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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形势下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摘要:结合当前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对消防工作的迫切需求,本文重点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做出了相关概述,同时在此基础上对现有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做出了分析,除此之外,还从前人大量的实践中站在不同角度总结分析出了优化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策略及措施。
关键词:新形势;消防;监督执法;加强
众所周知,消防安全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小到影响百姓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大到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有着关键作用力。然而在当前国家形势下,我国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仍然还存在着一些尖锐的问题,由此也就构成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工作瓶颈,阻碍着其发展,同时。也对消防监督部门优秀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公信力造成了消极左右,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合理性,将新时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构建科学的消防监督执法机制,除此之外,也要提高消防监督员的综合工作素质,让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实现最大的效益,保护百姓生命与财产安全,最终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作出相应贡献。
1 概述
消防监督是我国消防部门依法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能,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受社会机制、人员素质、思想观念、方法手段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和影响,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瑕疵和漏洞,并伴随着许多问题。如何完善消防监管手段,消除隐患,填补漏洞,是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对策,是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出发点和归宿。
《消防法》的出台,对我国消防监督与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效的补充,使我国消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逐渐得到解决。随着《消防法》的贯彻落实,我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日趋规范化,消防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但是,在行使监督执法权的过程中,也暴露出各种问题。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使消防部门在消防监督工作中发挥公正、自觉的作用,是当前我国消防监督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 新形势下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必要性
在新形势下,伴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的步伐也在不断地加速,整个社会和经济都步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与此同时,目前我国的消防监督工作已经不局限于人员密集场所、机关团体、易燃易爆场所等,而且也扩展到了商业机构、新业态、新工艺、居民小区和乡村地区。在如今的发展状态下,消防监督执法不仅牵扯政治和经济,还和文化教育息息相关。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是当今消防工作中一项重要的课题。
3 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现状及其原因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得以完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也得到蓬勃发展,虽然,我国当今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取得了非常巨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3.1 消防监督执法理念被动
在新形势下,火灾风险的特征愈发多样化,呈现出区域性、季节性、行业性和动态性等多重维度。在此背景下,我国消防监督与执法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过去“一刀切”的管理与执法模式,已经很难适应现实生活中消防工作的需要。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消防部门对火灾态势的深入研究,同时也造成了火灾风险辨识与应对不够精准、科学。
如今消防部门对火灾的形式判定还停留在过去,还仅仅只能通过火灾类型、人员伤亡、伤亡人数、财产损失这几个方面进行判断。这样的判定方式就显得尤为被动,无法充分体现火灾的真实情况,这对于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效率产生了巨大的消极影响,这样单一的火灾形式评价标准,无疑是制约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这会直接导致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无法有效进行应急处理。
3.2 人为因素过多干扰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所谓“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法制的推行有赖于人的贯彻与维持。人的因素也是影响消防监督和执法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人们对消防监督和执法工作的影响越来越大。首先,有些干部的法制观念淡薄,很难做到严格执法、为人民执法,在遇到火灾隐患的时候往往视而不见,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也不能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严格的执法,随便中断执法程序,以罚代停、罚款了事的情况时有发生。其次,由于执法观念落后,很难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先整治后看效果”的现象十分普遍,致使消防安全事故已成为一种“顽疾”,严重影响了消防监督和执法的公信力。三是消防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在执法中存在着“重程序轻实质”、“重行政监管轻技术服务”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消防监督工作的实效。
3.3 火灾隐患治理难度大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经济增长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当地税收收入减少,部分地方政府为减轻经济负担,采取“先执行,后审批”的方式,对不合格的企业或单位实行“先执行,后审批”的政策,加大了先天隐患。另外,很多企业和单位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都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专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也很少,而且岗前的消防安全知识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训练,这就造成了企业(或单位)的消防工作很难得到很好的落实,新的、旧的火灾隐患都会给人们和社会带来很大的危害。比如,由村民自己建造的小旅馆和小饭店经常发生小规模的火灾,石化企业也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总之,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保护主义盛行,致使消防监督工作不力,“重发展轻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先建设后审批”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消防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从业人员的消防监管意识薄弱,理论基础薄弱。正如“意识指导行动”一样,如果没有对消防监管的认识,那么,由于人的因素,在实施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人们是至关重要的。
3.4 基层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够,素质不高
由于我国学校的教育课程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不足,无论是中小学还是高等教育都没有把消防安全教育的内容添加到课本或者课程之中,所以,对于消防安全的认识,很多时候都只是皮毛,从生活中学到的东西,要比在教室里学到的要多得多,但是大部分都是不正确的。所以,整个基层民众的消防意识和安全意识都比较薄弱,自我保护和防范的技能很低,有些人根本就不懂什么是消防知识,也不懂得如何使用消防设施器材,在遇到火灾的时候,他们不会逃生,也不会自己去做,更不会去报警。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家用电器逐渐走进了千家万户,大量的高功率用电设备也越来越多,但是普通人家却没有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用于房屋改造和装修的材料也同样存在着火灾风险。
4 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对策
4.1 建立健全的消防工作体系,促进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国家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的消防法规制度,赋予其相应的权力,才能使其顺利开展。在此基础上,结合《消防法》和《立法法》等有关文件,对现行的消防法规体系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在此基础上,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要作进一步细化,通过深化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制度,推动消防执法工作的开展,保证执法人员能正确地履行职责,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和合法权利。在新形势下,应紧紧抓住新的形势,抓住新的特点,抓住立法的空白,创造出新的制度。特别是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能源等不断涌现和使用的情况下,必须要建立起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改革相适应的消防法律、法规,并制定出台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通行做法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
4.2 加大政府经费投入,保障消防执法实施
政府有关部门要增加经费投入,为开展消防执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改进消防执法人员的工作、生活环境,帮助消防机关提高消防设备和监管技术水平,提高消防监管执法工作的技术水平,提高其工作热情,消除消防监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行为。
4.3 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加速推进,对消防队伍综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鉴于目前我国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的质量良莠不齐,应加大对消防部门的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对于部分业务能力较差的人员,可进行消防知识、业务能力的训练、考核,从而提高其综合执法能力与业务能力。在训练计划中,应注重分类、分层次、分人员地进行,以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专家、教授对问题进行剖析、解释,或者吸收更多的专业人才,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在执法的时候,要做到公正、严格、文明,对祖国和人民忠诚,时刻牢记自己是在为人民服务。
4.4 开展全面的消防宣传工作
“防”重于“治”,对广大群众进行全方位的消防宣传,是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成效具有积极意义。在进行消防宣传时,要根据各地区的群众受教育程度和区域火灾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防火宣传。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防火教育,把重点放在农村、养老院和城中村。同时,要针对各行业、各季节、各行业的火灾特征,开展消防宣传工作。
4.5 明确基层消防监督管理职能,缓解消防监督人力不足的问题
现阶段除了增加必要的社会文职人员承担执法外,首要问题是要有效破解基层消防力量“缺腿”、末端监管“乏力”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基层党委政府的消防监督职责和范围。可以参照借鉴我省亳州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一镇一委一站”建设工作,探索出一条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新路径。一是明确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结合当前乡镇(街道)机构编制改革,将消防工作职责纳入乡镇(街道)内设机构职责范围,明确责任机构。同时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决定》,加快落实赋权执法工作。二是强化培训,将消防监督业务能力测试纳入被赋权执法单位人员晋升必训内容,同时积极对接协调司法部门,将消防监督业务知识纳入执法资格考试,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三是强化考评,将消防工作考核纳入基层党委政府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提高基层党委政府自觉抓好落实消防监督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6 完善考评管理制度
一是强化支队级执法横向监管的长效机制;成立支队级的专门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对各大队的执法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对辖区内的社会单位的消防隐患整治情况、执法案卷等进行抽查,并切实发挥支队级纪检部门对执法机关的监督作用。同时,要安排纪律检查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究责任,向全部门公开,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追踪。二是把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进度与有关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并构建“多警联动”的长效机制,以责任追究为抓手,保证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4.7 全面加强重特大火灾防控能力
一是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综合整治。加强对可燃装饰材料的管理,是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中心环节。在整治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对材料的源头进行审核,并对人员密集场所内的易燃、可燃材料进行检查,以达到减少火灾载荷和风险的目的。二是要提高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完好率。鉴于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为了保证其在遇到火灾时能够正常运转,需要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促进各单位建立起消防安全的主体意识,使单位能够更好地应对火灾事故。三是要加大对人流密集区的监督管理。不管是消防部门,还是公安派出所以及属地乡镇街道,都要牢牢地抓牢人口密集的地方,在制订消防监督检查方案的时候,要注意加大抽查的频率,随时了解人口密集区的消防安全情况,尽最大努力保证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束语
现如今,通过对新形势下的消防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的研究,结果表明在目前不同的情况下,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还存在着很多方面的问题,因此,相关人士应该从火灾的客观现实出发,来研究和制订最适合于现实的消防监管执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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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闫明仕,安徽六安人,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安徽省六安市寿春路与银雀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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