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添加成功
收藏成功
分享

“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的育人功能探究

韩小梅
  
江苏广播电视报·新教育
2022年43期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传媒与法学院 浙江宁波 315100

打开文本图片集

摘要:课程思政理念要求法学课程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以实现其育人功能。“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具有价值导向功能、精神激励功能、人格塑造功能、行为调节功能。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思政元素的挖掘和组织、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过程管理与结果评价三个方面。“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育人功能总体发挥较好,多元教学方法有助于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发挥,同时也存在不足。主要可以从教学案例的精选、教学方法和节奏的合理化、不同课程育人功能的个性化设计三个方面进行改善。

关键词:课程思政理念;法学课程;育人功能

自2016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学校思政教师座谈会等几次重要大会上讲话强调,要重视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高校办学育人全过程。高校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人才的“第一阵地”,应该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全局出发,在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即“课程思政”的理念倡导以“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为课程目标,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程教学和改革的各个环节。另一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培养大批“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课程思政理念在法学教育的具体要求就是,法学课程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以实现法学课程“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育人功能。

习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指出,所有课堂都有育人功能,不能把思想政治工作只当作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事,其他各门课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近年来,包括法学在内的各学科均在进行课程思政探索实践,以课程思政理念指导法学课程的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改革,从教学改革、教学模式、课程建设等各方面进行,以求课程思政落到实处。具体表现为:在内容上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递;在教学手段和方法上百花齐放,注重师生互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学生的参与度;从教学效果上从专业知识传递向教书与育人相结合,追求教育打动人、影响人、走心。在此基础上,目前尤其需要从育人的角度提炼“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内容,分析“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影响因素、实际效果、改善路径等问题。

一、“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内容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主要着力点在于专业性、实践性、复合性和开放性。专业性的打造首先体现在,不仅重视每门专业课理论知识和体系的讲解、系统传授,各教学单位还特别重视法学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视和不断调整,以及学生问题意识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实践性的打造体现在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力争将理论通过实践教学和实践活动学活、学透。具体表现在:分析研究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推进互动教学、案例教学、实践课程、模拟法庭等教学方法改革,重视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直接推进校企合作等。复合性和开放性体现在,法学教育在专业性的基础上,谋求特色培养,从而增强在法学某领域的专业性和实践性。比如法学和外语、知识产权、土木工程等教育背景的融合,以及为适应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背景进行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关注和学习域外法学人才培养经验等。不得不说,上述法学课程的育人功能主要是围绕专业性展开的,而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的要求下,“课程思政”理念无疑赋予了法学教育新的内涵。具体而言,“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的育人功能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价值导向功能

价值导向是指社会或群体、个人在自身的多种具体价值取向中将其中某种取向确定为主导的追求方向的过程。法学教育和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在价值取向上具有高度一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自由”、“平等”等为切入点,在法学课程中充分挖掘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政元素,能够很好发挥法学课程价值导向和引领的育人功能。自由、平等是法的价值之基,公正、法治更是与法的基本价值相契合,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是法学教育的应有之意。

(二)精神激励功能

精神激励是一种内在激励,主要满足人的尊重、自我实现等高水平的精神需要。“课程思政”理念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学课程,以爱国、敬业、富强、民主等为切入点组织教学内容,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培养学生的大格局和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此外在方法上,推动教师关注学生、学习与学习过程,打破传统法学课程中“师教生学”的灌输式教学,促进法学课程从传统的“传授范式”向“学习范式”转型。挖掘法学课程和课程思政的内在统一性,法学课程和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充分发挥法学课程精神激励的育人功能。

(三)人格塑造功能

人格塑造是实现优化人格整合,达到人格的健全。本科教育的核心不仅在于专业教育,还在于立德树人。法学专业教育应以人为中心,培养满足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和健全个体,倡导知识传授与价值养成相统一。以法学课程为抓手,充分发掘专业课教学中的生命教育、权利意识等人格塑造的育人功能。强调通过师生间平等的对话生成新的认识和理解,达到学生情感上的认同,并自觉践行内化于心的核心价值观。

(四)行为调节功能

为达到特定目标而对行为所进行的调控。合格的法律人才不仅需要法律学问、社会常识,还需要具备法律道德指引和规范自己的行为。法学课程可以通过引导学生对规则适用的结果进行评价,从而达到进一步理解规则、反思规则的效果。以敬业、诚信、友善等为切入点,选择和设计教学内容,通过案例教学、模拟审判等方式,使学生逐步具备选择适法行为的应变能力,提高其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纠纷的能力,熟知和养成法律职业道德,充分发挥法学课程的行为调节功能。

二、“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影响因素

“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思政元素的挖掘和组织、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过程管理与结果评价三个方面。

(一)思政元素的挖掘和组织

要充分发挥法学课程的育人功能,需要在熟悉法学课程专业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充分挖掘与之能够紧密结合的思政元素,并进行有效的组织。主要是选取合适的案例,通过案例将思政元素嵌入法学课程,形成系统的“知识点-案例-思政元素”的教学内容安排。就法学课程而言,不是没有案例,而是案例太多。这就带来了怎么选择的问题,运用案例需要克制。同时,较新、有影响力的案例教学效果更好,因此应该选取较新的案件、比较有影响力的案例,挖掘其中思政元素,形成法学课程思政案例库,随时充实更新备用。

(二)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

教学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育人效果。首先,除了传统的讲授,“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发挥还要注意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未必事事铺陈、次次讲细讲透,要留下学生自己去思考和感悟的空间。讲的多了、烦了,效果将适得其反。比如热门案例只要简单交待案情,就可以引导启发思考和讨论。其次,增加学生的参与和互动有助于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发挥。如可以充分利用超星学习通等教学平台、庭审公开网等网络教学资源和其他视听资料,活跃课堂气氛,吸引学生注意力,增加学生参与度。可以开辟第二课堂,利用布置读书笔记、平时作业、推送专业文章和书目等方式,满足学生自主学习、深化学习的需要,培养学生深入思考的能力。也可以通过答疑、指导模拟审判等方式,当面或微信进行探讨交流。带队学生到法院旁听庭审,以及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进课堂等方式都取得很好的育人效果。

(三)过程管理与结果评价

“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更好发挥,除了需要具备精当的教学内容和多元的教学方法,过程管理和结果评价同样是重要的影响因素。首先是思政元素的添加和选用一定程度上对教学进度的安排带来了更高的要求。其次要注意不同教学方法下,学生参与的真实性、公平性和差异性的兼顾。最后就是结果的利用方式和比例等,即课程如何评价。

三、“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实际效果

通过对本校98名大一、大二法学本科生的调查问卷发现,“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育人功能总体发挥较好,学生满意度较高。教师普遍探索多元教学方法,学生参与度高,师生互动良好,有助于“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发挥。同时也存在课时冲突、思政元素与专业知识点衔接不自然等不足。

(一)“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育人功能总体发挥较好

学生普遍对于在法学课程中加入思政内容的认可程度非常高。94.9%的学生认为这对于他们存在积极作用。93.88%的学生认为能够帮助自身树立正确的价值观,88.78%的学生认为能够开阔视野,84.69%的学生认为能够帮助自身学会多角度思考问题,65.31%的学生认为能够帮助自身将课程所学转化为实践。可见,课程思政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开阔视野、学会多角度思考问题,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学生将课程所学转化为实践。由是,探究如何更好的将思政融入教学是有其必要性的。学生对于目前我校提供的课程思政内容的满意度较为可观,有63.27%的学生表示比较满意。也有13.27%的学生表示无感,该现状可以反映出我校的课程思政仍存在一定发展空间。

(二)多元教学方法有助于“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发挥

学生所接触到的课程思政形式多样,涵盖案例教学式、理论讲授式、模拟审批等实践教学参与、课堂讨论、分组辩论、翻转课堂、角色扮演、志愿者服务这8种形式。其中,以案例教学、理论讲授、课堂讨论的方式展开课程思政的教学方式占比较高。(详见表1)

学生所喜欢的课程思政方式以案例教学和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参与两种形式为主,其他形式也均获一定程度的认可。通过对学生所接触和喜欢的8种课程思政的数据对比(详见图2),可发现:

(1)案例教学的方式已在实践中广泛应用,且获得学生的高度认可;

(2)分组辩论、志愿者服务、翻转课堂的形式虽然未在实践中有大范围展开,但也大致符合学生的预期;

(3)理论讲授、课堂讨论的方式在实践中较为常见,学生对于该两种方式有一定的喜欢与期待度,但并没有那么希望教师以此方式展开。对此,教师可以适当减少以纯理论讲授、课堂讨论的方式来展开课程思政;

(4)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参与、角色扮演这两种方式是属于在目前实践中展开较少,但学生期待度较高的方式。此外,如上两种方式应用于实践存在一定难度,还需进行一定的探究。

(三)“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发挥存在一定的不足

首先,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发挥在整体上对教学进度存在一定的影响。对于法学课程思政在整体上对教学进度是否存在一定的影响,仅有3.06%的学生认为不会有影响,57.14%的学生认为影响较小,而39.8%的学生认为影响较大。其次,目前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发挥尚存在某些不足。比如有学生认为思政内涵没有与专业知识有机融合,或者存在一次专业课程中注入过多思政内容,导致“消化不良”的现象。

四、“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改善建议

在坚持和巩固前期取得良好效果做法的基础上,“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改善主要可以从教学案例的精选、教学方法和节奏的合理化、不同的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个性化设计三个方面展开。

(一)教学案例的精选促进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发挥

需要采用特别经典或者与时俱进的案例。如果采用非经典且老旧的案例,学生往往需要花大量时间来阅读文本,在有限的时间内容易跟不上节奏,导致效果大打折扣。而经典或者与时俱进的案例,学生能够略有耳闻,对于此种案例的探讨意愿会更积极,也期望了解专业教师对于该问题的独到见解,从而从多种维度拓展思维。

(二)教学方法和节奏的合理化促进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发挥

法学课程教学任务丰满,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积极性较高,在安排课程思政内容时,要围绕育人功能、围绕育人的实际效果展开。

首先,课程思政的时间应合理安排。多数学生认为课堂中的课程思政时间占整节课程的10%-30%是比较合适的。课程思政时间过少,许多方式难以开展,也达不到教学育人的效果;而时间过多,一方面可能会降低其趣味性,使其枯燥乏味,另一方面会造成教学内容、进程的严重耽误,导致学生无法在有限的课时内学习重要知识点。

其次,要善用推送专业文章、推荐书目、电影等课后“课堂”。善用QQ群、微信群、超星学习通等开展课后“课堂”。教师可以借助这些软件,向学生转发专业相关文章,推荐书目、电影等。对于推荐的书目、电影,可以不局限于本专业,与法律思维、社会状况等有关的,学生也希望获得教师的一些推荐。这恰恰体现出“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开阔性。同时,教师可以借助群聊转发实时发生的案例。一方面,学生可以通过教师转发的案例看到这个世界正在发生的一些事情,与时俱进;另一方面,师生也可以在平台上探讨对于这些案例的一些想法,从而发散思维、无形巩固知识点。

此外,对于精讲某专题系列的文章也可以借助群聊,在课后“课堂”开展。在课堂上精讲某专题系列的文章,首先学生不一定对该门课程感兴趣,本就无意深入探索,其次精讲的内容往往比较深刻,三言两语解释不清,容易导致课堂耗时多,学生还没听明白的局面。采取课后“课堂”的形式,学生自行花时间去思考,不受时间的限制,同时可以采取非重点专题的精讲由学生根据兴趣自行选择,而重点专题的精讲则告知学生进行学习、思考。

(三)不同的课程育人功能的个性化设计促进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发挥

不同的课程有不同的特点,教授内容、课时安排、学生兴趣程度等教学计划与课程本身具有的特性都存在差异,因此结合课程特点选择不同的课程思政方式才能更好地将思政与课程相融。如婚姻继承法,其讲授内容相较其他课程并不算多,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开展课程思政,其可以采取更灵活的方式。比如进行专题探讨,先通过学生课后调查资料,再在课上各抒己见,进行思想激烈的碰撞,最后教师进行总结;开展辩论赛“是否支持离婚冷静期”,在锻炼学生大胆发言的同时,一来一往中调动学生的思考,思考知识点,亦是思考人生。又如刑事诉讼法,其属于程序法,本身内容较为枯燥繁琐,但教师在借助案例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知识点,巧用自身丰富的办案经历,娓娓道来。比如讲授搜集证据的知识点时,教师用自身经历告诉学生缉毒警察在追捕犯罪嫌疑人时,本就是危急时刻,对于程序性事项的圆满完成很多时候不是不想,而是不能,这让学生从一些傲慢的偏见中脱离。

结语

总之,目前“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整体发挥较为良好,学生对课程思政的满意度较高,认为能从其中有所收获。但同时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如课程进度问题、课程思政与专业教学更好融合问题等。法学课程应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提高趣味性和新鲜度,同时更好地运用课后“课堂”,不仅进行知识的传授,以“经验(真实的故事)”形式表现的核心价值观更具有鲜活度和说服力,也更能够帮助学生了解真实的社会生活和解决其步入社会将要面临的实际问题,有助于法学课程育人功能的实际发挥。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N].人民日报,2018-9-11.

[2]吴晶,胡浩.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J].中国高等教育,2016(24).

[3]田巧芝.“互联网+”视域下“法理学”课程育人功能与教改实践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22(17).

[4]冯亚雯.民法学课程思政建设路径研究[J]大学.2022(10).

[5]赖振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育人功能研究[D]哈尔滨理工大学,2022.

[6]韩桥生、张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学概论课程的教学探究[J]大学教育,2021(6).

[7]张国强.试论法学教育的潜在课程及其育人功能[J]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6).

[8]郭雅婷、冉欣.法学课程中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挖掘探究——以司法案例的运用为例[J]北京教育(德育).2020(10).

作者简介:韩小梅(1979.10-),女,汉,辽宁大连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传媒与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

课题:《“课程思政”理念下法学课程的育人功能探究》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年度专业综合改革项目。

*本文暂不支持打印功能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