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收藏
- 加入书签
探析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乡村婴幼儿托育事业发展策略
摘要:随着农村务工人员增多,乡村婴幼儿托与服务事业的社会需求量也在逐年提升。《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要坚持“以发展为本”,促进“以教育为本”。发展农村幼儿的托育事业,对于巩固我国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我国婴幼儿托育事业的发展,以及促进农村幼儿的全面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面向广大的农村地区,面对着基础设施落后,师资匮乏,课程模式单一,家庭教育观念落后等问题,仍然是当前教育改革的薄弱环节。为此,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寻求一条切实可行的农村婴幼儿托育发展之路,是非常有意义的。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婴幼儿托育;发展
前言:从党的二十大首次提出“幼有所育”这一重要的民生指标,到党的二十大提出“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上持续用力,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国家层面对托育事业日益重视。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多样化的、多样化的、覆盖全天候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意见》出台后,乡村“儿童保育”工作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但是,在婴幼儿早期教育等领域,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少专业性和专题性的法规来保证执行,行业标准发展缓慢,托育机构的健康状况还需要进一步改善,这些都成为了托育服务发展的瓶颈。与此同时,我国托育服务的市场化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托育机构难以建立和运营,企业对托育机构缺乏激励,对托育机构缺乏顶层设计,以及城乡之间也存在较大的教育差距。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人民群众的强烈需求下,托幼机构的建设应当得到更多的重视和研究,因此有必要对群众对托幼机构的需求进行调查。
一、在乡村振兴大环境中发展乡村婴幼儿托育的价值内涵
(一)为实现脱贫目标提供了坚实的保证
乡村振兴教育是立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在此基础上,实现了乡村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而农村的婴儿托育发展则是对脱贫攻坚成果的继续与巩固,具体表现为:一是对婴儿托育的投资有很高的回报率。已有研究显示,童年时期的学习经历对于孩子的受教育年限与成就、就业能力与社会经济地位都有长远的正面影响,是解决贫穷代际恶性循环、提高人口生产力、保障国家政治与经济发展的最佳途径。二是发展乡村托儿所,是激活乡村文化活力的主要途径。在乡村托幼机构中,可以选择当地的教育资源,这样既可以帮助孩子们在当地获得文化遗产,也可以帮助孩子们更加接近自然,提高他们对乡村和土地的价值的认识。
(二)推动我国婴儿托儿所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要素
乡村托儿所的发展是实现高品质、高水平的托儿所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推动我国托儿所现代化进程的关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指出,要加强对农村地区的儿童和儿童的关爱,加强对儿童的关爱。《国务院关于婴幼儿托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中提出,“农村地区、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教育资源严重匮乏,目前仍有4000多个乡镇没有公立的中心托幼机构,部分地区学前3年的毛入园比例仍低于50%”,这说明目前农村托幼机构的教育质量和普惠性仍需进一步提升。所以,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发展农村婴幼儿托育是实现婴幼儿托育现代化、迈向城乡婴幼儿托育均衡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中国乡村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问题的对策
1.通过对幼儿园的精确定位,使幼儿园的供求达到均衡。由于供给与需求的不平衡,导致了我国农村幼儿园的实际保育量偏高,而实际保育量偏低。农民家庭对价格合理、离家近的幼儿园有较高的要求,但是目前很多幼儿园因为价格不合理、服务形式单一而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在建立乡村托育机构的时候,应该把农村家庭的实际需要作为一个出发点,对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有关的设施进行合理的配置,向孩子们提供全天托、半日托、临时托等各种类型的托育服务。农村基层政府是构建托育服务体系的主要力量,它应该充分发挥出宏观调控的功能,以村庄为单位,对其进行调查,收集有送托意愿的家庭的需求内容和形式,利用大数据分析,达到对其进行准确的评估,进而掌握自己辖区内的农村父母所期望的托育服务费用、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进而对其进行相应的财政投入和补助进行规划。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托育机构日常运行的反馈机制,结合乡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引导、引导其按照乡村地区的实际情况,改进其服务内容与方式。
2.建立完善农村地区3岁以下婴儿托儿所管理制度。由于缺乏对幼儿园的信心,以及担心幼儿的人身安全问题,使得农村父母不愿把幼儿送到幼儿园。加强对幼儿园的质量监管,使幼儿园的家长能够安心,这是幼儿园发展的重要环节。首先,要建立健全我国乡村幼儿园的市场准入制度。要制订幼儿园的行业标准,完善幼儿园的品质评价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进行统一的登记,对不合格的“三无”幼儿园进行严格控制。其次,要对幼儿园进行全面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幼儿园服务系统的监督管理机制,并对各个部门进行统一和统一的监督管理。在乡村各个幼儿园的教室里也可以装上监控设备,这样父母就可以在他们的手机上看到孩子的一举一动了。三是要加强社会各界的监管,加强举报渠道的畅通,加强处罚,将有虐待、伤害婴幼儿行为的单位或人员列入“黑名单”。
3.多措并举,加强农村3岁以下幼儿教师的教育工作。加强乡村3岁以下幼儿教师的教育培训工作,对于乡村3岁以下幼儿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要从整体上提高幼儿师资的专业素质;在高师学校中,积极推进3岁以下婴儿保育专业的建设,健全教育培训制度,起到示范带头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对其它类型普通高等院校和高职院校开设有关专业进行了探索。其次,在乡村地区,要迅速构建适合乡村教育需要的师资力量,完善幼儿教师的鉴定标准,完善幼儿教师的管理体制。国家应该根据我国乡村幼儿园的发展状况,统筹好乡村幼儿园的师资队伍,采取“定向培养”和“定向招生”的方式,保证幼儿幼儿园的师资队伍,并适当增加其工资福利,防止人才的外流。第三,在农村地区,应该积极开展对幼儿园从业人员的定期培训,并与城镇的幼儿园进行合作,通过交流,提高幼儿园的幼儿园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结语:新的时代已经来临,我们必须要适时地改变传统的思想,转变思维方式,跟上时代的步伐,要对农村的发展给予足够的关注,要认识到农村发展整体发展的重要性,要对农村婴幼儿托育的发展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要确定其结果是新时代的必然要求,要对农村婴幼儿托育进行优化,优先推动乡村不断发展,最终达到乡村振兴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杨爱梅.浅谈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怒江乡村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及策略[J].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教育科学,2021(8):2.
[2]贾晋,李雪峰,王慧.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学前教育服务供需匹配研究[J].中国西部,202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