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何以为“加”?“村BA”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再思考
摘要:本文以贵州“村BA”为切入点,分析其在激活乡村文化活力、促进社群凝聚、展现乡土特色及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对“村BA”的学理性探析,寻找其爆火背后的内生逻辑,及当下推广中面临的三大困境。在此基础上,从国家 - 社会的理论视角出发,探究从农村社会土壤中生长出的文化现象,如何由“潮汐性”周期的体育热转变为持久发力的乡村振兴动能,又如何为其进一步做加法,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繁荣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村BA”;国家与社会理论;乡村文化振兴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乡村振兴作了一系列论述,梳理出一条以人民为中心,党委全面统一领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乡村振兴之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1]”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想在农村、干在农村、走在农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各地多措并举,整体呈现出乡村更美丽、更宜居,农民生活更富裕、更幸福的发展态势,农民对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的需求也随之更强烈。
贵 州“ 村 BA”(CunBAsketBAllAssociation, 以 下 简 称“ 村BA”)是指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县台盘乡台盘村年度乡村篮球赛事,作为中国乡村体育赛事的标杆性实践,亦是乡村文化振兴成效的典型映射。2024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村 BA”“村超”等乡村体育赛事纳入政策文本 [2],标志着乡村体育被提升至乡村振兴战略支撑层面。此类赛事的成功运作,深度激发了社会各界对体育赋能乡村文化振兴路径的学理反思。本文以“村 BA”全国性现象级传播为切入点,解构其平台化运作对乡村文化振兴的内生驱动逻辑,旨在为依托文体活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提供范式参考。
一、“村BA”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学理探析与内生逻辑
“村 BA”平台的显著成功,深刻体现了地方政府与乡村居民在推动乡村文化振兴进程中的积极探索与创造性实践,为乡村文化活动如何有效促进乡村文化复兴提供了宝贵的“样本”参照。本文旨在运用国家与社会理论框架进行深入剖析,该理论自 20 世纪 80 年代被西方学术界引入以来,已逐步发展成为透视国家与社会关系动态演变的关键视角。作为国家与“现代化范式”及“本土现代性”理论交织下的一个细分层次,它聚焦于探讨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之间的复杂互动机制及其产生的多维度效应,进而揭示出中国现代化路径的独特性与创新性[3]。
乡村发展本质上是一个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 除了国家力量之外,市场、外部社会、乡村自身均是重要的利益主体。[4] 在这一转型中,国家政策的引导与支持固然不可或缺,但市场机制的渗透、外部社会资源的引入,以及乡村内部社会结构的自我调适与创新能力,同样构成了推动乡村发展的多元动力体系。因此,将“村BA”现象置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宏大议题之下进行考察,深入理解“村 BA”在丰富农民精神生活、联结城乡纽带及促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离不开内生逻辑——民本逻辑、效能逻辑与协同逻辑的构建,进而对“村 BA”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存在基础、实践路径与价值空间的进行三维解析。
(一)民本逻辑:坚持农民主体性原则,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
2024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农民作为乡村文化的创造者、传承者、创新者”,是推动乡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性地位,重视农民首创精神,将满足农民对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需求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的目标与追求。
在“村 BA”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过程中,村民们不仅是参与者,更是创造者。村民们不仅是在体验一项体育运动,更是在重新连接自己的文化身份和历史传统,并在日常生活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村BA”的内涵,将其融入生产、生活乃至艺术创作中[5]。一方面,“村BA”整场比赛由村民自发主导,保障本村农民在赛事中的表达权、参与权,充分调动农民在乡村文化建设过程中的活力;另一方面,“村 BA”包涵着对自身民族和村落的高度认同,村民们身着民族服饰、伴随着芦笙歌舞等民乐起舞,运动员们在赛场上作为“明星”享受比赛、为家乡争光,将情感与精神的纽带紧密相连。这一赛事串联起村民、村落与文化,通过以自然村为单位形成的强社会联系推动了农村集体荣誉感的形成 [6],激励人民群众以主人翁精神投入到乡村的现代化建设中来。
(二)效能逻辑:供需两端保持平衡
“公共需求”和“政府效能”构成了现代国家政治发展的供求两方 , 前者关注的是“人民需要什么样的公共服务”的问题,后者强调的是“政府能够提供什么样的公共服务”的问题 [7]。在此逻辑下,“村 BA”承载了世代村民的情感记忆和文化认同并有着传承发展的需求,村委会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敏锐洞察并积极响应民众的文化需求,实现了“公共需求”与“政府效能”的相互作用,形成独特而鲜活的文化景观。
具体而言,村委会为“村 BA”的萌芽提供了肥沃土壤,而后续的赋能则成为了其蓬勃发展的关键。一方面,村委会精心策划并举办了系列以“村 BA”为核心的节庆活动,巧妙地利用新媒体平台作为传播媒介,广泛吸引外界关注这份原生态的民俗风情,从而极大地促进了“村BA”文化的对外传播与影响力扩展[8]。另一方面,随着政府对“村 BA”文化价值的认识,一系列保护与开发并举的政策措施应运而生。政府通过专项政策扶持与资金投入,不仅改善了乡村基础设施,还提升了旅游接待能力与服务质量,营造出更加宜人与友好的文旅发展环境。这种政府主导与民间自发参与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模式,不仅为“村BA”文化的持续繁荣注入了强大动力,也为其在全球化背景下保持本土特色与生命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与文化支撑。
(三)协同逻辑:多元主体协同参与
体育赛事是村民幸福生活、情感交流的纽带,彰显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全民共建、共享、共富的价值意蕴,体现乡村文化振兴的深刻追求 。“村 BA”爆火的影响下,其早已超越了单个地区的简单的文体活动范畴,转变为集文化传播、经济发展与社会动员为一体的促进乡村多维度协同发展的载体 110] 。“村 BA”展现了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共同发力的社会治理新模式。这一赛事不仅成功获得了地方政府的战略性政策支持,为赛事的举办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而且有效激发了民间资本的积极注入与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良性循环。这种协同机制不仅仅停留在资金与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层面,更深层次地,它促进了地方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为乡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共同编织了一个涵盖政府、市场、社会及个体在内的多层次、跨领域的合作网络。
“村 BA”的实践案例,是人民性、回应性、联动性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生动体现,它通过不同主体间的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实现了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展现了在新时代背景下,乡村文化振兴之路的广阔前景与强大生命力。
二、“村BA”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现实困境
“村 BA”不仅为乡村地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关注度和文化曝光效应,还显著促进了乡村文化旅游的兴起,为乡村文化振兴注入了强劲动力。多地政府将“村 BA”模式视为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创新路径,积极引入并推广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乡村体育赛事,以此作为激活乡村经济、丰富乡村文化、增强乡村凝聚力的重要手段。
在“村 BA”等群众性文体活动蓬勃发展的进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与挑战,最为显著的是主体角色的错位与功能失衡。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与社会力量在活动组织、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出现的界限模糊与功能重叠,以及由此导致的活动管理失序、参与主体积极性受挫等问题。这些问题构成了“村 BA”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三大困境。
(一)主体失位:主体后续动力不足
我国民族地区体育赛事虽具巨大市场潜能,但因本土化开发不足与创新性发展滞后,缺乏特色赛事品牌支撑及民俗文化深度挖掘,致使村民参与度低迷且可持续动力匮乏。贵州“村BA”的成功背后,仍存在民族文化挖掘不充分的问题,过度包装无异于对乡村传统生活的创造性毁灭 [11] 。
一方面,官方标准的缺乏让“村 BA”类型的体育赛事在执行过程中大多选择参考公共体育服务的实施,与同层级的文化、旅游部门之间联动的深度、广度明显不足,文化价值尚未得到重视。各地学习推广的“村 BA”模式借助了其框架,却缺乏对本地区本民族文化特色的深层探索,整齐划一、简单易行的村赛事下忽略了对多元民俗文化的挖掘与展示,成为政府实施文化振兴后的“面子工程”。另一方面,“村 BA”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关键在于由短期的赛事狂热转化为长期的民族认同与文化认同,在部分“村 BA”式比赛下脱离了乡土的赛事及其派生文旅服务,不仅抑制了参与主体的主动性、自觉性,同时也让赛事变成“快餐”。
(二)功能失衡:国家社会界限模糊
“村 BA”作为一项源自乡土、迅速风靡全国的体育盛事,其核心在于弘扬草根文化与强化社区凝聚力,彰显了乡村体育文化的勃勃生机。然而,随着其影响力的不断攀升,赛事运作日益复杂化,这一进程受到资金注入、社会参与及政府部门深度介入的影响。多元化的参与虽为赛事带来了专业性与影响力的双重提升,但同时也引发了国家与社会功能界限的模糊化问题。
具体而言,功能失衡体现在两个维度:一是赛事对国家资源的依赖加深,其他主体的话语权难以保障;二是“自上而下”的政策和项目推行与农民真实需求之间的偏离或不匹配颇为常见 [12],过度的行政干预可能侵蚀赛事原有的乡土根基与草根特色,使其有沦为政府主导下的“程式化表演”之虞。同时,社会力量的自主运作空间受到压缩,其内在的创新动力与活力未能得到充分释放,这对于赛事的长期健康发展构成了潜在威胁。
(三)管理失序:赛事组织协同僵化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居民提升的健康意识、文体需求及消费转型,加剧了体育赛事供给的挑战。贵州“村 BA”的成就,源于当地深厚的篮球与足球传统所积累的群众基础,以及成熟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盲目采取“一刀切”复制模式 [13],会抹杀地方优势,造成其他地区赛事“水土不服”。
当前困境体现为:其一,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参与主体在赛事举办中的乡村治理协同机制缺失,导致参与呈现碎片化与应急性。“村 BA”主要依靠村级体育组织,与基层政府、县级农民体协联动不足。其二,乡村社会体育组织力量匮乏,部分区域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不完善,赛事运营中的实务处理与风险防控能力欠缺,制约了赛事在促进全面发展、文化传承与人文交流方面的效能提升。
三、“村BA”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对策出路
“村 BA”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的新道路,不仅承载着村民们对体育的热爱与追求,更是乡村社会结构、文化传统与现代生活方式交织融合的生动体现。它是乡村自我表达与身份认同的强烈呼唤,也是乡村文化在全球化浪潮中寻求特色发展路径的积极探索 [14]。我们需要站在乡村文化振兴的战略高度,重新审视“村BA”的发展路径,通过明确主体定位、优化功能配置、加强规范管理等措施,破解其发展困境,推动其向着更加健康、有序、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为乡村文化振兴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
(一)明确主体定位,强化多元共治
谁是乡村文化振兴的主体?谁来振兴乡村文化?贵州省的“村BA”给了我们答案:乡村文化振兴为了村民、服务于村民、并且依靠广大村民。确立以村民为核心主体,政府为引导力量,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模式,旨在确保村民在“村 BA”赛事的组织策划与文化传承中占据主导地位,充分激发其内在动力与创造力。
一是要明确主体定位,厘清各主体“应该做什么”。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政府的顶层规划发挥着导向作用,其核心在于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既是关键受益者,也是核心参与者,应该充分发挥其优势并不断增强其“主人翁”地位。
二是要关注于主体间互动,明晰各主体“应该怎么做”。各相关方亟需构建高效的协同联动机制,保障信息互通、资源优化与能力互补,以此汇聚起促进“村 BA”持续发展的动力。首先在于构建起一整套参与“村 BA”赛事的条件和机制,以制度的衔接和完善保障主体之间互动的有序性和有效性。其次,要鼓励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地区赛事建设,改变原有的政府“一家独大”的状态,在保证群众主创的同时,政府和社区协同扮演支持者角色,着力于赛事引导、服务供给及资源支持,合力维系赛事的正常运作并推动其广泛传播。
(二)优化功能配置,平衡国家与社会关系
坚持以农民为主,乡村赛事服务于农村基层。在确保“村 BA”赛事既保持其高度的专业性与广泛影响力的同时,亦需深刻关注并维护其根植于民间的草根特色与浓厚的乡土气息。
自然村组织单位小、群众联系广、社会凝聚力强,与村民保持着天然的联系。因此,为避免赛事发展过程中的过度行政干预与商业化侵蚀,应构建一套完善且高效的协调机制,保障双方力量互补,从而在实现赛事高效运作的基础上,达成功能上的和谐共生。由此,确保赛事始终保持着“村”味,让体育赛事成为连接国家与民众、传统与现代的桥梁。
(三)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治理效能
“村 BA”不仅是体育赛事,更是展示民族文化的舞台。因此,需要将“村BA”式地区赛事活动作为一个重要的文化载体与推动力,系统性地构建规章制度与管理框架,深度发掘、整合地方历史基因及文化资源,方能最大化其复合价值。
首先,将地方特色融入赛事的方方面面,是提升“村 BA”赛事文化价值的关键。通过深入挖掘乡村的文化资源将其融入赛事的标识设计、规则制定、宣传推广等各个环节,让“村BA”赛事“去地方化”又“再地方化”。其次,“村 BA”赛事要实现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离不开对其运作过程的严格监管与持续评估。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与评估体系,对赛事的筹备、组织、执行及后期总结等各个阶段进行全面监督与评估,提升“村 BA”赛事的品牌形象与社会影响力,为乡村文化的传播与交流搭建更加广阔的平台。
四、结语
在探讨何以为“加”,即如何进一步通过实际行动为乡村文化振兴增添动力时,“村BA”赛事无疑提供了一个生动而深刻的范例。“加”在于它赋予了乡村文化新的活力和内涵,还在于它凝聚起乡村社会的集体认同,其蕴涵的内在逻辑展现出村落文化的强劲生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提供新视角和新路径,促进乡村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振兴。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 [N]. 人民日报 ,2022-10-31(001).
[2] 新华社 ,2024 年中央一号文件 [EB/OL].(2024-02-04)[2024-9-2].https://mwr.guizhou.gov.cn/ztjj.html.
[3] 肖越 .“国家 - 社会”分析框架的本土化重构及其反思 [J]. 东南学术 ,2022,(05):70-82.
[4] 胡溢轩 . 迈向共存共生共荣的国家社会关系——乡村振兴实践的中国逻辑[J].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1-9
[5] 苏奕敏 , 赵伯楠 . 乡村体育赛事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经验与启示——以贵州省“村 BA”效应为例 [J]. 体育科技文献通报 ,2024,32(06):79-82+167.
[6] 孙 雯 . 从“ 村 BA” 透 视 乡 村 振 兴 之 路 [J]. 贵 州 农 机化 ,2023,(04):58-60+64.
[7] 陈炜 . 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重要论述的基本逻辑 [J]. 探求 ,2019,(02):11-16.
[8] 彭芳蓉 . 贵州“村 BA”为什么会火出圈 [N]. 贵州日报 ,2022-08-12(008).
[9] 姜韩 , 王彬 , 张高华 .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群众体育赛事的多维价值、制约因素与铺展路径——基于“村 BA 热”的思考 [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2024,58(07):41-47.
[10] 周斌 , 张敏 .“村 BA”平台赋能乡村文化振兴的策略研究 [J].甘肃农业 ,2024,(03):12-17.
[11] 陈旭东 , 沈克印 . 乡村体育赛事助力乡村振兴的内在机制、经验启示与培育路径——以贵州“村 BA”为例 [J].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23,42(06):8-14.
[12] 刘娟, 王惠. 谁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基于农民视角的考察[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 ),2023,40(02):147-161.
[13] 王超 , 陈芷怡 . 文化何以兴村:在地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的实现逻辑 [J]. 中国农村观察 ,2024,(03):18-38.
[14] 吴晓婷 . 民族地区体育文化何以赋能乡村振兴?——以黔东南地区“村 BA”为例 [J]. 体育文化导刊 ,2024,(06):6-11.
作者简介:蒋若贤(2001 年 8 月),女,汉族,四川省眉山市,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乡村治理方面研究。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3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