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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与中职教育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摘 要】中职学校的职业教育是中国人力资源的重要来源,中职学校应不断深化职业教育创新,为我国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高劳动素质打下坚实的根基,把我国整体的人才素质拔高到一个新的高度。要想推动我国经济的转型,必须通过与学校的协作来改善我国人力资源短缺的问题,促进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在这种背景下,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日益凸显。
【关键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约因素;优化策略
一、企业与中职学校的协作问题
(一)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制约,对校企合作的理解不足
由于长期以来受到传统观念的熏陶,许多人的素质水平普遍较差,有些人还严重地缺乏创造性,而教育观念上的“根植”使得他们只注重理论而忽视了教学,加之对教育方针的理解也没有得到很好地解释,使得企业和学校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困难。
(二)国家在促进校企合作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
(1)学校与企业的联合办学资金短缺
资金短缺是制约校企关系健康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政府提倡校企合作,强调了校企之间的关系,但并没有拨款,也没有资金来支撑,校企之间的关系也一直停滞不前。
(2)缺乏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协作与监管体系
目前,国内对中职校企合作的政策很笼统,不够明确,也没有明确的要求学校和企业必须参加到校企合作中来,这样使得学校和企业还是更加愿意按部就班,即使开展了校企合作也是浅尝辄止,没法深入。此外,我国学校与企业之间的相关评价与监管体系也十分薄弱。
(3)企业参与缺乏积极性
目前,我国中职学校对校企合作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而校企合作的时机尚不成熟,并且,校企之间的互动关系仍处于起步状态。而在学校中,大部分的校企合作企业都受到了联合经营、监管等诸多因素的约束[1]。监管制度不够完善,只是走个过场。这些企业大都不以自己为主要的合作开发对象,只会盲从于校方的组织,对于校方的经营安排不够重视,也不能主动配合,导致企业被边缘化。
(三)理论研究相对落后
关于“订单制”、“顶岗制”、“双证制”等各种形式的学校与企业的协作方式。但是,由于政策、环境和资源等诸多原因的限制,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陷入了困境。目前,许多中职学校已经进行了校企合作的尝试,但大多还只是探索“经验”的阶段。为了实现“共赢”,中职教育必须为企业提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所以,企业应积极地向学校提供经费、装备等。要深入系统地研究校企合作的相关问题。这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单凭中职学校自己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国家和政府的大力扶持。然而,由于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尚未被列入到国家的科研计划中,导致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并未形成一个具有实际意义的理论体系,许多校企合作中的问题,比如安全问题、学分的互认问题、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工资问题,“双师”的职称评定问题等,都是需要从理论上加以解答,但现在的研究还很少,不能给予肯定的答案。
(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协作关系不完善
由于我国校企合作办学尚处于摸索阶段,其运作模式尚不完善。在微观层面上,校企联合办学与校企有密切的联系;但在宏观层面上,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协同教育是学校、企业和政府共同参与的,三种不同层面的联系。当前,在我国中职学校的校企联合办学活动中,存在着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而在实际操作中,学校、企业和政府之间并没有形成良好的关系[2]。实际上,只有在就业困难的情况下,学校才具有充分的需求动机,而另外两个方面(企业和政府),尤其是企业,由于处在劳动力的买方市场,没有充分的发展动力。
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问题的成因
(一)行政机关
从政府推进中职学校校企合作方面,我国政府本身也有一定的认知和实践上的缺陷,因为政府部门的职责划分并未涵盖校企合作,没有一个具体的行政机构。此外,目前还没有一个关于如何进行运营和经营的体系认识和观点,更谈不上如何统筹各方。由于缺乏足够的认识,学校和企业在各个层面上的关系都是混乱的。最后,在学校企业之间的合作中,由于缺少一个有效的监管和评估机制,最终很可能会流于形式。
(二)教育机构
由于职业院校是职业教育的主体,其本身就具有一整套的教学程序与思维模式,很多人都是因循守旧,缺少变革的自觉,也没有对自己的领导力进行有效的管理。相比于商业,许多技术都过时了,无法适应当今时代的趋势。有些老师没有在企业工作,对企业运作情况不熟悉,因此很少能与企业进行业务上的交流。而且,学生们的水平和企业的要求也是天差地别,所以想要进行更好的配合是非常困难的。
(三)企业机构
企业活动缺乏积极性。首先,从企业的观点看,企业的核心是盈利,因此,企业更注重的是自己的利润,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的利润,这和职业学校的宗旨和初衷具有很大差别,从现实出发,培养技术人员,还是有很大的距离的。再加上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也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学校的安全,学校的管理,学生的资源,学校的资源,这些都是企业需要投入到校企合作中的,这也是为什么有些企业会选择“坐享其成”的原因。其次,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的工业布局逐步走向合理、优化、升级。随着高科技产业的迅速发展,产业的相对竞争能力得到了重新定位。然而,目前我国仍有大批依靠体力劳动而不依靠技术的企业,企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还没有结束,企业缺少对技术人员的培训。
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完善措施
(一)以政府为主体的具体政策
(1)关于优化中职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方法
很多专家建议,应该增加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资金投资,确定学校的资金流向和功能,同时,通过引入社会资金,实现学校与企业的资金来源多样化。通过这种方式,既可以提高学校与校企之间的互惠互利,又可以强化学校的办学环境,拓宽社会筹资的新途径,促进学校与校企的发展[5]。此外,还可以组织成立专门的专业教育界协会资金体系,通过行业协会来组织、推动、协调、管理和监督学校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各种协作过程,使之成为一个由国家出资、行业协会主导、专业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的一个良好生态圈。
(2)政府为校企合作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
为了更好地顺应市场化的校企关系,需要建立一个良好的平台,能够为校企合作提供更多的资讯和指导。尽管校企之间都有专业的科研团队,但个人的校企很少能在短时间内掌握市场动向,这就要求国家为校企之间的交流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例如,邀请业内的专业人士,大学的老师,为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搭建一个平台。
(二)突破传统观念,积极发挥校企合作的主力作用
中职学校要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使其成为顺应时代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这就要求站在学校的立场上去思考。首先,中职学校要正确对待校企合作的观念,校企合作是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高技术人员的主要方式,除了做好自己的工作,更要加强校企和学生对学校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企业和个人都愿意参与到校企合作的战略进程中来。其次,要主动开拓、掌握市场趋势、树立正确的培育对象,以顺应多变的市场需要。同时,要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协调,完善的协调制度、运行机制等,以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最后,提高技术人员的素质是关键,对毕业生的选择和进入机制也要进行严密的审核,高素质的高技术人员必须具有职业道德、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素质。在人才的培育上,还必须与人才培养的目的密切联系,以满足学校的学科建设与行业发展的需求。
(三)企业是校企合作的重要力量
企业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市场的需求可以更好地掌握。有些企业发展得很好,拥有自己的文化,具有相当的竞争优势,这些企业自身意识也很强,他们乐于与学校进行一些有利于社会和市场的项目[7]。同时,企业也要有全局的认识和长期的看法,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主动和学校合作,共同发展新的合作方式,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让校企合作可以深入、长效地进行下去,达到企业和市场的双赢。
(四)与“市场”紧密结合的新型校企合作经营方式
(1)学校与企业的股份合作制度
校企合股份合作制指的是学校不在是唯一的主体,企业也可以参与到人才的培养中,并给予一定的支持。在校企联合发展的进程中,可以不受企业的产权性质限制,可以通过资金、设施、技术、场地、师资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使校企双方可以分享办学成果,从共建与合作中得到实惠。这样既可以促进教师的培养,也可以增强学校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从而打破学校和企业之间的消极互动。
(2)订单式
“订单式”培训是用人单位和培训机构订立的聘用合同,双方共同制订培训方案,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并通过双方的优势互补,共同完成培训任务,达到预期的培训目的,最终根据合同规定,安排毕业生的工作岗位。从总体上看,该模式要求各学校根据不同的行业对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制订适合于人才的培训计划,其中,以学校为理论主体,以企业为实践主体,通过对人才的考察,符合用人条件的人才,将被企业优先聘用。通过培训和实践,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在工作中的工作能力和技能,加快他们的工作适应期,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企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3)职业教育集团模式
要把学校、企业等市场主体与人才培养的各环节有机地结合,形成综合优势,实现资源优化和功能整合,促进专业人才、技术和设备的社会化、产业化以及教育效益、经济利益、人才效益的最优化,形成“共建、共享、共赢、共成长”的新机制。学校要有充分的信心,通过不断的努力,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不断深化的企业和学校之间的交流,使学校和企业之间更好地开展深度的协作,为社会输送更适合于市场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五)健全学校与企业的相关法律和规章
在德国和美国等西方发达地区,学校教育、企业培训规则等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通过对学校和合作方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控和制约,对参加校企合作共同发展的企业进行税务优惠。给予政府补助和特殊补助等优惠。要保证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发展。因此,要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必须健全相关的法律、规章,以实现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税收、法规和政策,以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相关政策方面,针对与中职学校共同研发的或为支持职业学校发展而引进的先进装备,实行特殊的税务优惠,让企业将“工厂”迁往职业学校内;与职业学校联合创办的创新创业企业或为大学生服务的企业,则可以享受相应的减税优惠。对企业的重大技术攻关、市场拓展等重大工程和环节进行减税,对未达到预期效果或挪用经费的,要立即撤销该企业的优惠政策,收回其所给予的优惠。其次,要建立健全财政、金融的法律和政策,以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一是要突破收支联结的格局,制定更加符合国际惯例的、更加合理和规范的金融扶持制度,以校企合作共建的高科技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二是通过政府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对以校企合作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企业提供经费,同时也为其提供投资和管理上不确定因素提供了一定的保障。除了上述的一些具体举措之外,还要将学校与企业的关系融入到相关的法规之中,使得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从而实现校企合作的长期发展。
(六)加强校企合作的保证机制建设,创新合作模式
要实现校企之间的良性互动,必须找到两者之间的切入点,才能实现校企之间的长期稳定发展。为此,必须进行校企合作,建立校企合作的保证机制。一是要把握好双方的切入点。针对中职学校而言,实施校企合作有利于缓解发展中资金投入不足,缺乏稳定的实训基地,毕业生就业困难等问题。就企业而言,校企间的合作不仅可以获得校企的技术和知识支援,还可以为员工进行再教育,同时也可以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企业的声誉。只有找到双方的利益交汇处,双方的合作就会达到双赢。从“自为”行为到“自觉”行为 的转变,是“共发展”的基本原理。二是要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协同治理。
(1)建立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关系。由企业、政府等人士组建的校企联合管理小组,对校企间的合作进行评估。通过这种方式,既能够促进技术的更新与提升,又能够促进师资队伍向“双师”方向发展,提高学生的创造力和创新意识。
(2)成立由学校、企业联合组成的专业技术评估工作队伍,并依照国家的专业技术资格认证体系,依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参照行业有关的标准,制订各时期的专业技术水平标准,作为在各个时期教学的能力水平依据[9]。
(3)建立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激励机制,与教师的职务晋升相结合,与学校的经济效益和职务的评定相结合。通过此类措施,才能有效落实校企合作制度,促进学校和企业的共同发展。
结束语
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校企合作,是实现现代化中职学校走向市场化、实现现代化的一种必然趋势。但是,当前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仍处于困境与问题之中,本文从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入手,探讨了学校与企业之间存在的问题,并指出了学校与企业之间解决措施。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校企合作管理,健全校企合作关系,强化国家对校企的监管,促进学校与惬意之间的协同发展,使校企合作的作用最大程度发挥。
参考文献:
[1]王松. 从利益共同体到情感共同体: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的着力点分析[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1(01):64-68.
[2]汪良平. 民办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业教育:价值、问题与路径[J]. 职教发展研究,2021(01):91-96.
[3]徐红勤. 命运共同体视角下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策略研究[J]. 教育与职业,2021(05):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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