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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背景下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的现状、困境与优化路径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23)12-061-04
摘 要 课后体育服务是实现“双减”提质增效的重要实践举措。研究发现,主客观因素的限制性、实施方案的碎片化、绩效保障不足与管理评价的不完善性是其限制因素。针对现阶段课后体育服务的现状与困窘,提出内外兼修,调动多元主体参与支持;完善实施方案和保障绩效评价机制;激发多元主体能动性等优化路径,以切实提升课后体育服务质量。
关键词 “双减”政策 课后体育服务 多元主体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生近视、肥胖、睡眠不足、抑郁等问题愈发凸出,成为制约其身心健康成长的人生“绊脚石”。大量研究表明,近视、肥胖均与缺乏体育锻炼有关,而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升学压力是造成睡眠不足、心理问题频发、缺乏体育锻炼的关键原因。为有效减轻义务阶段学生沉重的学业压力和校外培训负担,重塑良好教育生态,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文件明确规定:规范校外各类培训,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各类课后育人服务,切实提高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差异化等需求[1]。2022年6月,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提升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统筹整合资源,不断丰富学校体育课后服务内容[2]。不难看出,课后服务已然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赋予义务教育阶段的新任务,肩负起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的重任,更是支撑“双减”目标落地的重要举措。课后体育服务是课后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学生自愿为原则,是学校利用现有的体育场地与资源,积极引进社会力量,以体育课后作业完成、学有困难学生帮扶、学有余力学生已学内容巩固提高为主所进行的体育锻炼与补习。目前,在“双减”政策的引领下,课后体育服务已进入提质增效阶段,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发现仍然存在主客体因素的限制性、服务内容单一、质量监控建设滞后[3]、服务制度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健全[4]等诸多现实问题,制约着课后体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双减”背景下课后体育服务现状
(一)以点带面,全面覆盖阶段
自“双减”颁布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制定了“5+2”课后服务模式,即每周5天(工作日)提供不少于2小时的课后服务,体育项目成为了课后服务的热门选项,作为试点地区的北京、上海、广州等9个城市先后制定了“双减”具体措施。北京市将体育课后服务作为第一阶段实施内容,要求保障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上海在课后服务实施过程中,聘请不同运动项目的专业教练,同时配备一名任课教师进行辅助教学,探索出了“1+1”课后体育服务双师新模式,成功推动了上海市课后延时体育服务的快速普及;甘肃省兰州市实验小学通过开展课后延伸服务、营造校园体育氛围、改进体育评价内容等方式,并结合教师特长和学生特点,探索出了“1+X”的特色体育课程体系,深受学生喜爱。教育部最新数据显示,“双减”涉及我国1.56亿名中小学生和1000余万名教师[5],全国有90%的学生参加了课后服务,89.8%的教师提供了课后服务[6],基本实现了“双减”政策下课后服务的全面覆盖。但是有研究发现:课后体育服务在不同学段、地区差异显著,教育不均衡现象仍然普遍存在[4]。如何落实课后体育服务,切实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是一项长期且任重道远的工作。
(二)多措并举,提质增效阶段
“双减”政策明确要求课后服务需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拓展课后服务渠道以及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可见,减负是前提,提质才是“双减”的终极目标。从这个角度来看,减负增效是课后体育服务所需要面临的实践问题。自“双减”政策颁布以来,我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由26.5%上升至33%(2016—2021年期间)[7],总体呈“逐步提升”的趋势,但体质健康优良率有待进一步加强。此外,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2022年国民抑郁症蓝皮书》数据显示:18岁以下的抑郁症患者占总人数的30%,50%的抑郁症患者为在校学生,青少年抑郁症患病率已达15%~20%。因此,发挥课后体育服务的效用对全面促进中小学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助推作用。
二、“双减”背景下课后体育服务的困境
(一)主客观因素的限制性
目前,大多数学校课后体育服务依赖于学校固有的师资力量、场地与资源,在课程安排上,教学内容主要依赖于以往的“存量”,存在体育课程设置缺乏连续性、教学内容单一化等问题。
一方面,“双减”政策要求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兴趣和需求。“5+2”的课后服务加大了对体育教师数量及场地资源的需求。据2021年教育部数据显示,我国中小学体育教师为77.05万人,体育师资力量仍然极为匮乏,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缺编体育教师约12万人,场地面积人均2.41平方米,其师资数量和场地设施匮乏制约了课后体育高质量的发展。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唯分数论”“功利主义之上”的思想根深蒂固。特别是近年来,在教育的资本化和市场化的强力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家长将重心完全聚焦于学生的学业成绩。“双减”政策以后,尽管课后体育服务开展效果良好,但全员参与度并不理想,仅有24%的学生参与了课后体育服务,且参与性和选择性均受限[4]。参与受限表现为孩子是否参与课后体育服务由家长决定;选择受限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运动项目的选择受限于家长的主观意向,二是我国大多数中小学校场地、师资等均有限,在开展课后服务时主要围绕“两原则、两依据”进行运动项目的设置,即常规项目和便于开展的项目,内容上以体质健康测试和中考体育考试项目为主,制约了学生多样化的发展需求,大大降低了学生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二)实施方案呈碎片化
目前,课后体育服务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以国家、各地方政府以及校方层面出台的导向性的法律法规和实施方案细则基本处于空白。部分学校根据本校学情制定的实施方案由于缺乏政府对体育实施模式、服务内容、责任分工以及监督管理,导致实施方案在内容设置上、课程衔接上等容易产生脱节或呈现“蜻蜓点水”等现象,特别是体育课与课后体育服务的关联性不足大大降低了学生掌握运动技能的效率[8]。在“双减”政策下,如何做到课内外有序衔接,如何处理中小学生共性与个性发展问题需要予以长远考虑。此外,中小学校课后体育服务的运动场地与师资力量与不足,教学内容单一,体育社会资源的利用率也较为欠缺。“双减”政策要求各个学校要充分利用自身及周边的教学资源,开设丰富多彩的课后育人服务课程,在学校内部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要。《通知》也明确指出:各地可引进体育俱乐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体育课后服务。但是《通知》对于哪些运动项目必须由学校开设,哪些项目可以委托体育培训机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通知》还要求,对于引进的培训机构,费用应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学校和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合作意向。
(三)绩效保障不足与管理评价的不完善性
绩效保障不足严重影响了课后体育服务的落实成效,主要表现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和学生安全体系保障两方面。关于经费保障方面,“双减”明确规定,省级政府要制定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目前,国家层面、省市层面缺乏导向性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致使大多数中小学校处于举目观望,即便有部分中小学学校制定了相关文件,但也仅仅停留于实践探索中。没有政策作保障,就好比无根之水。同时,政策更新不及时也会影响开展的效果。
众所周知,体育本身就具有一定的运动风险,加上体育教学活动过程的动态性、场地器材的复杂性以及学生身体机能的差异性,很容易造成安全管理上的疏忽,意外伤害事故在所难免。因此,长期以来,安全问题已然是困扰学校体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另外,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法律维权意识增强,家长过度关注孩子,即使轻微的运动损伤都会通过不同渠道进行维权,甚至有的家长将学校或教师告上法庭。为规避运动带来的安全风险,学校的课后延迟服务出现了走过场,甚至有的地方流于形式的问题,导致学生体质状况改善不明显。学校缺乏预防安全事故的长效机制,目前仅依据教育部印发2015年《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9]。但由于提供的责任政策不足,导致地方政府并未出台预防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学校开展体育活动边际责任不清晰,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体育活动的开展。
当前,课后服务的管理评价机制不健全,尚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课后服务督导机制[10]。且大多数学校的课后体育服务不仅流于形式,不进行考核和验收,也没有专门的监管人员[4]。缺乏有效的管理评价者,就会降低学校管理者对课后体育服务的重视程度,课后体育服务只能漂浮于表面或象征性的安排,诸如“保证一定的运动强度和运动量”成了一句空谈。长此以往,不仅无法满足学生的身体锻炼需要,还会使学生的锻炼兴趣消失殆尽,从而使“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成为一句空话。
三、“双减”背景下课后延时体育服务优化路径
(一)内外兼修,调动多元主体参与支持
第一,加强课后体育服务师资队伍。一是可以通过聘请退休体育教师、社区体育指导员参与课后服务,二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出台的《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中小学校设置专门的教练员岗位参与体育教学和训练工作,从顶层设计上解决体育专业人才进校园的路径问题,实现互利共赢的发展模式。
第二,针对家长的思想误区,以点带面逐步破除其思想误区。一是加强宣传,可通过召开家长动员大会或借助信息化平台大力介绍学校的特色体育项目,吸引家长兴趣;二是不定期的举办亲子体育活动或比赛,从根源上摒除家长对体育活动的认识误区;三是将家长教育纳入课后体育服务教育[8],充分发挥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的作用。
第三,与高校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可通过聘请高校体育教师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中小学学生进高校或与体育高等院校建立定点实习单位。
第四,丰富课后体育服务体系。首先,课后体育服务应与《义务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的课程目标相一致,即从运动能力、健康行为和体育品德等方面进行内容设置[11]。同时,应积极研发有针对性、适宜性、趣味性且符合当地地域特色的体育活动,如甘肃兰州实验小学特色运动项目——抖空竹,既锻炼了学生身体的平衡和协调性,又改善了学生的视力问题,深受学生喜爱。其次,与校外体育培训机构、体育俱乐部或社区建立资源共享,补充中小学校校内场地、设施、器材等不足问题,使校外的设施资源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避免优质场地资源的浪费。最后,精准定位课后体育服务的人群、时间、空间与形式。众所周知,运动时间、运动强度及运动量只有达到有效阈值,才能发挥以体育人的效果。除此之外,场地、空间及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等,也是落实课后体育服务能否有序开展的条件保障。
(二)完善实施方案,提升发展质量
减负提质增效是落实“双减”的终极目标。学校在开展课后体育服务过程中需制定完善的针对课后体育服务的实施方案,才能达到提质增效的目的。首先,应遵循学生身心发育特点,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为长远目标,并根据学生的年龄、身心特征、运动特长和个体差异,设置丰富多彩的体育项目供学生自主选择。对于体质较差,“小胖墩”“小眼镜”且不爱运动的学生,体育项目设置的首要任务应以激发体育锻炼的兴趣为主,在此基础上形成基于学生自主选择的、具有针对性、适切性和个性化的体育运动项目,最终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并逐步提高其身体素质。其次,在实施方案设置过程中,体育课应与课后体育服务内容建立有效衔接,体育课堂所授技能可通过课后体育服务的“勤练”来实现,进而推进“教会、勤练、常赛”的体育服务。最后,完善课后体育服务的顶层设计,从地方政府层面出发,引进部分校外课后体育服务项目,并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为课后体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转变目前举目观望和裹足不前的窘迫局面。
(三)完善保障绩效评价机制,激发多元主体能动性
首先,健全学校体育课后延时服务的经费保障制度。课后体育服务能否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主客体的积极参与。体育教师是课后体育服务的组织者和实施者,理应保障其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双减”政策下,体育教师师资占比不合理、任务多、负担重。为确保校内课后体育服务的长期有效推进,各地方部门应基于地方实际校情成立专款专用经费基金,专用经费基金可通过当地政府财政补贴、家长适量交费、企事业单位进行赞助等多元路径构建。此外,加强经费管理,成立督导小组不定期对课后服务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及时向社会透明公示。课后服务经费可参考北京市资金监管“防火墙”模式,采取第三方银行来监管[12]。
其次,强化学校体育课后服务安全保障机制。学校课后体育服务决不能为规避或降低体育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而因噎废食。其一,国家应从顶层设计层面出台或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各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其二,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如学校要定期检修运动场地与器材,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家长要予以理解并大力支持,从根源上解决体育教育者的后顾之忧。其三,学校、社会和家庭应联合建立体育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的长效机制,明确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各方职责,成立应急工作小组,提前进行摸底排查,制定与课后体育服务有关的风险预防预案,适时开展运动意外伤害安全演练,提高应对和处理突发运动事故的能力。同时,要重视体育教师应急能力的培训,普及常见的运动性损伤的急救或处理方法。其四,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规避运动风险的意识,并统一为在校学生购买校方责任综合险,保险时限和内容应涵盖校内课后服务。
最后,建立完善的学校课后体育服务的管理评价机制,探寻提效增质新举措。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建立学校课后体育服务管理制度,督促中小学学校认真履行职责,避免出现课后体育服务流于形式或走过场等问题,应对中小学校课后体育服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巡视。另一方面,重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秉持公平公正、全方位的原则,可采取师生互评、教师自评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于第三方评估,学校可与地方高校、科研院所或社会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建立合作,定期从课后服务的实际开展情况、学生满意度、家长评价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估,对于表现良好的中小学学校或第三方服务机构适当给予奖励,对于成效一般且存在敷衍现象的,要面向社会公示。
四、结语
课后体育服务作为课后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双减”政策的重要实践举措。推动课后体育服务高质量发展需内外兼修,破除思想藩篱,完善实施方案和保障绩效评价机制,调动多元主体参与支持,激发多元主体能动性,重构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实现“五育并举”新局面。
★基金项目:甘肃省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基金编号:22ZC5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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