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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命运共同体”对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承继与超越
【摘要】“真正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都以唯物史观为基础,追求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统一,探索内在价值统一性,“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在践行程度、发展模式、思考角度等方面实现了对“真正共同体”的超越。
【关键词】马克思;真正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共同体作为人文社会研究的重要维度,与国家关系、身份认同密切相关,同时还可延伸至社会学、哲学等领域。目前国内外学者们就比较“真正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异同、“人类命运共同体”对“真正共同体”的继承和发展等方面进行探讨,分析比较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帮助人们深入了解两者的理论内涵,提供更加有效的路径思考,推动共同发展。
一、研究综述
国内关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研究主要包括三个层面:首先,对其内涵和逻辑形成的探究。比如王建刚以《共产党宣言》为时间节点,研究了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形成的三个阶段。[1]康渝生等人认为,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对诠释共同体的本质、变化过程、最终实现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具有重要地位。[2]其次,对“真正共同体”的历史实践和当代价值研究。提出在理论层面,其奠定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基础,提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科学依据,深化了当代西方社群主义思潮的认知理论。最后,在实践价值上,为推进全球治理提供新视角,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实践遵循。
国内学者围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也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人类命运共同体”形成原因、为何必要、如何理解和如何实现等方面。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学术界有学者提出其吸收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论内核,来源于人的本质理论和“真正共同体”理论,同时有学者提出其汲取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养分而成。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内涵,学者们主要从了本质、历史、现实和未来等角度进行分析,可大致分为过程论者、文化论者和价值论者,从不同角度对“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了定义。除此之外,学术界分析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所遇困境,主要包括意识形态困境、文化观念差异、国家利益冲突、国家实力差距、国际规则困境等方面。有学者研究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原创性贡献,在理论层面,其建构了全新的概念、关系、价值、方法论体系。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新型国际关系是其在实践层面的贡献。[3]
国外学者主要从动机、实践、成效和影响这四个方面对其进行研究。在动机方面。西方学者认为中国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历史传承和未来发展的结果,是针对现实情况的考虑,同时也与领导人特质相关。同时提出,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实践期间,可能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在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成效和影响时,持积极观点的国外学者要占多数,学者呼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要抓住机遇,寻找最大利益共同点,并从中国和世界两个视角对“人类命运共同体”影响进行探究。就国外学者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研究而言,对其实践性研究居多,在学理性分析上有所不足。[4]
总体而言,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具有借鉴意义,从“他者”角度出发,为研究提供不同观点和视野,但同时也要注意到国外一部分学者对中国国情缺乏了解,观点上不够客观严谨,需要加以仔细辨别和分析。国内学者的研究更加立体和多元,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资源、基本内涵、面临困境和如何构建形成了广泛共识。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还在不断丰富和发展阶段,还有待进一步推动其理论创新,同时要与重大现实问题进行结合,不断完善。[5] 目前,研究呈现出多种视角,形成丰富成果。已有研究能够为后续研究提供理论素材,但是现有研究多是文本解读,还未能上升到学理层面,而且研究相对零散、没有形成逻辑和理论体系,实践方位不够明确 。
二、“真正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历程
(一) “真正共同体”思想发展历程
马克思提出,在人类社会早期,因为个人力量的渺小和存在的需要,人类的生产生活表现为“自然共同体”的形式。随着社会生产能力的提高,人们之间联系范围和程度的不断扩大,“自然共同体”进一步瓦解,人类共同体向着“虚假共同体”发展。
随着人口和日常需要的增长,社会分工日益扩大,处于不同范围的个人生成不同利益,“自然共同体”不再满足共同生产需要的价值取向。因为分工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物化,只能依靠“现实的个人”消灭分工来实现。马克思指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消灭分工。这种旨在消灭分工及私有制的共同体并非“虚幻的共同体”,而是以发达的生产力为前提的人类联合体。马克思提出以“自由人”的“联合”为脉络主旨的共同体思想这一经典概念,勾勒出全体自由人“共存自由”的理想蓝图,为全世界无产者及全人类谋求自由解放提供理论指引和路径指向。[6]从逻辑上判断,马克思提出的自由人的联合体也就是“真正的共同体”。 “真正共同体”思考着的是应该建立怎样的社会制度和结构,让个人能自由地发展,进而创造出更辉煌的文明。[7]
尽管马克思关于共同体思想的阐释篇幅有限,但其内涵在各个文本之中,是马克思解释共产主义原则的核心概念。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批判海尔梅斯的关于现代国家的论断,首次对共同体思想进行了抽象表达。[8]在《论犹太人问题》通过对两种“解放”的划分,马思将自由人联合体的概念上升到人类解放的高度,他在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研究政治经济学,使其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共同体思想趋于成熟。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成熟时,这一阶段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形态发生革新式转变,被赋予全新含义。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历程
如今的世界因为全球化联系在一起,世界各国的命运彼此依存,超越国家局限,谋求全世界整体利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应运而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并不是突然而至,而是经历了从萌芽到发展再到完善,最终形成成熟理论的一系列过程。“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最早出现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中,随后,在党的十八大中被明确提出。2015年9月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习近平总书记阐发了以“五大支柱”为核心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更为深刻的内涵。[9]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10]实践不断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也会不断发展,面对不同情形,人类命运共同体也会适时改变。
人类追求发展进步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只有解决矛盾,才能真正实现发展。把握人类社会谋求发展的共同心愿,抓住矛盾运动主要方面,找到利益契合点,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的根本目的和正确方向。共建、共治、共享、共赢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追求。它不仅是一种理念、是一种价值,还是一种思想,起源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又实现了超越。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对马克思“真正共同体”的承继
“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特别的时代背景下提出,是新时代对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创新和发展。两者在哲学基础、价值目标等很多方面具有内在一致性。
(一)都以唯物史观为基础
共同体研究有着悠久的历史,在马克思之前就已经有学者对其进行探讨,但他们没有以唯物史观作为考察共同体的哲学基础。所以他们所理解的共同体具有唯心主义色彩的乌托邦幻想,或是建立在自然基础之上的以血缘、地缘等为纽带。马克思唯物史观是马克思 “真正共同体”思想的哲学基础,马克思提出民族、地区、国家走向世界的过程是伴随着物质生产和人的交往实现的,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和世界性普遍交往,才有可能实现“真正共同体”。同时,“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深厚的现实依据,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中国发展实际、把握世界发展大势、着眼世界历史,从新时代背景下世界各国相互依存、命运与共的客观事实出发,对未来世界前途命运下的深入思考,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面向全球提出的积极倡导,其未来发展是应对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立场,内含着的是一种世界关切,出发视角是在全人类,扎根于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11]
其次,他们都遵循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马克思提出生产力的运行进程和作为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生成的生产过程是生产实践的二重性。因此产生的生产关系之和,建立了关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在此之上形成相应的上层建筑,人与人之间产生了有机联系。在新时代全球化不断发展下,人类命运紧密联系,在相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矛盾运动中,掌握发展规律,以全人类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可以有效处理各类问题,具有世界性意义。[12]
(二)都追求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的统一
在马克思观点中,他认为人们不断奋斗的原因是因为奋斗目标与自身利益极其相关。在人类发展进程中,人们会通过有意识无意识到行为建立多个类别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共同体。国家与国家之间存在的共同利益对共同体产生起着决定性作用。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人们发现很难忽视和舍弃共同利益,因此诞生和发展了政治、经济、文化这些共同体。
在国际关系中,国家利益起主导作用,全球化的发展有待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不同国家的利益冲突仍然具有巨大影响。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超越了资本主义虚幻共同体利益观,努力破解所存在的错误利己主义,冲破社会交往局限性,在践行过程中,会带来各个国家的快速发展,实现世界的可持续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可以实现中国人民和其它国家人民之间的利益协调,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它国合理关切,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不断扩大共同利益,促进各国共同发展。[13]
(三)都探索内在价值统一性
马克思认为, “真正的共同体”在未来会实现。在这一时期,人类社会活动迅速扩展,在交往过程中,人们可以克服和摆脱外界的不利因素,可以通过明确分工扩大自身财富,实现共同发展。当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符合如今国际形势,其希望最终发展出理想的人类社会条件,将全世界的人民联合起来,实现世界人民的互惠共赢。
从这一角度而言,两种思想虽然是对不同历史时空现实问题的对应性答复,但二者具有内在的共通性,它们本质来讲,都寄托于人类社会的美好未来。虽然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时代特征,但是两者都是站在全体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立场上,在考量人类社会未来发展路径的过程中寻求全体人类的和谐自由。[14]
四、“人类命运共同体”对马克思“真正共同体”的超越
十九世纪中叶,马克思等人提出“真正共同体”的伟大理想,但受到当时生产力的约束和限制,无法实现。二十一世纪以来,在跨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网络技术的不断革新下,人类社会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地球村”。但个人作为国家主体而存在于世界里,在全球化交往中会发生矛盾和冲突。特别是新冠肺炎爆发以来,全球范围内陷入了动荡,如何挖掘共同体思想,以一种整体性、共同性的视野来看待当今社会,持续推进全体人类的共生共存,是全世界面临的难题。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理论品质就是与时俱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来源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并在其基础上进行创新性发展,实现了超越。
(一)践行程度超越:从设计蓝图到方案实现
马克思所寻求和建立的“真正共同体”并不是乌托邦式的幻想,是具有实现可能性的理想,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和世界性普遍联系的基础之上,它描绘了未来社会发展的美好方向,指出了社会形态更替的必然性。“真正共同体”作为一种发展追求,需要经历一定的过程,并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实现的。它并未提出具体的实践方案,需要一代代人进行探索。但“人类命运共同体”拥有相对具体的实践方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同时以“一带一路”和“亚投行”为实践平台,站在全人类的立场上,凝聚世界各国共同利益,不照搬任何国家的发展方式,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合作原则,让不同种族、信仰、文化背景的人共同享有和平发展环境。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发展新的国际秩序,通过多种方式来加强经济建设、合作以及共赢的目标,“一带一路”的相关建设工作,全面加速新时代的世界合作,这也是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实践策略。
在总体规划上,马克思“真正共同体”的实现具有长期性,很难立即实现。但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基于目前的国际形势,适时提出的现实方案,是可操作的,是中国为了迎接全球性挑战,实现各国共同发展并采取行动的新方案。[15]
(二)发展模式超越:从单一模式到多元模式
马克思提出共同体在变化的过程解析,分析人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和根本应对方案,但共同体作为马克思观察和研究人类历史,论述未来发展的规律,其概念应该是覆盖多领域、多形态和多层次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实现了多领域、多形态和多层次的设想,以追求人类社会整体稳定与共同发展为主要目的。
在政治领域,建立平等相待、互相尊重的政治共同体,尊重其发展方式和选择权利,坚持对话不对抗、结伴不结盟的合作方式。在经济领域,建立创新开放、互利共赢的经济共同体。在安全领域,建立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共同体。在生态领域,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共同体。依靠国家、地区等相关命运共同体的综合发展进程,体现在领域构建的递进性和层次性。同时,根据时代的发展变化,及时将人与大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和虚拟世界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适时补充。[16]
(三)思考角度超越:从理论批判到共生共赢
虽然“真正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都是对未来社会前途命运、发展前景的思考以及对未来社会人们共同生活的联合体构想, 但两者对共同体内部成员的性质要求上却存在着显著差别。
对比可以发现,后者更注重和谐共生。在新时代,对于不同性质国家之间存在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制度差异,要以“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态度走对话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交往新路,在差异中谋求共同发展。[17]对于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共存的局面,即使各个国家制度和意识形态不同,但应勇于承担全球福祉的职责,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出自己力量,实现共享共赢。人类命运共同体以极大的包容性深刻把握国际形势,实现了思维方式的当代转化,有利于推进人类自由而全面发展终极目标的实现。[18]
作为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现实路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真正共同体”的时代践行。因此,在研究过程中,不能轻易断裂二者之间的联系,否则就是否定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基础。同时,如果认识不到他们之间的承继,就会很容易跳过“人类命运共同体”对马克思共同体的发展贡献。需要看到二者之间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时,准确把握两者的辩证统一关系,才能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开展深度研究。
人类命运共同体可以说是作为迈向马克思“真正共同体”的一条过渡路径,“人类命运共同体”付诸实践的基础在于人类共同利益的实现,但并非简单地否定国家利益,它强调在肯定各国实现自身国家利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寻求各方利益公约数,实现各国对公共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尊重与回归。[19]通过“一带一路”经济带、打造“周边共同体”、帮扶各发展中国家等等来创造经济繁荣和文化多姿,为实现“真正共同体”夯实基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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