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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张晨玉
  
安防科技
2021年14期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上海市 200000

摘要:为了解决目前存在的电子商务环境下严重的税收流失问题,需要对电子商务税收和税收征管进行全面深入研究,提出全面有效的针对性建议。本文将广泛查找相关文献,对税收流失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并提出完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等建议,以实现避免电子商务领域的税收流失、完善税收法规政策、创新税收征管方法,从而保障国家税收征收全面有效的进行,从而提高我国经济效率、行政效率,对现实的财政收支计划的及时足额的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税收征管;电子商务

一、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虽然已经正式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但这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法律漏洞。我国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之外的其他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均是对电子商务活动开展所依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目前看来这种保护不能满足顺利完成对电子商务的征税计划的需要。并且我国对于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范条理比较分散,且不具有强约束力,不利于我国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开展电子商务征税活动,使得税务机关在行使征税权利时,必须要对相关法规进行浏览查找,造成很大的时间浪费和效率损失,不利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也不利于开闸电子商务征税活动。

二、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在电子商务有关的税收征收程序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于网络贸易交易凭证无纸化的不适应性。电子商务交易与传统交易明显的区别是,数字信息取代了传统交易中的最重要的凭据,即纸质凭证,而数字信息极其容易被不法篡改,相对于纸质凭证,缺乏稳定性,因此税务机关很难确定纳税信息的真实性;二是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不强,对于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纳税人大部分都是潜在的纳税人,但缺乏纳税意识,不能确定交易行为是否需要纳税,而税收征管法要求必须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税收申报义务,税收申报尚处在这种矛盾之中。

三、加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完善电子商务税收相关法定规定

针对电子商务税收流失问题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法律来解决电子商务税收流失问题,以支持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国的税法还是主要为了传统贸易服务的,其中很多项目对于电子商务不适用,政府应当提高对电子商务的重视,意识到加强对于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首先我国可以坚持不增加税收的种类,而仅仅调整税收的征收范围,使之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向,完善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税收条款政策和各项有关规定;其次,我国税法对于电子商务的定义范围需要根据现行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进行调整,电子商务的定义范围一直呈扩大的趋势,需要对此进行重新界定,可以借助电子商务的特性对电子商务的认定标准进行修改,是电子商务的概念、范围更加清晰明确,符合实际,避免出现纳税人税收负担不公的现象,从而导致纳税人做出避税、逃税等不利于我国税收征管也不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举动;最后对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包括在纳税人的范围中,保证电子商务得到法律的保护,使我国经济持续良好的发展。

(二)加大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系统信息化建设

电子商务不同于传统商务,传统商务税收方法运用在电子商务中很容易出现问题和漏洞。因此要加强对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就必须加大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系统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大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如要求电子商务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由税务局机关进行纳税责任的追究,对纳税人进行监督和管理,即进行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然后由税收征管人员进行审核其之后的网络交易行为,使得企业的不良交易记录真实的记录在登记系统中;税务机关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设计出相应的征税软件,对网上交易行为进行追踪,保证网络交易的安全,从而实现对网上交易的监督和控制。

(三)提升税务机关征税人员素质

税收征管工作是由税务机关征税人员按照法定程序执行的,税务机关人员与纳税人直接联系、作用,他们对待纳税人的态度就直接代表了国家税务机关的形象。提高税务机关征税人员的素质对于征税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提高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面对纳税人的态度的同时,也要对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提升。通过对税务机关征税人员态度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建立起高度专业化的征税队伍,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征税效率,降低我国电子商务税务流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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