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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法治化检视与优化对策研究

翟凯 吕小雨
  
卷宗
2023年31期
1.安徽建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安徽大学法学院

摘要:营商环境的内涵十分的丰富,法治环境在其中十分重要。当前安徽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中存在不少问题,体现在立法不足与滞后、竞争环境缺憾、司法公正亟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缺乏、政务服务水平有待优化等方面。通过科学设计立法制度、构建公平竞争的平台;加大执法改革力度,落实企业合规和不正当竞争法规;加强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市场主体能力;整合优质法治资源等等,以此改善安徽省民营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

关键词:营商环境;民营企业;法治化

基金项目:2021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安徽民营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21CX116)阶段性成果

一、安徽省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法治化问题检视

一是立法供给不足且滞后。虽然安徽省及时制定了《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但是在许多方面还却存在着立法制度供给不足、立法相对滞后的问题。当前安徽省有关营商环境的立法缺少长期规划,不利于未来立法的健全与完善,总体上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对民营企业应平等保护没有规定的十分完善,缺少增加社会信用的具体实施方案,没有引导与监管中介服务机构的立法规定各项规定,没有形成有关营商环境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体系,难以随时应对市场新情况,且多是倡导性法规,规范性不强。

二是市场竞争环境不够平等。目前安徽省中小企业融资中间接融资居多,在这些融资方式中企业多选择向银行进行借贷。但是由于一些中小企业经常躲避债务,损坏了中小企业信誉度,这导致许多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存在歧视,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构成了一定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微民营企业负担重,福利低。首先,企业需要缴纳的税负和政府费用较高,以及质量检测,消防生产等方面收费繁杂,使中小微企业难以承担。其次,民营企业福利较低,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去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员工年平均工资比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少1.7万元,且民营企业在员工福利保障的各方面上皆落后于其他类型企业。

三是司法公正、效率亟需加强。中小微企业希望有一个一视同仁、公平正义、依法办事的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在实践中,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的界限模糊不清,出现大量的刑事措施介入到民事经济纠纷之中。虽然经济生活之中,双方存在巨大的利益争执,甚至一方的利益获取伴随着另一方的利益减损,但是这不代表就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诈骗等刑事犯罪。刑事手段的介入会导致民营企业及部分高管的人身与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更给企业的发展与投资带来灭顶之灾。

四是公共法律服务缺乏。近年来安徽省努力推进法治安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在全面依法治省上取得较大进展,出台多部法规政策,包括《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等,省内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优化。但是民营企业对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需求仍较大,许多企业迫切需求法治体检活动,让律师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审查规章制度、出具法律意见、调处劳动争议等方式,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解决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然当前公共法律服务供不应求,安徽省许多地区尚缺少为民营企业提供类似法治体检等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充足法律服务活动。

五是政务服务水平有待优化。虽然安徽省各地政府已经成立了不少“办不成事”反映、涉企服务等窗口,针对性地治理了企业和群众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难杂乱事件。但是有相关企业表示,安徽省企业登记和终止有关的各种实时信息分散于多个不同的系统,互联网信息体系建设系统没有形成完备的办理机制。即使安徽省已经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但事项的覆盖范围还需扩大,部分地区仍存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不清楚、服务流程标准不定、事项清单不清楚等问题,需要提高政府的政务服务水平。

二、优化安徽省民营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对策

一是科学设计立法制度,构建公平竞争的平台

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需要制定长期而完备的立法规划,制定出一套系统、严谨、稳定且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第一,细致梳理影响法治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不同的种类对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细化处理,改善营商环境法律体系构造。比如说《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应当增添惩罚性内容,写明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要如何惩处。第二,及时清除、调整不利于营商环境发展的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协调不同法律法规以及政策间的关系,减少法律法规间的矛盾。另一方面,要全面清理、去除有害于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的法律法规、政策,对于不符合实际,阻碍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全面废止。可以学习安徽省安庆市的做法,去年下半年,安徽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市所辖县(市、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察,内容包括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署情况、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情况,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效果、制度实施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其他与公平竞争审查相关的工作。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查看了各县(市、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部分成员单位相关工作资料,并对全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政府官网发布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32份文件进行了抽查,抽查发现6个问题,均已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反馈各地进行整改。第三,要坚持长期可行、对症下药的营商环境立法规划。着眼于安徽省实际背景,以市场需求和公众的满意度为导向,重视解决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针对市场准入、税收融资等重难点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法规政策,构建和谐有序,公正的市场竞争平台。要跟紧国务院步伐,结合安徽省实际,出台相应政策。

二是加大执法改革力度,落实企业合规和不正当竞争法规

须尽快破除各种不合理的门槛制度,以营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减少民营企业进入市场的障碍,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按照“非禁即可为”的原则,只要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各类市场主体都可以平等进入市场。全方位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取消地方各级政府自行发布和实施有关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平等地保护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拓展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安徽省应当对接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根据国务院各种会议精神,发布各种改革方法,实实在在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进一步提高企业发展创造的能动性,助力企业更优发展。除了出台各种优惠性政策,还应当清理、规范不正当的涉企收费现象,贯彻安徽省最新出台的《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中的相关具体措施。应当进一步破除地方保护,落实反垄断执法。近日安徽合肥、阜阳、亳州等地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值得学习。一是要平等服务各类市场主体,不能因企业所属区域不同而差别对待,倡导公平竞争机制和规则,使企业不因地域因素或者所有制不同而处于不公平市场竞争地位。二是拓宽执法信息共享渠道,加强信息交流和执法合作,避免对关于企业跨区域的同一违法违规行为,因企业所属地、行为实施地的同级地方不同而重复处罚,起到执法平衡和监督的作用。

三是加强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

结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改善:

首先是建立和规制财产认定的界定标准。要准确区别法人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合法所得和违法所得等,防止在处理个人违法所得时涉及到相关企业财产,或者在处理企业违法所得时涉及个人合法财产,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损害其他合法主体利益。其次是严格审查对被保全人采取的保全措施,尤其是诉前保全,如对企业生产经营会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保全措施要慎重,避免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再次是建立和完善与刑事涉案处置相关财物的救济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国家赔偿制度。因城市建设或者规划调整,需要对法人所有的土地、房产等进行征用拆迁的,在现有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的实施准则,确定合理的补偿机制。此外,还可以建立和完善其他符合民营企业物权争议解决和保护的维权援助长效机制。最后是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应用转换和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在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中的比重,鼓励技术创新和升级,引导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安徽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指出,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制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活动,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打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条例。未来,要继续提升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鼓励企业创新,健全司法保障措施和力度,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动安徽省的高质量发展。

四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市场主体能力

第一,安徽已在全国率先出台《“互联网+监管”风险预警信息处置办法》,以后还要以“互联网+政府”为手段,建设政令通畅、廉洁高效、反应敏捷、决策科学的智慧型政府。可以借鉴安徽濉溪的经验,濉溪经开区全方位提升服务项目效能,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成立企业服务中心,提升服务环境,对园区内新入驻企业推行服务承诺制,全程代办,限时办结。在办理前期证件中,推行“容缺”机制,编制“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办事效率。第二,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可以学习安庆市司法局切实改善工作作风、提高法治服务保障效能的经验。要面对面梳理“需求清单”。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到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窗口值班,一线倾听群众需求,通过入户走访、矛盾化解、普法宣传等形式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律师、公证员结合“法律服务进万企”等活动,针对企业提出的劳资关系、营商风险等法律问题进行整理和分类,并提出解决方案。要硬碰硬建立“责任清单”。针对收集的各类问题和意见建议,建立“责任清单”,积极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实效。要实打实列出“项目清单”。围绕民生工程重点工作,建立“项目清单”,以项目建设提升法治惠民效能,开展各项主题活动。第三,强化企业对政务服务评价的影响力。尝试建立营商环境“红黄榜”评价机制,由企业对当地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评价投票,对满意部门投“红牌”,不满意的部门投“黄牌”,按季度进行通报,将政府主动优化政务服务与外部建议、激励相结合。第四,安徽政府可以考虑在出台相关政策之前,设置“自我试用”的环节,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作为普通市民和企业亲自去办理、试用,查找可能出现的堵点,体验限时办结情况下相关创新措施能否解决问题。以此培育将心比心的主动意识,有效改善营商环境。

五是整合优质法治资源,助力更优法治环境

第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法律服务业集聚发展,着力培养品牌法律服务机构,引进国内外高端服务机构,吸引知名品牌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鼓励本土法律服务机构与外来法律服务机构合作。第二,要进一步贯彻安徽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助力全省优环境、稳经济工作的通知》,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等中介机构的衔前接后作用,引领和约束行业自律规范。通过共同制定行业标准以实现市场规范化,以及制定自律守则、规则参与到企业日常管理、纠纷解决、权利维护等方方面面,运用专业服务与群体力量为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第三,整合多方法律服务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公证、鉴定等手段,为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和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参考文献

[1]史苏.以政府诚信为先导优化东北民企发展环境[J].延边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05).

[2]翟静波.广西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逻辑与实践路径[J].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21(01).

[3]冯烨.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构建[J].理论探索,2020(02).

[4]刘元见,韦康亮.促进广西就业创业的法治营商环境机制研究[J].中国人事科学,2022(09).

作者简介

翟凯(1987—)男,安徽建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讲师,法学博士。

吕小雨,女,安徽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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