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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大监督体系 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刘宇
  
卷宗
2023年22期
华能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摘要:国有企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快速的发展,国有企业跟随着我国的发展实现了自身的快速发展,在国家一些政策的支持下,目前一些国有企业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支柱,承担着我国发展建设的重任。但是国企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了许多的问题,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在国企内部滋生,因此加强对国企的监督是非常重要的,通过构建大监督体系,能够保证我国国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忘初心,始终坚持着党的领导,帮助国有企业建立良好的发展环境与文化氛围。因此本文将对大监督体系推动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进行讨论。

关键词:大监督体系;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政府的扶持下,一批国有企业实现了自身快速的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支柱。要想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是必要的,构建大监督体系,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工作,能够优化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建设良好的内部文化氛围,让国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明确自身的目标,并且能够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国有企业内部领导体系的纯洁性。并且,我国对从严治党以及廉政文化的建设有着更高的要求,在我国党的二十大内容中多次讲到党建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对国有企业加强监督管理,也是我国党建的要求。在我国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我国总书记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强调了“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要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下,积极构建大监督体系,发挥政治“三力”的作用,提升监督效果。

一、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体系的必要性

(一)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首要任务

国有企业是在党的领导下的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以及建设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对国有企业加强纪检监督管理,能够使得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顺应着我国党建工作的要求,在我国的第二十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了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阐述了党建工作两个“永远在路上”,即“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和“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在二十大报告中明确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我国一直都对从严治党工作有着足够的重视度,在开展从严治党工作的期间,提出了“三不腐”等方略,我国国资委以及国有企业正在积极地顺应党的号召,优化党建工作,寻求自身的高质量发展。国有企业应当深入地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内容,落实党的建设的总要求,构建大监督管理体系,保持国企领导人员与党员的纯洁性,使得国企能够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国有企业是我国重要的经济支柱,涉及着我国许多重要的行业,例如建设、工业、能源等,对我国的发展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想国企发挥自身的职责,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发展,在党的监督下运营,在大监督体系的监管下,促进我国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1]。

(二)是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构建大监督体系,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是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国有企业是我国重要的经济支柱,在我国的扶持下实现了自身的快速发展,但是我国国企数量非常多,涉及着许多行业,国有企业的发展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一些国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甚至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政治思想出现了差错,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利用自身的权力满足自身的利益,对国企的发展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因此,对国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通过加强对国企的监督,能够促使国企自身内部管理的优化,提升国企内部的管理水平,使得国企能够更好地发展运营。同时通过监督体系的完善,能够避免国企内部出现贪污的现象,使得国企企业的干部保持纯洁性,国企始终能够在党的领导下发展,走正确的道路,最终实现国企的可持续发展[2]。

(三)促进业务活动中的廉政勤政

构建大监督体系,加强对国企的监督,能够发挥纪检监察事前防范的作用。通过加强监督管理,能够有效地对国企内部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使得国企能够在党的监督下运营,国企运行机制能够得到有效的完善。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能够纠正国企内部的不正风气,对国企的领导人员以及工作人员起到教育与提醒的作用,避免一些人员利用自身的职权来为自身谋利益,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同时,通过大监督体系的构建,能够将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到国企的业务运营中来,使得廉政建设能够深入到企业运营中的方方面面,纪检监察人员会与领导人员与工作人员进行深入的交流,有助于我国党有力地把控国有企业的经营发展。

(四)确立党在国企中的领导地位

国有企业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发展起来的为国为民服务的企业。国有企业在运营发展的过程中,应当明确自身的职责,全心全意为国家发展建设与人们生活质量提升而服务,而过国有企业要想发挥自身的职责,应当坚持党的领导,确定党在国企中的领导地位。确定党在国企中的领导地位能够帮助企业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对国企的发展以及经营活动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大监督体系的构建,能够保障国有企业在坚持党的领导地位,使得国企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贯彻党的方针。建设大监督体系,能够促使企业进行结构优化,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3]。

二、目前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对于国企的监督管理非常重视,极大程度上保证了国企运营发展的规范性以及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规范性,当前改制重组的方式已经在非常多的国企中开展了起来。而随着国企的不断发展,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国企依靠着自身的优势,自身的经营规模越来越大,就拿我国的建筑行业来说,较大的建筑企业很多都是国企,在市场经济不断变化中,行业内部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同时国企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竞争关系,并且随着新的项目与业务的开展,国企也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这些问题来自多方面,有国企内部原因引起的,也有外部原因引起的,因此需要加强对国企的监督管理,使得国企的业务活动与运营发展更加的规范。在当前对国企的监督管理中,监督体系已经发展出了雏形,但是完善性还有待加强,目前我国国企内部都会存在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也在发挥着自身的职能,但是随着国企不断的发展,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无法对国企整体进行有效的监督,监督部门之间也缺乏沟通,造成监督工作质量受到一定的影响,监督工作开展的效率低,质量也达不到要求。监督体系缺乏合理的监督、协调关系,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并且监督体系的运行不够顺畅,对监督体系的建设造成比较大的影响[4]。

三、构建“大监督”体系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对策

(一)从根本上强化思想认同

构建大监督体系来促进国企的高质量发展目前已经是必然的趋势,要想顺利的构建大监督体系,强化人员的思想认同是非常有必要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加强监督工作的宣传,发挥因势利导的作用,让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人员等能够认识到构建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性,使得全体人员能够顺应大监督体系的构建工作,使得全体人员能够达到思想认同的一致,国企内部的纪检监察人员与被监督人员共同的努力,才能顺利地进行大监督体系的构建。首先,应当强化纪检监察人员的思想认知,让纪检监察人员树立监督意识,认识到自身的职责,能够按照大监督体系构建的要求积极地开展工作,针对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一定的培训,帮助纪检监察人员树立监督意识以及责任意识,加深工作人员“我要监督”的理念,当前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开展存在着一定的懈怠性,许多纪检监察人员在思想认知方面就存在缺陷,一部分将纪检监察工作当做了是一种被动的工作,在思想上认知是“要我监督”,许多人员只是按照着上级的要求开展工作,监督工作缺乏一定的主动性,对纪检监察人员思想方面的强化,应当促使纪检监察将实现转变为“我要监督”,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而提升监督工作的效率,促进大监督体系的构建[5]。

同时,虽然说赋予了纪检监察人员权利,但是纪检监察工作应当在相关的规则与制度下进行,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容,避免因为纪检监察工作对企业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规范纪检监察人员的行为,能够有效地促进大监督体系的构建,大监督体系不仅是对国有企业的运营发展进行有效的监督,同时也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使得纪检监察的开展更加的合理,促进纪检监察发挥其作用。通过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构建大监督体系,能够使得监督工作渗透进企业运营发展的各方面,促进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对企业业务活动从源头到结果进行监督。在构建大监督体系的过程中,应当明确工作人员的权利,并且对权利的风险点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

此外,构建大监督管理体系不仅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的努力,还需要企业内部全体员工的努力,强化全体人员的思想认知,让全体工作人员能够一起开展监督工作,促使大监督管理体系能够顺利地构建。通过强化国企工作人员的思想认知,能够发挥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使得纪检监察部门能够加深对国企内部运行状况的了解,消除纪检监察部门与国企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壁垒,促使每个工作人员都能够做到自主监督,提升监督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工作机制

要想通过构建大监督体系,促进国企高质量发展,应当加强工作机制。在大监督体系中,大监督工作机制是发挥监督合力的有限手段,能够促使各方进行协同监督,落实工作机制需要将监督任务落实到个人,参与大监督体系的各方应当安排专门的人员参与,将监督任务落实到个人,将监督职能职责确定,同时参与大监督体系的各方应当注意协同,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合力开展监督工作。在通过大监督体系发现问题的时候,应当将问题在大监督平台进行分享,移交给相关部分处理,各部门联动,对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对问题进行集成整改,一体整改。

(三)加强协作配合

加强协作配合是大监督体系构建的关键,大监督体系就是需要将各种监督体系相结合,实现信息与资源的共享,提升监督的效果。依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的内容,在构建大监督体系的过程中,应当合力各方监督机构,统筹监督实现,确定牵头部门,在牵头部门统筹组织协调下,完成政策的要求,落实大监督体系,确保大监督体系高效运转。

(四)实施强化责任落实效果

要想顺利地建设大监督体系,应当实施强化责任落实效果。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监督管理工作的特点以及规律进行分析,整理资源,强化信息共享性,加强监督部门之间的协作,通过各个监督部门之间的资源与信息的整合来构建大监督体系。实施强化责任落实效果,应当明确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分析国企内部工作人员的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与个人,在出现问题之后能够及时地发现什么地方出现了问题,进行精准的追责。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能够促使国企内部的财务、管理等部门对自身进行有效的监督,并且加强纪检监察部门与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能够更多地接收到各个部门的信息反馈,降低部门内部的廉政风险。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履行自身的责任,加强调查核实工作与问责工作,工作人员做好自身分内工作,从而优化大监督体系。

四、结语

总的来说,构建大监督体系对促进国企高质量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构建大监督体系,强化纪检监察人员、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同,树立监督意识,不断完善监督体系,依据政策要求以及企业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构建监督体系,实施强化责任落实效果,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性,通过大监督体系来促进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阳.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如何做好工程招投标领域监督检查[J].办公室业务,2022(23):121-123.

[2]郭树海.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的实践与思考——以延长油田公司为例[J].新西部,2022(11):80-82.

[3]张国兴,原联齐,郭俊涛,周曦曦.国有企业提升招投标监督合力的创新路径探索[J].中国经贸导刊,2022(11):53-55.

[4]任睿.浅谈国有企业“多位一体”监督体系的构建——基于内部审计与纪检监督联动融合[J].经济师,2022(11):104-105+107.

[5]徐芬芬.新时代背景下强化国有企业会计监督的落实策略[J].财会学习,2022(31):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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