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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足球发展的困境与路径
中图分类号:G84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23)12-020-03
摘 要 我国城市发展足球遇到的困境主要有:支撑城市足球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城市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化程度不高,城市足球场地设施有效供给相对不足,城市足球文化氛围和社会氛围尚需大力培育。通过整理梅州创建中国足球特区的成功经验,提出城市发展足球的路径:提高对足球的认识,集聚足球发展要素;强化政府公共足球服务职责,夯实场地、赛事和人才等基础;调动市场和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足球产业;建设城市足球文化,让足球点亮城市梦想。
关键词 足球 城市 梅州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足球的发展,成立中国足球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两大纲领性文件和若干关于促进足协实体化、体教融合等配套政策,足球改革与发展在一些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我国足球改革和发展已经进入深水期和攻坚期,要激发各类主体活力,着力破解制约中国足球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子。梅州市是我国城市足球发展的典型代表。因此,本文将以中国城市足球改革与发展的问题为导向,以梅州创建中国足球特区为参考,归纳梅州发展足球的经验,提出城市发展足球的路径,从而全面推动中国足球的普及与提升。
一、城市发展足球的主要困境
(一)支撑城市足球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待完善
当下,我国城市足球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首先是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问题。足球发展是个城市系统工程,需要调动各方面力量、整合各方面资源,保证城市足球发展所需要的人、财、物等各项资源。然而,部分城市认为发展足球运动仅仅是体育局和教育局的工作职责,其他部门充当旁观者角色,造成足球发展的关键要素支撑力度不够。比如缺乏自然资源局对足球用地规模和指标的支持,住建局对社区足球场地建设的支持,民政局对足球社团组织登记的支持,财政局对足球建设资金的支持等等。其次是政府职能转变与足协实体化问题。现代足球发展是以社会化推动不能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完成其发展,这就要求政府要逐步放权于协会,扶持协会成为社会足球发展的管理者和服务者,政府则聚焦于市场不能或不愿提供的足球基层公共服务。当下,中国足协已成为一个独立的民间主体,省一级足协实体化正快速推进,市及以下的足协实体化改革则进展缓慢。
(二)城市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化程度不高
当前,中国足球青训发展模式正在经历重构,原有的以传统体校为主导的人才培养模式悄然瓦解,新兴的“五系一体”青训发展模式在逐渐形成。对绝大多数城市而言,主要是指体育系统、教育系统和社会系统的青少年足球融合发展。在过渡阶段,城市足球融合面临多个问题。最关键的是校园足球与体校足球如何衔接,这里面涉及场地、注册、训练、比赛、教练、经费和升学等诸多方面。比如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都有自己的一套球员注册系统,运转比较复杂且部门利益难以协调;体校运动员在参加市运会、省运会后回原籍就读面临择校难问题;部分校园足球赛事竞技水平较低,难以达到为体校球员以赛代练的效果;校园足球教师普遍不足,而体校教练员进入校园代课缺乏渠道等。另外,体校足球与社会足球的协调主要是指如何将社会足球培训机构纳入体校系统,从而打通社会足球培训机构的年轻球员晋升到体校的通道。同时,应提防社会足球俱乐部过度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而扰乱青训市场秩序,比如违反中国足协要求球员在年满8岁才能注册的规定,以虚高的价格提前与小球员签约。
(三)城市足球场地设施有效供给相对不足
足球场地设施是发展足球运动的基础。城市在最近几年的足球场地建设进度明显加快,但足球场地供给依然存在诸多问题。第一,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体育用地指标偏少,能专门留给足球场地的用地指标则更少,而且非体育用地建设足球场难以办理相关用地手续[6]。第二,城市足球场地的分布与层次,当前绝大多数足球场地位于学校且对外开放比例不高,社区足球场和城市足球公园数量很少,甚至有些城市没有专门的体校足球训练场。第三,足球场地建设与运营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企业和社团因政策和市场因素实质参与球场投资和运营的程度还很低,大部分是城市财政在投资和维持,球场利用率比较低。
(四)城市足球文化氛围和社会氛围尚需大力培育
足球发展需要良好的氛围。足球融入学校教育、社区生活、大众日常生活,是自然状态,这才是足球发展应有的环境和基础[7]。部分地方政府发展足球有急功近利的倾向,只关注塔尖少数精英运动员的培养,却忽视塔基孕育着无限明日足球之星的社会足球的推广。第一是城市足球赛事和民间俱乐部的缺乏,赛事有利于激发广大市民参与足球运动热情,而民间俱乐部则是组织群众参赛的最佳主体。第二是社会足球发展的基础还相当薄弱,足球场地、赛事经营权、裁判员与教练员等关键资源几乎掌握在政府手中,社会足球发展严重依赖于行政资源,使得社会足球这个市场一直难以真正做大。
二、梅州发展足球的经验
2018年梅州全市拥有各类足球场地800多个,平均每万常住人口1.8个;各类业余足球俱乐部100多个,各级各类足球赛事4266场次;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83所,全市共举办2200多场次不同级别的校园足球赛事;近年来为各级国家队、职业足球俱乐部输送300名优秀足球运动员。拥有一支中甲俱乐部(在2018年和2019年一度拥有两支中甲俱乐部)和女超俱乐部。2018年获得教育部批准成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同年获得中国足球协会批准成为全国足球青训中心;2019年入选住建部全国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首批试点。目前,梅州正在创建继广州、大连后中国第三个足球特区,通过探索城市足球创新发展的道路,为破解制约中国足球发展的瓶颈贡献改革方案。
(一)将足球发展上升到城市战略,统筹调动各部门支持足球
梅州足球的历史厚重,从民国到上世纪末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足球人才,比如“球王”李惠堂、曾雪麟、谢育新等。然而在1993年足球市场化、职业化以后,广东省足球项目资助逐渐减少,梅州足球由于经济落后而在市场浪潮中逐渐落伍。2009年在国内足球处于低谷调整期的时候,梅州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提出振兴足球的战略,并于次年出台《振兴“足球之乡”十年规划》。成立市振兴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税务、教育、体育、民政、国土、宣传等政府部门和地方院校;每年召开足球小组联席会议和全市足球工作大会,制定出台各项足球发展政策。据统计,至2019年,梅州共出台了17份足球发展专项文件,涵盖足协实体化、职业俱乐部扶持、人才培养、场地建设和产业培育等,全方位扶持足球事业和足球产业发展。同时,从下辖八个区县中挑选四个足球基础较好的区县作为足球重点区县,鼓励区县因地制宜探索特色足球道路。为解决足球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梅州设立足球发展专项资金;要求市县两级把足球发展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规定体彩公益金的70%用于以足球为主的群体工作。为解决足球土地不足问题,梅州将足球场地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简化申报和建设程序,未来将探索将足球场地面积纳入绿地率。在高质量完成十年规划后,为推动城市足球进入新的高度,梅州在2018年底提出创建中国足球特区的战略。为高质量推动特区建设,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创建足球特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协调联动,集全市之力推动城市足球发展。
(二)打造足球青训平台,推动城市足球青训一体化
如前所述,我国城市足球青训模式正在重构,以体校培养为主导的模式正在走向死胡同,新模式要求融合体育、教育和社会三股力量共同把青训做实。梅州的探索包括创办新型足球学校,即在完整的中小学教育的基础上增加足球专业培养。在2013年与富力足球俱乐部合作建立富力足校,并将其纳入梅州市国民教育序列,开设小学至高中课程;2019年建成五华(梅州下属县)客家精英足球学校,与德甲俱乐部合作办学,目标实现十二年一贯制教学,以缓解足球运动员升学压力。第二是逐步打通优秀足球运动员升学通道,按照教育部要求建立小初高足球特色对口学校;在重点高中设立足球专项班,以便让足球特长生通过单招进入重点大学深造;同时,与本土高校——嘉应学院合作建立足球学院,开设足球训练等专业,重点招收本地学员。当家长们发现孩子通过踢球也可以进入名校就读且有一个相对明朗的成才路径时,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孩子选择将足球作为兴趣乃至人生事业。第三则是扶持民间足球培训机构的发展,梅州鼓励培训机构进入中小学开展培训业务,在校园设立培训网点,与学校联合成立校园足球俱乐部等;同时,将民间培训机构纳入体校,委托培训机构成立体校梯队的后备队B队。由此,民间足球培训机构成为学校和体校人才培育的重要补充力量。在球员注册融合方面,梅州市规划未来将整合教育和足协两个注册系统,统一由市足球协会负责全市足球运动员的注册。
(三)以文化和赛事打造城市足球品牌,营造城市足球氛围
梅州市政府通过建设足球文化和举办足球赛事两大抓手,将原本无序、零散的草根足球整合向着规划化和品牌化城市足球方向发展。第一是挖掘城市的足球历史和传承足球精神。梅州的足球历史相当辉煌,尤以“中国内地现代足球发源地”和“世界球王李惠堂”最为有名。为此,梅州对发源地旧址进行保护挖掘并筹建中国现代足球博物馆,以及在城市建设中树立李惠堂雕塑等等,不断增强市民的足球文化自信。当然,足球文化建设绝不仅仅是停留在表面的实物上面,更重要的是深层次的足球精神文明建设,拼搏、爱国、韧劲的优良传统在足球市场化大潮中不能遗弃。梅州正在编辑梅州籍优秀足球运动员成才的励志书刊,挖掘他们的成长经历和感人故事,以及筹拍以李惠堂为原型的电影等等。第二是普及群众足球赛事,梅州每年举办“贺岁杯”“青年杯”“足协杯”和“球王杯”四大杯赛以及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全市职工联赛、镇村足球联赛和社会草根足球联赛四大联赛,部分县区已经将足球赛事推广到乡村。而且参赛以民间业余足球队和业余足球俱乐部为主体,有利于形成稳定的参赛群体。第三是发展职业足球俱乐部。虽然一个城市要维持一支职业足球俱乐部要给予相当大的财政、土地、安保等政策保障,但是职业足球俱乐部对于一个城市足球的社会氛围和人才培养具有极大的引领带动作用。梅州市目前有一支中甲和一支女超,政府每年根据俱乐部成绩给予奖励,同时率先在全国推动俱乐部名称中性化,“梅县铁汉足球俱乐部”更名为“广东华南虎足球俱乐部”,“梅州辉骏足球俱乐部”改名为“梅州五华足球俱乐部”,鼓励俱乐部本土化发展。
(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足球产业
梅州由于经济欠发达,居民可支配收入较低,足球产业发展的基础相当薄弱。所以在足球发展的初级阶段,主要是以政府投入为主,逐步夯实城市足球发展的基础。如今,城市足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如果再靠以往的投入模式将产生非常低的边际收益,足球发展难以为继。梅州政府也看到了这方面的问题,因此在新阶段将着力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壮大足球产业。具体做法包括成立市-县(区)-镇三级足球协会,将部分足球管理职责转交给足协,给予足协赛事运营权和公共足球场地管理权等,支持足协开展经营服务。另外,逐步将政府管理的足球资源交由企业来运营,尤其是赛事和场地。
三、城市发展足球的路径
(一)提高对足球的认识,集聚足球发展要素
地方政府应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足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全面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国务院把足球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的本质意涵,紧紧抓住当前大有可为的中国足球历史机遇期。深刻意识到足球对于一个城市的影响和塑造是全方位的,尤其在民生、产业和精神等方面。地方政府发展足球应有一种紧迫感,但同时必须要遵循现代足球发展规律。足球是一项“慢运动”,需要经历时间的积累,可能在一两届政府任期内看不到改革的明显成效。因此,城市足球管理者应树立长期整体利益观,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分阶段科学推进足球发展。地方政府发展足球应集聚三股力量的资源,调动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发展足球的积极性,挖掘本土足球潜力;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如国家、省的政策支持,引进优质资源落户;争取与各类企业和社团如公益基金会、协会建立足球合作关系。
(二)强化政府公共足球服务职责,夯实场地、赛事和人才等基础
我国大多数城市的足球处于起步阶段,各项足球基础设施比较匮乏,产业基础相当薄弱,因此需要发挥当地政府在推动城市足球发展的主导作用,不断强化政府公共足球服务职责。将足球作为全民健身的重点推广项目,加快足球场地建设与开放,满足多层次运动需求;大力开展各类足球赛事,例如校园足球赛事和群众足球赛事,鼓励政府机关带头参与足球比赛;打造培育球星的良好生态,提高足球教学与训练水平,提供优秀苗子深造的平台以及畅通升学通道;培养和引进各类足球人才,包括教练员、裁判员、社会指导员、足球教师和管理人员等。同时,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如果市场或社团可以提供的服务则可以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由第三方负责生产,政府负责管理和监督。为推动各项足球公共服务尽快落地,建议建立跨部门综合保障机制,明确自然资源、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的足球工作具体职责。
(三)调动市场和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足球产业
商业是推动现代体育蓬勃发展的重要动力,以商业化为基础形成的足球产业塑造了足球运动发展轨迹。地方政府在发展足球事业的同时应该充分发挥商业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加快推进市级足协实体化改革,不断提升足协的服务和管理能力,政府应给予足协必要扶持政策以保障其顺利过渡;足球基础比较好的城市可以成立市-区(县)-镇(街道)三级足协。将公共足球场地、各类足球赛事委托给社团和企业来经营;鼓励城市旅游、文化、制造等企业跨界开发足球产品和项目等。同时,地方政府应结合城市足球发展基础、自然环境特点和产业布局选择重点培育的足球细分行业,比如在工业城市可以优先考虑发展足球装备及用品制造与贸易业,在旅游型城市则可以探索引进国际品牌足球赛事作为旅游核心吸引物,在科创型城市则着力发展足球智能设备、足球互联网应用等。
(四)建设城市足球文化,让足球点亮城市梦想
我国很多城市的在足球发展领域中遇到的一大问题就是足球文化缺失,不讲文化的氛围不利于城市足球发展。足球文化是一种拼搏、团结和奋进的精神,是一种发自内心喜欢足球、热爱足球的追求。城市足球文化的建设是全方位的,包括培养积极向上的球迷文化,营造公平正义的竞赛文化,倡导文明理性的观赛文化,以及培育根植社区的参与文化等,让足球成为市民心目中激情、文明和高尚的一项运动。因此,建议地方政府把足球文化建设作为足球发展的重点培育工作,以形成健康充实的足球文化。探索在城市雕塑、体育场馆、公园等市政基础设施中融入更多的足球元素;协调地方电视台和网络新媒体对城市足球进行报道,提升市民对足球的关注度;探索设立“城市足球周”,集中开展各类足球比赛和足球主题文化活动;举办足球知识讲座、足球明星下社区等活动,传播足球运动精神和社会正能量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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