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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合法化法律思考
摘 要:同性恋对于社会公众而言并不陌生,同性恋话题也不再是谈之色变的禁忌。随着大众的意识形态不断完善,婚姻自由、保障人权的呼声愈发高涨,同性婚姻合法化被推向了风口浪尖,成为了社会热门话题。在我国大陆,有关于同性婚姻相关法律仍属空白。我国大陆对同性恋采取“不支持;不反对;不提倡”的态度。同性恋的合法权益将如何得到保障,社会公众如何正确理解同性恋现象及同性婚姻这种新型婚姻模式,不禁引起人们深思。
关键词:同性恋;同性婚姻;合法化
一、同性婚姻的概念
婚姻是指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社会关系,被当时社会制度所认可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同性恋是指一种性别倾向,一个人对同性产生在情感、性爱以及社交上的兴趣。同性恋者是指具有这种性倾向的个体。同性婚姻是指同性之间建立起来的婚姻关系。在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中,同性婚姻也被称为婚姻平等或者平等婚姻权。
二、我国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问题点。
(一)同性恋者的需求
同性恋目前在我国属于人数庞大的群体。但同性恋者的权益目前在我国大陆无法得到保障,我国大陆虽未通过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同性婚姻,但有关婚姻的成立条件的限制实际上就是禁止了同性婚姻。中国于2001年4月将同性恋和双性恋从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的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我国同性恋者才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尊重”。但是同性婚姻不被法律认可,无法合法化,这在客观上会助长大众对同性恋者的歧视,同性恋者背负了沉重的道德负担和心理压力,使得同性恋无法融入到社会中。社会对同性恋者的排斥,导致同性恋者对社会也产生了严重的排斥心理和抵抗的情绪,从而衍生出很多严重的社会问题。
众所周知,建立起婚姻关系不仅仅意味着双方互为配偶,也意味着彼此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等,而这些权益目前对于同性恋者而言都是缺乏社会认可和法律保障。在同性恋者物权纠纷的案例中可以得知:同性恋伴侣并非法定的婚姻家庭。其财产不受现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保护和调整,在财产方面若发生纠纷只能适用财产取得的一般规定。在人身关系中,同性恋者不得以配偶身份为另一方签字,同性伴侣之间没有代为处理对方事务的法律资格。有关亲属赡养、配偶之间的扶养问题、对儿童的收养等问题不能仅仅依靠双方签订协议或协商一致来决定,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来保障。
(二)与传统文化的冲突
从古至今婚姻从来不是简单的男女两性结合,也不是简单的民事契约,而是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的具有一整套系统以异性恋为主导的家庭伦理体系。我国农耕社会几千年之久,形成了男耕女织的家庭单位,无论是从前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还是到今天的一夫一妻制度,这种模式已经在大众心里根深蒂固。对于大众而言同性结婚是无法接受的。对于年长一辈的人来讲,甚至不清楚同性恋群体是一种什么状态的存在,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心理疾病,无法改变对同性恋的偏见与误解,认为这是严重违反了伦理道德。有些同性恋伴侣的家人甚至采取限制人身自由,语言暴力,肢体暴力等过激方式逼迫其断绝与其伴侣的关系。残酷现实背后是社会主流思想与同性婚姻合法化有着巨大偏差。鉴于我国传统文化传宗接代观念的根深蒂固,社会安全体系建立在子女将作为家中老人的主要依靠以及养儿防老的观念之上,同性恋确实存在无法传宗接代的情况,所以同性婚姻一直无法被大众接受。
三、同性婚姻合法化对我国的影响
若同性婚姻合法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同志圈的混乱局面,同性恋者不需要隐瞒自己的身份,不需要被迫传宗接代,减少同妻同夫人数数量。同性婚姻合法化事关同妻同夫的直接利益。形婚的后果不仅伤害了两个建立起婚姻家庭的男女两人,甚至波及到两个家庭。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在法律上给予同性恋者保护,帮助同性恋者摆脱受歧视的现状。同性恋不是疾病,本不应该被治疗,至今我们都没有科学依据证明一个人可以借助治疗,从同性恋变为异性恋。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同性婚姻合法化可以促进大众正确认识同性恋现象,摆脱对同性恋的偏见。
有了法律与道德的约束,滥交导致的疾病传播和其他隐形社会问题可以得到一定程度遏制,同性群体间性病感染率下降。有关艾滋病的预防是我们必须要重视的问题。社会上现在会出现一些误解将同性恋和艾滋病划等号。但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一阶段感染率高的人群是不一样的,第一阶段中国大陆的艾滋病感染者主要来源是吸毒者共用工具。第二阶段性传播逐渐开始增加,男同换伴侣的频率往往比异性恋要高,部分男同人群对艾滋传播确实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若同性恋被艾滋病“污名化”只会让同性恋的处境更加难堪,也会让大众对同性恋群体产生更多的误解与偏见。同性婚姻合法化后,将在法律上约束男同的行为,增加其一对一的关系,艾滋病传播的可能性将会减少,一定程度上也会减少同妻被交叉感染的情况。
同性婚姻合法化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将会产生全新的婚姻习俗以及家庭成员称呼的变化。以“夫、妻、子”这种模式的家庭关系也会发生改变,亲子关系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不仅如此,同性婚姻合法化将会是一个巨大的法律修改过程,与之相关的《民法典》、《刑法》等相关法律表述都将发生变动,如重婚罪、遗弃罪、继承等相关表述都需进行修改。
法律的本质是为了保障每一个人的最基本的权利。同性婚姻是否合法化值得每一个法律人思考。笔者认为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一个循序渐进、水到渠成的结果,法律的强制规范并不能改变大众对同性恋的态度,这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去引导大众正确认识同性恋、同性婚姻。但改善民生、尊重和保障人权应该是我们一直所追求的,我们应该正视这一群体所发出的呼声,保障其合法权益。保障人权和法治建设也是现代文明国家追求的共同目标。
参考文献
[1] 李银河.同性恋亚文化[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9.
[2] 李银河.性社会学[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9.
[3] 李霞.论同性婚姻合法化[J].河北法学.2008.
[4] 张伟伟.同性婚姻合法化研究[D].新疆:新疆大学,2012.
作者简介:刘祯玮(1998—),女,蒙古族,内蒙古通辽市人,法律硕士在读,单位:延边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