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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国有馆藏中的土司文物精品考察述略
【摘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位于中国西南边陲云南省西部。明清以来,今天的德宏区域内曾先后出现了十个以傣族为主的土司地方政权,在五六百年的土司制度下,遗留下了大量的土司文化实物。本文在对德宏国有馆藏文物中的土司制度文物进行比较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对其中比较重要的几件精品文物进行深入研究,阐述其在德宏地方土司文化研究中的重要学术价值,并从文物“活化”利用的角度提出保护利用对策建议。
【关键词】国有馆藏;土司;文物;考察;述略
一、德宏土司制度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土司制度可以溯源到正式将云南纳入中国国家行政版图的元代。在唐、宋朝的南诏和大理国时期,德宏地区曾先后属于南诏的永昌节度管辖,和大理国永昌府与腾冲软化府的金齿部地。13世纪中期,蒙元王朝为了打破征伐南宋的僵持状态,施行自西北南下云南的“斡腹之举”,从甘肃南下度过金沙江,自滇西北攻灭大理。在大理平定后继续征讨金齿百夷地区,进而征服了整个云南。元朝初期,对云南的治理,以澜沧江为界线,将云南分为靠内的“爨区”和靠外“僰区”,在“僰区”摆夷也就是今天傣族的先民聚居的地区,均施行土官“羁縻”制度。此即,毛奇龄在《云南蛮司志》所说的“夷人分爨僰,爨属郡县,僰属羁縻”。[]明人在《百夷传》中也记载了这段历史:“元世祖自西番入平大理,平云南,遣将招降其酋长,遂分三十六部、四十八甸,设土官管辖,以大理金齿督元帅府总之,事有所督,则委官以往,冬去春来。”[]正如江应樑先生所说此种土司羁縻的创立,实为一种怀柔的政治制度。1261年,元王朝开始在金齿百夷地区设置安抚司,标志着元王朝在滇西百夷地区开始推行土司制度。元末明初,以今天德宏州瑞丽市为中心的麓川傣族部落开始崛起,元明中央王朝与麓川思氏傣族部落进行了上百年的招安、归顺再到反叛的拉锯式的“博弈”。直到十五世纪中叶,明正统年间爆发了“三征麓川”之役。明王朝举全国兵力,通过三次较大的征伐彻底解决了滇西地区麓川土司的割据问题,并进一步加强对德宏地区的管理,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析解麓川,重建土司”以为藩篱,即“遂划所光复邻缅边地,分封诸有功随征将吏,屯兵垦殖,治理边民,保卫国防。当时受命边官,均系任职终身,世袭罔替,迄今数百年,作边民牧”[]明王朝在“三征麓川”后撤销了麓川平缅宣慰使司,而以陇川宣抚司取而代之,将以今天德宏州梁河县为中心的南甸土州和以盈江县“为中心的干崖长官司升级为宣抚司,增设了芒市长官司。天顺年间,从干崖分出干崖宣抚副使,常驻守盏达。万历年间,改遮放宣抚使为副宣抚司。增设了勐卯安抚司及勐板千夫长两个土官”[]。清代乾隆年间,又在陇川境内增设户撒和腊撒两个阿昌族的长官司,并进一步将芒市长官司升级为安抚司。至此,今天德宏州境内先后出现了十个土官,并一直保留到新中国建立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德宏傣族地区和平协商土地改革之后才被彻底废除。
二、德宏国有馆藏中土司文物精品考察
德宏土司制度类的文物主要有土司印章和近现代土司遗留下来的一部分生活及精神信仰方面的实物及有关的告示、票据、文书等历史文献档案资料。此外,还有近现代盈江土司与辛亥革命腾越起义,和土司刀京版建设地方有关的部分文物,主要有新城银庄银票、中华奖、干崖宣抚司护照刻板等文物。因种类繁杂,数量较多,本文挑选了其中较有代表性的几件文物简述如下。
(一)陇川宣抚使司印章
陇川宣抚司其治所位于今天德宏州陇川县城子镇,管辖范围包括今天德宏州的陇川县、和瑞丽市部分地区,“陇川宣抚司首置于明正统九年(1444),经历了明、清、民国,延续500余年,一直由多氏土司世袭传承,期间该土司德馨边圉、镇守边陲认真履行朝贡义务,担负着守土靖边的职责。陇川宣抚司印,系清乾隆十九年(1755)十二月,礼部制造并颁发给陇川土司的官印。此印为黄铜材质,印面为正方形,边长8,厚2,圆柱形钮高8.5cm。印文为满汉篆书刻字。印面右侧汉文:陇川宣抚司印,悬针篆体,阳文,直书;右侧满篆文,直行,意与汉文同。印背右侧铭文:礼部造陇川宣抚司印,刻字楷书;左侧镌有满文,意与右同。印体右侧铭文;乾隆十九年十二月;左侧铭文:乾字一万一千八百七号,均为刻字楷书,阴文”[]。元明以来,封建中央王朝在德宏推行土司制度,先后在德宏设置了大小“十土司”。为强化德宏少数民族地区的封建统治,巩固土司的地位,中央王朝给受封的土司颁发印信,以示土司地位和权利的合法性,籍此强化其统治。部分保存下来的土司印信,既是中央王朝统治管辖德宏地区的物证,又是今天研究封建土司制度和德宏历史上与中央王朝关系的第一手材料。是研究研究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土司制度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经鉴定为国家二级珍贵文物。
(二)新城银庄银票
新成银庄银票系原干崖宣抚司第二十三代宣抚使刀安仁为振兴民族经济,发展地方实业于光绪三十三年八月(1907年9月)所发行的地方性纸币—银票,原由刀氏土司后代收藏,后收归国有。
新成银庄系刀安仁于清光绪年间仿内地银庄设立于今盈江县新城乡干崖土司治所。银票采用当时最新的胶版印刷纸,即旧时俗称的道林纸制作,系刀安仁委托当时的日本大江银行印制,计有:纹银十两、五两、一两三种票面,票面基色分呈墨绿、淡紫、橙黄等三色调。银票正面以卷草花卉纹饰为边,花卉纹饰向内延伸,缀连有展翅飞鹿、蝙蝠,雄狮脚踏地球,土司头像等图案,纹饰繁絮,款式精美,制作工艺极佳。
(三)巴利文象牙经书
清巴利文象牙经书系德宏傣族南传上座部佛教典籍,原由干崖刀氏土司家收藏,后收为国有藏品。此类经书傣语称“莱过”(音),“系用象牙切片后仿贝叶样式精心磨制抛光后并采用生漆、紫胶、烟垢等混合物书写经文,传世者极罕见,故弥为珍贵。该经书长54,宽8,厚约0.1cm,由封面、扉页、封底及正文组成。封底、封面为木制,尺寸较正文稍大,其中封页表面雕有精细的花纹图案,由莲瓣、卷草、缠枝、连珠和宝杵花等纹饰组成,线条鎏金,富丽堂煌。扉页表面鎏金一层,地纹为满花,间以莲瓣、卷云纹饰。正文十三页(片),长条形,状似贝叶,乳黄色,象牙片制面,,制作精细。行文横书右行,字体黑色,线条均凸起,圆润流畅”[],且有光泽,推测应是以生漆、紫胶及烟垢等混合物溶解为液体后采用管状物漏滴书写而成。经考证,该经书系巴利文写成,内容尚不能识别,有待进一步的考证翻译。
(四)民国南甸宣抚使司供养玉佛
民国南甸宣抚使司供养玉佛系采用玉石整体雕琢而成,玉质莹润。佛像通高15厘米,佛像高14厘米,底座高1厘米。呈正跏趺式,磨光式肉髻,开面饱满,深眉细目,高鼻浅唇,双耳垂肩;身着袈裟,右肩袒露,衣饰细条深细流畅,双腿盘坐于一小平托上,右手做指地印。双腿前有一圆形凹槽。佛像所坐平托上刻有“民国丙寅年十月吉旦”(1926年)字样。
(五)20世纪土司用印花花鸟瓷盆
20世纪土司用印花花鸟瓷盆,尺寸:通高7.8厘米,底径24厘米,口沿内径23厘米,口沿外径25.5厘米,厚0.6厘米,重1733克。盆口,直腹,平底,盆身有三个半环形耳。该瓷盆满施白釉,口沿外圈描金,盆身印花烧制有花鸟图案。一侧有描金文字:“花鸟最多情句”,“丁巳年夏于珠山客次洪兴作”。据有关资料显示洪兴氏为清光绪至民国年间浅绛彩花鸟绘瓷名家,其人不著于史。
(六)清代鲨鱼皮鞘武馆佩刀
清鲨鱼皮刀,尺寸:通长83,柄长16.5,刃长50,刃宽3.5cm,重825克。该刀采用铁质刀身,灰褐色,单面开刃,宽刃,平刀头,弧刃略成弓背状,刀身接入一椭圆形铜质刀护内,下接木刀柄,刀柄末段为一镂空雕花的铜柄头。弧形木包鲨鱼皮刀鞘,木壳外贴古铜色鲨鱼皮,鞘口、鞘尾各有一镂空花卉纹的方形铜铛,鞘身为两道雕花铜箍。该刀为典型的晚清时期中上级武官所用之佩刀。
(七)20世纪土司用银镶嵌象牙筷
20世纪土司用银镶象牙筷,一套16件,尺寸 :通长25.7,筷顶径0.6,筷底径0.5cm,重179克。该套象牙筷,为淡黄色,质地细腻,系采用亚洲象象牙磨制而成,单件为不规则的细圆条状,由琢磨为小球状的筷顶向筷底逐渐变细,筷顶、筷底均做包银,筷身有竹节形银箍一道。两根筷子之间用银链相连。保存完好,小部分筷顶包银脱落,银链缺失。此套象牙筷应为当时土司所用之物。
(八)民国26年10月10日南甸宣抚司凭据
民国26年10月10日南甸宣抚司凭据,尺寸通长50,通宽50cm,重5克,该凭据系棉纸质,文首“凭据”二字压印南甸宣抚使司印章一枚,立据人为南甸宣抚司龚绶(第二十八代土司),事由是:龚绶庶母提出用度不敷,请求增加数十箩租谷,经商议在前龚绶与兄弟龚绂分家拨给庶母养老田六百箩租谷的基础上,再将平场田(位于今梁河县遮岛镇东北部)四箩谷种的地交付龚绂管理收租以供庶母用度,双方约定此部分土地不得买卖、抵押,待庶母去世后任归还衙署管理。后标日期为“民国二十六年阴历十月初十日立”。此份文档对研究民国时期德宏地区土司制度,具有一定文献史料价值。
通过这一批土司文物精品以及对相关土司制度形成背景的简述,我们可以进一步明晰德宏历史上中央政府与少数民族土司之间的交流交往,同时也能看到土司的精神文化信仰和为国戍边的历史过程和当时的滇西土司社会的某些生活情况。
三、德宏国有馆藏土司文物保护利用的对策建议
德宏国有馆藏中的土司文物是历史上各民族之间交流交往交融和文化上通融互鉴的重要实物见证,是我国国家统一,各民族大团结,元明清以来中央王朝对德宏边疆地区实施管理的有力见证。这批文物对于讲好“德宏故事”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价值,应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给予进行合理的保护利用,特提出对策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对文物的整理研究及保护阐释。我州国有馆藏中的土司文物,因分属于各级文物部门和档案馆保管收藏,一直没有得到过系统的整理研究,应该及时给予系统整理。并结合整理的情况,加强调查研究与资料档案收集,开展系统性综合性的阐释工程。
二是加强科技保护,对文物开展预防性保护和修复工作。结合国家文物保护“互联网+中华文明”的要求,积极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对这批文物进行高精度的数字化模型采集为文物的展示利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加强展示利用,湖南、贵州等地的土司文化遗迹申遗成功过后已经带来了一波土司文化旅游的热潮。结合国家“以文塑旅 彰文兴旅”的要求加强对土司文物的综合展示和文化传播。
【参考文献】
[1]林文勋主编.民国时期云南边疆开发方案汇编[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3.
[2]江应樑.摆夷的经济文化生活》[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9.
[3]曾方,赵毅.德宏文物古迹与地方民族历史文化研究[M].芒市:德宏民族出版社,2019.
[4]李黎,赵毅等.盈江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名录(内部资料)
【作者简介】
朱尤科(1982—),男,汉族,云南宣威人,德宏州文物管理所(州博物馆)副所长、文博馆员,研究方向:文物保护与边疆民族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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