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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员现状及建议

丁俊
  
智慧医学·学术
2022年11期
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 四川成都 610036

摘要:目的:探究当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员的现状,并分析总结出对应的策略和建议。方法:通过对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新上岗人员培训;对辖区各签发机构的签发人员、盖章管理人员考试考核,同时将成绩纳入每季度质控考核;举办一年一次年度培训;组织参加省、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采用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培训强化。 结论:提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总结应对策略和建议,对于提升管理人员水平和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员;现状;建议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二孩出生率的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知晓率、使用率逐年提高,《出生医学证明》影响力和法律效力日益加强,对规范出生人口登记,依法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范围和涉及领域越来越广,《出生医学证明》是进行户籍登记和申请移民的必备文件之一;公民身份证部分信息资料即取自《出生医学证明》其中身份证18位号码中8位号码是凭据《出生医学证明》提供编制的;作为原始的出生凭证,《出生医学证明》已成为儿童接受保健服务、入园、入学、社会保障等多个环节的必备文件;法律上血亲关系的旁证,甚至在涉及青少年犯罪的重大案件中,成为确认真实年龄的重要参考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管理机制逐步健全,国家、省、市各级陆续下发相关文件,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环节,有效促进相关工作的管理力度。各助产机构能够及时学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文件并落实到位,并有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母婴保健法律证件工作,建立健全证件出入库、保管等各项制度,重视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工作,大力宣传《出生医学证明》法律效力及作用。根据本市“成卫计办〔2018〕70号 关于印发成都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本辖区的《出生医学证明》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针对工作中出现问题不断调整完善,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三孩出生全面放开,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我国对外交往日益频繁,国内公民在境外生育和外籍人口在我国境内生育数量大幅度增加等,这些因素会给《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户籍人口登记工作带来了一些复杂情况。为此,《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面临的新问题,要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要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值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员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一、《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员现状

1、《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不健全:

助产机构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不重视,个别机构的人员管理,由于种种原因难以有效执行,甚至部分机构未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导致《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未切实落到实处,存在不合理。如签发、盖章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个别单位因为分娩量逐渐减少,签发、盖章管理人员同时兼有其他临床工作,在实际签发时,本应该由两人完成的签发工作,结果由一人来完成,一名签发人员即签发同时又盖章,造成签发不规范,这样一来,由一名签发人员办理的出生证容易导致违规、违法签发,满足了使用假姓名的产妇以及提供不真实信息的患者家属,直接威胁到医疗安全,增大了医疗风险。加大了社会对医疗机构的负面影响,造成不好的结果。

2、《出生医学证明》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本辖区共有十一家助产机构,其中一家综合性机构安排的是法学、医师作为签发、盖章人员;一家二级机构安排是学习管理的人员签发出生证;二家机构安排为非医学背景人员签发、盖章;其余七家助产机构安排的是护理人员,其中包括从临床科室退下来受机构照顾的护理人员等。(1)个别签发、盖章人员由于没有医学背景,在办理出生证时会因为缺乏专业术语、解释不清楚,造成产妇或家属不理解、质疑,甚至投诉;(2)从临床科室退下来受机构照顾的护理人员,认为办理出生证简单,不能正确认识其法律意义,不能正确掌握规范签发的原则及特殊环节的注意事项等;(3)其他护理人员,签发、盖章同时兼有临床工作,由于每周签发、盖章时间有限,不熟悉规范签发的流程及补发、换发所需要准备的资料等,造成产妇或家属准备的资料正确,工作操作流程繁琐,让患者及家属多跑路等,直接影响到不能办理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给实际工作造成很大困难。

3、《出生医学证明》宣传力度不够,人员培训欠缺。个别签发机构对《出生医学证明》宣传力度不够,不能让群众及时了解到《出生医学证明》的意义、重要性和及时申领、提前为新生儿取名等事宜,使《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不够顺畅;各签发人员缺乏相关知识培训学习,在签发和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管理上的漏洞等。

二、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建议

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各签发机构需要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重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应稳定《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人员队伍,按照本市2018年12月26日制定的文件“成卫计办〔2018〕70号 关于印发成都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精神要求,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工作规范,签发机构配备应与《 出生医学证明 》服务人数相匹配的签发人员、盖章人员,维持正常的医疗次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中的不规范现象和随意行为。

2、对所有新上岗人员均应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培训及考核,合格者方能申请工作权限上岗服务,按照工作规范录入相关信息备案并上报上级部门,如有人员变动,需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机构人员变更申请表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提高《出生医学证明》人员素质,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签发人员、盖章人员培训学习,加强国家、省、市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培训,每年举办一次年度培训,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相互交流,进行个案讨论;组织参加省、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培训强化,达到提升管理人员水平和能力,让《出生医学证明》更好服务于社会大众。

4、加强宣传力度,加强人员知识培训:在孕妇学校、分娩病区、签发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置清晰全面、图文并茂的宣传栏,宣传内容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所有签发不设置前置条件;发放宣传折页,做到全覆盖并有记录;孕妇学校应安排相关授课内容定期宣讲,提高《出生医学证明》首签率。 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个环节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 宣传工作。使群众充分了解其作为“人生第一证”的重要性。

5、制定质控标准,加强每季度质控考核,认真落实《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要求,落实质控中签发人员、盖章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国家政策相关文件、理论知识等掌握情况的闭卷考核工作,将考试成绩纳入质控考核;同时将《出生医学证明》宣教工作纳入质控,落实好在孕妇学校、分娩病区、签发窗口等人员在各个环节的宣传工作。确保出生证宣传所及内容信息准确,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及时有效提高《出生医学证明》领证率等。

三、结论

《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涉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签发机构都应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层层把关,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力求出生证发放真实、正确、及时、减少医患之间的矛盾,以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为此,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员培训学习,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工作规范执行,提高人们对医院的满意程度,为医院树立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公安部文件.卫妇社发【2004】319号.

[2]卫生部文件.卫妇社发【2009】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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