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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济南市大学生篮球裁判员培养现状与对策及其执裁能力影响因素
摘 要 本文从济南市大学生篮球裁判员培养现状出发,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及数理统计法对济南市大学生篮球裁判员培养现状以及所需素质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济南市大学生篮球裁判员普遍出现篮球理论知识掌握不牢固、缺乏实践经验等问题。通过对影响篮球裁判员执裁能力的因素进行分析,表明思想道德、业务能力、身体素质及心理素质在执裁中均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关键词 大学生 裁判员 执裁能力
中图分类号:G84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23)02-267-03
随着篮球运动的蓬勃发展,它已经成为当代大学生极为喜爱并普及的一项运动。近年来,济南高校更多的培养篮球的技战术能力,却缺乏对篮球裁判员的培养,篮球裁判员的实践机会也很难获得,这也就导致了济南市大学生篮球裁判员数量、质量都欠缺的局面。裁判员是一场篮球比赛中篮球竞赛规则的执行者,如今篮球的技战术不断更新,篮球裁判员在执裁过程中需要应对复杂多变的情况,对裁判员的要求也就会越来越高。裁判员不仅需要业务能力素质,也需要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以及心理素质。因此,研究济南市大学生篮球裁判员的培养现状以及影响执裁的因素是必要的,并且对于提高济南市大学生篮球裁判员的整体水平有重要意义。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选取济南市两所高校的大学生篮球裁判团队作为研究对象,分别选取山东中医药大学、济南大学作为研究对象,对相关调查内容进行归纳和总结。
(一)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本论文借助中国知网等媒介,共查找期刊、论文等资料共十余篇,为深入进行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支撑。
2.问卷调查法:本次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37份,有效回收率92.5%。
3.访谈法:针篮球裁判专家、篮球裁判学员及训练员进行访谈。
4.数理统计法:对调查问卷法所获得的数据信息进行整理归纳,使调查研究的数据更加清晰、直观。
二、结果和分析
(一)济南市大学生篮球裁判员的培养现状
1.济南市大学生篮球裁判员等级情况(占比)。现阶段,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得知(表1),二级篮球裁判员占比35.71%,一级裁判员占比14.29%,其余裁判员均未获得篮球裁判员等级证书。
2.大学生篮球裁判员对篮球裁判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从调查结果中得知,完全掌握篮球裁判基础知识的仅占28.57%,而基本掌握基础知识的比例为64.29%,与篮球裁判培训现状相符合,表明现阶段济南市学生裁判员存在篮球裁判基础知识掌握不充分,执裁能力低下的问题。
3.大学生篮球裁判员吹罚比赛的实践机会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学生裁判员的执裁场次大多集中在院级和校级比赛,分别占比21.43%和64.29%。而市区级和省级及以上比赛近乎为零,呈现金字塔形的趋势,且大多数学生裁判员仅执裁过1~2场比赛,执裁经验少,学校和校外组织提供的实践机会也稀少,能力提升缓慢。
4.大学生篮球裁判员对篮球技战术的掌握情况。学生篮球裁判员大多为体育学院出身,对篮球运动也有一定的基础。调查结果显示,非常了解篮球技战术占比35.71%,一般了解篮球技战术的占比57.14%。由此得出,学生裁判员虽然对篮球技战术有一定的理解,但并不深刻。
5.济南市高校篮球裁判协会发展现状。从调查结果上看,济南市高校篮球裁判协会发展日益扩大,不仅社会层面的篮球裁判组织出现,学校方面的篮球裁判组织也逐步扩大规模。这说明,学生裁判不仅仅局限于校级、院级的比赛,更希望于执裁市级、省级以上的比赛,高校篮球裁判协会也更加注重对学生裁判员基本功的培训和素质的发展。
(二)影响篮球裁判员执裁能力的因素
1.思想道德因素
(1)严谨的职业道德:裁判员的职业道德即在篮球比赛场上必须秉公执法,不偏不倚,这是一名篮球裁判员必须恪守的准则。篮球裁判员只有做到秉公执法、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情,严格坚守比赛的各种规章制度,才能成为一名称职的篮球裁判员。
(2)热爱篮球裁判事业:裁判员是一场篮球比赛中执裁者,场上的每一个判罚都极为重要。因此,篮球裁判员不仅经历着比赛的压力,还会承受着运动员、教练员以及观众的压力,只有巨大的工作热情,才能支撑着篮球裁判员继续前进。
2.业务能力因素
(1)精通篮球裁判法和裁判规则:裁判法和裁判规则是裁判员在比赛中执法的根基,它肯定合理的触碰、正确的技术,避免过度的身体接触,裁判法和规则是篮球技战术不断发展的基础。裁判员只有精通裁判法和规则才能更加公平公正的执裁。
(2)掌握篮球技、战术:只有掌握篮球的技战术,才会对篮球比赛的下一步做以预判,才能在变化多端、复杂多样的对抗中有预见性地处理、解决问题,避免自己被球员的战术假动作所蒙蔽,做出错误的判罚。
(3)视野范围:一个广阔的视野范围能更多的帮助裁判员做到纵观全局的作用。视野是指裁判员平视时目光所触及的区域。一般来说,裁判都有自己所负责的区域,前导裁判大致负责篮下,追踪裁判负责一侧和三分线之外,而中央裁判则负责罚球线附近和自己近一侧,负责的区域没有绝对。视野的大小直接影响着裁判员的观察情况,当裁判员具备着广阔的视野范围,才能在瞬息万变的比赛碰撞中做出客观地判罚。
(4)记忆力:高校大学生存在普遍的情况是在吹罚犯规时,从响哨后到技术台附近时忘记了犯规球员的号码,以至于随意报号,导致球场秩序混乱,判罚杂乱。报号是球场裁判员向技术台传递球场信息的一种方式,裁判员要加强瞬时记忆,保证判罚时球员号码的准确以及判罚的正确。
3.身体素质因素
(1)耐力:一节比赛10分钟,一场比赛40分钟,且篮球运动越来越向对抗激烈的趋势发展,所以对于篮球裁判员的耐力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裁判法中,明确要求裁判要积极的跑动,并且在快速移动过程中占据最佳最优的观察位置。数据显示,一位篮球裁判员在一场正规的比赛中的跑动距离高达3000米,可见耐力也是裁判员进行判罚的基础。
(2)爆发力:在激烈的比赛中,快攻作为常见的战术被广泛运用。快攻是指在篮下抢下篮板后,长传至对面场地,由队友快速跟进。球员之间位置变动迅速,这也需要裁判员快速移动到合适观察位置,避免视角盲区。所以,瞬间爆发力是裁判员在应对快速的快攻战术时常使用的素质之一。
(3)灵敏性:篮球裁判员的灵敏性不止代表着身体,也代表着大脑。数据显示,裁判员在一场比赛中需要对比赛进行50~100次干预,大脑皮层需要不断地接受来自不同对象的复杂多样的突发性的信号刺激,裁判员需要在大脑中对于规则进行迅速的检索,并及时做出判断。篮球裁判员不仅需要应对高强度的体力需求,更要应对高强度的脑力需求。因此,加强对大脑灵敏度的能力能够更迅速地在临场中做出判断,以适应现代篮球裁判工作的需要。
4.心理素质因素
(1)情绪:情绪从词义来讲心情、心境,可分为增力情绪和减力情绪两类。在篮球比赛中,裁判通常会表现出三种情绪状态,即战斗情绪状态、过于紧张激动情绪状态和冷静淡漠情绪状态。
三种情绪状态代表着三种不同的情绪兴奋水平,过于紧张激动情绪状态即过度的兴奋水平,具有这种状态的裁判员往往具有较强的神经兴奋性,在比赛中会出现过度兴奋或者过度紧张,不停地响哨,提前预判犯规,从而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
冷静淡漠情绪状态即较低的兴奋水平,多表现在对工作失去热情、缺乏信念的裁判员身上,较低的兴奋水平会使裁判员在赛中表现出消极、不愿意响哨,对于犯规视而不见以及跑动不积极等不良行为,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
战斗情绪状态即处于中间的兴奋水平,此类裁判员在临场时具有热情又保留着理智,在赛中跑动积极、响哨适中,判罚尺度得当,极大保证了比赛的公平性以及连续性,推动者比赛的正常进行。
(2)注意的分配:注意是心理的开端,是心理活动对一定事物的指向和集中。裁判员注意范围包括场上10名队员的攻守以及与比赛有关的所有情况,裁判员要根据场上的形式,按照裁判法的规定,对区域进行分工和配合。大部分无经验裁判的思维还停留在运动员阶段,只盯着拿球队员,而对场上的无球犯规视而不见。裁判员要将注意从球身上分离出来,将注意分配到自己负责的区域以及区域内所有的球员,这是减少误判和漏判的手段之一。
(3)自信心:裁判引导着比赛的进程并影响比赛的结果,篮球裁判的临场压力教其他球类裁判更重,所以,自信就成为了裁判员的精神支柱。一名裁判员在临场往往会出现消极、恐惧或者自卑的心理,在这种情况下裁判员应该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并不断进行暗示,以提高自己在临场时的勇气、自信以及快速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1.对篮球裁判理论知识掌握不足。篮球规则变动极其频繁,国外修改的篮球规则传到国内,经翻译后文字晦涩难懂,所以篮球裁判员在及时更新有关规则的同时也需要参加一定的讲座培训才能真正理解规则的含义。虽然济南市每年都会安排二级、一级裁判员培训的活动,但存在规模小、时间短、参与人数少,覆盖面小等问题。部分高校大学生由于信息不流通以及掌握信息不充分,会使学生裁判员对于篮球理论知识一知半解,掌握不足,从而导致业务水平低下。
2.心理承受能力低下。篮球作为一个对抗性及其强烈的运动项目,身体接触贯穿每一场比赛,但如果裁判员对于合理或者不合理的身体接触定义有误时,就会导致错判,这就会引起运动员、教练员的不满、埋怨,也还会受到他们给予的压力。很多学生裁判员往往会承受不住压力,一直沉浸在错判的那一环节,导致后续出错越来越多,越来越不自信,最终陷入恶性循环。
3.对于篮球技战术掌握不足。篮球技战术复杂多样,灵活融合,假动作和假摔情况层出不穷,如果裁判员不掌握足够的技战术知识,就会在比赛中被运动员的技战术干扰,从而失去精准的判罚。
4.缺乏实践经验。济南市学生裁判员基本是通过校园比赛来进行锻炼,但校内比赛数量少、对抗弱、强度低,很多时候裁判在场上吹不出一个哨,所以许多学生裁判员极度缺少实践经验,即使理论知识掌握充分,但毫无实践经验,也会导致裁判员的业务能力低下,甚至会影响裁判员的心理,影响裁判员擅长执裁的勇气。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学生裁判员理论基础掌握不充分、基本功不扎实、心理素质薄弱和缺少实践是学生裁判员要面临的四大问题。这四大问题若没有解决,裁判员就无法发挥优秀的临场执裁水平。济南市对于学生裁判员的培训较少,学生裁判很难获得最新改动的信息以及正规培训。同时,思想道德、业务能力、身体素质和心理因素对于裁判员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二)建议
1.加强对理论知识、技战术的学习。应当增加培训次数,扩大培训范围,更加注重基本功的练习,尽可能对学生裁判员进行培训,使学生裁判员定期学习裁判理论知识和篮球技战术。
2.完善学生裁判员培养流程。从校方提供优质师资力量,由下至上进行阶梯式培训,提高学生裁判员学习的积极性,提供优质的培训学习交流平台,为学生裁判队伍的发展增添力量。
3.培养学生裁判的四大素质,增加实践机会。篮球比赛中经常出现难以预料的状况,要执裁好一场比赛,必须将四大因素融会贯通,缺一不可。学校组织及校外组织应当举办多样的篮球比赛,在实践中锻炼学生裁判员的能力,提高学生裁判员的素质。
★通讯作者:宋胜强(1990-),男,山东滨州人,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体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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