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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老年人幸福感提升路径研究
——以泸州市为例
摘要:居家养老仍将是我国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主要养老模式,因此急需探索一种新型的居家养老模式,弥补传统居家养老模式的不足,满足我国老龄化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提高老人幸福感。对此,泸州于2019年承接中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开始创新实践四种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相关模式。为进一步推进泸州市改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升老人幸福感。建议实行全面照护,完善服务内容和精准度,提高老人幸福感;聚焦技术合力,加大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力度,提升老人养老便利度;汇聚各方资源,构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老人满意度。
关键词:泸州市;社区居家养老;全面照护;幸福感;智慧养老
近年来,“社区居家养老”因能同时兼顾居家养老与获得社区养老服务而逐渐被中国老年人所认同、接受。其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即演变为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核心、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社会化专业服务与非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其主要服务模式是由社区提供有偿或无偿的上门居家照顾和短期的托管、饮食等托管服务。截至2022年,泸州试点此项政策施行2年有余,学界、政界尚未有此方面的研究成果。目前,学界、政界对我国老人养老需求的总体维度和全面照护内容已基本形成共识,可划分为日常生活供养、护理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抚慰四大领域。就目前而言,泸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还存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服务整合有待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效能有待提升;社区居家养老中技术手段嵌入、融合欠缺,智慧养老尚未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投入不足,服务内容缺乏针对性,供需不平衡现象突出等问题,为此需要不断创新实践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实现养老服务必然由日常生活起居的照料转向日常生活起居为基础,医疗服务、精神慰藉等为重要内容的全面照护。不难看出,提高社区居家养老质量,拓展服务广度和深度,提升老人幸福感,是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未来发展的方向。
一、实行全面照护:完善服务内容和精准度,提高老人幸福感
总体而言,泸州市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对小区、社区和政府提供各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评价处于中上水平,但需要进一步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质量,进一步完善相关服务体系,充实服务内容,强化服务针对性,通过构建全面照护来提高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实现全面照护是现阶段泸州市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必由之路,为此可以从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上着手,构建全面照护的养老体系和精准服务的养老服务制度。首先要完善助餐服务、家政保洁服务、日间照护等基础性服务,满足老人基本需求。以助餐服务为例,建议建立更多的助餐点,持续增加集中用餐和上门送餐服务建设力度,满足老人多样化需求,提高送餐效率。为此,助餐点选择上要靠近老人居住地,就餐要方便快捷;饭菜价格要充分调研,考虑到不同收入和经济条件的老人消费水平,价格实惠;饭菜口味要充分结合就餐老人身体状况、个人口味,糖尿病、三高人群的饮食应当以清淡为主,同时开设必要的专餐供应和专门窗口,提高助餐服务利用率和服务效率。
其次,大力发展社区医疗保健和护理服务。一是加大家庭病床的供应量,降低收费标准,解决经济困难和五保户群体就医难的问题。二是建立增加社区医院老年科室数量、人才和药材器械储备,建立老人健康档案和定期医疗服务制度,实现医疗联系常态化,提高医疗服务及时性,完善上门治疗、康复理疗、上门配药送药、定期体检、临终关怀的等服务,为老人提供便利快捷有效的医疗服务;三是重视老人健康保健预防和指导。可为社区老年人开展定期健康和养生知识讲座,丰富其健康知识,提高其康养保健意识,提高老人健康水平,延缓老人进入中度照料期和重度照料期的时间;四是要增加对失能、半失能和失智老人的生活照护时间、频率和照护内容,如每周进行一次褥疫护理服务、两天开展一次按摩服务,三天开展一次家政清洁服务等等,保障老人基本护理需求。
再次,加大心理慰藉服务供给。结合调研情况发现相当部分,尤其是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独居的老人容易滋生负面情绪,出现孤独、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为此需要通过社区康乐服务等进行调节舒缓,加之心理疏导服务需要较强的专业性,因此可专门新增老年心理干预服务项目。可通过心理知识讲座、宣传栏、小区喇叭等形式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进行普及宣传和疏通,强化对老人心理疾病的预防和控制,通过定期心理问题疏导服务,对消极情绪进行心理辅导、康复治疗,缓解心理疾病,提高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指数;定期组织志愿者、学习日本建立“友爱访问员”制度等,免费提供上门聊天,摆家常等服务,为老年人排解寂寞,建立完善老人沟通交流平台,组织成立老年志愿者协会、文艺演出组织等,便于老人之间互相交流,互诉家常,有效解决老人精神慰藉问题。
最后,提高老人需求满足服务的精准性,推出各种个性化服务。建议结合“需求层次理论”、“全面照护理论”等,根据老人年龄、性别、配偶情况、子女情况、残障程度经济状况等标准,提供相应的居家服务。如对失能五保户老人,可由基层政府与有医疗照护条件的养老机构签署协议,通过政府补贴与自费相结合实行定点养老;对半失能五保户老人,可由政府统一购买基本服务,由专职专业护理员和设备提供长期上门服务;对生活完全能够自理的空巢老人,可组织专业护理员和理疗设施实行定期康养服务。
二、聚焦技术合力:加大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力度,提升老人养老便利度
智慧型养老是在操作流程上区别于传统养老模式,依赖现代互联网技术和专业设备,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平台整合反馈供需信息来提供养老服务的全新养老方式。如今,智慧型养老模式已经在上海、北京等城市推行,且效果较好。但受老人文化教育程度、经济情况和对智能设备接受能力等因素的影响,智慧养老也面临着智能操作设备和程序复杂,老人和护理人员不熟悉智能设备操作,智能设备引入不足、使用率低等问题。
为此,一是要提高老人智能设备使用能力。首先,建议智能设备设计商、制造企业和软件开发商,在设计智能设备软硬件时充分考虑老人知识文化水平、对电子设备的接受能力和视力等实际情况,开发设计操作简单,功能齐全的智能软件和智能平台,提高用户体验感和操作便利度;其次,还可以加强智能平台、社区、老人三者之间的联动,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每个社区、每个小区有会使用专业智能设备的服务、宣传和引导人员,同时加强对老人进行智能设备、软件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并在不断指导老人使用智能设备的过程中,收集使用中的问题和建议,发挥中介和桥梁作用,及时将问题和意见反馈给制造商和设计商,进一步简化使用程序,优化智能设备的软件程序算法;最后,加强与本地智能设备开发制造企业间的合作,孵化智能设备开发、使用人才。
二是要将智慧养老运用至全面照护和人文关怀上。通过现代互联网技术和5G信息技术、VR、AR等,为老人提供便捷、高效、高水平、低成本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是建议泸州市政府统一采购智能设备,降低智能终端设备价格和安装收费使用标准,并批次配备至全市各社区服务中心。同时,结合老人经济情况,对低保户、五保户、失能老人等群体进行免费发放手机、紧急求救器等智能终端设备。二是整合智慧养老服务内容,提高智能设备服务面。将日常生活供养、护理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抚慰等领域服务内容整合至智能终端设备,实现一键点单。三是建立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数据共建共享机制。建议由社区、街道、区县政府统一收集老年人信息,建立个人档案信息库记录,并导入县(区)、市级政府养老服务信息大数据平台,方便老人档案管理和使用;优化完善信息平台功能,实现业务在线查询、在线办理、审批、档案资料管理全流程一网办理;建立泸州市养老资源信息大数据库,在确保用户隐私信息安全性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人社、卫建、医保、民政、医院、保险公司、物业、商超等机构和平台实现数据共联共享;根据已有信息采集分析不同老年个体服务需求,有针对有侧重的满足老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三、汇聚各方资源:构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老人满意度
对各级政府而言。一是要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和金融政策扶持力度。中央可适当增加财政预算支持全国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地方政府要持续增加投入养老服务的资金,单独列项,专款作用,逐步形成社区居家养老财政资金投入稳步增长机制,维持经费来源的稳定性和经费使用的确定性;泸州市要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相关行业和市场主体的政策和金融支持,保障相关市场主体正常运行。对服务质量好、客户评价高的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给予资金补助与物质奖励,保障其有序经营;通过增设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提供资金支撑;发挥福利彩票公益作用,将部分募集金用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和开展工作;在税收上给予参与主体优惠减免的同时,给予房租、水电等方面以优惠,减轻服务机构运行成本压力。
二是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各项体制机制。首先,健全与泸州市情相符合的规章制度和地方标准,不断完善、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形成覆盖生活照料、健康理疗、医疗服务、经济支持、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制度体系,对市场主体参与、家庭照顾、精神支持、资金筹集、服务标准、服务细则、职责要求、失信惩处等作出明确规定,用规章制度和地方规范推进泸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稳步推进,为泸州市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法理支撑和政策保障。其次,泸州市政府要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机制和负面清单,建立全方位市场监管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核、督查,从而保障市场的公平性,以及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真实可靠性。
三是建立多元主体共商共治共建机制,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居家养老行业。首先,要着力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网络,激发社区、物业、社会团体组织等多元主体潜能,初步构建以县(区)政府为主导,社区、物业企业为服务平台,多方合力共建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其次,政府决策制定以及各项政策法规的出台应当发挥多元主体的协同作用,由政府制定政策时一家“唱独角戏”发展为多元主体建言献策,各类市场主体、服务供给主体、需求主体共同参与政策制定和监督政策执行的良性发展格局,做到社区居家养老政策的制定既能高度切合老人实际需求,具有可行性,又能激发各类参与主体的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热情,及时发现政府政策的优缺点,助力政策的改进、完善和宣传。再次,激发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建立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反馈评价机制。在建立社区居家养老大数据信息平台的基础,对服务供给主体,如社区、机构、医疗服务单位、护理人员等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服务效能进行综合性评价,并将评价考核结果反馈至用人单位,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依据,保持其参与积极性和工作热情;鼓励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社会团体参与泸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降低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行业门槛。最后,充分发挥西南医科大学医养结合平台功能,通过校企合作,不断培养专业护理队伍,通过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和创建时间银行等举措不断拓展志愿服务队伍。同时,除探索常态化开展志愿者和社会人员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培训机制此外,还可投入专项资金助力服务人员专业化的培养,充实专业化队伍,为我市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不断满足老人日益增长的日常护理和医养需求。
社区居家养老中老年人幸福感作为衡量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指标,是涉及养老服务资源的系统性工程。提升社区居家养老中老年人幸福感的意义在于可以符合老年人的心理需求,解决老年人对养老机构需求大、要求高、增长快与社会养老机构少、服务欠缺、增量少、质量差之间的供需矛盾;可以在减轻家庭养老负担,扩大社会养老效应的同时提高养老质量;在解决政府压力的情况下,提高养老保障程度和社会公平的实现,从而为完善国家养老服务寻求到强有力的社会道德、经济、法制以及系统的制度体系的支撑。为此泸州市要紧扣国家让每个人拥有健康、幸福、美满的老年生活的主旨,通过有效整合资源、智慧养老完善服务内容和精准度等举措,改善传统养老服务模式资源不足的问题,满足老人的多样化养老需求,提升老人幸福感,构建和谐、幸福的醉美泸州。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课题批准号:RK202210)系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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