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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作为火灾事故调查痕迹证据实践应用探索
摘要:本文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与火灾事故关联性为研究对象,分析应用现状并进行实践应用举例,证明联动控制动作情况与火灾事故起火时间、起火部位等认定具有关联性和相互印证关系,分析联动控制动作和取证时应注意的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
关键词:自动消防设施 联动控制 火灾 证据
1 引言
近年来建筑形式、设施多样化,生产工艺的改进,各种电气设备不断更新,使火灾原因也日趋复杂,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提高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这种形势下,要求火灾事故认定结论要经得起公众、司法和历史检验,要求火灾事故调查结论的准确、及时、合法、科学和公正,当建筑内设置有自动消防设施时,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火警记录等痕迹证据可以作为火灾事故调查证据链条,为及时、准确、科学查明和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等具有重要作用。
2 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与火灾事故关联性概述
所谓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是指当发生火灾时,因受火灾烟、温、光等直接或间接作用,建筑内集中报警控制器和与之相连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系统或组件会有相应动作,其相应动作情况会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图形显示装置反馈和显示。自动消防设施(如点型感烟探测器、点型感温探测器、水流指示器、流量开关、压力开关、低压压力开关、排烟阀、活动挡烟垂壁、排烟窗等)联动控制动作情况,证明起火时间和起火部位等存在对应关系,与火灾原因认定的相关证据具有重合性、充分性,在确定起火时间和起火部位时,具有因果和逻辑关联性,相应的痕迹证据既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也可以为火灾现场勘验提供线索和帮助。
3 当前应用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的现状及分析
3.1 不重视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容易失去火灾勘验的线索
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已经相当普遍,自动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调试、检测、验收、维护和保养等方面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应用技术已经完全成熟,质量可靠性有保障。在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与火灾发生过程存在逻辑对应关系,应该将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纳入火灾勘验的过程。火灾现场由于燃烧和灭火过程的破坏作用,要得出科学和准确的火灾事故认定结论并非易事,有时受“舆论”、“政治任务”等的影响,仓促得出认定结论,存在“孤证不立”的现象,其认定结论不能与自动消防设施动作情况有因果和逻辑上的对应关系,甚至“相悖”。
通常火灾现场技术勘验,侧重于根据《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火灾原因调查指南》《火灾现场勘验规则》《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火灾原因认定规则》等国家、行业标准开展,注重于与火灾现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表面等进行勘查、验证,以及对监控、视(音)频等查找、检验、鉴别和提取,不重视自动消防设施动作情况勘验,缺乏勘验自动消防设施动作情况的意识。一旦面对燃烧面积大、火灾荷载大燃烧猛烈、发现火灾时间晚、破坏严重等火灾现场,难以理清调查头绪,难以有效地确定最先起火的范围,不容易抓住勘验的重点,容易失去火灾现场勘验的重要线索。
在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施动作情况,如出现报警、联动控制、反馈等一系列动作状态,根据动作情况,可以初步确定起火的时间、起火部位,为火灾事故调查提供线索,进一步缩小勘验的范围,为查找起火物、引火源指明方向,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所取得自动消防设施动作情况的证据也可以与火灾现场的部分证据相互佐证。
3.2 未有效保护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相关证据,存储的证据容易灭失
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相关证据容易永久消失。火灾调查人员应树立强烈的证据意识,如果该证据流失、消失,对后续事故处理影响难料。
首先,火灾现场出于火灾扑救和火灾调查安全的考虑,往往会切断该单位的电源,致使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源也处于断电状态,根据《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2005)有关规定,火灾报警控制器断电后,其运行数据存储单元虽然自动进入保护状态,但断电前存储的数据一般仅能保存14天。因此,火灾报警控制器一旦断电,应尽快恢复工作或采用专用技术手段将控制器运行数据存储单元记录的信息及时导出。
其次,目前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打印纸大多采用热敏打印纸,热敏打印纸是一种加工纸,它是普通纸基上涂敷一种化学原料,热敏打印纸打印的信息经过一段时间会消失。保存时需要注意防潮、避免阳光直射,最好进行密封保存。火灾勘验,打印的自动消防设施动作情况应采用拍照的方式进行留存。
第三,记载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的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图形显示装置等通常设置于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兼门卫室内,该类现场保护不同于火灾现场的保护,没有火灾现场的“打围”和“警戒”等形式,门卫室人员出入较频繁,现场设备和保护范围容易被忽视,难以形成有效封闭空间,容易受人为破坏。
3.3 缺乏系统性理论和相应勘验规则,相应专业人才不足
目前,业界还没有形成勘验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的系统性理论,未制定相应勘验规则和指南,真正运用到火灾现场勘验中并不多,要理清各类消防系统及组件先后动作的逻辑关系并非易事,需要一定的人力和时间成本,需要火灾调查人员精通各类消防设施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充足的火灾现场经验,但大部分人员是达不到这个要求的,对自动消防设施动作情况相关证据材料搜集、筛选、识别等方面不够准确,导致对自动消防设施动作情况的表述不够准确,从而影响证据链条的完善,使其整体关联性降低。
4 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作为火灾事故调查痕迹证据,应用实例
2018年,X月X日03:XX分某地一厂房改建的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4000m2,受灾单位3家,直接财产损失2000余万元,起火部位和财产损失引人关注。该仓库屋顶和非承重外墙采用彩钢板搭建,仓库内堆放有大量可燃物,火灾荷载大,燃烧异常猛烈,火灾的毁灭性和破坏性大,建筑屋顶和墙体全部坍塌,火灾现场复杂。经初步勘验和调查询问,火灾现场无明显的燃烧和蔓延痕迹,无法确定起火大致范围,视频监控损坏,几次尝试未发现有用的线索,火灾调查无进展。后尝试着从消防设施方面入手,经初步勘查,该仓库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并设有消防控制室。进一步勘验发现消防控制室由1名70岁的门卫大爷值班,未经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不熟悉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技能,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处于瘫痪状态。火灾发生时,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警报警信号,被作了消音处理,接着发生二次报警,重复消音处理。直到安防系统报警,工作人员上门核实才发现着火了,随后报告119火警。
通过查看集中报警控制器发现,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首次报火警信号是在报警人报警的30分钟前,随后多个探测器二次报警。通过火灾探测器报警时间和报警顺序分析,结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资料以及探测器地址编码信息疏理,大致确定起火时间和起火部位,从而缩小勘验范围,减小工作量,抓住勘验重点,掌握勘验主动权,同时为调查询问提供线索和方向。证人证实首次报火警的探测器附近,电动三轮车一直处于充电状态,重点围绕电动三轮车进行勘验,该车整体框架完好,火烧痕迹不明显,电动三轮车电源与电源线处于连接充电状态,三轮车的锂电池爆炸毁坏,地面可见明显凹坑。初步怀疑是锂电池爆燃,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经过现场勘验,安防报警时间和火灾现场燃烧痕迹、蔓延路径,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存在时间、部位和蔓延方向上的对应关系。随着监控视频的修复,视频证实整个起火成灾过程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信息一一对应。
5 分析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实践经验
5.1 应整体分析建筑各类自动消防设施设置情况。在火灾现场勘验时,应注意观察和分析建筑内设置有哪些类别消防设施,哪些自动消防设施存在联动控制动作情况,通过消防设计文件查看、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人证言、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设备核对等方式,整体分析各类自动消防设施设置情况,避免遗漏,掌握勘验的主动权和重要方面。
5.2 应系统分析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在整体分析的基础上,勘验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图形显示装置的报警和联动反馈,系统性分析哪些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发生了动作,首次报火警的时间和部位,二次报警的时间和点位,结合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询问等信息,疏理分析出大致起火时间和部位。
5.3 应全面分析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与火灾现场痕迹物证之间的关系。本质上,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与火灾现场痕迹物证之间勘验是两种不同的证明过程,结果上,证据链应该是互相一致的。需要注意的是哪些自动消防设施未动作及其原因,使之联动控制动作情况更具有痕迹证据的证明效力和说服力。
6 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取证实践经验
按照现代管理技术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包括文字、图形符号、数字、字母等的客观资料,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本身就是一种证据,自动消防设施动作情况,应归集为电子数据类,应符合电子数据取证的要求,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6.1 注意证据搜集的真实性
电子数据作为现代网络信息技术衍生的新型证据形式,其虚拟性特征使证据搜集应注意客观真实。具体来讲,首先,在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提取、分析过程中,要注意是否存在人为删除、增加、修改某些信息的行为。其次,在获取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的电子数据后,将相关数据从原始介质复制到专用证据存储设备时,注意对整个拷贝过程用摄像机等设备全程记录;对数据原始存储介质进行封存、提取的过程中应制作文书,由提取人、见证人等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第三,注意搜集、提取的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电子数据是否完整,与案件相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搜集全面。
6.2 注意证据搜集的关联性
关联性是证据的属性之一,是证据与火灾现场痕迹之间客观存在的联系。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电子数据搜集过程中的关联性标准与其他证据无实质差异,在审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电子数据是否具有关联性的基础上,也要整体考虑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待证事实是否有证据支撑、能否相互印证等问题。
6.3 注意证据搜集的合法性
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电子数据的合法性,即提取和固定必须合法。一方面,在电子数据的搜集、提取过程中,要遵循取证的程序性规定,充分考虑取证主体、程序是否合法,取证工具是否经过认证,避免因操作不当影响证据的证明效力。同时,注意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是否规范。另一方面,要注意所取得的电子数据是否系通过非法手段获得。
7 工作建议
从某种意义讲,火灾原因调查就是一种证明过程,即用已知事实证明未知事实,已知事实就是证据,未知事实就是证明的对象。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作为火灾事故调查痕迹证据应该得到重视。
7.1 完善火灾技术勘验标准
针对火灾现场趋于复杂化、火灾原因趋于多样化的实际,呼吁建立和完善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作为火灾事故调查痕迹证据的国家、行业标准,如指南、方法、规则等。出台规范的联动控制痕迹证据搜集分析工作很有必要,将极大完善火灾事故调查的证据搜集,维护火灾事故调查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7.2 培养火灾调查人员相应专业知识
火灾调查工作对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要全面、系统、准确分析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证据与火灾现场勘验痕迹证据完全对应并非易事,将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作为火灾事故调查痕迹证据使用,要对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进行系统性培训。一是定期组织联动控制专门学习。通过学习,可以尽快理解掌握各类消防系统联动控制的原理、程序、动作要求等内容。二是组织开展联动控制实地案例交流。以火灾案例为基础,开展现场消防设施联动控制教学、交流,增强火灾调查人员业务素质和分析能力,从理论走向实践。
7.3 注意提取联动控制痕迹证据
要树立强烈的证据意识。即使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是否动作,或者可能不具备有效证明能力,但是也应对其进行现场提取、保存,避免后续工作的被动。
8 结束语
火灾事故调查是依据事故现场留下的特征痕迹和多方面证据分析火灾发生、发展的反向推理过程,是通过多个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相互印证关系来实现火灾事故认定。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是另外一种火灾事故调查证明过程,作为火灾事故调查痕迹证据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可以使证据链条更加完善,更加有说服力。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动作情况作为火灾事故调查痕迹证据,应该得到重视。
参与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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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汉文.电子数据取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中共玉溪市纪委 | 玉溪市监察委员会,2020-09-02. http://www.yxlz.gov.cn/ywgw/54173.jhtml?Ekfkfcjmgdbaim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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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淼.火灾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属性与证明效力分析.2021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北京:应急管理出版社,2021:356
作者简介:邓洪波(1966-),男,汉族,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主要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单位: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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