)产教融合的内涵
产教融合指的是由政府、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以满足社会对应用型人才需求为根本目的,以教学项目为主要载体,实现多方主体育人资源协同共享的一种新型育人形式。[1]其具有开放性、互动性、实践性、协同性等特点。
(二)产教融合对卓越法治人才培育的意义
产教融合与法治人才培养紧密相连、相互促进,研究产教融合视域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既对法律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也有利于培养法治人才,满足社会需求。
1.是法学学科发展的需要。形成以培养卓越法治人才为重点,以可持续发展的培养为目标,以培养既具有法律专业实践技能又具有理论基础的本土化人才为目标,立足“产教融合”建设的时代需要,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学科建设奠定基础,以培养符合新时期要求的法学专业理论人才为目标。
2.是法学人才培养的要求。产教融合在人才培养中具有必要性,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法治人才培育提供了实践平台和资源支持。通过与法律实务部门、企业法务部门等合作,学校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实训机会,让学生接触真实的法律案件,提升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企业等实务部门往往代表最新的行业动态和实践经验,其深度参与能够帮助学校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中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使人才培养更符合市场需求。
3.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在产教融合的视域下,高校发挥研究优势,创新技术,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能够培养优秀的人才,提供人才支撑。企业可以为高校提供专业的实践平台和就业机会,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机会。这种模式能有效的解决高校人才需求和就业的供求矛盾,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
二、产教融合视域下卓越法治人才培育模式的现状
(一)产教融合视域下卓越法治人才培育模式类型
1.高校与实务部门合作模式
高校与实务部门合作是产教融合视野下法治人才培养的常见模式之一,与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在人才培养、实务教学、科研合作等方面开展深入交流与协作是该模式的典型特征。(1)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由高校和实务部门共同探讨,根据法律行业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趋势,优化课程设置,融入更多的实践课程,进而完善法学的人才培养方案。[2](2)在实践教学中,律所接受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并安排资深律师担任实习导师,采用“老带新”“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对学生因材施教,传授法律实务技巧和针对性的辅导,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实务专家进校园。邀请律所律师走进校园,结合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开展专题讲座和协作实践教学,为学生讲解法律行业的最新动态、前沿问题以及实际操作中的难点、要点,使学生及时了解律师职业中发展动态,开阔视野。
2.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模式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模式是整合行业内多方资源,实现协同育人的创新模式,行业产教融合模式的典型即长三角智慧司法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3](1)组织架构。该共同体由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发起,联合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政法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兄弟院校、行业组织、科研机构以及企业等多方力量。(2)运行机制。对于高校来说,应重点考虑实践需求,及时进行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在进行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设计时,应加强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学生进入企业进行实习;对于企业来说,积极参与院校实践教学过程,为学生提供实践指导和职业规划建议。(3)构建合作交流机制。共同体还组织科研项目合作,针对法学相关领域的关键技术和实践难题开展研究,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通过这种模式,实现了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深度融合,切实提高了法治人才的培养质量和行业服务能力。
3.职业本科 “四双一建” 模式职业本科
“四双一建” 模式是一种具有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四双” 即双主体、双导师、双课堂、双证书,“一建” 指共建实习实训基地。[4](1)在双主体方面,职业本科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如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共同作为人才培养主体,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的选择与设计、教学过程实施等方面相互协作。(2)双导师方面。校内导师由本校的专业教师担任,负责学生的课堂教学等,校外导师由法律实务部门的律师、检察官、法官等专家担任,主要负责对学生进行实践指导,带领学生参与实际案件处理,传授实践经验和技巧。(3) 双课堂方面。校内课堂注重课堂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法律基本理论;校外实践课堂则让学生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增强实践操作能力,让学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4)双证书方面,双证书是指学生在毕业时不仅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还可以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
(二)产教融合视域下卓越法治人才培育的挑战
经过不断探索,通过产教融合,法治人才培养取得了较多成效,虽然成绩斐然,但仍存在不少挑战,具体如下:
1.合作深度与广度不足
在合作深度上,部分合作仅停留在表面,缺乏实质性的合作内容,合作形式多数表现为学生提供实习基地、实习机会以及律师进校园开展讲座,但在课程开发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等核心环节缺乏深度合作。从合作的广度上来说,合作的领域比较局限,主要是针对人工智能法律、区域链条法等新兴法律领域,以传统法律业务为主的合作比较少。
2.课程体系与实践需求脱节
从课程设计来看,部分课程内容更新不及时,教材和教学内容无法充分反映实际需求。随着大数据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实践中涌现出新的法律问题,但部分高校的法学课程仍侧重于传统法律知识,对新兴法律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培养不足。另一方面,实践教学比例低,教学质量有待提高,实习管理不够规范,学生在实习中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监督,难以真正达到实践教学的目的。此外,课程体系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衔接还不够紧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未能系统掌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了学生的职业发展。
3.保障机制不完善
在政策扶持上,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产教融合的政策,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政策执行不到位,缺乏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引。在经费投入方面,产教融合所需经费投入不足,高校和实务部门在合作过程中,资金短缺是一个重要问题。同时,缺乏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奖励措施,缺乏有效的评价和监督机制难以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
三、产教融合背景下卓越法治人才培育模式可持续发展体系构建
针对以上的问题和挑战,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产教融合法治人才培育模式、科学的效果评价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深化产教融合合作机制
1.建立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机制
积极推动高校、实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主体共同参与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整合各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建立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机制,共同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学科的协同育人格局。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合作行为。高校作为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主体,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理论教学的开展、学术研究的组织等工作重承担重要角色;实务部门(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安排实习导师,传授实践经验和职业技能;行业协会扮演桥梁纽带的角色,积极协调各方主体的关系,提供最新的行业信息和职业标准,在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中发挥重要作用;企业根据自身需求,与高校合作开展定制化人才培养,为学生提供就业岗位和职业发展机会。
2.加强合作的深度与广度
传统上,高校与实务部门、企业的合作主要体现在实习实训、实践教学等方面,但这种合作有待加深、加强。如针对法律实践中的热点、疑难问题,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进行科研课题研究、课题申报,深入探讨,积极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增强实用性和前沿性。在课程设计上,紧贴实践热点,邀请实务部门的专家与高校老师共同参与,结合当前的行业需求和标准,将实践中的案例与操作规范、流程相融合,开发设计出具有针对性的实务课程,提高学生的实操技能。
(二)优化课程体系
1.构建实践导向的课程体系
增加实践课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比重,除传统的实习外,应加强对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案例研讨等实践课的开发和完善,让学生在模拟或真实的法律环境中锻炼动手能力。在学时的设置上,延长实践课程学时的设置,保证学生能够有充足的时间参与到实践教学环节;在课程学期的设置上,平衡各年级段实践课程的设置,综合考虑各个阶段学生的特点和对知识的理解、掌握情况,设置不同的实践课程,如将模拟法庭设置在大二阶段,将法律诊所课程设置在大三阶段,更大程度的实现以生为本、产出为导向的OBE理念。
2.开设跨学科课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问题越来越复杂,涉及多个学科领域。因此,可以考虑结合当地的情况,开设跨学科类的课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也指出,“推进法学和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统计学、管理学、人类学、网络工程以及自然科学等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培养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因此,可以开设如法社会学、法经济学、人工智能法学、食品安全法学、卫生法学等课程,深度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跨学科思维。[5]
3.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课程体系应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硕士研究生等考试紧密衔接,因此,可以在课程教学内容中融入考试大纲中的知识点,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系统掌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提高法考、研究生考试的通过率,夯实学员的职业发展基础,为毕业后的法律职业做好铺垫。
(三)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
1.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引入真实的案例,对案例进行分析、理解,引出案例背后隐含的法理和社会问题,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进行思考和讨论,培养学生的法律分析论证能力。积极推进相关课程案例库的建立,对各类法律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进行更新替换,为教学提供丰富的素材。如:在讲授刑法案例时,选择真实的刑法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涉及的罪名、刑事责任和刑罚等问题,通过讨论、辩论等环节,强化学生对刑法相关罪名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2.模拟教学。通过模拟法庭、模拟仲裁等形式,让学生置身于法庭审判、仲裁中,提高学生庭审技巧、法律文书写作技巧等。注重细节,按真程序组织,邀请实务部门法官、律师等作为评委对学生进行点评和指导,切实锻炼学生的实践技能。
3.诊所式教学方式。法律诊所为学生提供一个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实践能力的接触社会、服务社会的平台,学生在法律诊所为当事人办理真实的法律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并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通过这种方式,不仅使学生提高了专业技能,而且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4.创新运用智慧教学手段。利用网上教学平台( 学习通、雨课堂)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慕课等网络资源,进行网上、网下混合式教学。课堂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课前的预习阶段,主讲教师先将课程相关的教学课件、视频、思考题等在网络学习平台进行发布,布置预习任务;其次,在课堂讲授过程中,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的点名、提问、互动等功能进行互动,提高学习兴趣和参与度、课堂的效果;最后,发布课后练习、作业及考试,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进行分析评估,为教学改进提供依据,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四)完善保障机制
1.政策支持与引导
为实现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可持续发展,应具备较好的政策保障,因此,政府应出台一系列鼓励产教融合的政策。如在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方面对积极参与产教融合的高校适当倾斜,扩大法治人才培养规模;提供就业扶持和优惠政策,建立就业服务平台,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和企业的沟通与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机会。
2.经费投入与管理
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1)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对产教融合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开发、师资培训等与实务部门和企业合作的项目。(2)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大产教融合投入,与高校合作开展科研项目,支持高校人才培养工作,实现互利共赢。(3)高校自身也要在产教融合方面加大经费投入,调整经费预算结构,在总经费中增加实践教学经费的比例,加强经费管理,定期检查评估,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评价与激励机制
(1)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以评价为推手,构建高校与实务部门、企业进行产教融合的评价体系。在评价体系中,评价指标应具有可量化的客观性,可将合作项目的数量、质量,学生实践能力,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科研成果转化等作为评价指标。同时,评价的时间也应进行规定,应定期进行评价,如每隔一个月评价产教融合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2)建立激励机制。对于为学生提供优质实习实训机会、参与课程开发和人才培养的实务部门和企业,高校可以通过颁发合作证书、推荐优秀学生就业等方式给予奖励;对于在产教融合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学生,学校层面给予优秀实习教师、优秀实践个人等荣誉称号,鼓励其继续进步。通过评价与激励机制的建立,充分调动各方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法治人才培育模式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守波,苏贺新,张彤.“产教融合”在高校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中的探索[J].黑河学院报,2023(4):88-90.
[2] 高新才,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培育卓越法治人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教学改革路径探索[J].法学教育研究. 2022 (02):73-78.
[3] 李振华,谢颖.本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共同体模式构建研究[J].中国高校科技.2022(1):115-119.
[4] 袁岳霞,刘南方.产教融合视域下职业本科“四双一建”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探索[J].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3(6):41-46.
[5] 范水兰,法学院校开设人工智能相关法学课程的思考[J].法学教育研究.2020(01): 231-247.
项目基金:本文系洛阳师范学院教改项目资助课题,课题名称:产教融合视域下卓越法治人才培育模式可持续发展及效果评价体系研究,课题编号2023XJGJ018)
作者简介:刘玉峰,女,1987年8月,满族,辽宁沈阳人,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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