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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共创理论视角下司法警官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

余训锋 敖天翔 蒲海军 张金 杨巧玲
  
卷宗
2022年32期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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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基于价值链以及价值共创理论,将人才培养的过程置于社会产品的消费者与生产者共同创造价值的活动规律加以分析,提出职业教育中存在的宏观与微观价值链条,探索价值链的优化整合、运行对接以及相关主体良性互动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阐述宏观与微观的价值共创原理,论证推动新时代司法警官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价值共创;司法警院;职业教育; 路径选择

一、价值链的基本理论

哈佛大学迈克尔·波特(Michael E. Porter)教授曾针对竞争优势的问题进行了“价值链”的研究。 他在其著作《竞争战略》中提出,公司企业作为产品生产者,其生产经营活动都是围绕着作为产品消费者的顾客来创造价值。产、供、销等活动构成价值创造链的主链,或称之为基本活动环节,原材料采购、技术研发、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等活动构成辅链,或称之为辅助活动环节,主链和辅链共同构成公司企业的价值链[1]。“价值链”分析理论认为,虽然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在其内涵特征上不相同但是它们之间也有相互联系,共同在价值链运行的动态过程完成着价值创造。这可以阐释为,价值链上的各种各样生产性和经营性活动都或多或少地会影响到公司企业价值创造的最终实现;价值链上的各环节的活动相互关联,其中的任何环节都是必不可少的,每一个环节的运行情况和质量如何不仅关乎其自身生存与发展,也会对其他环节产生波及影响,并对整个价值链运行和质量管理产生影响[2]。

二、价值共创的原理

Ramaswamy 和 prahalad 在《未来的竞争》中将“价值共创”作为企业发展与生存的指导思想,并对价值共创的原理进行了整体分析与阐释,指出消费者与生产者是构成价值共创体系的重要基础和媒介。从生产者价值共创视角出发,产业发展是产供销等多种基本活动在顾客需求、市场诉求的基础上,实现价值创造的基本过程。如果将生产者的价值共创过程融入现代职业教育中,职业院校的职业能力开发、职业知识传授与职业意识培养便构成了价值创造的基本环节,能够为学校提高受教育者的从业能力、人文素养及敬业精神提供帮助。而从消费者的价值共创出发,消费者能够通过他人联系和媒体平台,形成知识交流、产品体验及信息分享的价值。因此在产品价值创造上,消费者的体验价值能够为企业更好地满足顾客诉求、提高产品效益提供支持和帮助。因而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企业的知识交流、信息共享及产品体验过程便集中体现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资源配置等辅助活动中,可以更好地优化人才培养的价值创作机制[3]。

三、职业教育中的价值链分析

在职业教育实践中价值是如何产生的?根据价值链理论的观点分析职业教育中的价值链应该分为微观与宏观两个层面。

从宏观上来看职业院校是培养职业人才的教学场所,也是一种具有教育专业性的社会组织。由于它培养的职业人才输出给社会各级各类部门企业,因此,从价值链理论来看,职业院校也具有生产组织的一般特征属性,它的“产品”就是技术技能型专业人才,而“产品”的价值就是附着于学生个体的劳动岗位专业性技能和工作实践的发展能力。职业院校内部的教育教学过程是职业人才培养的价值创造过程,按照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实际,可以分析出职业学院“价值链”。在这个过程中,教育教学基本活动和教育教学辅助活动形成的价值创造链条,职业院校作为职业人才供给方,向职业人才培养的需求方所展现的是这一价值链的外在影响力和自身生命力。

但是实际上,学校与教师的主要收入来源源于学生,学生是学校所有教育教学活动的直接受益者与教育教学活动的消费者。从微观角度来看,当前的教学模式中教师担任教育教学活动的创作者和生产者的角色,学生成为教育教学活动的消费者。教师通过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将相关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养与价值观念传授给学生,学生通过学习掌握相关知识技能和体验。

四、司法警官职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司法行政系统所属的大部分司法警官职业院校,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与行业对接不紧密、系统内认可度不高、就业前景不明朗、服务行业能力不强、社会声誉和影响力较低等共性的问题。当下司法警官职业教育的痛点堵点与这类院校在办学上存在的困难困惑密不可分,在国家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和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历史关口,克服司法警官职业教育的弊端尤为显得紧迫。具体而言,需要正视的有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

(一)办学方向亟待明确。一方面司法警院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因自身经费短缺问题,盲目扩大招生规模,造成师生比不断下降,专业设置不合理,导致“警”味逐渐丢失,淡化了警校的自身发展的特色;另一方面在培养教育的过程中没有切实满足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实际需求,基本还是照搬普通本科院校的人才质量标准、培养模式以及评价标准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诸多努力,都还停留在“自娱自乐”。

(二)治理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属于公务员性质单位,体制机制问题导致内部管理行政化机关化气息浓厚,办学动力与活力不足,与现代高校治理的模式存在较大程度脱节。尤其是内部激励制度单一且不够完善,教师职称晋升和学历提高的内生需求不高,校内教师也缺乏去行业历练的内在动力,不能有效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教育理念有待更新。司法警官职业院校对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的研究和学习相对落后,教学改革推进迟缓。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没有先进的科学的教育理念支撑,学校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自然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虽然升格高职以后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司法警官院校整体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都有了较大的提升,但它们多数是在原中专学校单独升格或者合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高职院校,其办学理念、管理观念、教学模式等较多地受到原有观念和习惯的束缚,与现代高职教育理念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五、价值共创理论在司法警官职业教育中的启示

根据职业教育中的价值链分析结果,可以清晰看到教师与学生之间,院校与行业之间的价值流向(见图1),教师为学生提供价值服务,院校为行业提供价值服务,同时教师被院校雇佣,学生被行业雇佣,本身也是价值的生产者与消费者关系。而需求共创的底层逻辑就是打通价值流动的逆向回馈道路,让整个价值系统更加高效快速的流转起来。

对于司法警官职业院校而言,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都是学院价值没有充分发挥,在价值生产链上出现脱离消费者需求的问题。而解决方案完全可以使用价值共创理论的方法,将原本需要内部人完成的价值生产活动交于一部分外部人或是鼓励消费者参与,将其引入生产领域,由于消费者了解自身需求,在具备选择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激发创意、更高效地满足消费者需求,以此来提高创造价值的能力。从宏观上来讲,“职教20条”提出“双元”育人、多元办学等思想,其精神内核与价值共创理论是遥相呼应的,并且行业参与学院价值生产活动的不同,衍生出了非常多的具体方法。例如,企业订单班的办法就是行业深入到职业院校价值链中的招生环节,校企共建实验室与“双师型”教师培养就是行业介入到学院的软硬件建设当中。从微观上来讲,基于价值共创理论提高教学活动价值的方法与我们耳熟能详的参与式教学法、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在底层逻辑上也不谋而合。

六、司法警官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思路

(一)破除不对等关系和单一角色定位。从宏观角度看,司法警官职业院校尤其不能闭门造车自说自话,必须与行业深入交流、深度融合,对接行业,贴近实际,避免盲目发展。对于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要紧抓警字特色,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把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打牢“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底色,打好意识形态主动仗。对于非警务化专业,抓大放小更加积极的做出改变,更加积极的向行业学习经验,了解行业需求,密切与行业的联系,磨砺教师的专业技能和行业敏感程度。

(二)宏观与微观有机结合。既要积极推动学校与监狱戒毒系统司法局等司法行政单位相关交流沟通,更要将学校行业层面的价值互通传导到微观上的每一次教学实践中。没有全局的视野是不知道哪个细节是真正值得注意的细节,而每次具体的教学活动也需要教师能够拥有对于学院建设和行业交流的信息指导,把握好教学实践的细节。

(三)紧抓价值链核心环节。深入推进“三教”改革、“三全”育人,确保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科学。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数量规模,积极争取增加警察类专业便捷招录比例,同时加大与创新型、科技型现代企业合作力度,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为非警类专业拓宽发展前景。遵循法治人才成长规律,重思政、厚基础、强能力,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和结构,健全课程质量标准和课程动态调整机制,实施“课堂革命”,打造一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性的线下、线上、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和行业实践类新型课堂。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完善教材编写、审核、选用、更新、评价机制,建设司法特色教材、行业适用教材、校本专业教材。增强“人民教师 + 人民警察”双重身份意识,建立一批师德涵养基地,丰富师德师风教育形式。聚焦特色优势专业,通过公务员招录、“双一流”高校选调、高职称人员选调、面向基层遴选、合同制招聘以及柔性引进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领军人才。打通以系部为基础的现行组织架构,实施“平台 + 团队”、“项目负责人制”、“虚拟教研室”等多种新的组织模式,大力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按照“四个铁一般”“四有好老师”标准,立足“双师型”,一体推进教师培养体系、赛训体系和校本研修体系建设,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水平教师队伍[4]。

参考文献

[1]迈克尔·波特.陈小悦译.竞争战略[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7.132- 148.

[2]高健,周志刚,潘海生.价值共创视角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路径研究[J].中国电化教育,2020(02):1-7+29._

[3]刘艳.价值共创视角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思路分析[J].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38(03):57-60.

[4]周佳.关于司法警官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的对策性思考[J].中国司法,2022(03):106-112.

作者简介

余训锋(1982—)男,湖北监利人,研究生学历,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智慧安防、职业教育。

敖天翔(1992—)男,四川眉山人,研究生学历,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安防技术教研室教师,助教。主要研究方向:监狱安防技术、高等职业教育。

蒲海军(1993—)男,四川巴中人,本科学历,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务处教务员,助教。主要研究方向:计算机应用、高等职业教育。

张金(1998—)男,河南濮阳人,本科学历,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安防技术教研室教师,助教。主要研究方向:安全防范技术、消防工程。

杨巧玲(1995—)女,四川广安人,本科学历,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安防技术教研室教师。主要研究方向:安全防范技术、物联网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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